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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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3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3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人员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____公司法》、《____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1、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2、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3、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4、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5、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职责、权限和工作原则第六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

审计部受公司董事会领导,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审计部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及其实施;3、批准审计部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4、批准审计部的年度审计工作报告;5、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6、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7、对认为必须采取措施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8、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9、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完整版)审计管理制度

(完整版)审计管理制度

(完整版)审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依据国家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审计宗旨: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开展审计评估工作;预防潜在风险、分析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制度与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规范性、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与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内部审计原则闭环管理:审计、披露、查处、整改、后续审计。

独立性原则: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审计标准、过程、评估结论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对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

回避性原则: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实事求是原则:审计部门及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依据事实、客观公正进行审计活动。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日常审计工作的开展,并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

第六条审计人员素质要求熟悉公司业务,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忠于职守、依法审计、实事求是、保守秘密、数据准确、评价恰当。

第七条审计部职责制定公司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并依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内容流程审计:根据年度流程审计计划开展关键流程审计。

财务审计:(1)对各项资产审计、投资效益审计、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计;(2)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3)对发生质量损失、重大财务异常情况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4)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离任审计:在高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离任、调任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救助资金专项审计制度范本

救助资金专项审计制度范本

救助资金专项审计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对象和内容本制度适用于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的各项资金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

审计内容包括:(一)救助资金的分配和拨付情况;(二)救助机构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三)救助职责的履行情况;(四)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五)其他与救助资金使用相关的情况。

第三条审计目标审计工作应以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各项政策,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为目标,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第四条审计组织救助资金审计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审计组,负责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五条审计程序(一)审计前期准备审计组在审计前期,应收集民政、残联、医保、社保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制度,了解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为审计工作做好准备。

(二)审计实施审计组应根据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有序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审计报告审计组完成审计工作后,应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建议等内容。

(四)整改落实对于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应认真整改,并及时向审计组报告整改情况。

审计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六条审计纪律审计组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审计纪律,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七条法律责任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审计组应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协商解决。

机关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可修改)

机关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可修改)

XXX单位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置方案: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配置一名专职内审人员;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科室、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1.本单位科室及工作人员;2.经请示主要领导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3.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4.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6.其他认定事项。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2.本单位规章制度;3.其他有关标准。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第十条内部审计包括:1.财务收支审计。对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2.专项审计。包括:(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3)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方式有:1.财务审计:对单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2.内控审计:对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合法性、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评和监督检查。3.基建项目审计:对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立项、计划、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控制、概预算、决算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4.合同审计:对单位合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等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5.专项审计:对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科室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内部审计小组领导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包括:5.1 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5.2 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5.3 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5.4 职工保险福利收缴支付审计。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3.资产管理情况;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6.配合审计部门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部门的审计;7.其他交办审计事项;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1.召开本单位有关审计工作会议;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3.审查本单位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4.检查本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科室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内部审计工作小组报告;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主要领导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主要领导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部门。2.书面通告被审计科室及人员,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科室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6.复审、被审科室、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内部审计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主要领导批准,组织复议。7.进行后续审计。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科室及人员出示由主要领导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2.审计处理决定由主要领导批准下达;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党委、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备案;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5.主要领导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9.其他应保存的。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活动,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内部审计是本企业用于评价和改善内部控制体系的一种管理工具,旨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建议,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护企业的机密信息,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五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明确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六条本企业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聘请合格的内部审计人员担任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是本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架构,承担内部审计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 确定内部审计对象和范围;3.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提出建议;4. 跟踪和监督问题整改情况;5. 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向企业领导层和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6. 提供内部审计咨询和培训服务。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适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和影响,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第十一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目标、对象和范围;2. 收集和分析相关的审计证据,核实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否合规;3. 参与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和改进工作,提供合理的建议和建议;4. 编制内部审计报告,记录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问题;5. 跟踪和监督问题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文件审计:对企业的文件记录、报表等进行审查和分析;2. 实地检查:对企业的场所、设备、库存等进行实地检查和核实;3. 口头询问:对企业的员工进行口头询问,了解内部控制情况;4. 数据分析: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

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制度范本

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制度范本

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立医院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确保公立医院财务收支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医疗机构财务会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性、客观公正、科学严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三条公立医院专项审计的对象包括公立医院的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方面。

第四条公立医院专项审计的内容应包括:收入审计、支出审计、资产审计、负债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

第五条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工作由具备独立性的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依照相关法规制度及会计理论开展。

二、审计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公立医院应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工作。

第七条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工作应由具有审计资格的审计人员实施,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工作应按照审计计划进行,审计计划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

第九条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工作应采取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协助。

第十条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工作应制作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审计结果。

