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航法规基础知识共70页文档
CAAC基础-航空法规

第一部分基础部分第一章--适航1.适航管理法规(1)什么是适航性? P1是指该航空器包括其部件及子系统整体性能和操纵特性在预期运行环境和使用限制下的安全性和物理完整性的一种品质。
这种品质要求航空器应始终处于保持符合其型号设计和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2)适航性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来的?(什么需要) P1它的引出并不是出于理论或学术研究的需要,也不是出于设计、制造航空器的需要,而是出于为维护公众利益的民用航空立法的需要。
(3)什么是适航标准? P1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性标准。
它是为保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而制定的最低安全标准.是国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4)适航标准又称为最低安全标准,含义? P1[1]最基本的[2]经济负担最轻的(5)航空器必须满足什么条件方能称为是适航的? P2[1]航空器必须始终满足符合其型号设计要求;[2]航空器必须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航空器的设计和制造单位要对航空器的初始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航空器的使用单位(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包括所属的各类航空人员—飞行人员、维修人员、检验人员等),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2.适航管理:(6)什么是适航管理,宗旨为何? P2适航管理:以保障民用航空器的安全性为目标的技术管理,是政府适航部门在制定了各种最低安全标准的基础上,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科学统一的审查、鉴定、监督和管理。
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负责宗旨是: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
(7)适航管理的分类及其关系? P3分为两大类:初始适航管理和持续适航管理。
初始适航管理是在航空器交付使用之前,对航空器设计、制造的控制。
持续适航管理是对航空器使用、维修的控制。
(8)适航管理的特点? P3权威性或法规性,国际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动态发展性,独立性(9)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按工作性质分)P3立法、定标,它是安全性的要求颁发适航证件是合法资格凭证监督检查是符合性的要求3.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10)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 P4[1]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有原则的规定。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

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中国民航适航管理知识点CAAC:中国民航(=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飞机类别(CCAR2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a)正常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非特技飞行的飞机。
非特技飞行包括:(1)正常飞行中遇到的任何机动;(2)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3)坡度不大于6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b)实用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用于有限特技飞行的飞机。
按实用类审定合格的飞机,可作本条(a)中的任何飞行动作和有限特技飞行动作。
有限特技飞行包括:(1)尾旋(如果对特定型号的飞机已批准作尾旋);(2)坡度大于60°但不大于90°的缓8字飞行、急上升转弯和急转弯。
(c)特技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5700公斤(12500磅)或以下,除了由于所要求的飞行试验结果表明是必要的限制以外,在使用中不加限制的飞机。
(d)通勤类飞机,是指座位设置(不包括驾驶员)为19座或以下,最大审定起飞重量为8618公斤(19000磅)或以下,用于本条(a)所述非特技飞行的螺旋桨驱动的多发动机飞机。
通勤类飞机的运行,是指正常飞行所能遇到的任何机动,失速(不包括尾冲失速)和坡度不大于60°的急转弯。
飞机类别飞行限制座位设置最大审定起飞重量发动机正常类非特技9座及以下5,700Kg或以下单发或多发实用类有限特技特技类不加限制通勤类非特技飞行19座及以下8,618 Kg或以下螺旋桨驱动的发动机CCAR-25用于运输类飞机的合格审定,不限定座位数和最大起飞重量,但不适用于单发飞机。
CCAR121:大型航空器第121.3条适用范围(a)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航空运营人实施的下列公共航空运输运行:(1)使用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定期载客运输飞行;(2)使用旅客座位数超过30座或者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不定期载客运输飞行;(3)使用最大商载超过3,400千克的多发飞机实施的全货物运输飞行。
适航法规基础知识

适航法规基础知识
航空法规,简称航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飞行器及其运营部门在进行航空活动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技术和行为规范。
航空法规的内容一般包括:航空安全规章、运行规章、民航器设计批准和执行管理、民航机场设施、空中交通管制及其法规、适航管理、飞行运行标准、飞行运行服务操作条例、飞行员训练、驾驶员及机场管理人员培训、航空旅客权利等。
航空法规对民航运行秩序和航空安全负有重要作用,也是民航许可申请、民航安全维护与保障的基础。
航空法规还包括机场的管理权责、航空器的测试、两国的航空理解备忘录以及各国民航系统的管理权责等。
航空法规的重要选择原则,就是要服从国际航空形势的发展,不能以影响或阻碍国际航空的障碍,以及有效地建立在每种时期所需要的统一的和可接受的民航法则和标准。
航空法规是一般性、适用于民航运行国际及其地区性法规,也是法律法规的一种,是实施有效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武器。
它是通过法规和技术标准,特别将航空公司、飞行机组成员和机场责任连接起来,以尽可能保护和维护工作时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也就是说,航空法规是一个规范和收缩的系统。
它的目的是维护公众的安全,促进明智的保护、调整和合作的关系,将飞行运营中潜在的危险降到最低水平。
优质的航空法规是安全飞行的基石,对保证空中安全,发挥民航对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
适航管理重点(附适航法规)复习资料汇编 附答案

