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区道路交通规划1.doc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正式版2017年

.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提高湛江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特制定《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
1.2 本技术规定依据国家和广东省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参考国内先进城市的同类技术规定,结合湛江城市规划发展要求和建设实际情况制定。
1.3 本技术规定尚未涵盖到的有关城市规划管理内容,应按国家和广东省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
1.4 为提高湛江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应贯彻落实住建部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要求。
1.5 本技术规定作为湛江市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依据,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及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均应按本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城市规划区内村民住宅(民房)的规划建设要求另行规定。
1.6 本技术规定在施行过程中如需增补或修订的,应按相关的法定程序进行。
2 建设用地与开发强度2.1 建设用地分类2.1.1 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执行。
在规划图纸中同一地类的大、中、小类代码不能同时出现使用。
2.1.2 规划选址和规划条件确定用地性质应以用地分类中类或小类进行划分,并标注类别代码。
2.1.3 建设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多种性质用地以其地面使用的主导设施性质进行分类。
规划多种性质混合使用地块,其用地类别代码为各类土地用途代码并列,之间以符号“/”分隔。
2.2 建设用地管理2.2.1 应统筹安排各类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功能布局,保护景观和生态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新建项目用地应以规划道路为界限,按城市规划单元成片实施。
2.2.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用地兼容性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性质。
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南侧东海中心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1)

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东海中心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一、规划背景目前湛江正积极响应《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的政策引导,湛江作为粤西地区的“龙头”城市,城市的发展促使其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发挥积极的作用,《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五年行动计划》中对湛江尤其对于东海岛科学开发城市新区、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建设目标及要求,因此东海岛在湛江市的城市规划建设体系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东海岛总体规划“一城、三区、三基地”的定位,为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现代化大工业新城,在东海岛工业发展的同时需发展配套相关商业、居住集中区域。
根据区管委会工作要求,东海岛东海大道南侧中部组团范围内近期计划建设中心商务区、星级宾馆、写字楼、东海中学及搬迁村庄村民安置区等重点项目,因此,该用地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后续的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交通和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为高效、高质量地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规划任务书。
二、规划名称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东海中心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规划范围用地位于东海岛东海大道南侧、规划东山大道西侧、规划湖东大道东侧,用地面积约5.44平方公里(以具体红线为准)。
四、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5、《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6、《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7、《湛江市东海岛总体规划(2013-2030)》(正在报批);8、《湛江市东海岛新城竖向、排水、中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正在报批)9、已批准实施的相关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它各类规划;10、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11、相关政策与政府文件。
