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市、区属律师事务所住址确认的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私设办公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私设办公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2.05.17•【字号】沪司发律管[2012]81号•【施行日期】201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私设办公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司发律管[2012]81号)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近期,少数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其住所地以外,特别是在相关司法、行政机关附近私设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违法违规宣传等不良现象比较突出,扰乱了本市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引导和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促进和保障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各区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组织专门工作力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各负其责、跨区协作、统筹兼顾的原则,消除工作盲点,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承揽业务的行为,促进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依法执业。
二、主要内容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一)在本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承揽业务的;(二)在司法机关内及附近200米范围内设立律师广告牌和其他宣传媒介的;(三)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四)以支付介绍费等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区县司法局收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区各律师事务所,再由律师事务所向全体执业律师进行传达。
在动员部署过程中,各区县司法局、律工委应当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认真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律、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教育和引导广大律师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自觉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自然人版)

3.当事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准确填写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信息及送达地址。
4.因当事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5.本确认书适用于深圳市两级法院。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
第三条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约定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依照规定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的规定》
第六条案件当事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选择电子送达方式接收法院诉讼文书。不同意选择电子送达方式的,限于案件当事人为自然人并且有充分正当理由。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原告(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然人版)
案由
案号
当事人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送达
地址
联系
电话
诉讼服务网账号
电子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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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律师执业证号码
送达
地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移交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移交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5.09.07•【字号】•【施行日期】2015.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市直属律师事务所移交管理的通知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司法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律师协会,各直属律师事务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有关要求,优化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行业的监督、指导和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律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律师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司法局第16次局务会研究决定,将市司法局直接管理的173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直属所)全部交由所在地的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直属所交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是在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总体战略背景下,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简政放权,深化律师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理顺市域内律师管理体制,形成分工科学、职责明确、上下衔接的律师工作体系,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对律师行业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效率,有利于搭建更多律师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平台,更好地促进律师融入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相关司法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律师工作岗位力量,依照《律师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请各直属所于9月24日至9月30日期间(周末除外),持执业许可证副本到省司法厅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主管机关变更备案手续。
实际办公地与执业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地址不一致的,持执业许可证副本到省司法厅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住所变更备案(与主管机关变更备案一并进行)或者搬迁回原址,逾期未办理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责任保险的通知-深司[1997]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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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责任保险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责任保险的通知(深司[1997]92号1997年6月17日)各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确立的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是我国律师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它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树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良好形象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了落实《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为我市律师执业提供风险保障,市局在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律师系统中开展律师责任保险,并通过反复比较、协商,选择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律师责任险的保险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律师责任保险,是贯彻落实《律师法》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深化律师工作改革,减低律师执业风险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此,市局要求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包括专、兼、特律师)都要从这一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律师责任保险的意义和作用,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参加律师责任保险。
二、律师责任险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投保。
每位律师的保费设立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五个档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投保,也可以选择高于上述标准的保费投保,费率不变。
三、律师责任保险投保工作从七月八日开始。
为了方便各律师事务所办理投保手续,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从七月八日至十八日派人在市局一楼大厅设立专柜现场办公。
四、为了扩大我市设立律师责任险的社会效应,市局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的七月上旬举行律师责任险投保首签仪式,并邀请新闻媒介现场采访报导。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执法的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执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5.27•【字号】深圳市司法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21.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稽查执法正文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执法的公告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局对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执法公告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2021年5月27日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四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办事处、海山街道办事处、盐田街道办事处、梅沙街道办事处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
现将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办事处、海山街道办事处、盐田街道办事处、梅沙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执法职责和权限受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委托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沙头角街道办事处、海山街道办事处、盐田街道办事处、梅沙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范围内,依法对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违法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以及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行使的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行政处罚。
二、主要执法依据(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二)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三)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规章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三、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一)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健康局1.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2.咨询和投诉电话:*************(二)沙头角街道办事处1.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田心东路9号2.咨询和投诉电话:*************(三)海山街道办事处1.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悦林大厦1-5楼2.咨询和投诉电话:*************(四)盐田街道办事处1.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2.咨询和投诉电话:*************(五)梅沙街道办事处1.办公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葵路88号2.咨询和投诉电话:*************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行政执法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行使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深圳市司法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为方便广大市民查询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深府办〔2003〕30号)的要求,我局汇总了2020年度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公布。
深圳市司法局2021年4月1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5期,下称《公报》××××年第××期)2.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5期)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8期)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15期)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19期)6.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5期)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3期)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44期)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2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6期)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7期)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12期)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13期)6.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4期)7.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5期)8.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7期)9.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41期)10.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政策性纾困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45期)1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50期)三、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88件)(一)市发展改革委(共8件)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8期)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9期)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29期)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3期)5.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失信行为认定惩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35期)6.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领域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6号,《公报》2021年第1期)7.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首批纯电动泥头车(2018-2019)运营里程考核及超额减排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7号,《公报》2021年第1期)8.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期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8号,《公报》2021年第3期)(二)市教育局(共7件)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深教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22期)2.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教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24期)3.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教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26期)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教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41期)5.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48期)6.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深教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48期)7.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20〕7号,《公报》2021年第2期)(三)市科技创新委(共16件)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5期)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7期)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7期)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3期)5.