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组织管理办法

集团组织管理办法
集团组织管理办法

集团组织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编制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组织管理,提高集团组织效能,促进集团发展,依据集团章程,制订本办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集团组织、职能、职权等,除集团公司章程规定外,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节编制内容

第三条本办法包括但不限于集团组织建设及管理、组织结构管理、组织机构管理、组织职能管理和组织权限管理,以及组织治理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一节组织建设目标

第四条集团的组织建设目标是建设一个学习型、创新型、实效型的富有执行力的集团组织。

(一)集团各级组织以集团发展为基础,不断共同学习,以提高组织素质,增强组织合力,提升组织效能。

(二)集团各级组织在学习的基础上,将知能转化为创造力,突破组织思维和能力局限,创造性地工作,不断激发组织活力,促进组织进步。

(三)集团各级组织以实现组织目标为责任,实事求是,注重细节和效率,以实际行动确保集团组织目标的达成。

(四)集团组织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创造集团组织执行力文化,营造各级组织重视执行力的氛围,不断提升集团各级组织的执行能力。

第二节组织建设原则

第五条集团的组织建设原则是建立一个科学、高效、有序、灵活、稳健的企业集团组织。

(一)集团的组织建设基于实现集团发展战略,保证组织目标明确、职权清晰、结构合理、流程科学、纪律严明、沟通高效。

(二)集团的组织建设致力于建设有利于提高集团组织成员协作能力和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组织;有利于规范组织运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的组织;有利于快速响应市场、便于决策和管控的组织;有利于保持政策合理、队伍稳定,并且不断进取、发展的组织。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一节组织管理模式

第六条集团建立以专业化管理和集分权管理为基础,矩阵形式的事业部制组织管理模式。

(一)集团实施专业化管理最终目的是提高集团各种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价值,提高集团经营过程和行为的管控能力。按职能专业化原则组织相应的部门,形成集团组织机构的主体。

(二)集团实行集中政策、分权经营的集分权管理方针,是指集团企业在有效管控的原则下,使之具备开展独立经营所需能力,即充分授权,又加强监管。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是集团保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的客观要求,是保证集团内部权利平衡的要求。

(三)集团建立矩阵形式的超事业部制的混合组织结构,是为了统一领导集团企业共性业务开发,以及集团各种公共资源整体调配和使用,即利于集团品牌战略,又可避免集团企业执行相同功能不经济和低效率现象。

第二节组织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的组织管理体制是集团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实行三层决策、分级管理、垂直领导、横向协调、系统监控的运作体制。集团总裁是集团最高行政长官。

(一)集团的三层决策体现集团组织管理中的层次要求。

最高决策层为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集团及企业发展、投资、分配和文化导向,以及重大组织和人力资源变动等问题(具体参照集团公司章程执行)。

一级经营决策层为集团总裁办公会议,决定集团经营和管理方面关系全局或重大问题;二级经营决策层为集团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企业日常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

如集团企业为集团控股的,其重大问题由该企业董事会决定(具体参照该企业章程执行)。

(二)集团的分级管理体现集团组织管理中职能(责)和职权的分解要求。

集团在组织目标和职能分解的同时,赋予集团各级组织相应资源和职权。上级组织应尊重集团赋予下级组织的职权,正确、有效引导和指导下级组织使用集团分配的资源和职权。

集团实行分级管理最终目的是培养和强化各级组织的执行能力。集团反对集团组织管理中任何圈地、占地的专权、霸权行为。

(三)垂直领导体现了集团组织管理中的指令系统化要求。

垂直领导不是单一的直线领导,也不是多头领导,而是双重职能管理。集团要求下级组织对直属上级负责的同时,对集团组织垂直领导的隶属上级负责,实现集团组织系统的协同。

塑造集团组织系统协同能力和直线上级的领导力是集团组织管理中的重

点工作。

(四)横向协调体现了集团组织管理中对目标一致性的要求。

集团通过集团组织管理和政策保障组织目标的一致性和组织行为的协调性。集团组织管理中,各级组织为实现组织目标,必须重视横向协调。有效沟通、积极配合是集团组织目标达成重要保证。

集团反对集团组织管理中任何狭隘的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行为。

(五)系统监控体现了集团组织管理中监督和控制要求。

集团通过组织管理保证系统监控的有效性,避免组织方向、决策和权力的偏离,以保证组织目标的达成。集团的系统监控包括但不限于集团政策的引导、职能部门的监管和管理者的督导,以及关键点的控制。

其主要表现在集团业务战略、全面预算、管理报告、内部审计和业绩评价,以及经理人考评等方面。

第三节组织管理原则

第八条集团的组织管理原则是职权相当、服从组织、信息共享、步调一致、绩效改善。

(一)职权相当体现了集团组织管理中的权责匹配要求。

集团通过组织管理保证各级组织具备有效履行职责的权力。集团各级组织应自觉履行集团赋予的职能(责),正确地行使职权。

集团反对组织管理中任何滥用职权和为了逃避责任而放弃行使权力,不负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

(二)服从组织体现了集团组织管理中的责任导向要求。

集团组织管理强调组织指令的执行,督促下级组织为上级组织提供满意的绩效(服务)。组织绩效、满意度和价值的不断提升是集团组织管理责任。

上级组织必须对直接下级之行为和结果承担连带责任。下级组织对直接上级的管理行为或工作指令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在无条件执行的同时,应积极与上级组织(含隶属上级)进行沟通;若沟通无效,下级组织可向集团相关组织进行反映。