五、规划阶段根据湛江市总体规划及东海岛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分两个阶段:(一)规划研究阶段1、功能定位研究东海中心商务区地块的功能定位和容量需求,进一步优化本组团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功能配置,确定合理的用地结构比例以及建设用地规模。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三章建筑容量第四章建筑间距与退让距离第五章公共设施第六章道路交通第七章市政及其它公用设施第八章城市景观与环境设计第九章户外广告设置第十章城市综合防灾第十一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规划核实第十二章附录1 总则1.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提高湛江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特制定《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2 本《规定》以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规范与标准为依据,参考国内先进城市和地区的同类技术规定,结合湛江市的城市发展目标和建设实际制定,是湛江市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依据。
1.3湛江市域城市规划区内与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有关的工作,必须执行本《规定》的要求。
湛江市原制定的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性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定,凡与本《规定》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1.4凡本《规定》尚未涵盖到的相关技术性规定内容,原则上按国家和广东省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或就具体问题由湛江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的要求进行处理。
1.5 本《规定》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湛江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如需对本《规定》的内容作增补或修订,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2 城市用地2.1 城市用地分类2.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统计工作。
2.1.2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53中类、81小类。
2.1.3在湛江市域进行城市规划编制、实施规划管理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应符合表 2-1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的要求。
2.1.4 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分类,规划选址确定用地性质以中类和小类进行划分。
表2-1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2.1.5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按表2-2执行。
钟荣与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钟荣与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4【案件字号】(2020)粤08行终4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纯京吴有文李常红【审理法官】杨纯京吴有文李常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钟荣;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当事人】钟荣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当事人-个人】钟荣【当事人-公司】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钟荣【被告】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本院观点】本案系交通行政登记纠纷。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废止合法性审查合法性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另查明,湛江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12月19日对湛江市公安局作出《关于同意在我市限制摩托车注册登记及改善道路交通环境问题的批复》(湛府函〔2002〕130号),载明: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所拟《关于湛江市限制摩托车注册登记的通告》,冠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字样,由市公安局发布并组织实施。
2002年12月20日,湛江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湛江市限制摩托车注册登记的通告》,主要内容为:一、自2002年12月20日起,停止办理湛江市区籍(含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坡头区、麻章区和东海岛试验区)摩托车注册登记(含辖区各县、外省、市在管摩托车转入)业务。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各县(市)摩托车注册登记实行限额办理,具体配额为:吴川市300辆/月、廉江市300辆/月、雷州市200辆/月、遂溪县200辆/月、徐闻县100辆/月。
三、实施禁止非湛江市区籍号牌的摩托车进入湛江市城区(赤坎区、霞山区和开发区)道路上行驶的管制措施。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的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简称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含部队、中央、省驻湛单位)和个人在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按《城市规划法》规定的程序编制并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湛江市1994~2010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见附件一)。
