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梅毒诊断治疗标准
梅毒及其他性病的诊断及报告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 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 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 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 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 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 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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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需要了解与掌握性病诊断标准
医疗机构--医生 医疗机构--实验室检验人员 医疗机构--防保人员/报卡录入人员 疾病控制机构--网络疫情信息审核人员 疾病控制机构--性病疫情管理人员 卫生监督机构--传染病疫情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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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的诊断标准与病例报告
首先区分:疑似病例 和确诊病例
http://1.202. 129.170:81
中国CDC 性病控制
中心
省级疾病 预防控制
机构
地市级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
县级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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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
省级卫生 行政部门
地市级卫生 行政部门
县区级卫生 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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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不报:主要为民营、个体医疗机构 漏报:主要为基层医疗机构 过度报告:疫情管理严格的医疗机构,主要是隐性梅
二期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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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梅毒病例报告要求
✓ 无二期梅毒临床表现者不能报告为二期梅毒 ✓ 仅分实验室诊断病例与疑似病例 ✓ 无临床诊断病例 ✓ 无病原携带病例 ✓ 无阳性检测病例 ✓ 复诊病例不报告 ✓ 随访病例不报告 ✓ 跨年度随访血清检查阳性者不报告 ✓ 不能将胎传梅毒报告为二期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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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梅毒孕妇所生儿童的管理要点

儿童梅毒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 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 除或诊断先天梅毒
先天梅毒的诊断与治疗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为 先天梅毒:
措施
阳性人群 高危人群
关注安全 低危人群
(二)HIV干预措施
为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检测
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 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常规保健。
出生后6周及3个月(或其后尽早)采血进 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
未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或早期诊 断检测结果阴性者,应于12月龄、18月龄 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
0-6岁儿童生长监测花名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乡(社区)
村
父 编亲 号姓
名
母 亲 姓 名
儿 童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时 间
户 口
本 市 / 县
非 本 市 / 县
满 月
3 月 龄
动员儿童健康检查时间
6 月 龄
8 月 龄
1 2 月 龄
1 8 月 龄
2 4 月 龄
3 0 月 龄
3 6 月 龄
4 岁
5 岁
6 岁
附件5.男童年龄别体重
病艾 感滋 染病 早感 期染 诊孕 断产 检妇 测所 及生 服儿 务童 流艾 程滋
艾艾 滋滋 病病 抗感 体染 检孕 测产 及妇 服所 务生 流儿 程童
婴儿抗病毒用药方案
婴儿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 )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可以选择以 下两种方案中的任意一种。婴儿若接 受母乳喂养,应首选NVP方案。
梅毒感染孕产妇的处理及保健讲课稿

梅毒感染孕产妇的处理及保健第一节妊娠梅毒的诊断及处理妊娠梅毒指妊娠期发生或发现的梅毒。
妊娠期梅毒除影响孕妇本人健康外,还可能通过母婴传播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造成妊娠不良结局和先天梅毒。
因此在妊娠期应及早发现梅毒感染,及早处理,减少梅毒对母亲和胎儿的危害。
一、诊断依据梅毒可分为后天获得性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
获得性梅毒又分为早期和晚期梅毒。
早期梅毒的病程在2年以内,包括一期、二期和早期潜伏梅毒。
晚期梅毒的病程在2年以上,包括晚期良性梅毒、心血管和神经梅毒、晚期潜伏梅毒等。
妊娠期既可发生早期梅毒,也可发生晚期梅毒。
(一)一期梅毒1.流行病学史有多性伴,不安全性行为,或性伴感染史。
2.临床表现(1)硬下疳:潜伏期一般为2-4周。
一般为单发,但也可多发;直径约1-2cm,圆形或椭圆形浅在性溃疡,界限清楚、边缘略隆起,疮面清洁;触诊基底坚实、浸润明显,呈软骨样的硬度;无明显疼痛或触痛。
多见于外阴部位。
(2)腹股沟或患部附近淋巴结肿大:可为单侧或双侧,无痛,相互孤立而不粘连,质硬,不化脓破溃,其表面皮肤无红、肿、热。
3.实验室检查(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硬下疳处或淋巴结穿刺液可查见梅毒螺旋体。
(2)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
如感染不足2-3周,该试验可为阴性,应于感染4周后复查。
(3)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少数可阴性。
(二)二期梅毒1.流行病学史有多性伴,不安全性行为,或性伴感染史,或有输血史(早期梅毒患者为供血者)。
2.临床表现可有一期梅毒史,病期在2年以内。
(1)皮损呈多形性,包括斑疹、斑丘疹、丘疹、鳞屑性皮损、毛囊疹及脓疱疹等,常泛发对称。
掌跖部易见暗红斑及脱屑性斑丘疹。
外阴及肛周皮损多为湿丘疹及扁平湿疣。
皮损一般无自觉症状,可有瘙痒。
口腔可发生黏膜斑。
可发生虫蚀样脱发。
二期复发梅毒皮损数目较少,皮损形态奇特,常呈环状或弓形或弧形。
(2)全身浅表淋巴肿大。
(3)可出现梅毒性骨关节、眼、内脏及神经系统损害等。
梅毒感染母亲婴儿生后的诊断治疗及随访-提纲