集团反对组织管理中任何不利于组织命令正确执行的行为。

(三)信息共享体现了集团组织管理中的信息分享要求。

集团组织管理强调组织之间信息流畅、对称。组织横向与纵向的沟通与交流,及时、完全地分享信息和经验是集团组织管理基本要求。

组织信息的不对称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管理的错失以及组织效能的降低。集团反对任何对信息的隐瞒、截流和自以为是的筛选行为。

(四)步调一致体现了集团组织管理中的组织行动统一要求。

集团强调统一的组织管理意识和步调一致的行为,以确保组织目标实现的实效性。各级组织管理者要有民主的领导作风,鼓励各级组织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并允许各级组织保留意见。

任何组织在言行上必须与组织决定保持一致。集团反对任何当面不说、背后乱说、阳奉阴违、挑拨离间和各行其是等危害组织发展的行为。

(五)绩效改善体现了集团组织管理中的实效导向要求。

集团通过组织架构和运作体系的科学设计和不断优化,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以达到提升组织绩效的目的。

第四节组织决策原则

第九条集团组织决策的总原则是谁负责谁决策,谁决策谁负责。

(一)最高决策层的决策原则是科学决策,集体负责。

(二)经营决策层的决策原则是集体研究,个人决策。

(三)管理层的决策原则是程序决策,个人负责。

各级决策层在处理重大问题或实施决策时,必须充分调查研究、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有效性。

第四章组织结构管理

第一节集团组织

第十条集团由集团公司和集团企业(含驻外办事机构)构成。

(一)集团公司常设一个办公室、六个中心。

集团总裁办公室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集团资金与资产管理中心

集团营销管理中心

集团采购供应中心

集团技术开发中心

(二)集团企业由十三个全资公司、一个控股公司和三个海外(国内)办事处组成。

集团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第二节集团组织定位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为投资中心,主要对净资产投资回报率负责;集团企业定位为利润中心,对销售收入和利润负责;集团企业所属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定位为成本中心,对产值和成本费用率负责。

第三节集团组织结构主体

第十二条职能专业化原则是建立集团各级职能部门的基本原则。对于以提高效率和加强控制为主要目标的业务活动领域,一般按此原则划分部门。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代表集团对集团公共资源实施管理;对集团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予以监管和督导。

(一)集团公共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资源、人力资源、财产资源、市场资源和采购资源,以及技术资源等。

(二)依照集团公共资源的价值链,集团各级职能部门分为支持性职能部门和业务性职能部门。

集团职能部门分类,详见附件。

第十四条集团依据管理需要,设置具体的、专业的二级职能部门,实施集团公共资源的管控。

第十五条集团企业职能部门归口设立,接受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的间接领导。

(一)集团公司与集团企业支持性职能部门属于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二)集团公司与集团企业业务性职能部门属于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第四节集团企业

第十六条集团企业是集团按地区划分的、全资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第十七条集团企业在规定的区域市场或事业领域内,充分运用集团配置的资源和尽量调动集团的公共资源寻求发展,对利润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集团企业负责的区域市场,集团各企业不与进行相同产品的竞争。集团企业如有拓展市场的需要,采用会同或支持本区域集团企业的方式进行。

第五节集团非正式管理组织

第十九条集团议事组织的基本结构为集团总裁办公会议、集团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两部分。

(一)集团总裁办公会议以集团董事会的决议为基准,负责制订集团战略规划和集团基本政策,对集团经营管理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审议预算,并对经营过程中的管理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和审议。

(二)集团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具体负责企业经营过程中具体的计划和组织工作,对集团政策进行贯彻和督导执行,以及日常检查。

(三)原则上,可由集团各级组织承担职能的,或由现有组织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有关事项不提交议事机构。确有必要,提交议事机构审议的,必须按照集团有关会议组织规定,提前向集团有关议事机构提交审议事项等。

(四)集团各级组织必须按决议内容统一认识和规范组织行为。

第二十条集团两级议事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等,属于非正式组织,具体工作由集团行政部门,以至于有关组织承担。

第二十一条集团在确有必要时,可设置各种专业委员会等非正式机构,或专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

第五章组织机构管理

第一节基本组织

第二十二条基本组织是确定集团企业职位编制、职位结构和人事编制的重要依据,集团企业组织设置必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集团企业职能部门实行大部制。

基本组织设置一般包括行政部、财务部、销售部和生产部,以及品质部。

(一)集团企业可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其他一级职能部门,但只限于人力资源部、技术部和采购部。除生产部外,集团企业其他一级职能部门设置均应为归口设置。

(二)相同组织职能,或组织职能服务上级组织的,不得设置为两个组织名称不同,职能基本相同或存在上下级关系的一级职能部门。

(三)集团企业不具备单独设立人力资源、技术和采购一级职能部门规模或能力的,可不单独设立,但必须挂靠相关一级职能部门设置二级职能部门或专业组织,并隶属集团相关职能部门领导。

(四)集团企业有关职能(如采购、技术)由集团公司承担的,集团企业不再设置专业职能部门;如集团公司不承担集团企业有关职能的,由集团企业自行设置专业职能部门或专业组织,接受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的隶属领导。

