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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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7•【文号】教学厅函〔2021〕36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已初步形成了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评价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选拔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现就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考试评价办法,为各类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

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

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坚持立德树人,完善录取机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引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学生发挥个性潜能提供多样化选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省级政府统筹,严格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皖教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部署,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高职扩招任务和《省属高校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测算模型(试行)》,在各高校上报的专业计划需求和2020年高职(专科)未完成计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以及高校生源情况、办学条件、办学行为等各方面因素,经研究,省教育厅编制了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扩招专项计划”)。

现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计划编制与执行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高职扩招是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高质量完成扩招任务。

各校扩招专项计划在学校2020年高职(专科)计划总量中单列下达,不与前期已执行的分类及秋招计划互通。

分类编制扩招专项计划。

各校要在此次下达的分校计划总量内,依据扩招报名人员类型(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新入伍士兵、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小学幼儿园教师等)分类编制单列计划、分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对新入伍士兵开展“入伍即入籍、退役即入学”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实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学、幼儿园教师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村干部学历教育有关工作的建议方案》等文件规定,对经省委组织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征兵办、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审核通过的合格生源,实行应录尽录。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6.22•【字号】豫教招办〔2020〕72号•【施行日期】202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

各地各高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证高考公平公正,确保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精神,我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一、切实做好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工作1.提高政治站位。

高考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国家人才选拔,关系社会公平,关系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2020年高考面临特殊形势,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大背景下的一次高考,是在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总体部署下的一次高考。

2024年重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院校

2024年重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院校

2024年重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院校2024年重庆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院校(一)普高类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试点院校、专业和计划另文下达)。

2.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来渝招生的市外高职院校。

(二)中职类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纳入全市高校转型发展的部分市属本科院校和全市所有高职院校。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普通高校。

(三)高职专项类:经市教委批准,开展高职专项类招生的高职院校。

2024年重庆高职分类考试科目及安排1.普高类(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①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50分。

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②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

考试时长150分钟。

有特殊要求的招生专业,招生院校可经市教委批准后开展职业倾向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包括专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其结果作为专业录取资格条件。

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方案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重庆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2)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4年3月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2.中职类(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

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

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设17个科类。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质量,提高招生选拔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各地区高中阶段学校的不同,以考试和择优确定招生的方式进行的大规模选拔高中毕业生,让其在高职院校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

第三条积极开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中央政府为了扩大高等教育的规模,促进高等教育的均衡发展而实行的重要政策。

第四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应当遵循质量、公正、公开、灵活的原则,推行多元化录取方式。

第二章考试内容第五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等科目。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考试,专业综合科目由高校自主组织考试。

第六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考试内容应当符合各地区高中阶段学校的课程标准,做到贴近学生的实际情况,既考核学生基本素质,又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

第七条考试满分为60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第三章考生报名第八条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考生应当按照各地区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在指定的报名时间进行报名。

第十条考生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信息和必要的证明文件。

报名信息不得造假、隐瞒或者篡改。

第四章考试评卷第十一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评卷采用人工评卷和计算机辅助评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评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十二条评卷员应当具有高职院校专业教师资格,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并严格遵守评卷规定和程序。

第十三条考试评卷的结果以成绩单的形式公布,并可供考生进行查询和申诉。

第五章录取第十四条录取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档案信息和高职院校招生计划订制录取标准原则,实行成绩优先、综合素质评定和多元化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录取工作应当公开、公正、透明,遵循政策法规和招生章程的规定,确保所有招生选拔工作的公平性。

2023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_为什么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2023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_为什么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2023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_为什么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为什么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教育法》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实施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既是落实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符合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培养规律,同时还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升学成长发展的多样化选择。

我省坚持把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同时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通道。

也就是说,未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考,仍有机会被普通高校录取。

高职院校为什么要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高职院校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阵地,高职院校人才选拔更注重考察学生职业发展所需要的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既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也有利于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选拔和培养,还有利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形成鲜明的职业教育类型特色。

高考新政策3+1+2的意思3+1+2高考模式高考总分750分“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以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共有6门,即“3+1+2”。

“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1”为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考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考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 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 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求逐渐增加,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高等职业教育部门不断探索改革,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方案,以期望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一、分类考试招生高等职业教育部门将考生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考试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特殊类等。

每个类别的考试内容和形式都会有所不同,针对不同的学科要求和职业特点进行考核。

普通类招生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考试,并进行志愿填报。

体育类招生主要考察学生的体育特长和健康状况,通过体测和技能测试招收适合从事体育运动和相关职业的学生。

艺术类招生主要考察学生在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特长和才华,通过专业考试和作品展示选拔出优秀的艺术生源。

特殊类招生主要面向部分特殊群体,例如退役军人、农民工子女、城市困难家庭学生等,通过面试和专项测试进行招生。

二、实施方案1.制定考试招生方案:高等职业教育部门根据各类别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不同类别的考试招生方案,明确考试内容、形式和要求。

2.严格考试管理:组织专家制定考题,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性,在考试过程中加强考场管理,杜绝作弊行为。

3.完善招生政策:制定不同类别学生的录取标准和政策,明确招生人数和录取条件,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

4.加强宣传和指导:向社会广泛宣传不同类别的招生政策和要求,指导学生和家长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特长和兴趣的专业和学校。

总的来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出台,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提供了助力,也为社会培养更多适应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奠定了基础。

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方案,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9.26•【字号】吉教职成〔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的通知吉教职成〔2019〕19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根据《关于调整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的通知》(吉教职成办函[2019]19号)和《关于调整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部分考试科目的通知》(吉教职成[2017]35号)文件要求,我厅已对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进行了随机抽选,现将对口招生考试科目予以公布。

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中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命题范围和考试要求按《吉林省高职分类考试文化基础课考试纲要(试行)》(吉教职成[2018]52号)执行,养殖类专业综合卷中考试科目“畜禽繁殖与改良技术”的命题范围和考试要求按省教育厅2019年修订的《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共同基础课和各类专业综合卷考试科目及纲要》执行,其他科目的命题范围和考试要求按省教育厅2015年修订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执行。

相关文件可登录吉林省教育厅网/和吉林省职业与成人教育网/下载。

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将继续采用网上阅卷方式。

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文化基础课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科目一览表吉林省教育厅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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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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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知晓国家对高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规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取得少数民族照顾加分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一律取消学籍,退回原籍,并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我们承诺对以上填报内容及提供审核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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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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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审批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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