2. 妊娠合并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若体检无异常 发现,婴儿RPR滴度≤母血抗体滴度的4倍
1)母亲符合下列情况时,需对婴儿进行有 关梅毒检测和评估,包括:脑脊液、长 骨X线、血常规检查。上述检查诊断高度 怀疑先天梅毒的患儿除仍按上述方案进 行治疗外,还可选用苄星青霉素5万U/kg, 单次肌注。
2. 替代方案。
1)若没有青霉素,可用头孢曲松,1克/ 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天;
2)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 (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红霉素 500mg,每日4次,口服,连服15天。
(二)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指征
1. 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应当在 孕早期与孕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 治疗;
需进行脑脊液检查,血常规检查,并根据临床需 要做如长骨X线检查、X线胸片、肝功能检查、 颅脑超声、眼底检查和脑干听觉诱发电位。
2)治疗:
如果无临床症状,且脑脊液检查RPR或VDRL阴 性,可选择苄星青霉素5万U/kg肌注,每周1次, 共3次;如果怀疑或诊断先天梅毒,则选用水剂 青霉素5万U/kg/次,1次/4~6 h,静脉滴注,连 用10d后,继以苄星青霉素5万U/kg,单次肌注。
。
①患梅毒而未经治疗或未恰当治疗者; ②产前梅毒治疗不足1个月; ③妊娠期应用非青霉素疗法治疗者; ④抗梅毒治疗后,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
未获预期降低或升高者; ⑤缺乏充分抗梅毒治疗证据者
2)母亲符合下列情况时,无需对婴儿进 行有关临床和实验室的检测及治疗
①已经在分娩前1个月恰当治疗;
②抗梅毒治疗后,RPR滴度降低4倍以上, 或晚期潜伏梅毒RPR滴度维持在低水平;
四、实验室检测
98例孕产妇合并梅毒妊娠结局相关因素分析

98例孕产妇合并梅毒妊娠结局相关因素分析
[摘要]目的为了解本地区孕产妇梅毒感染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及时阻断传染病在母婴之间的传播。
方法2014年1月~2015年5月所有对象的血清标本进行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并将结果应用统计学方法分析梅毒筛查率和确诊率,确诊的妊娠期合并梅毒感染患者98例,根据治疗与否将其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人数分别为27例和71例、分娩时的TRUST滴度(是否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梅毒检测应用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或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
首次产检建卡和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进行免费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或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筛查,试验结果呈阳性者采用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TPPA)进行确认。
1.3评定指标
妊娠期梅毒、先天梅毒诊断标准梅毒从2013年1月执行国家标准,孕产妇以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加非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确诊标准。
先天梅毒儿指若脐血或新生儿血中RPR 滴度高于母血的4倍,可诊断新生儿感染。
1.4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以百分
比表示,采用x2检验,P2=37.74,P2=8.02,P。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技术要点2020年版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技术要点一、艾滋病检测参照《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293-2019)》和最新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中临床诊断相关的检测策略进行孕产妇艾滋病检测。
(一)检测方法。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方法包括抗体筛查试验和补充试验。
抗体筛查试验包括免疫凝集试验、免疫层析试验(ICA)、免疫渗滤试验(IF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化学发光免疫试验(CLIA)、抗体抗原联合检测试验等。
补充试验包括抗体确证试验和核酸试验。
抗体确证试验包括免疫印迹试验、条带/线性免疫试验、免疫层析试验、免疫渗滤试验及特定条件下的替代试验。
核酸试验包括核酸定性试验和核酸定量试验。
(二)检测流程。
对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应首先进行HIV抗体筛查试验。
筛查试验按照流程分为初筛试验与复检试验。
初筛试验结果无反应,依据检测方法出具HIV抗体或HIV抗体抗原阴性报告;初筛试验有反应者进入复检试验,复检试验均无反应出具HIV抗体或HIV抗体抗原阴性报告,复检试验有反应者尽快进行补充试验,并依据补充试验结果进行报告(详见图1)。
对临产时才寻求孕产期保健服务、艾滋病感染状况不明确的孕产妇,尽快同时应用两种不同厂家或不同原理的检测试剂进行筛查(要求30分钟内出检测结果),根据筛查检测结果及时提。
)2供后续服务(详见图图1 孕期艾滋病检测流程两种试剂可以是原有试剂加另一种试剂,也可以是两种不同试剂;注:* 4代试剂且检测结果为阳性”:“有流行病学史、筛查采取抗体抗原** 两者有其一为“是”即为“是”,两者均为“否”才为“否”。
图2 临产时艾滋病检测流程注:*“有流行病学史、筛查采取抗体抗原4代试剂且检测结果为阳性”:两者有其一为“是”即为“是”,两者均为“否”才为“否”。
二、梅毒血清学检测(一)检测方法。
梅毒血清学检测试验包括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
、酶联免疫吸TPPA)1.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常用方法包括: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等。
艾滋病和梅毒感染孕产妇系统管理规范