(五)集团企业分公司(分厂)一般只作为集团企业一级职能部门设置,主要承担销售或生产单一职能。

如承担两个以上(含)职能时,作为集团企业大一级职能部门,其组织形式依照一级职能部门设置。

(六)集团企业一级职能部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设置二级职能部门。

集团企业二级职能部门一般依照组织职能服务上级组织职能,或类同上级组织职能设置。

(七)集团企业生产车间一般不作为集团企业职能部门出现。如确有必要设置时,作为集团企业大二级职能部门,其组织形式依照二级职能部门设置。

如集团企业生产车间作为集团企业大二级职能部门出现时,所辖生产班组,组织形式依照三级职能部门设置。

(八)集团非生产型企业(如深圳市力同进出口有限公司、办事处等)一般只设置与销售有直接关联的职能部门;其销售职能部门按业务区域划分设置。

第二节组织名称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集团企业名称一般按工商执照核准名称为标准;对外,必须按工商执照核准名称为标准。

第二十五条集团各级组织名称应规范、明确;业务活动领域内,部门名称必须统一,并与该组织的职能相符。

(一)集团企业名称

一般由“力同”、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并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其中,行业一般为二字或四字;行政区划用圆括号“()”括入,不再标识行政区划级别。

(二)集团驻外办办事机构名称

一般由集团公司全称、行政区划、“办事处”三字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不再标识行政区划级别。

(三)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名称

一级职能部门名称,一般由“集团”二字、综合管理职能、“室”一字,或“中心”二字依次组成。

二级职能部门名称,一般由“集团”二字、专业职能、“处”或“部”一字依次组成。

(四)集团企业职能部门名称

一级职能部门名称,一般由“公司”二字、管理职能、“室”或“部”一字依次组成。

二级职能部门名称,一般由集团企业一级职能部门名称、加粗竖杠“|”、单一职能(或项目)、“组”一字依次组成。

(五)集团企业分公司名称

一般由集团企业全称、行政区划、“分公司”三字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不再标识行政区划级别。

第三节组织简称、统称

第二十六条集团组织名称不得随意简写、略写。集团各级组织名称不得随意统称,有关编制应符合规范要求。

(一)在同一事宜中,组织简称应当前后一致;

(二)如临时使用本办法未能予以规范的组织统称,应当附注解释。

集团组织简称、统称,详见附件。

第四节组织代码、代字

第二十七条集团各级组织不得擅自变更,或使用非规范组织代码、代字。

(一)集团组织代码顺序,按所分配代码数值从小到大,以及专业类别次序。

(二)集团组织代字,按组织特征简写标识。

集团组织代码、代字,详见附件。

第五节组织秩序

第二十八条集团组织按照组织习惯和组织代码次序进行排列,有关编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擅自调整组织秩序。

集团组织秩序,详见附件。

第六章组织职能管理

第一节组织职能的确立

第二十九条集团各级组织职能依据集团组织管理模式、组织管理控制方式和机制等确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在确定集团各级组织的职能前,应征询相关组织意见。

第三十条集团组织职能相同或者相近的,一般由一个组织承担。必须由两个以上(含)组织承担的,应明确职能分工。

第三十一条集团组织有关职能未能明确规定或模糊的,由上级组织确立,并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审批。

(一)集团组织之间对职能(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主动协商解决。

(二)集团组织需要调整职能的,由该组织提出。

第二节集团组织职能定位

第三十二条集团公司组织职能定位为政策中心、管控中心和服务中心。

基本职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制订方针(战略、战术、目标)政策(规章制度、程序规范、技术方法);

(二)业务决策(审核、复核、批准);

(三)业务控制(督察、审计、考核);

(四)资源调配(协调、保障、易衡);

(五)专业服务(参谋、指导、支持)。

第三十三条集团企业组织职能定位为运作层、管理层和执行层。基本职能是政策宣贯、业务管理、业务操作和资源管理,以及信息反馈。

集团组织职能,详见附件。

第三节职能履行委让

第三十四条在职能不方便履行的情况下,可将部分职能履行委让给其他组织代行。

(一)不得将核心职能履行委让其他组织代行。

(二)委让组织应与代行组织形成职能履行委让书面记录,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门。

(三)有效职能履行委让后,委让组织不再对委让职能履行承担责任,由代行组织承担代行职能履行责任。

第四节非常规职能履行

第三十五条集团组织出现新业务或其他紧急业务,而组织职能未有规定的,由上级组织决定职能履行组织。

如有关业务属于项目业务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如可能成为常规业务的,应予以立案,并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审批。

第七章组织权限管理

第一节组织管理控制方式和机制

第三十六条集团组织的管理控制方式是基于战略管理的资源管理控制型,不等同传统的战略管理控制模式,或其他模式,属于具有集团特色的新型管控模式。

第三十七条集团职能管理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战略(业务)与投资(资本)管控;

(二)工作计划与预算控制;

(三)人力资源控制;

(四)财务(产)控制;

(五)人力成本控制;

(六)绩效控制;

(七)政策与程序控制;

(八)采购控制;

(九)信息报告。

集团管理控制方式和机制,详见附件。

第二节集团公司的权限

第三十八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对集团企业进行业务监控,主要体现在四种权限的控制,包括知情权、建议权、决策权和审批权等。即通过四种管控权限的有效执行,实现集团公司对集团企业业务管理与监督的有效运作。

