小区商铺管理公约范文(3)
小区商铺管理公约范文(3)

小区商铺管理公约范文(3)小区商铺管理公约范文(三)甲方:江西XX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XX豪园管理处乙方:乙方租用商铺________区__ ____号,为保证房屋及公用设施的完好,维持小区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以保障用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地产公司委托的商铺及其公用场地、公用设施拥有直接管理权。
第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滨江豪园管理处负责对商铺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南昌市法规以及有关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章甲方权利义务第四条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第五条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根据乙方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结算)。
第六条甲方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规定,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甲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物业专项管理业务。
第八条甲方承担乙方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外属甲方与房地产公司议定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管理服务项目:1、公用设施及场地的使用、维修、养护;2、公用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3、公用绿化区域的维护、管理;4、公用部位清洁卫生、消杀管理;5、垃圾清运(不含装修期间的装修垃圾);6、公共秩序的管理;7、商业店铺的管理(出租入伙管理、门前三包、装修管理等);8、消防宣传和管理;9、相关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第十条乙方依法享有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以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有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公共部位的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分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公用设备设施和属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物业管理规范商铺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规范商铺管理公约尊敬的商铺所有人:为了规范商铺管理,提升商铺经营水平,保障业主权益和共同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特制定本物业管理规范商铺管理公约。
所有商铺业主必须遵守本公约,并通过签署同意书确认接受管理约束。
第一章:商铺使用权一、商铺的使用权归商铺所有人所有。
商铺使用权可转让、出租或转让产权。
二、商铺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物业管理部门审批,经所有人同意并依法履行相应手续。
三、商铺使用权的转让或出租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商铺经营规范一、商铺所有人必须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并全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管理部门的要求。
二、商铺所有人应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诚信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传销、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三、商铺所有人应确保商品质量,提供正规渠道购买的商品,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产品等。
四、商铺所有人应保持商铺区域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五、商铺所有人应按时向物业管理部门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和相应税费,并按规定制定收款单据,不得随意涨价或乱收费。
第三章:商铺装修管理一、商铺装修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提交装修申请,并获得物业管理部门审批。
装修过程中应符合相关建筑、环保和消防安全规定。
二、商铺装修期间须保持施工区域的整洁,减少对其他商铺的影响。
如需占用公共区域,必须事先获得物业管理部门的许可。
三、商铺装修完工后,必须经过物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方可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商铺共用设施一、商铺业主共用设施包括进出通道、电梯、楼道、公共厕所等。
商铺所有人应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对这些设施进行的检查与维护。
二、商铺所有人不得随意堵塞或占用公共通道,严禁乱贴乱画,确保通道的畅通和环境整洁。
三、商铺所有人应共同维护公共厕所的卫生,并自觉遵守使用规则,不得损坏或滥用公共厕所设施。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3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商铺的管理,维护小区安全和谐的经营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小区商铺指的是在小区内经营的各类商业性质的店铺,包括但不限于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小区商铺的经营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定,并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第四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经济原则,诚实守信,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第五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尊重社区居民的合理需求,提供健康、安全、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第二章商铺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店铺的整洁,保持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扩大经营范围等。
第七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食品安全、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商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协助社区居民进行安全防范,配合警方和社区居民开展治安巡逻、安保工作。
第九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健身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章商铺租赁和管理第十条小区商铺的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支付方式、退还押金、装修责任等内容,并签署双方协议。
第十一条小区商铺的装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缴纳租金。
第十三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商铺管理会议,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经营数据和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退还押金时间和方式,及时退还押金。
第四章违规处罚和纠纷处理第十五条小区商铺的经营者如有以下违规行为之一,业主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t1. 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经营范围;\t2. 擅自改变商铺用途;\t3. 未经许可进行装修;\t4. 未按期缴纳租金;\t5. 违反商品质量和服务承诺;\t6. 违反卫生安全规定;\t7.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t8.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管理,提高小区商业环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商铺的招商经营、租赁、管理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城市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四条小区商铺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违纪等经营活动。
第五条小区商铺的使用,应当与赠送业主的用途相符,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六条经营商铺的所有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税务调查。
第二章商铺的招商经营管理第七条商铺的招商经营由商铺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规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八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严格遵守上级政府制定的招商规定,不得擅自引进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者。
