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标准两型产品(货物类)认定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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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4、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根据《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是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的互联网交易和监管平台。

第三条湖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

第四条电子卖场的交易和监管遵循公开透明、高效简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电子卖场由湖南省财政厅委托运营商建设和运营。

第二章供应商、商品第六条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法人—1—和其他组织,同意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承诺书》(见附件1),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即可成为入驻供应商。

法律法规规定需特定资质、资格的供应商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注册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七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获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机构、商业银行以及担保、信用评级机构也可作为服务机构申请入驻。

入驻的行业协会应及时公布国家强制标准,发布本地区、本行业的团体标准,组织成员通过协商来确定本地区、本行业商品的核心参数,认定协会成员的企业标准为推荐标准,行业协会暂未入驻的行业由运营商代行其职责。

入驻的检验机构应邀对入驻供应商的商品进行检验,认定商品达标并发布检验报告。

入驻的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为入驻供应商提供信用、担保、融资等服务,在信用、担保额度内承担扣划的连带责任。

公务卡支付结算由银联支持实施。

第八条入驻供应商应建立商品库,按财政部规定的品目分类标准和电子卖场的商品分类标准分类登记所有商品,包括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商标、最高限价、政府采购折扣以及参数配置或服务内容、检验报告等信息。

商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独立于商品的配件、服务,应作为独立的商品,分开计价,但市场报价中包含的配件、服务不得分拆。

2017培训-两型产品简介及评审指标说明

2017培训-两型产品简介及评审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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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型社会及两型产品的内涵
两型产品
A02通用设备 A06家具用品 A03专用设备 A04文物和陈列品 A05图书和档案
A07纺织原料、毛皮、被服
A08纸、纸制品及印刷品
货物类
A09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A17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 A10建筑材料 A11医药品 A99其他货物
A18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
④主导或参与国家、省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订的每项 加5分,本项总分不超过20分。
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HUNAN SCL&TECH INFORM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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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两型产品申报、受理及评审情况
评审情况
目前已组织了5批次两型产品评审会,对每批受理的产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每个产品的申报材料随机分配给专家,每个产品 由5个专家独立打分,产品的平均分即为最终得分。
突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对企业申报的每一个产品,专家除定量打
分外,对是否推荐纳入两型产品目录给出定性评价并简要说明理由
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HUNAN SCL&TECH INFORM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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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审指标体系说明
货物类两型产品指标体系
企业评价
包括管理水平、创新能力、企业成长、行业地位、售后服务等
两型产品简介及评审指标说明
主讲人:易春 2017年8月
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HUNAN SCL&TECH INFORMATION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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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内容
两型社会及两型产品的内涵 两型产品申报、受理及评审情况 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13]7号)

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湘财购[2013]7号)

附件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一、集中采购目录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附表)的编制依据是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2〕56号),按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1位字母编码)划分为54个二级分类(2位数字编码),同时在二级分类下保留了344个第一级次明细品目(4位数字编码)。

采购人采购A02、A05、A06、A07、A08、A09、A11七个货物类,B07、B08两个工程类(项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C02、C03、C04、C05、C06、C07、C08七个服务类共十六个二级分类下的所有品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采购人采购前款所述十六个二级分类以外其他品目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由采购人委托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达到限额标准的,应当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具体限额标准为:省级:单项5万元以上或者批量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市(州)级:单项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县(市、区)级:单项5千元以上或者批量2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具体数额标准为:50万元以上的单项或者批量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相关说明(一)为方便采购人尽快熟悉和使用湖南省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财政厅将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电子版本(含品目分类详细说明)分别上传到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财政专网(内网),提供下载浏览。

(二)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

一般性要求为两型产品的基本特性本标准规定了两型产品一般性要求

一般性要求为两型产品的基本特性本标准规定了两型产品一般性要求

附件3:《两型产品(公共类)认定标准》编制说明1标准编制的目的及意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我省“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两型社会建设的路子”的发展目标,2012年7月省财政厅联合省两型办、省社科院起草了《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具体见附件),建议以政府采购作为推动湖南两型社会建设的突破口,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的新亮点。

