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安排
广东: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乐路;邮政编码:*****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058,在豫招生代码:6258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四条学校简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封,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A档院校(全国前十)。
学校始建于1929年3月,先后历经国立黄河流域水利工程专科学校、黄河水利专科学校、黄河水利学院、黄河水利学校等历史沿革。
1998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改建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00年3月学校由水利部划归河南省实行省部共建。
近年来,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为指导,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实现了各项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400余亩,建筑面积54.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4亿元。
现有教职工11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30%,博士、硕士占70%,“双师型”教师占80%。
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支,建设21个大师工作室,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国家教学名师、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水利职教名师等50余人。
校企合作建设200个校内实训室、401个校外实习基地。
馆藏图书129万册,电子图书60万册。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3.12•【字号】闽教学〔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5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63号)精神,现将做好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职业技能测试1.测试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的疫情防控、命题、制卷、试卷保管、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工作由各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高职院校(以下简称“主考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测试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2020〕4号)执行。
2.测试时间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于4月6日至11日举行,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网上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先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网页,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题型为选择题)。
二、志愿填报(一)志愿设置1.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每个批次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2.面向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共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二)填报时间1.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27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9日8:00至18:00填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11.15•【字号】•【施行日期】2021.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1〕15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扩招单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安排(一)招生对象1.已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2021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2021年河南省高职扩招单招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
(三)招生专业1.高校在本校已开设并开展招生的专业范围内自主安排高职扩招专业,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安排招生。
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2.招生专业按面向人群不同分为A、B、C三类,A为退役军人可报专业类;B为高素质农民(含村“两委”干部、基层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可报专业类;C为其他(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可报专业类,考生须按照本人所属类别分类报考相应专业。
(四)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将综合考虑高校办学能力和申报情况统筹安排高职扩招专项计划。
各高校要根据办学条件、专业优势、培养能力、所处地域和承担培养任务等综合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自主安排分类别全日制和弹性学制两种培养形式的招生计划,未经相关部门授权,不得安排特殊人群专项招生计划。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琼教考〔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有关高等院校,省考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我省高职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对口单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5.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且安置地在海南的退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已经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8:00至4月20日17:30。
2.报名地点:省内各招生院校均设置报名点。
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到本人报考的院校申请报名。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到各招生院校提交报名材料,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核查,领取报考卡,现场采集身份证信息及拍摄电子照片。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应届考生提供毕业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
(2)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需提交:海南户口簿。
2021年浙江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通知

【导语】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浙江⾼职提前招⽣⼯作的通知已经发布,为⽅便考⽣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试点⾼校: 2021年⾼职提前招⽣⼯作要深⼊贯彻全国、全省教育⼤会精神,全⾯落实《浙江省⼈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校考试招⽣制度综合改⾰试点⽅案的通知》《浙江省⼈民政府关于进⼀步深化⾼考综合改⾰试点的若⼲意见》《浙江省⼈民政府关于进⼀步做好⾼考综合改⾰试点⼯作的通知》,坚持稳中求进的⼯作总基调,统筹做好考试招⽣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现就有关⼯作通知如下。
⼀、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主体责任 ⾼职提前招⽣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
试点⾼校是⾼职提前招⽣⼯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责任⼈,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实⾏“党政同责、⼀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作亲⾃把关、亲⾃协调、亲⾃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
要健全校内⾃我约束、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招⽣政策、纪律的执⾏。
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规定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考试组织⼯作机制和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属地卫⽣、疾控、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明确、压实学校相关部门在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作中的责任,确保各项权责到岗到⼈。
⼆、从严实施过程管理,全⼒保障公平公正 试点⾼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体招⽣和⾼职提前招⽣⼯作管理的通知》等⼀系列⽂件明确的⼯作规范,严格执⾏“九个严禁”,落实落细过程管理。