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9期)6.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4期)7.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6期)8.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7期)9.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28期)10.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28期)1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28期)1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32期)1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40期)1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4号,《公报》2020年第45期)15.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5号,《公报》2020年第47期)16.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6号,《公报》2021年第2期)(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14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补充通知(深工信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5期)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鼓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1期)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1期)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11期)5.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20期)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19期)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0期)8.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0期)9.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20期)10.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41期)1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41期)1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4号,《公报》2021年第2期)(五)市民政局(共3件)1.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0〕2号,《公报》2021年第2期)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0〕3号,《公报》2021年第5期)(六)市财政局(共9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财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5期)3.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校捐献配比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6期)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鉴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7期)5.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38期)6.深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规程》的通知(深财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45期)7.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46期)8.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47期)9.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及注销备案规定》的通知(深财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50期)(七)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共23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5期)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1期)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深人社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1期)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28期)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创新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27期)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7期)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8期)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9期)9.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30期)1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36期)1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4号,《公报》2020年第36期)1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5号,《公报》2020年第38期)1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激励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6号,《公报》2020年第38期)1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就业扶贫基地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7号,《公报》2020年第38期)1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8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9.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博士创新创业载体申报管理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9号,《公报》2020年第46期)2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以工代训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0号,《公报》2020年第47期)2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1号,《公报》2021年第5期)2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2号,《公报》2020年第49期)2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3号,《公报》2020年第50期)(八)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5件)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6期)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24期)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23期)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测绘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4号,《公报》2021年第5期)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成果审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5号,《公报》2021年第5期)(九)市生态环境局(共4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环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32期)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积极服务企业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资金措施》的通知(深环规〔2020〕2号,《公报》2021年第1期)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通知(深环规〔2020〕3号,《公报》2021年第3期)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公报》2021年第7期)(十)市住房建设局(共17件)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9期)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建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9期)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3期)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居民用户燃气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21期)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23期)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3期)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3期)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业务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3期)9.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23期)10.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建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24期)1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24期)1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35期)1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的通知(深建规〔2020〕14号,《公报》2020年第35期)1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5号,《公报》2020年第36期)1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6号,《公报》2020年第47期)1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7号,《公报》2021年第1期)(十一)市交通运输局(共10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大鹏湾引航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深交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21期)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交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30期)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3期)5.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深交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33期)6.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交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35期)7.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37期)8.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
深圳市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深圳市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是深圳市司法局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针对律师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以下是本指引的具体内容及操作步骤:第一步:基本操作要求1. 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律师卡等相关证件应随时携带,并及时更新证件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2. 律师应在自己的工作室、律所或法律服务机构办公,不得擅自从事非法律服务活动。
3. 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应检查委托人的身份和资格,并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保存,确保委托人具有正当和合法的权利和资格。
第二步:案件受理操作要求1. 律师在受理委托案件时,应向委托人说明自己的执业范围和能力,并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 律师受理委托案件后,应认真审查材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委托机密,确保委托案件顺利进行。
3. 律师应按照诉讼程序和规定,提出有力的法律意见和辩护策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办理法律文书要求1. 律师在办理法律文书时,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证文书规范、准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
2. 律师应做好文书的履行和送达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委托案件的工作任务,确保案件执行效果。
第四步:案件结案及日常工作要求1. 律师在完成委托案件后,应及时向委托人提交结案报告,明确解释案件的结果和相关责任,提出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2. 律师应加强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不断扩充业务范围,积极发展新兴业务,以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3. 律师应保持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弘扬法律精神和正义感,为实现社会和谐、法治稳定、经济繁荣作出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深圳市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对于律师职业操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为保障律师的正确、合法、规范操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有助于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职业形象。
同时,需要依据指引的具体步骤和操作要求,加强自身业务能力、规范操作行为,为广大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落实向广州深圳市下放(委托)有关律师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行政管理权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落实向广州深圳市下放(委托)有关律师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行政管理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3.01.27•【字号】粤司[2003]25号•【施行日期】2003.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落实向广州深圳市下放(委托)有关律师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行政管理权的通知(粤司〔2003〕25号)广州、深圳市司法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省政府《关于落实向深圳市下放有关管理权问题的通知》(粤府函[2002]29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合法、效能和权责明晰的原则,现就有关律师、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的行政管理权下放(委托)事宜通知如下:一、下放(委托)行政管理权的主要原则和要求省厅要处理好监督和放权的关系,杜绝“放而不管”和“管而不放” 两种不良倾向,从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的目的出发加强监督、检查。
省省厅下放(委托)所列7项行政管理权后,其业务管理部门要实现管理职能积极稳妥的交接,对广州、深圳有关业务不再进行具体的行政管理,但广州、深圳市司法局(以下简称穗、深两市局)应按规定报送备案材料。
省厅业务管理部门继续对口指导穗、深两市局的有关管理工作,对穗、深两市局上报的备案材料,应注意掌握备案和核准的区别,一般不进行实质审查,只进行形式审查,如确存在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改正。
穗、深两市局要从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的高度,正确理解和把握此次行政管理权下放(委托)工作的要求和精神,遵循合法、效能、责任和监督等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严格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确保此次下放(委托)管理职能的顺利开展,并及时向省厅业务管理部门报告、请示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穗、深两市局业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职权范围内制订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省厅律师管理部门、法制工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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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市、区属律师事务所住址确认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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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司法局
•【公布日期】2011.03.10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市、区属律师事务所住址确认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2010年度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通知》的要求,我市的市、区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检查考核初审工作由住所地区级司法局负责,为了更好的做好此次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明确住所地址及所辖行政区域。
特此通知
联系人:林少科
联系电话:83053924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