第四条湛江市规划局是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湛江市所属各县(市)规划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项专业规划,参与审批建设项目选址;负责全市规划区各项建设项目的统一规划,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各项建设工程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查处违反规划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第五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充分合理利用城市的基础设施,提高综合开发水平,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六条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逐步完成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各项建设要按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指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房屋建设和配套基础、公共设施同步进行。
第七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对于可需要开发建设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可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要点委托有规划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评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组织有关部门评议和审批。
交通规划综合设计方案

交通规划综合设计方案引言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加,交通拥堵和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我们所面临的重要挑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设计了一套综合的交通规划方案,旨在优化城市的交通流动,提高通行效率,确保交通的安全性。
交通规划原则在制定交通规划方案时,我遵循以下原则:1. 可持续性:交通规划应与城市发展规划相互配合,以满足未来需求并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2. 多样性:设计方案应包括各种交通方式,如公共交通、自行车道和步行者通道,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3. 灵活性:规划方案应具有可调整性,能够适应未来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的变化。
4. 安全性:交通规划应优先考虑道路安全,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和交通事故的减少。
设计方案1. 公共交通系统在城市范围内建立高效的公共交通系统是减少私家车辆使用量的关键。
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建设更多地铁和轻轨线路,覆盖城市核心区域和郊区。
- 提升公共汽车的服务质量,增加公交车辆的数量,缩小车辆之间的间隔,以缩短市民候车时间。
- 推广电动巴士,以减少尾气排放和噪音污染。
- 建立智能公交系统,包括实时公交到站信息、自动售票和刷卡支付等便捷功能。
2. 自行车道网络鼓励市民使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的交通工具,可以有效减少交通拥堵,并降低碳排放。
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建设更多的自行车道,覆盖城市各个区域,并与公交站点和地铁站点相连。
- 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方便市民在需要时借用自行车。
- 设立自行车停车点,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停车服务。
- 定期维护自行车道,确保其安全和舒适性。
3. 步行者通道打造便于步行的城市环境可以鼓励市民走路出行,减少对私家车和公共交通的依赖。
我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增加人行道的宽度,提供更多的行人区域。
- 修建天桥和地下通道,确保行人的安全过街。
- 在商业街区设立休息区和公共设施,提供市民的休闲和娱乐场所。
- 加强道路安全宣传,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4.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和智能交通系统,可以提高交通管理的效率和交通流动的顺畅程度。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粤府函〔2023〕248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248号湛江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湛府〔2023〕1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湛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湛江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湛江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枢纽和生态型海湾都市。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湛江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成为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现代化区域性海洋城市。
要用足用好国家战略叠加交汇优势,全方位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前海、横琴、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深化与海南相向发展,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推动形成高水平开放合作新格局,推进湛茂一体化发展。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湛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36.74平方公里(605.5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36.35平方公里(560.45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57.52平方公里(38.6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60.39平方公里(99.06万亩)以内。