(一)知情权,指集团公司在保证集团企业个性业务政策制订的同时,掌握集团企业业务信息和管理状态,以此通过专业分析,并支持集团业务管理。

(二)建议权,指集团企业在制订个性业务政策时,集团有关业务体系所能够提供建议方面的业务政策,包括集团共性业务政策的继承,共性业务执行与个性化定义;集团企业分解集团共性业务政策形成相应业务操作体系或单元,从而实现集团公司对集团企业业务的建议执行。

(三)决策权,指集团业务管理中,集团公司承担对集团企业业务管理的具体决策过程。

(四)审批权,指在集团业务管理决策过程中,对相关业务的审批过程,包括对各级组织业务应用的单据审批过程。

集团公司职能权限,详见附件。

第三节集团企业的权限

第三十九条集团企业职能部门对集团公共资源进行具体的业务管理,主要体现在四种权限的控制,包括报告权、提案权、运营权和执行权等。即通过四种管理权限的有效执行,实现集团企业对集团公共资源的管理与监督的有效运作。

(一)报告权,指集团企业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及时掌握集团公共资源业务信息和管理状态,对集团有关政策规定应汇报的业务信息,以及对业务运营中出现的问题、重大(要)事项,或者对于超越其权限、未能明确界定(含疑惑)事项,应向集团公司承担汇报和请示权力。

(二)提案权,指集团公司在制订共性业务政策时,集团企业应提供业务执行意见;集团企业在分解集团共性业务政策形成相应业务操作体系或单元,应向集团公司提出草案的权力,其制订程序必须符合集团有关政策。

(三)运营权,指集团企业在依据集团有关政策,或集团有关决策下,对集团所配置的公共资源承担业务管理和增值的权力。

(四)执行权,指集团企业在业务管理过程中,依据有关业务权限,对集团所配置的公共资源承担具体操作执行权力。

集团企业职能权限,详见附件。

第四节组织权限行使

第四十条集团各级组织在行使职权时,应严守组织管理原则。

(一)权限行使组织只限于在权限行使规定范围内行使权限。在行使职权的同时,就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二)上级对下级行使职权,严禁干涉或剥夺;下级不得妨碍上级指挥、监督和控制。各级组织在明确界定的职能范围内,必须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指令,完成组织任务,实现组织目标。

(三)在职权行使过程中,若出现超出职权范围不得处理时,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能置之不理,否则同样负有失职责任。

(四)任何职权行使或业务处理,涉及两个以上(含)组织之间发生分歧、意见无法统一时,应通过上级组织(含隶属)协商解决,仍不能解决可提交集团议事机构协商解决,以至于报请集团。

(五)各级组织在业务做出重大决策时,必须征询与之相关的职能部门意见,不得省略这一程序。

(六)严禁各级组织依仗职权,采取对立或制约的态度和行为。

第五节组织授权

第四十一条集团鼓励各级组织将把部分权限授予给直(隶)属组织代理,以培育下级组织能力。原则上,不得授予非垂直领导的其他组织。一旦权限授予给下级组织代理,该组织不得行使该组织权限。

(一)上级组织把组织职权授予下级时,应向下级组织发放书面授权记录,并报备集团人力资源部门。

(二)上级组织职权授给下级后,并不减轻上级组织的责任。下级组织承担所代理职权责任,上级对下级组织代理职权责任负有督察责任,并承担主要责任。

第八章组织治理管理

第一节组织治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集团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领导下,负责集团组织治理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集团各级组织应于每年十二月份上旬,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其组织职能报告,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做好集团组织治理工作。

第四十四条集团各级组织应根据履行的职能需要,适时调整。原则上,在三年内,各级组织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节组织治理

第四十五条集团各级组织(含职能、职权)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名称等,必须经过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一)集团总体组织调整和设计,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出,经过集团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报请集团批准。

意见提出前,必须先征询集团相关组织意见。

(二)集团企业组织调整,由集团企业提出,经过集团公司归口职能部门审核,报请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批准。

意见提出前,必须经过集团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内部组织调整,由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提出,经过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报请集团公司批准。

(四)集团企业职能部门内部组织调整,由集团企业职能部门提出,经过集团企业人事部门审核,报请集团企业批准,报备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第四十六条组织设立提出,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设立组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组织名称、职能、建制和直隶属关系(或《职能说明书》);

(三)内设组织(职位)的名称、职能(职责)和建制(或《职能说明书》或《职位说明书》);

(四)与业务相近的职能部门职能的划分(或区分)。

撤销或合并组织提出,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撤销或合并组织理由;

(二)撤销或合并组织后职能的消息、移转情况(新相关组织《职能说明书》);

(三)撤销或合并组织后建制的调整和人力资源安置等。

组织名称等变更提出,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变更组织理由;

(二)变更、变更后事项。

第四十七条集团各级组织调整和设计,必须与集团、企业战略和核心业务流程结合,并适当考虑组织内部人力资源状况。

如不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调整或修正。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对本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应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的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项目策划组织管理办法

项目组织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组织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法。本方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的差不多治理原则、项目规模的划分标准、项目经理部的组建、考核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以及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绩效治理等内容。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施工项目现场治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负责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施工生产治理工作,在项目竣工结算后解体。 第三条小型及小型以上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特小型项目可由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托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治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应坚持以下差不多原则:1、目的性原则;2、精干高效的原则;3、业务系统化治理原则;4、弹性原则;5、一次性原则。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建立治理和技术人才数据库,依照项目的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调配工作。 第六条本方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模的划分 第七条依照施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划分为五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特小型。其划分标准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大型项目 ⑴40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4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