第九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根据小区整体规划,确保业态合理、互补发展,并由管理办公室审核。
第十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优先考虑小区业主的需求,并按照此需求进行评审和招商。
第十一条商铺的经营者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经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才可签约入驻。
第十二条商铺的招商经营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第三章商铺的租赁管理第十三条商铺的租赁由商铺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规定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商铺的租赁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五条商铺的租金由商铺管理办公室与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第十六条商铺的租赁期间,商铺所有人、经营者需按时交纳管理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转让商铺,否则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在租赁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空商铺,交还给商铺管理办公室。
第四章商铺的经营管理第十九条商铺的经营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定期向商铺管理办公室报备经营情况。
营业场所管理公约范本

营业场所管理公约范本
为了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一、各营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租用或购买范围经营,不要占用公共场地、走道。
二、各营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招牌,不要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路牌、广告牌。
三、各营业单位应保持店容及环境清洁,按规定要求设置垃圾并及时清倒,不要将垃圾、杂物堆放在公共场所。
四、各营业单位应保持小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及大音量使用广播器材。
五、所有营业单位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要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六、任何单位应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灭火器1只。
七、各营业单位内部保安工作应遵循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主动与物业管理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安工作。
八、凡在小区营业场所装修,应严格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公约》执行,不准随意改动房屋结构,改动水电设施、消防器具及其他公共设备,违者除责令停止或恢复原貌外,并视情节轻重,扣除违约金。
九、各营业单位内部清洁应符合本小区《卫生清洁标准》,对多次违反小区卫生管理规定,达不到清洁标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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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管理公约

商铺管理公约甲方: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是指:受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广场商铺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是指:业主(房屋所有权人)本物业指:上海××广场商铺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预售合同编号:×××类型:商用座落位置:×××面积:×××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在乙方与上海××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物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本协议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对于乙方的违约或违法而设置、放置的财产,经甲方通知后未按通知要求改正的,甲方可不经乙方同意即采取拆除、搬离等措施,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5、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甲方每半年在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维修基金的收支账目,乙方自行至甲方物业服务中心查阅;9、无正当理由,非为乙方的利益或物业管理服务的需要,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0、可以接受乙方的委托,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1、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12、代表乙方就有关本物业的公共事务与政府及相关机构进行磋商处理。
小区商铺管理公约

小区商铺管理公约1. 引言小区商铺是小区内的商业设施,为小区居民提供便利的购物、就餐和娱乐场所。
为了维护小区商铺的秩序,提升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一套完善的小区商铺管理公约是必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小区商铺的经营行为和管理制度,确保小区商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商铺租赁与转让2.1 商铺租赁1.租赁商铺的申请人必须是小区居民,须提供合法身份证明和商铺经营计划书。
2.商铺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并可续签。
3.租赁商铺的租金由申请人与小区管理办公室或业主委员会商定。
2.2 商铺转让1.商铺租赁期满后,申请人可以选择续租或将商铺转让给他人。
2.商铺转让须经过小区管理办公室或业主委员会审批。
3.商铺转让的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
3. 经营行为规范3.1 营业时间1.商铺的营业时间为每天早上9点至晚上9点,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营业时间。
2.商铺的运营者应严格按照营业时间营业,不得提前关门或延迟开门。
3.2 经营许可证1.商铺的运营者必须持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定期进行更新。
2.经营者须将经营许可证挂在商铺醒目位置,并向小区管理办公室备案。
3.3 价格合理性1.商铺内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应合理,不得存在明显的价格欺诈行为。
2.商铺运营者应及时调整商品价格,确保与市场价格相符。
3.4 产品质量安全1.商铺内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保证出售商品的质量安全。
2.商铺运营者应及时处理投诉和退换货事宜,确保顾客的利益。
3.5 商铺宣传行为1.商铺宣传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2.商铺运营者不得滥发广告传单,并保持商铺门面的整洁和美观。
4. 商铺管理制度4.1 天然资源节约1.商铺应节约使用水、电等天然资源,提倡使用环保材料。
2.商铺运营者应及时修理漏水、漏电等问题,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4.2 卫生管理1.商铺运营者应保持商铺环境的卫生干净,定期进行清洁。
2.商铺内要配备垃圾桶,并定期对垃圾进行清理和分类。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1. 商铺租赁:小区商铺仅限于小区业主和商户租赁使用,非小区业主和商户不得租赁商铺。
2. 商铺用途:商铺用途仅限于商业经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居住、办公等。
3. 商铺面积:商铺面积应符合小区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面积。
4. 商铺装修:商铺装修应按照小区统一规划和设计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装修风格和外观。
5. 商铺开业时间:商铺开业时间应在小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不得超时经营。
6. 商铺营业执照:商铺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不得无证经营。
7. 商铺经营内容:商铺经营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淫秽、赌博等活动。
8. 商铺卫生环境:商铺经营者应保持商铺内外的卫生环境,不得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9. 商铺安全管理:商铺经营者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商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10. 商铺噪音控制:商铺经营者应控制商铺内的噪音,避免对小区居民造成干扰。
11. 商铺维修保养:商铺经营者应及时维修商铺设施设备,保持商铺的良好状态。
12. 商铺安全出口:商铺经营者应保证商铺有安全出口,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疏散标志。
13. 商铺消防设施:商铺经营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