适航管理主要内容第一章1、适航性、适航标准、适航管理、初始适航、持续适航定义;2、适航标准的特点及含义;3、适航性责任;4、适航管理的宗旨;5、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及方法;6、适航管理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中的作用;第二章1、适航管理结构体系及各层管理单位;2、各地区管理局适航处、各适航审定中心的主要职责;第三章1、适航管理立法的必要性;2、适航管理立法的基本原则;3、适航管理法规和文件体系的构成及各层主要的法律法规;4、适航管理相关法规具体针对的内容;5、适航指令、适航管理程序、咨询通告定义及编号方法;6、与初始适航、维修、运行相关的法规;第四章1、航空器从事国际国内飞行必须携带的证件;2、国籍登记标志的相关规定;3、挂旗航空公司的定义;第五章1、适航管理各证件的颁发对象、有效期和转让性;2、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资格及持有人权利;PC编号;3、适航证类别及颁发对象;适航证的重新签发;4、特许飞行证分类及颁发对象;第六章1、初始适航管理中适航部门的基本责任;2、专用条件、适航标准的豁免或等效安全措施的定义;3、型号设计更改的分类;4、对型号设计“大改”的批准形式;5、生产许可证可获得的适航批准;6、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的审定批准方式;PMA不适用的条件;PMA,CTSOA的区别;7、航空产品的分类,各类航空产品用于国内或出口时应颁发的适航证件;8、如何保持合格证的完整性:适航指令,使用困难报告;第七章1、持续适航管理的三要素;2、航空器持续适航管理要求:航空器运营人对航空器适航性的责任;运行规章适用的条件;公共航空运营人维修系统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维修记录的要求;ETOPS定义及类别;二类仪表近进分类;民用航空器的年检制度;适航证的签署;3、维修单位的分类;维修单位通过合格审定需具备的条件;维修放行证明类别;等效安全措施;外委要求;对维修单位监督检查的制度;4、持续适航管理对维修人员的要求;(按照CCAR-66的规定)5、航空器适航信息网的结构及责任单位;适航信息管理工作的流程(即三个工作环节);主要监控对象;6、持续适航文件:维修大纲;维修方案;MMEL;MEL;CDL;保留故障/缺陷要求;适航指令定义及办法条件;第八章1、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分类;第九章1、维修的定义;2、维修和改装人员要求;3、重要修理和改装的批准放行要求;4、维修管理指令的定义,与CAD的区别。
01-适航法规-适航

1.2适航标准
适航标准是一类特殊的技术标准,它是为了保 证实现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制定的最低安全标 准,适航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适航标准是国 家法规的一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适航标准的严肃性来自于国家法律的权威,是 国家为了维护国民的安全而定制的。
适航标准适维持航空器适航性的必然产物。
1.2.1 适航标准的特点:
立法、定标:适航部门根据《民用航空法》统一制定 颁布各种与安全有关的技术的和管理的适航标准、规 章、规则、指令和通告等,它是安全性的要求。 颁发适航证件:在民用航空器的研制、使用和维修过 程中,通过依法的审定和颁发各种适航证件的手段来 检验执行程度或标准要求的符合性,它是合法资格的 凭证。 监督检查:适航部门通过颁证前的合格审定及颁证后 的监督检查手段,促使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个 人始终自觉满足规章要求,它是符合性的要求。
适航性这个词不是出于理论或学术研究的需要, 也不是出于设计、制造航空器的需要,而是出 于为维护公众利益的民用航空立法的需要产生 的; 适航性这个词始终与政府机构对民用航空器安 全性的控制和管理相联系; 民用航空活动的实践中,为达到某种适航性, 民用航空器必须符合法定的适航标准和处于合 法的受控状态。
1.4.1 适航管理的特点(续)
动态发展性:适航标准随科技进步和民航产业 的发展而发展,同时,适航管理本身也是实 践—认识—在实践—在认识的发展过程。 独立性:为保证适航部门立法和执法性工作的 公正与合理,适航部门在经济上和管理体制上 独立于民用航空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等 环节之外。
1.4.2 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
1.3.2 航空器的使用和修理单位
航空器的使用单位(航空公司)和维修单位, 要对其使用和维修的航空器始终处于安全运行 状态,即对航空器的持续适航性负主要责任。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课件第一章适航管理概述1.1 适航管理的定义适航管理是指对航空器的设计、生产、维修、运营等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的一项工作。
适航管理的目的是确保航空器的安全、适用性和性能符合国际和国内的法规要求,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
1.2 适航管理的重要性适航管理对于航空器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任何适航管理方面的疏漏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因此适航管理必须得到高度重视。
1.3 适航管理的原则- 遵守适航法规:适航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航空组织(ICAO)和民航总局制定的适航法规和标准。
- 过程控制:适航管理应该在航空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设计、生产、维修和运营等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管。
- 持续改进:适航管理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优化,以适应航空技术和市场的发展变化。
第二章适航管理法规2.1 民航总局适航管理法规民用航空局发布了《民用航空适航管理条例》,规定了适航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程序,包括适航证书的申请和颁发、设计和生产审定、适航标准和规范等方面。
2.2 国际适航法规国际航空组织(ICAO)发布了《适航规范和标准》,其中包括了适航认证、航空器设计和生产、维修和运行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我国作为ICAO成员国,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国际适航法规。
第三章适航管理的主要内容3.1 适航设计和生产航空器的设计和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的适航标准,包括飞机结构强度、飞机系统、航空电子设备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同时需要进行设计审查和型号认证。
3.2 适航维修航空器的维修必须按照维修手册和适航要求进行,并且需要合格的维修人员和设备进行维修工作。
适航维修还需要进行适航审定和适航检查等程序。
3.3 适航运营航空公司必须确保航空器的适航状态符合法规要求,并对飞行员和机组人员进行适航培训。
航空器的运营必须在适航要求之内进行,确保飞行安全。
第四章适航管理实践案例分析4.1 适航管理不良事件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适航管理不良事件,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方案,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适航管理及相关法规