《调研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

《调研报告》提出,要制定一个“体系”,即两型采购标准体系,是使政府采购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生力军的必要工作。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我省“两型社会”建设,省财政厅联合省科技厅、省两型办起草了《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实施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着力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构建两型采购标准体系,以《两型产品认定标准》为基础,组织全省范围内认定两型产品、发布《两型产品清单》,为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因此,编制《两型产品(公共类)认定标准》具有重要意义,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于:(1)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于我省提出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服务于构建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机制,极大促进湖南省两型产品开发、生产、采购、销售及使用。

(2)有利于完善我省两型标准体系建设。

目前我省已经发布三批两型社会建设标准,但没有有关两型产品的标准,本标准将填补此空白。

(3)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为产品分类基础,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并充分考虑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实际情况,对现有各类标准整合集成再创新,形成一套“执行各类标准的湖南省地方标准”,为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技术保障;(4)本标准不但对政府采购起到直接的积极作用,并为我省相关政府部门支持、鼓励两型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使用等提供参考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6〕12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6〕12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的通知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6〕12号省直各单位,各市州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和支持政府采购“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两型产品,促进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发〔2011〕15号)、《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年)》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对《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试行)》(湘财购[2013]17号)进行了修订。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湖南省财政厅2016年10月18日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政府采购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品(以下简称两型产品),促进我省“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长株潭试验区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全省“两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湘发〔2011〕15号)、《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4-2020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两型产品是指根据《两型产品(公共类)认定规范》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认定办法》(湘财购〔2016〕6号),由省财政厅、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制定公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以下简称《两型产品目录》)内的产品。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1.30•【字号】湘新管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园区、区市,岳阳湘阴、湘潭九华片区,新区各部门(单位)、国有公司,各街道(镇),有关单位:现将《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月30日关于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数字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湖南湘江新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结合湖南湘江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新区直管区、托管区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发展新兴优势产业(一)重点打造智能制造装备和工程机械、移动互联网及软件、先进计算及信息安全等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扩大航空航天(含北斗)、新材料(先进储能材料)、生物医药及大健康、检验检测等集群优势,培育功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集群,出台专项政策给予支持。

三、加快企业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转型(二)支持企业开展工业智能化技术改造1.对当年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项目)、智能制造标杆企业(车间)、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支持100万元、50万元,晋级补差。

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采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支持节能环保和两型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四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以上的项目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也可以自行组织采购。

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实施。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见附件十四),并在代理协议中指定项目联络员,具体负责非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

第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细则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湖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模板】

湖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模板】

湖南省地方标准《抗性淀粉水稻绿色高效栽培技术规程》编制说明湖南涛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抗性淀粉水稻绿色高效栽培技术规程》标准编写组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一、本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抗性淀粉,不被正常人小肠吸收而能在大肠发酵的淀粉,由英国科学家Englyst 在1985年发现和提出的,并在1992年被世界粮农组织正式定义为不被健康人体小肠所吸收的淀粉及其降解物的总称,一般水稻米中抗性淀粉含量低,稻谷中的淀粉易消化转化为糖,通过现代育种技术,从高直链淀粉品种中,通过核辐射育种,把普通大米中抗性淀粉含量由不到1%提高到8%以上。

高抗性淀粉大米又称宜糖米,适糖米,优糖米、益糖米,降糖米,主要为Ⅱ型糖尿病人提高食用大米,食用后可以控制饭后血糖。

同时能增加营养,高抗性淀粉水稻大米是一种可以预防和治疗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疾病的功能性食品。

抗性淀粉水稻,是功能型水稻,栽培技术不当,会导致:一是产量低,亩产难以达到200公斤/亩;二是抗性淀粉含量不够,特别在肥料使用不当的情况下,抗性淀粉含量会低于品种的正常水平;三是肥料农药使用不当,造成抗性淀粉水稻中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超标,有害物质增加,而本产品大米主要为糖尿病人食用,不利于其食用健康。

本标准针对湖南稻田土质条件,土壤有机质缺乏,重金属超标,中速效养分含量总体中等偏低的状况,结合当前水稻的主要种植模式,针对功能型水稻,集成了水稻浸种催芽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抛秧技术、直播技术、浸田降镉技术,生产出优质的功能型抗性淀粉大米。

二、任务来源和制定过程(一)任务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0年3月27日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中下达了本标准的制定任务,由湖南涛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编写与制定。