廉江雅塘2020一2035总体规划

廉江雅塘2020一2035总体规划
首先市区目标变化:
2020年,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46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7平方公里以内,城区范围67平方公里。
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为68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68.79平方公里,城区范围102平方公里。
西部沿海交通变化:
合湛高铁设青平和横山站,青平高铁的进港铁路划到龙头寺,龙头沙港要大发展,南有广东滨海旅游公路(跨海大桥),还有通往城区的北环高速(非g325国道)规划形成“两环+六横七纵”的快速交通网路,强化平台联动和同城建设,构建快速、高效、相互独立的货运交通系统和旅游交通系统。
改善提升廉江城南客运站,新建2处汽车客运站。
中心城市:
主中心——廉江中心城区,规划期末城镇人口68万人,为中等城市规模。
副中心:安铺-横山镇,规划期末城镇人口22万人。
中心镇:石岭镇、青平镇、良垌镇和车板镇,各镇区人口控制在5.5-10万人。
一般镇:包括石城镇、新民镇、河唇镇、吉水镇、雅塘镇、石颈镇、塘蓬镇、石角镇、长山镇、和寮镇、营仔镇、高桥镇,各镇区人口控制在1-3万人。
战略定位:
全国重要的小家电家具制造基地、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北部湾县域中心城市、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门户城市、广东省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的智慧城市、培育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摇篮。
城市性质:
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中心,湛江市副中心城市,以小家电家具创新智造、现代科研教育为主导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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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区道路交通规划1湛江市市区道路交通规划(专项规划)发布时间:2009年7月25日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点击率:564 次2-1 交通发展战略与目标2-1-1 战略与目标由于湛江市是多中心组团式港口城市,交通规划的重点是解决组团之间客货运需求及疏港需求,因此湛江市交通发展的战略是:按照城市总体布局和土地使用规划,逐步形成地下、地而、高架、海上相配套,多层次、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化交通管理系统,并建立以快速交通为骨架,组团内外分流、客货分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人车分流的交通网络和交通枢纽设施系统,抓住城市交通特征,处理好组团与市区。
近期与远期的关系,提高城市整体交通水平,使之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
2-1-2 规划原则(1) 根据土地利用布局,分析近期和远期的市区客运量和货运量、流向及出行次数,拟订交通运输方式。
(2) 根据车辆流量、流向,确定和推荐交通运输方式及所占的比例、机动车结构形式。
(3) 根据车辆流量、流向,确定货运交通系统、客运交通系统、自行车交通系统、步行系统。
(4)建立与路网系统相匹配的静态交通设施和现代化交通管理,达到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率、低公害的市区交通运输,为城市服务。
2-2 交通流量和车辆发展预测2-2-1 客运量预测城市居民因工作、学习、购物、文化生活等出行活动构成客运量,参照国内已有城市的居民出行调查资料和同等规模城市的人均出行次数,确定湛江市2010年居民出行次数为2.8次/人·日,则居民总出行量近期为252万人次/日,远期为364万人次/日。
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规划期内湛江市居民出行的交通结构按五种主要交通方式预测:步行、自行车、摩托车(两轮)、公共交通车(大巴、中巴、出租车、轻轨)及私人小汽车。
规划预测至2010年,居民出行仍以个体交通与步行为主占57%。
逐步限制摩托车比重,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业。
2-2-2 货运量预测:城市货物源主要是三大类:与工业生产相关的货物;与居民生活供应相关的货物;与城市建设相关的货物。
货运总量的计算包括市区内各设施产生的货运量X1 (市区内市区内);市区外输入市区内的货运量X2(市区外市区内);市区内输出市区外货运量X3(市区外市区外)。
(市区内市区外);市区过境货运量X4则货运总量Y=X1+X2+X3+X4=32900万吨/年(2010年)2-2-3 车辆的预测:1、自行车总量:确定2010年自行车总量近期为40万辆,远期为50万辆,百人拥有率近期为44辆,远期为38.5辆。
2、摩托车总量:摩托车总量近期为6.3万辆,远期为10.4万辆。
3、社会机动车总量:近期为5.4万辆,远期为7.8万辆。
4、公交车辆总量:按照平均每辆车的年客运能力,推算规划所需公交车辆数。
计算结果,单机车运输量为30.2万人次/年,中巴车运输量为10万人次/年,出租小汽车1万人次/年。
5、货运车辆总量:货运车辆数定于货物运输的组织管理方式以及货运量和货运周转的大小。
根据货运量的预测,2010年货运总量为32900万吨/年,取平均运距为12公里,则当年货运周转量为394800万吨·公里/年,代入计算公式得出2010年货运车总量为:7.99万辆(取8.0万辆)。
6、市区机动车总量为165500辆,外来车辆预计约占市区内车辆总数的10%,16550辆。
2-2-4 交通流量分配1、交通流量的特征:市区客货流以南北向为主,东西向其次。
客流源分布在四个组团中心,货流源主要分布在沿海港口、火车站及各个工业区内。
2、路面交通流量分配:(1)分配原则:结合城市发展规模、布局特点、用地性质、道路性质、交叉口形式等因素综合分配。
(2)分配数学模型:采用“最短总行程时间分配模型”提高路网流量分配的整体程度。
(3)路段机动车最大流量集中在环状主干路上,高峰小时单向流量1700~2000辆。
(4)东西向主干路,路段高峰小时单向流量1200~1600辆。
(5)南北向主干路,路段高峰小时单向流量1200~1500辆。
(6)次干路段高峰小时单向流量1000~1400辆。
(7)交叉口一般高峰小时流量在2000~3000辆,高峰小时流量超过3500辆时设立交。