艾滋病和梅毒感染孕产妇系统管理标准各级医疗卫活力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效劳的同时,应当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效劳〔效劳流程见附件1〕。
〔一〕广泛开展安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1. 各级卫生部门要与各相关部门亲密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以及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利用播送和电视专栏、学校课程、节假日专题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农民工、青少年及其家庭发放宣传册、小折页等宣传材料,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进步群众防治知识程度。
2. 各级医疗卫活力构应当在妇产科、方案生育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婚前保健门诊、社区卫生效劳机构等多种效劳场所开展安康教育,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效劳,发放相关安康教育材料,为有需求的效劳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进步效劳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效劳的认识和利用。
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效劳;帮助其制订适宜的家庭生育方案,指导其正确避孕、选择平安的性行为方式和使用平安套,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
建议梅毒感染妇女在梅毒治愈后方案怀孕。
〔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效劳。
各级医疗卫活力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效劳,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效劳。
在孕产妇初次承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要确保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效劳的孕产妇及时获得相关检测与咨询,并可获得干预效劳。
1. 检测前信息提供。
结合孕产期保健效劳,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前咨询,告知母婴传播的危害及承受相关检测的必要性等核心信息。
2. 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
为孕产妇提供标准的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对艾滋病筛查结果阳性者进展艾滋病确认试验,尤其要确保临产孕产妇尽早获得艾滋病抗体筛查,以及时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效劳流程见附件2图2和图3〕。
我国妊娠梅毒的现状与诊治

青霉素治疗梅 毒孕妇 安全、 有效 , 能显著降低先天
梅毒的发生率 , 改善妊娠结 局。D e S a n t i s 等 认 为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 H I V ) 可增加梅毒孕妇 的母 婴传播几率 , 并强调 尚没有足够的证据证 明特定剂
2诊 断
妊娠梅毒的诊断主要依据病原体检测和血清学 试验结果。方伟祯等 对 2 0 0 9 年住 院患者梅毒 甲 苯胺红不 加热血清试验 ( T R U S T ) 和梅 毒螺旋体 明
青霉素治疗梅毒 的有效性 已为 5 O多年 的临床研究 及临床经验所证实。戴艳等¨ 。 。 对2 3 例梅毒患者合
并 妊 娠 时的资 料进 行 回顾 性分 析 , 证 明大 剂 量 水剂
其缺乏对性病危害性的认识与性病 防治知识 , 不重 视保健知识的获取和 自身的生殖健康 , 导致梅毒感 染率高于其他人群。
首都 医科 大学宣武医院皮肤性病科 ( 北京 , 1 0 0 0 5 3 )
梅毒是 由梅毒螺旋体导致 的性传播疾病 , 可通
胶凝集试验 ( T P P A )同时阳性或其 中任何一项 阳性 的病例进行分析 。结果 2 0 0 9年住院患者梅毒血清 试验结果 阳性共 3 0 0例 , 其中 1 8 8例 T R U S T ( +) / T P P A ( +)均为梅毒患者 , 3 7例 T R U S T ( +) / T P P A ( 一) 均为非梅毒患者 , 而7 5例 T R U S T ( 一)/ T P P A ( +) 中仅有 3例确诊患有梅毒 。妊娠梅毒诊断必
率分别为 5 . 3 %、 2 1 . 9 %、 2 . 6 %和 1 9 . 3 %, 明显低于 高滴度组 ( 3 7 . 5 %、 7 2 . 2 %、 1 8 . 1 %和 4 4 . 4 %) , 两组 比较差异非常显著 。过去认为妊娠 1 6周前胎盘 绒毛细胞滋养层有屏障作用 , 胎儿不会受到感染 ,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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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梅毒诊断标准
注:梅毒的实验室血清学检测方法有梅毒特异抗体试验(如
ELISA或TPPA或胶体金)和梅毒非特异抗体试验(如RPR或TRUST)两大类。
采用其中一类试验对孕产妇进行梅毒筛查,对筛查结果阳性者,需用另一类试验进行复检,确定其是否为梅毒感染。
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及所生儿童治疗方案
一、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
(一)推荐方案
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
(二)替代方案
1. 若没有青霉素、可用头抱曲松,1克/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天;
2. 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红霉素500mg,每日4次,口服,连服15天。
(三)疗程: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应在孕早期与孕
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对于在孕中、晚期发现的感染孕产妇,应立即给予2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4周以上(最少间隔2周),第2个疗程应在孕晚期进行。
对于临产时发现的梅毒感染产妇也应立即给予治疗。
在孕妇治疗梅毒期间应每月复查一次RPF或TRUST滴度,判断疗效,若
发现其再次感染或复发,应立即再开始一个疗程的治疗。
二、梅毒感染母亲所生新生儿的预防性治疗方案
出生后应用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体重,分双臀肌肉注射。
对孕期未接受规范治疗的孕产妇或出生时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和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均阳性,但后者滴度不高于母亲
分娩前滴度的4倍和没有临床表现的婴儿进行预防性治疗。
三、先天梅毒患儿的治疗
(一)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Q 5万单位/公斤,1次注射(分两侧臀肌)。
(二)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分2次静脉滴注,连续10-14 天;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肌注,连续10-14 天。
如无
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