建筑物;⑶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⑷单项合同额1.5亿元以上的工程;⑸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特大型标准者为大型项目 ⑴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⑹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大型以上标准者为中型项目 ⑴12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中型以上标准者为小型项目 ⑴6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⑹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5、达不到小型及以上标准者为特小型项目 ⑴6层以下房屋建筑工程;⑵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⑶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⑷单项

企业组织管理办法

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体系,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和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公司组织体系的科学和规范,根据本公司的文化和工作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构编制的目的是为工作服务,必须贯彻效率原则,指挥统一,逐步达到部门设置合理、功能完善、人事相谐的目的。 第三条:机构编制应围绕工作任务进行,实现计划管理,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岗位设置要保持合理的比例。 第四条:机构设置应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以工作需要和公司实际出发制定方案,机构设置提倡一个机构,多项职能,严格控制机构增长。 第五条:机构设置由行政人力部做预备方案,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临时性的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另设置机构。因工作需要非设不可的,人员编制由内部调剂解决,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撤消。 第七条:公司管理岗位的设置和人员数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审核批准,由董事会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管理人员一经任命,由总经理考核成绩;对不服从和接受总经理工作安排的人员,可以建议董事会免职。 第九条:机构设置后,应明确各所属部门的工作职能,优组建管理组织和配备人员,制定部门工作职责,编制组织结构图,明确分工,理顺关系。 第十条:机构编制组成文件含以下相关的系列文件。 一、组织结构图(含人员定编定岗表及关键岗位)。 二、部门职能职责及岗位工作职责规范。 三、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四、机构资金来源和必要的设施情况(人力成本及预算编制)。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经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增加人员编制,各部门按职责、岗位分解工作任务和实施工作绩效管理,落实到人。做到以编定岗,以岗定员。 第十二条:行政人力部负责机构的编制工作和监督各部门岗位情况及工作任务的分解、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其他所有人事制度均作为本办法补充文件和附件文件,效力等同。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长沙理工大学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 为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党员因工作调动、学习毕业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党组织,均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外出时间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由外省单位转入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省级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等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见附件1)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为“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组织部代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由省内单位转入我校学习或工作的党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开

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称呼为“长沙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4、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由党员本人持有效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各二级党组织应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将新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吸收其参加组织生活。 5、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必须先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方能接收组织关系。 (1)新生报到时,各学院党委要负责审查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入党申请书、父母亲的政审材料、党校培训材料、自传等。 (2)对存在发展材料不齐全、发展手续不完备等情况的新生党员材料,应及时报校党委组织部。各学院党委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意见处理审查后的材料。 <1> 对于异地(不在其所读中学)培养发展的;发展主体不具备吸收预备党员资格的;培养期不足一年、突击发展的,均不承认其党员资格,入党发展材料作废。 <2> 缺少入党申请书的,需查明原因,若本人确实没有写过申请书被发展入党的,不承认其党

组织管理措施方案

1.组织管理措施 本项目在认真执行《XXXXXXX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加强项目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1.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建立项目牵头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参与,责、权、利明确的项目组织管理形式。本项目的组织单位是中国农业大学,课题承担单位包括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技术研发单位。在项目组织单位的统一领导下,课题承担单位各行其责,共同开展项目的研究、示范工作。组织单位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项目建议的整体框架,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签订任务书;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总体规划要求,落实项目各项任务,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和人员投入;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要求汇总、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课题验收。课题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项目总体目标和技术路线的需要,严格按照任务书的具体要求对开展课题的研究、示范工作,提供课题实施的配套条件和人员投入,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和项目组织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按要求报告课题执行情况,及时报告课题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项目管理协调机制面向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区域物流信息共享服务技术研发与示范涉及大量的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管理协调机制,才能充分调动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项目将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专家组,构建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的管理协调组织体系。(1)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组织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和课题负责人组成,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执行过程管理,数据资料汇总,依据任务书的要求对各参加单位承担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专家组专家组由项目所在领域的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管理专家等组成,对项目的研究方案和重大技术问题等提供咨询。3.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绩效考评制度和系统开发的质量

OEM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OEM管理文件

为保证产品的质量,满足顾客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产品生产制造(以下简称OEM)的运作与管理,保障OEM产品的产能和质量而制定。 2、范围 按照公司的技术、质量、成本要求等组织生产的产品,其生产制造过程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采购人员 负责OEM工厂的选点,负责起草和签订OEM有关协议、合同; 负责与OEM工厂沟通双方协作部门、人员的职责及权限; 负责OEM工厂成品交货期评审; 负责OEM产品的成本控制。 3.2研发部 负责确认OEM工厂物料供应商的管理与控制; 负责组织对OEM工厂考核与评价; 编制和确认OEM有关的技术文件; 负责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负责质量改善。 3.3生产质量人员及驻厂人员 负责确认OEM成品检验、型式试验及相关试验; 负责监督OEM工厂物料发送、接收及管控; 负责不合格品的分析和整改和进行退货产品的确认工作。 4、程序 4.1 OEM工厂的开发 4.1.1在对OEM工厂的开发中,生产部采购人员负责和OEM工厂签订合同协议。 4.1.2在对OEM工厂的开发中,生产部采购人员负责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信息调查表》。 4.1.3研发部负责OEM产品技术工艺准备:确认产品图纸。 4.1.4生产质量人员负责确认产品检验标准。 4.1.5生产质量人员负责OEM的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并出具监督检验报告。 4.2 OEM工厂的评价与再评价 OEM工厂的评价与再评价流程参照《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同时也必须满足(4.3条OEM工厂的管理及生产过程控制)及(4.4条OEM监督抽查)的要求。 4.3 OEM工厂的管理及生产过程控制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办法 为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做好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证明党员身份,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离退休(联