要加强对考官、涉考⼯作⼈员的遴选、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严格执⾏“利益关系者回避”“违规评委⿊名单”等制度,切实提升⼯作队伍的纪律性和专业性;要加强对考⽣报考条件、素质特长项⽬等重要信息的审核,确保合理合规、真实有效;要加强对考⽣成绩、名单等重要数据进⾏两⼈以上的独⽴核对校验⼯作,确保数据准确⽆误;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作,确保考⽣报考信息安全;要加强各项⼯作痕迹管理与归档⼯作,确保“回溯机制”有效运⾏、查之有据。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2.26•【字号】•【施行日期】2021.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等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不断深化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2013〕3号)要求,我省2021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招生院校为我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以及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
招生专业为已在省教育厅备案的专业,今年新增设的专业不参加单独招生。
二、报考条件已报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可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三、报名、考试和录取(一)报名各招生院校负责本校单招报名工作。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单招考试报名。
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在单招考试报名期限内,向报考院校申请免试录取报名,具体要求按《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执行。
各招生院校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身份及报考资格。
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的专业是否对中职毕业生所学专业有对口要求,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开。
(二)考试1.考试时间。
单独招生考试安排在两个时间段举行。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1.20•【字号】鲁教学字〔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含高职扩招)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和计划安排(一)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经我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各高校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各高校要根据我厅审核的招生计划制定分专业(专业类)招生计划,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须按不低于单独招生计划5%的比例,安排退役军人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未完成的执行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二、报名工作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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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1801
行知414
城轨1801
行知414
平面1801
行知501
建筑1801
行知501
平面1802
行知505
建筑1802
行知505
数媒1801
行知509
装饰1801
行知509
物联1801
行知514
行知514
网络1801
致远401
电商1801
致远402
电商1802
致远403
会计1801
致远501
毕业年份:2021
考生类别:城镇应届/农村应届(根据户口本上面的信息填写)
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2018.9 2021.7 在xx学校学习
不要填写其他的如实习单位等,牵涉到政审问题,比较麻烦。
社会关系:用书面语称呼如:父亲、母亲,不要写成爸爸、妈妈、爹、娘等
3、网上报名时最好能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带着,可以现场查阅
3.现场确认
(1)11月27日前,各部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现场确认材料至教务科(请总务协助准备23*2个档案袋,各部领取后分发给班主任)。
(2)11月29日前,请各部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报名学生身份证。
(3)11月29日前,请实训科按现场确认要求进行场地及软硬件准备,实训科安排2位技术人员负责全程的技术支持工作。
附二: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课程与报考类别对应表
序号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
对应报考类别
1
植物生产与环境
(4)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A.11月29号由班主任携本班二代身份证到厚德楼405机房刷证确认(学生是否到现场待定),并核对相关重要信息。时间安排表如下:
工位号
时间
班级
备注
1号
8:30
早教1801
9:00
早教1802
9:30
计应1801
10:00
计应1802
10:30
动漫1801
11:00
数据1801
2号
3.体检组:
组长:xx
成员:xx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体检组全面负责学生体检相关工作,包括体检前期准备工作、体检过程及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的领取分发等工作。
体检收费按班级汇总后,由班主任在规定时间统一交财务科。
4.档案组:
组长:xx
成员:xx
2、报名界面中注意:
报考类别:根据自己专业选择,不能有误,如果选择非对应报考类别,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当做零分处理。
联系电话和地址:确保通讯畅通,能够收得到录取通知书的固定、有效、清晰的地址
就读班级:只能填写数字,根据教务科给的班级编号填写
毕业中学:厦门信息学校(不能写厦门市信息学校,不能写初中)
报名确认点:厦门信息学校
时间段
班级
机房
时间段
班级
机房
11月25日
14:30-
16:00
早教1801
行知301
11月25日
16:00-
17:30
会计1802
行知301
早教1802
行知314
物流1801
行知314
计应1801
行知401
电子1801
行知401
计应1802
行知405
电子1802
行知405
动漫1801
行知409
楼宇1801
指导班主任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封装学生档案,档案要求及后续处理待通知。
5.政审组:
组长:xx
成员:xx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6.照顾录取审核组:
组长:xx
成员:xx
负责通知落实因参加竞赛获奖等受照顾学生,指导学生填报相关申请。
7.财务组
组长:xx
成员:xx
全面负责与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及考试收支相关事宜。
二、工作时间安排
1.政策宣讲
11月16日-11月20日,由德育科牵头通过晨会课、班级群等方式告知学生及家长。
2.网上报名
请实训科做好保障网络和机房管理等服务工作。请各部组织有参加过2020年9月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并且有升学意愿的2018级中职班级学生于11月25日下午集中进行网上报名,安排如下:
D.11月30号上班时间,班主任持有错报名表预览版携学生本人到厚德楼405机房修改报名信息。
E.根据区招办通知要求,技术支持统一打印正式报名表,德育部长领取正式报名表分发班级请学生签名,然后收集签名后的正式报名表交政审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表收集及政审
时间待通知。各班收齐学生报名表后统一交德育部长送政审组政审,政审组将政审后的报名资料核查无误后统一报送区招办。(请总务协助准备23个档案袋,各部领取后分发给班主任。)
9:30
建筑1801
10:00
建筑1802
10:30
装饰1801
重点确认如下信息(可马上修改):报考类别、现读中学、毕业中学、毕业年份、学考号、中职经历
B.11月29号下午技术支持打印报名表预览版。
C.11月30号早上德育部长领取报名表预览版分发给班主任,班主任分发给学生浏览确认签名,并收集有错报名表预览版。
8:30
平面1801
9:00
平面1802
9:30
数媒1801
10:00
物联1801
10:30
网络1801
11:00
电商1801
3号
8:30
电商1802
9:00
会计1801
9:30
会计1802
10:00
物流1801
10:30
电子1801
11:00
电子1802
4号
8:30
楼宇1801
9:00
城轨1801
5.体检
由体检组按招生考试时间及要求组织学生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到去招办领取体检表,分析学生体检情况并将体检表分发给班主任。
6.学生档案
由档案组按2020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有关要求收集相关材料并装档密封。
附一:以往报名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高考网上报名注意事项(供参考)
1、账号使用身份证,注意保管好密码(一定不能忘,建议将密码用铅笔写到户口本上)。
xx学校2021年高职分类招生报名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
1.毕业班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
2.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各德育部长通知各班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实训科负责现场确认的各项准备(场地、软硬件)及现场技术支持,班主任负责现场确认实施,各德育部长和班主任根据安排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现场确认;xx负责整理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审核学生现场确认材料,送招办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