三、审计内容与方法第十一条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工作应对医院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查医院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虚构收入、漏报收入等行为;(二)审查医院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虚构支出、滥用经费等行为;(三)审查医院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虚构资产、盗窃资产等行为;(四)审查医院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虚构负债、隐瞒负债等行为;(五)审查医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失、内部控制不力等行为。

第十二条公立医院专项审计工作应采用以下方法:(一)查阅医院财务报表、财务凭证、财务账目等财务资料;(二)访谈医院管理层、财务人员、医护人员等相关人员;(三)审查医院相关合同、协议、规章制度等文件资料;(四)采用数据分析、比率分析等审计方法,对医院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分析;(五)其他必要的审计方法。

企业专项审计管理制度

企业专项审计管理制度

企业专项审计管理制度1专项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项审计工作,及时提供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运行信息,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专项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中心依法运用审计手段,就与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经济管理有关的特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专项审计主要内容及程序第四条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在实施专项审计时,可根据需要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专项审计组。

专项审计组对审计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审计人员办理专项审计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调查事项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做出符合事实的结论。

第六条审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应当注意保守被调查企业的秘密。

第七条进行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1)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活动情况;(2)审计中心门选定的专门事项;(3)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交办的其它调查事项。

第八条专项审计组应当制定审计调查方案。

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专项审计的目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间、方法、人员分工等。

第九条在进行专项审计前,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

被调查单位应当按照专项审计组提出的要求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专项审计工作。

第十条专项审计能够采取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召开座谈会及其它适当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专项审计组应当对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并编入专项审计工作底稿。

专项审计组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应当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第十二条专项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应当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应当准确、简洁、通俗易懂。

第十三条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反映被调查单位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既要有综合性数据,又要有典型事例,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专项审计项目说明;2(2)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4)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5)其它需要反映的内容。

审计实施方案【范本模板】

审计实施方案【范本模板】

审计实施方案一、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重庆市巴南区审计局年度审计计划安排以及区政府交办审计事项的要求,结合审前调查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按审前调查情况填列。

此部分应包括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及投资计划、招投标情况、合同约定情况、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情况、工程开竣工时间及实际建设规模、送审结算(决算)情况及建设单位初审情况等,决算审计项目需调查项目总投资情况、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情况等。

三、审计目标通过审计,揭示建设项目存在的违反招投标规定、高估冒算、挪用建设资金等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促进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四、重要性的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一)确定重要性水平本次审计采用固定比率法确定重要性水平.被审计单位此次投资项目应是非盈利性质的,根据资料调查情况,选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元作为判断基础,选用敏感比率1。

5%,根据固定比率法的计算公式:重要性水平=判断基础×比率,确定重要性水平为元.(二)审计风险的评估本次审计将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确定为5%。

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初步调查了解和查阅有关资料,对该单位的固有风险评估为中度风险,固有风险水平取值为75%。

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初步测评,该单位的控制风险评估为中度风险,控制风险水平取值为50%。

根据计算公式:可接受检查风险=可以接受的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计算出可接受检查风险为13.33%[5%/(75%×50%)]的低度风险,保证程序为86%,则实质测试的性质为余额测试为主,测试范围为较大样本和较多证据。

对审计风险有较大影响的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1.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对工程造价及投资额准确性的影响;2.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对工程造价及投资额的影响。

五、审计范围对xx工程项目预算执行(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并可延伸审计与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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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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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专项审计工作,及时提供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运行信息,促进企业加强经济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专项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中心依法运用审计手段,就与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经济管理有关的特定事项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专项审计主要内容及程序第四条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在实施专项审计时,可根据需要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专项审计组。

专项审计组对审计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审计人员办理专项审计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调查事项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做出符合事实的结论。

第六条审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应当注意保守被调查企业的秘密。

第七条进行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1)集团公司和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活动情况;(2)审计中心门选定的专门事项;(3)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交办的其它调查事项。

第八条专项审计组应当制定审计调查方案。

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专项审计的目的、内容、范围、程序、时间、方法、
人员分工等。

第九条在进行专项审计前,应当通知被调查单位。

被调查单位应当按照专项审计组提出的要求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专项审计工作。

第条专项审计可以采取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召开座谈会及其他适当的方式进行。

第一条专项审计组应当对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并编入专项审计工作底稿。

专项审计组收集的被调查单位的材料应当符合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第二条专项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应当客观、真实,文字表述应当准确、简洁、通俗易懂。

第三条专项审计报告应当反映被调查单位的总体情况和主要问题,既要有综合性数据,又要有典型事例,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专项审计项目说明;(2)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3)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4)调查结论和改进建议;(5)其它需要反映的内容。

第四条专项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调查组应当及时报告审计中心。

审计中心根据调查事项的性质和调查的情况,向集团公司总裁或董事长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三章附则第五条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审计中心拟定,审计中心解释。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接受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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