合)党支部。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对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

某公司项目工程部组织章程及管理办法(45页)

项目工程部组织章程及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 项目工程部经理工作职责 一、服从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的工作安排,组织工程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二、配合公司其它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参与和协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参与公司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组织投标单位对现场进行踏勘和答疑;参与公司规定范围内工程的招标、评标和开标工作。 四、协调工程各相关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 五、协调项目业主与工程参与单位工作,将业主意见及时传递到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供应商,同时应确保工程的功能性满足业主的项目投资要求,根据项目业主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对工程实施管理。 六、负责工程监理的管理,审核《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聘用合同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权限范围内及时解决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实施与工程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协助对监理费用控制与结算。 七、协助并参与公司对设计单位的选择,参与公司对设计方案的选择工作,组织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进行图纸预审,组织设计及时对施工中各方提出的变更要求进行审查控制。 八、组织开展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a)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及成本控制目标; b)组织图纸预审及会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专项方案; c)组织协调定位、验线、地勘、文勘、三通一平等开工前准备工作; d)组织各相关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施工计划的正常进行; e)审核承包商进度报表,给出工程进度款支付意见; f)深入施工现场,监督专业工程师做好施工节点记录和工程质量检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各项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做好工程验收、评定工作; g)依照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积极接受上级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h)协调部门内部各专业工程师的各项工作,平衡各岗位工作强度; i)组织项目部内部会议,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将上级指示及时准确传达并贯彻实施; j)审核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及时配合报送质检站验收; k)组织已竣工工程和物业公司的交接工作; l)认真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九、材料设备管理工作: a)编制材料设备进场计划 b)参加材料设备招标工作 c)负责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执行 d)负责采购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公司组织管理规定

公司组织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腾飞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五部:生产部、销售部、行政部、品质部、财务部。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销售部、品质部、财务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行政部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三章职位设置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五条公司与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主管、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配置若干特勤人

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行政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总经理助理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人员、车间主管、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四章总经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工厂生产管理流程及制度(1)

工厂生产管理流程及制度 工厂生产管理流程及制度(从原材料进厂(检测)—生产---检测—出厂—技术指导—维修抢修) 一、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1、原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应及时把取样通知单及质量证明书,一起送交理化室,通知取样鉴定。 2、理化室接到取样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取样鉴定,在付款期内得出鉴定结果。 3、原材料的检查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以本厂的技术规定和鉴定的合同为依据。 4、材料鉴定后,符合有关标准或合同条文,理化室要根据本厂制定的原材料使用技术标准,确定投用项目,填写材料历史卡,并将鉴定结果通知供销仓库。 5、原材料经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合同条文,理化室要及时上报,由品管部和技术部商定处理意见,同时书面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如果经厂有关部门协商可以代用,并不影响质量的可以入库,但必须办理手续,经使用车间同意并签写材料代用单,送交技术部,品管部研究,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代用或入库。 6、原材料进厂,有些检验项目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检查,可以到外单位或有关部门解决,但其结果必须经品管部、技术部签字生效。 7、材料必须专料专用,如需代用,需经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同意后由技术部和品管部联合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生产。 二、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为合

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1、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 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2、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3、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4、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 5、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6、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7、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8、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 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22页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的基本管理原则、项目规模的划分标准、项目经理部的组建、考核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以及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绩效管理等内容。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施工项目现场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负责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在项目竣工结算后解体。 第三条小型及小型以上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特小型项目可由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目的性原则; 2、精干高效的原则; 3、业务系统化管理原则; 4、弹性原则; 5、一次性原则。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建立管理和技术人才数据库,根据项目的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调配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模的划分 第七条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划分为五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特小型。其划分标准如下: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大型项目 ⑴40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4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⑷单项合同额1.5亿元以上的工程;⑸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特大型标准者为大型项目

⑴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⑶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 ⑹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大型以上标准者为中型项目 ⑴12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中型以上标准者为小型项目 ⑴6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⑹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5、达不到小型及以上标准者为特小型项目 ⑴6层以下房屋建筑工程;⑵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⑶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⑷单项合同额200万元以下的安装、装饰工程。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按下列步骤设立: 1、根据企业批准的“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任务和组织结构。 2、确定项目经理部的层次,设立职能部门或工作岗位。 3、选聘并按权限审批项目管理人员,并确定其职责和权限。 4、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全额责任承包书”进行目标分解。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结构复杂

公司组织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组织管理制度范文 以下是一则组织管理制度范文,如果大家想要做好员工管理等工作,可以参考以下这则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而制定。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职责、编制,除《公司章程》及其它另有规定外,依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公司在董事会下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人。 第四条公司设下列九个中心、一个控股子公司及一个全资子公司: 行政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 审计部证券投资部营销中心:销售部、外贸部 采购中心技术中心:技术部、质量管理部 生产管理中心:彩印包装制造部、医药包装制造部、食品包装制造部、包装材料制造部、设备动力部 第五条公司在必要时可设置各种委员会或专门办公室。 第六条公司组织机构 1-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营生采技财人行证审销产购术务力政券计中管中中中资中投部心理心心心源心资中中部心心100%70%销外彩医食包设技质河广售贸印药品装备术管北州部部包包包材动部部埃永装装装料力卡新制制制制部永