2—3 市区道路系统规划2—3—1 规划原则1、根据城市而已结构的特点,对现状建成区、规划建设区和城市发展备用地统一规划路网,强化城市各分区和功能区之间的相互联系,构成比较完善的城市道路系统网络。
2、明确划分城市轻轨、快速干道、交通性干道、生活性干道以综合性干道,按客货分流、机非分流、人车分流的原则规划干道网,提高干道密度。
3、避免过境交通穿越城市,将过境车辆顺畅便捷和地引出城市。
4、合理组织疏港交通,有效提高港口的吞吐量。
5、合理布置静态交通设施,在道路规划中强调广场和公共集散空间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
根据规范和预测确定的指标配置交通设施,重点放在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上,同时兼顾加油站,长途汽车站的设置。
6、要认真地考虑道路的现状及实施的可能性,采取近`远期结合,改线、打通、拓宽相结合,道路规划与绿地系统、管线工程、抗震防灾等专项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2—3—2 主要发展目标1、建成同海港城市发展相适应、布局结构合理、快速通畅的道路系统和完备的现代化交通设施。
2、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类型交通工具协调发展、换乘和联运方便、快速舒适的城市综合客运交通体系。
3、建立以专业货运为主,大、中、小不同车种相结合的高效率的货运体系。
4、建立四通八达的现代化对外交通系统及快速疏港系统。
5、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手段,逐步实现交通管理现代化,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6、逐步引入城市轻轨交通系统。
2-3-3 道路系统规划湛江市道路系统由城市轻轨、快速干道、交通性干道、生活性干道、综合性干道及一般干道构成,其中包括局部单行道、步行街和各类平面及立体交叉口。
1、城市干道及路网结构(1)城市快捷交通为解决未来大湛江城市用地分区之间远距或较远距离的交通联系,规划设置快捷交通系统,联系距离10~40公里,红线控制80~100米,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以上,与其他快速干道、主道相交时采用立交,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2)城市交通性干道湛江市由赤坎、经济技术开发区、霞山、湖光岩、坡头、南三岛、东海岛七个片区组成,规划在各片区之间布置疏港交通路线,在赤坎、霞山、坡头各片布置环状干道网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湖光岩区布置纵横交通性干道网络。
交通性干道红线控制50~70米之间,德国速度40~60公里/小时,60公里/小时以上车速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3)城市生活性干道城市生活性干道解决居民日常生活活动的需要,规划以片区为中心形成各自的网络,生活性干道红线控制在30~50米之间,有很好的绿化与步行系统。
同时规划将人民路、海滨路(赤坎、霞山片与坡头片共两片南北向长路)建设成为综合性大道,红线控制在60~80米之间,海滨路同时兼作疏港交通使用。
(4)城市广场及步行道城市广场是居民集散之地,现状共有火车南站、友谊、工农、人民、解放、南华、寸金桥等七处广场,规划将设置一系列城市广场系统,并与城市步行道有机结合。
2、道路断面(1)机动车道:主干道的机动车道为4~6车道,新规划区要求主干道的机动车道为6车道,次干道为4车道,公共汽车采用港湾式停靠站。
(2)非机动车道:在新区内,干道两侧分别布置5~7米的自行车道,在旧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布置自行车道,一般两侧分别为3~4米左右。
(3)人行道:根据道路性质和功能,交通性主干道两侧的人行道每侧为5~8米,生活性干道的人行道适当加宽到8~12米,次干道两侧的人行道每侧为5~6米。
3、建筑红线不得骑压道路红线,其后退距离应视道路等级、用地性质建筑高度而定,具体办法见有关规定。
4、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建设路口交通量达3800辆/小时,设置立体交叉,城市中心人口密集且车流量大的交叉口以及快速干道上人流集中地设置人行天桥。
需设置立交的路口及人行天桥的路段,建筑红线应根据立交形式满足预留要求。
立体交叉口四周应避免布置人流量大的建筑(人行天桥除外)。
2-3-4 道路交通设施1、公共交通设施据国家规定停车场面积人均0.3~0.5平方米的标准,结合湛江市现状,规划采取0.35平方米,经计算规划公共停车场总面积为45.5公顷。
以停车场面积5000~8000平方米计,共需停车场56~90个,规划设立停车场60个。
停车场的布局以城市功能布局为依据,适应多种形式不同地段的停车要求。
用地紧张地段可建立多层停车场。
2、长途汽车站根据湛江市对外交通需要及客流源的特点,规划九个长途汽车站,分别位于火车南北站、赤坎区、湖光区、坡头区及客运港等地,总用地24公顷左右。
3、加油站城市快速干道出口及各级干道的适当位置布置加油站。
4、洗车场主要分布在城市进出口处(可与加油站结合布置)。
5、货运中心站场与市区快速干道、货运道路、铁路及港口等交通设施相配合,以减少交通流量以及市区仓库和车队占地,提高运输、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满足城市疏港及货运中转需求。
2—4 公共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主要因素是公共交通车辆、线网、场、站等方面的规划。
湛江是沿湛江港狭长水域发展的组团式城市,其南北城区总长约23公里,东西城区跨海长约16公里,因此,公共交通系统必须具备足够的运输能力,提供快速、便捷、安全和舒适的多层次客运服务,才能将城市有效地联结成一整体。
2—4—1 规划目标:(1)合理布置企业、工厂,使职工上、下班出行时耗,近期不超过40分钟,远期不超过30分钟。
(2)公交线路网密度不低于1.5km/km2。
(3)90%的规划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大于1.5。
(4)根据客流主要流向,合理确定规划线路,平衡运力与运量之间的矛盾,尽量使每条线路上的客运负荷均衡化。
2—4—2 规划原则:(1)公交线路应复盖所有工业区、居住区、商业区、旅游区、方便出行及换乘。
(2)结合城市土地利用布局,合理布置线路与站场。
(3)以发展公共交通为主,轻轨、社会中巴、计程车为辅的多层次客运服务系统。
2—4—3 2010年公交客运量为109.20万人次/日,公交车辆为1400辆(含单机车及中巴车)。
2—4—4 公共交通线网密度规划2010年市区公交线网密度取值2.9公里/平方公里。
2—4—5 公共交通线路长度线路长度在10-12公里左右时客运量、车速都比较理想。
另据一些城市的情况证实,公交线路的理想长度是城市面积的半径,也是乘客平均乘距的2-3倍。
平均线路长度为12公里。
规划2010年公共交通线路长度取值10-15公里。
2—4—6 公共交通线路条数在车辆数确定的条件下,线路条数与行车密度成反比关系。
线路越多,行车密度越稀,乘客的候车时间就要延长。
规划公交线路条数为35条(市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