(二)制定过程2019年10月湖南涛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标准立项申请。

2020年3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

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湖南涛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研究集成的水稻浸种催芽技术、抛秧技术、直播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浸田降镉技术,于湖南省汉寿、西湖、桃源、鼎城及双峰等地开展了试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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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43/T XXXX—XXXX
两型产品(货物类)认定规范
Criteria for Authentication on Two-oriented Goods Products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1
3 认定原则 1
3.1 开放创新 1
3.2 规范科学 1
3.3 动态更新 1
3.4 发展产业 1
4 申报要求 1
4.1 申请单位要求 1
4.2 申请产品要求 2
4.3 申请材料要求 2
5 认定程序 2
5.1 受理和形式审查2
5.2 审查 2
5.3 综合评审 3
5.4 审定 3
5.5 公示 3
5.6 认定 3
附录A(规范性附录)货物类产品分类4
附录B(规范性附录)综合评审内容及评分方法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XXX提出。

本标准由XXX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XXX、XXX、X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

两型产品(货物类)认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两型产品(货物类)的认定原则、申报要求和认定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两型产品(货物类)的认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两型产品
在规定范围内,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面有突出优势的产品。

2.2
货物类
各种形态和种类物品(包括原材料、工业制成品等)的综合。

3 认定原则
3.1 开放创新
认定工作坚持开放性和鼓励创新,申报单位的规模和地域不受限制,鼓励产品技术创新,突显两型作用。

3.2 规范科学
认定工作坚持认定程序规范、评价体系科学、评审专家专业、评审客观公正、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监管。

3.3 动态更新
认定产品采用目录管理,实行动态更新,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变化,行业、产品的技术进步和社会的需求,适时开展产品认定,更新两型产品认定目录。

3.4 发展产业
认定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产业发展与技术升级,有利于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4 申报要求
4.1 申请单位要求
申请认定两型产品的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 申请产品要求
通用要求
申请认定的两型产品,应属于货物类产品分类(见附录A)的范围,并满足下列要求: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际公约约定,符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产业政策;
7)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8)拥有不少于2个用户,且反映良好。

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的两型产品,应满足下列要求:
9)产品直接应用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循环利用等领域或能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10)产品设计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主要技术指标优于其他同类产品;
11)产品原材料和主要生产设备的技术指标优于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相关标准中有等
级分类的达到中等以上等级;
12)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达到或优于准入值;
13)产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优于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相关
标准中有等级分类的达到中等以上等级;
14)产品使用过程中,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主要技术指标优于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相关标准中有等级分类的达到中等以上等级;
15)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健全;
16)产品报废回收体系完善。

4.3 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单位自愿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两型产品认定申请书、申请单位承诺书等材料。

申请材料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应完整、真实。

同类产品的不同型号,应按产品型号分别申请。

申请单位应按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申请材料送交认定机构。

5 认定程序
5.1 受理和形式审查
认定机构负责两型产品的申请受理工作。

认定机构应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等进行形式检查,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认定机构应告知申请单位不符合情况和补正要求。

5.2 审查
申请产品应满足4.2.1中和4.2.2中的要求,否则不能进入以下审查环节。

认定机构应根据申报受理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产品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审查方式为申请材料验证和实地考察,审查内容包括:
17)听取产品生产应用情况介绍;
18)查阅使用单位对产品的评价意见;
19)查阅产品资料;
20)实证考察产品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水平和应用等方面情况;
21)对考察的情况提交书面报告。

专家应对申报产品提交审查结论。

5.3 综合评审
认定机构应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产品进行综合评审,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综合评审采用专家评分法,专家应按照综合评审内容及评分方法(见附录B)逐项评分。

5.4 审定
审定工作采用会议形式。

认定机构根据综合评审的评分情况,按产品类别分别确定两型产品认定分值,大于或等于该类别两型产品认定分值的拟定为两型产品。

5.5 公示
认定机构应向社会公示拟认定的两型产品及其单位基本信息。

对有异议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向认定机构实名书面申述,认定机构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5.6 认定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产品,认定机构正式认定其为两型产品。

两型产品认定有效期一般为2年,有效期满可申请重新认定。

在有效期内,新产品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指标优于现有两型产品,经认定机构综合评审,可认定新产品为两型产品。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货物类产品分类表A.1给出了货物类产品分类。

表A.1 产品分类表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综合评审内容及评分方法
表B.1给出了两型产品综合评审内容及评分方法。

表B.1 综合评审内容及评分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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