包造造造造新装部部部部新有材限料公有司限公司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总经理职责按《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执行。 第八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九条行政中心:负责公司的文秘、档案、安全保卫、绿化、环保等工作;负责员工卫生健康防护、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车辆管理、房屋财产管理、厂区环境清洁及维护、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管理;负责部门间的协调;负责商标管理、各种证件的办理;负责公司的接待工作。 第十条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的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考勤、工资审核、员工保险、人事档案的管理、员工的考评、员工的解聘;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各部门、分、子公司绩效考核方案的起草,并督促、协助工作计划的完成,组织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督促下属公司、部门制定与公司相一致的各项管理制度、考核方案,并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公司的对外宣传、内部刊物的编制;负责一些具体事务的督查。负责对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指导。 第十一条财务中心: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体系;负责编制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计划、成本分析、成

工厂组织管理办法8

1.總則 1.1.制定目的 本公司為將生產工程的一部份委託他公司(以下稱為外包)代為加 工時,為使其外包管理能推行順暢,特訂定本規章。 1.2.適用範圍 本規章僅適用於直接生產的原材料、半製品的外包。 1.3.權責單位 製造部為本規章之權責單位,權責單位主管經承認單位授權,負責 本規章之管制,並確保依據本規章之規範作業。 2.外包管理事項規定 2.1.外包時機 在決定外包時,應考慮下列各點: 1)須利用本公司所沒有的設備、機械及專門技術時。 2)要補充本公司的生產能力不足時。 3)為降低生產成本時。 4)認為比自己製作更有利時。 2.2.申請程序 外包品的決定、變更及中止,須由生管單位將目的、規格、品質、 計劃數量、預算籌措,列明呈製造部經理審核,並轉呈由總經理決 定之。 2.3.廠商決選 2.3.1.選定及變更 對於所決定之外包項目,生管單位應根據生產計劃及各種資料、調 查並初定外包廠商後,會同研展、生技及品管等有關單位的意見後 做成決定。 2.3.2.連絡 生管單位對於新的外包廠商的設定、現有外包廠商的變更或契約解

除等,應迅速報告製造部經理。 2.4.管理規定 2.4.1.契約簽訂 外包契約的簽訂,是由雙方代表的同意下交換契約書。 2.4.2.估價 1)生管單位對已選定之外包廠商,會商估價後決定外包單價。 2)重要的估價會商,須事先得到總經理的認可。 2.4. 3.規格書 研展單位作成有關外包品的規格書或藍圖後,由生技單位對外包廠 商說明其內容,並由品管單位給予品質管理上的指導與管理。 2.4.4.管理 驗收、保管、出庫等管理依本公司相關規章處理。 3.其他外包契約應注意事項 3.1.共存共榮 為維護雙方的利益,確保共存共榮的實質,雙方應互相理解信賴。 3.1.1.外包經營輔導 外包經營輔導,包含技術等有關的援助、建議與勸告。 1)對經營技術有關的品質維持改善、增產、降低成本等項目,如 認為有必要時,應對外包廠商提供適切的援助、建議、勸告。 2)外包廠商亦應依照其主旨,努力實行,以期收到良好效果。 3.1.2.抱怨對策 契約期間中,由於契約內容的變更,使外包廠商遭到損害或不利的 事態發生,由外包廠商代表者提出抱怨時,應慎重檢討,以最大誠 意迅速解決。 3.1.3.技術指導 為提高生產力或提高品質,認為有必要時,生技單位應派技術者或 作業者協助對外包廠商的技術指導。

团员转接关系相关规定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办法 1、按照团章的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基层组织,必须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2、团员因升学或工作入我校,须持团员证或持团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如无特殊理由,超过半年者,不予接受,按自动脱团处理。 3、团员证栏目填写不清者,不予接受,持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组织关系者,须按要求及时向接受单位申请补发团员证。 4、团员因毕业或工作调转,离开我校,须持团员证(我校不再使用介绍信)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如无特殊理由,超过半年者,不予办理。 5、在办理团的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时,要查验团员证的使用情况,保管情况,团费收缴情况。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者和上次注册到办转出手续时间超过十五个月者,不予办理。 6、没有团员证者,不予办理团的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7、在接转组织关系时,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按要求填写(转入、转出时间、团费收缴情况等),并加盖接受单位或转出单位公章。 8、我院团的组织关系转接权由院团委授予基层团委,没有成立基层团委的单位由基层团组织出据证明,统一由院团委办理。 9、各基层团委每年须在指定时间向院团委上报转入、转出团员名单各一次(注:毕业班离校一周内报年度团员转出登记表,新生入校半个月内上报团员转入登记表) 10、团员组织关系随本人档案走,仅持本人团员档案而无组织关系证明者不予接受;有组织关系证明而无团员档案者,团组织应正常接受之后向其原单位发信索要档案材料,在确认无法找回时,须请原单位团组织出据证明。超过半年仍无档案或证明者,团组织应将其除名。 11、各基层组织对团员自行携带或邮来的团员档案应及时归入团员本人档案。 共青团教师教育学院团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公司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办法