14. 商铺违规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商铺经营者,将依照小区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等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小区商铺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小区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二)1. 小区商铺的租赁管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商铺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
2. 商铺租赁方式可以通过竞拍、招投标等形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租赁申请人可参与竞拍或招投标。
3. 商铺租赁的期限一般为5年,租赁期满后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租赁合同。
4. 商铺的使用目的必须符合商业经营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小区利益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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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商铺管理公约范文(3)
小区商铺管理公约范文(三)
甲方:江西XX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XX豪园管理处
乙方:
乙方租用商铺________区__ ____号,为保证房屋及公用设施的完好,维持小区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以保障用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地产公司委托的商铺及其公用场地、公用设施拥有直接管理权。
第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滨江豪园管理处负责对商铺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南昌市法规以及有关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第五条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根据乙方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结算)。
第六条甲方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规定,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甲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物业专项管理业务。
第八条甲方承担乙方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外属甲方与房地产公司议定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施及场地的使用、维修、养护;
2、公用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
3、公用绿化区域的维护、管理;
4、公用部位清洁卫生、消杀管理;
5、垃圾清运(不含装修期间的装修垃圾);
6、公共秩序的管理;
7、商业店铺的管理(出租入伙管理、门前三包、装修管理等);
8、消防宣传和管理;
9、相关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乙方依法享有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以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有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公共部位的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分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公用设备设施和属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第十四条乙方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处和物业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对甲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第十六条乙方应负责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和绿化工作,达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放置垃圾,不得随意放置,污染环境。
第十七条乙方送货车要遵守城区交通规定,服从管理,不翻压绿地,注意小区环境卫生,搬运货物后及时清理周围环境。
第十八条为保持房屋整体外观,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在房屋外墙加设檐篷、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
乙方若欲立招牌、广告等,必须向管理处申请,报集团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第十九条乙方不得在房屋周围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在房屋内外公用部分堆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条乙方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严禁使用任何非正常渠道的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一条乙方如欲对房屋内部进行间隔、装修或其他工程,须先向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获准后报滨江豪园管理处审核备案。
涉及消防方面的申报必须经消防管理部门书面批准以后方可动工。
乙方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
必须做到不乱堆材料、不乱倒垃圾,不得损坏绿化草地(如属难以避免的,必须在工程完成后恢复原状),不得损坏房屋共用设施,不得影响其他用户。
第二十二条 
; 乙方在房屋内安装机器、设备,存放物品不能超过楼面的设计承载能力。
房屋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每个铺位必须按每50平方米一个灭火器的标准配置。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有影响或妨碍其他用户正常生活及经营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乙方只能在房屋租赁合同列明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于乙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甲方有权责成责任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者处以罚款、停水停电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六条乙方如违反本公约规定,对房屋设施或对他人造成严重损害、以及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甲方除追究其有关责任外,将向房地产公司建议取消乙方租赁权。
第二十七条乙?a href=http:///wygw/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讲话凑展娑ǖ氐恪⑹奔浒诜爬追绞槊?a href=http:///wygw/tzgg/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通知二次后仍不改过的,甲方将予停水、停电并处每次违章100元罚款(依南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二十八条若乙方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损坏小区绿地或地面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经两次劝阻教育仍不听从管理者,甲方将报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车拖走。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章装修造成损失的要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拒不恢复原状的,甲方将强行恢复,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条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非法用于法律禁止用途,则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其它法律手段。
第三十一条乙方如在租赁区域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甲方有权劝阻、没收;乙方如使用非正常渠道的液化石油气(俗称”黑气”),甲方除有权予以没收外,并视情节处以乙方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公约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本公约执行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南昌市有关法规,或基于多数用户和业主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并通知签约人。
第三十三条本公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约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XX豪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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