适航部门持续适航管理工作内容
(1)签发(签署)适航证; (2)对维修大纲、可靠性大纲、维修方案和可靠性方案的评 估; (3)颁发适航指令; (4)对重大修理、改装工作的批准; (5)对航空器进行年检和不定期的抽查; (6)对维修单位进行许可审定; (7)颁发维修人员执照、维修人员资格证书; (8)实施信息收集、整理和评估; (9)参与对重大故障和飞行事故的调查; (10)批准、颁发委任代表证; (11)按规定实施对持证人的监督和处罚措施。
持续适航管理工作三要素
(1)维修单位 CCAR-145 (2)维修人员 CCAR-66、CCAR145、CCAR-183 (3)航空器 持续适航性监督 三要素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才能保证 航空器的持续适航。
航空器持续适航性监督重点
(1)维修大纲; (2)适航指令和重要的服务通告; (3)时控件; (4)保留故障或保留工作项目; (5)替换件; (6)重大故障和重复故障; (7)维修记录; (8)重大修理和改装; (9)航空器的年检及建立单机档案; (10)建立信息网络,进行实时控制。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二)
附件10:航空电信; 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 附件12:搜寻与救援; 附件13:航空器事故调查(统一关于航空器失事的通 知、调查和报告); 附件14:机场; 附件15:航空情报服务; 附件16:环境保护; 附件17:安全保卫——防止非法干扰民用航空的行为 附件18:危险品的安全航空运输。
适航管理结构体系
第一层:立法决策层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司、飞标司 第二层:执法监督层 ——各地区管理局航空器适航处、安监局 第三层:委任基础层 ——指所有的委任适航代表和委任适航单位
初始适航管理
适航部门根据各类适航规定,对民用航 空器的设计和制造所进行的型号合格审定和 生产许可审定,以确保航空器和航空器部件 的设计、制造是按照适航部门的规定进行的。 初始适航管理是对民用航空器的设计、制造 的控制。 初始适航管理以颁发型号合格证件、生产 许可证件及适航证件为主要管理内容。
民用航空适航基础知识简介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框架
第八编 委任代表规则(180-189部) 第九编 航空保险(190-199部) 第十编 综合调控规则(210-250部) 第十一编 航空基金(251-270部) 第十二编 航空运输规则(271-325部) 第十三编 航空保安(326-355部) 第十四编 科技和计量标准(356-390部) 第十五编 航空器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391-400部)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 CCAR-135部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合格审定规则》 ➢ CCAR-129部《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合格审定》
维修人员规章总体介绍
➢ CCAR-66“民航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定” ➢ CCAR-147维修培训机构管理
维修单位规章总体介绍
规范性文件种类
➢
民航局职能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规范性文件包括:管理程序、咨询通告、管理文件、工作手册、信息通告、表格
。
➢
现在明确不在法律范畴之内;不向法庭提供;还有一定的管理效力。
适航管理程序(AP)
➢ 管理程序(Aviation Procedure,简称AP),是各职能部门下发的有关民用航空规章 的实施办法或具体管理程序,是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和法人、其他经济组 织或者个人从事民用航空活动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
➢
动态发展性:是动态的不断发展的;随着航空科技进步和民航发展,必须不断改进或增
加新的适航标准。
➢
独立性(政府审查监督机构)
适航管理主要内容
➢
适航管理分为三种类型:
➢
立法、定标:制定各类适航标准、规则、指令和通告;审定监督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