公司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办法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体系与管理文件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总公司与各部门各子公司之间的组织管理,更高效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和各项经营目标,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经营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 第二条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设有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经营层和职能机构。 第三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四条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按《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五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六条经营层由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经营层按《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七条职能部门的设置。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及职责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第三章组织架构的运行机制 第八条公司应当制定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职位说明书、绩效考核办法和

权限指引等内部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使员工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正确履行职责。 第九条公司应不断梳理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重点关注: 1、董事会是否按时定期或不定期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是否严格认真地执行股东大会的所有决议;是否合理地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2、监事会是否按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在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时,是否能够对其提出罢免建议或制止纠正其行为等。 3、经营层是否认真有效地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是否认真有效地组织实施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否能够完成董事会确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绩效目标等。 4、在重点关注过程中一经发现问题,将及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整。第十条公司应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进行内部职能架构的优化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对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发现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不清晰的,应当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应当充分听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董事会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合法有效的形式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权益,关注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内部控制体

工厂组织管理办法8

2.3. 廠商決選 總則 本公司為將生產工程的一部份委託他公司(以下稱為外包)代為加 工時,為使其外包管 理能推行順暢,特訂定本規章。 本規章僅適用於直接生產的原材料、半製品的外包。 製造部為本規章之權責單位,權責單位主管經承認單位授權,負責 本規章之管制,並確保依據本規章之規範作業。 在決定外包時,應考慮下列各點: 外包品的決定、變更及中止,須由生管單位將目的、規格、品質、 計劃數量、預算籌措,列明呈製造部經理審核,並轉呈由總經理決 定之。 1.1. 制定目的 1.2. 適用範圍 1.3. 權責單位 2. 外包管理事項規定 2.1. 外包時機 2.2. 1) 2) 3) 4) 須利用本公司所沒有的設備、機械及專門技術時。 要補充本公司的生產能力不足時。 為降低生產成本時。 認為比自己製作更有利時。 申請程序

2.3.1. 選定及變更 對於所決定之外包項目,生管單位應根據生產計劃及各種資料、調查並初定外包廠商後,會同研展、生技及品管等有關單位的意見後做成決定。 生管單位對於新的外包廠商的設定、現有外包廠商的變更或契約解除等,應迅速報告製 2.3.2. 連絡 造部經理。 2.4. 管理規定 2.4.1. 契約簽訂 外包契約的簽訂,是由雙方代表的同意下交換契約書。 2.4.2. 估價 1) 生管單位對已選定之外包廠商,會商估價後決定外包單價。 2) 重要的估價會商,須事先得到總經理的認可。 2.4. 3. 規格書 研展單位作成有關外包品的規格書或藍圖後,由生技單位對外包廠商說明其內容,並由 品管單位給予品質管理上的指導與管理。 2.4.4. 管理 驗收、保管、出庫等管理依本公司相關規章處理。 3. 其他外包契約應注意事項 3.1. 共存共榮 為維護雙方的利益,確保共存共榮的實質,雙方應互相理解信賴。

研发项目组织管理制度(1)

X X X X X有限公司 研发项目组织管理制度 [2018]032号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新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工作,加强企业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公司的研发中心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的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和实施 一、项目立项原则 1、公司制定的主要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对公司经营影响面大、作用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3、企业发展中关键技术难题; 二、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程序 1、选项:各项目部根据所管辖的施工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施工中的关键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筛选,确定需要申报的科研项目。 2、申报:选项后向研发中心申请立项,所申报的项目需编制项目立项报告并经部门经理或行政领导签章。 3、审核立项:由公司研发中心总监主持,召集新技术研发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各申报项目草案进行审定,确定立项,并汇总后下达公司年度科研计划。 三、科研项目实施。项目部及分公司应认真组织实施由公司下达的科研计划。科研中心对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特别对重点项目除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总项目的年度计划,由研发部于上年度的12月份编制,报告董事会审查后下达。需跨年度的项目,与申报新立项目一起报送。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各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年度《产品研发项目立项报告》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 3、年度计划的调整,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二、经费管理:

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公司组织架构管理制度

一、部门核心职责 填写说明: 请描述本部门在公司层面所承担的核心业务方面职责、与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协作及对所负有的主要管理、协调职能。 (一)职责一: (二)职责二: (三)职责三: (四)职责四: ………… 二、部门组织架构 填写说明: 请绘制本部门组织结构图(现有班组或模块、下设岗位)及人员配置编制。部门可根据自身对部门核心职能的理解提出组织结构及岗位设置、编制设想,具体设置及标准待人力资源部完成“三定”工作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再行确定。 (一)部门组织结构图 (二)岗位编制

三、各相关岗位工作说明书 填写说明: (1)请对部门设置的每一岗位职责进行描述或归纳,例如xxx部经理岗位、xxx部xx主管岗位、xxx 部xx专员岗位等。您可以对相关岗位职责归纳也可以描述核心工作内容。 (2)结合部门专业要求,请您对相关岗位任职资格提出标准或要求,您所提供的标准或要求不作为现阶段招聘或人员配置依据,具体标准及要求依据“三定”后报经领导批示文件为准。 岗位工作说明书

四、需要建立的制度(规定、流程、办法)(可只填名称) 填写说明: 请结合公司要求,考虑您所在部门业务模块需要出台的的管理制度(规定、流程、办法),例如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会议制度、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等,以及您部门内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例如招聘流程、财务报销流程等。 (一)公司层面制度 1、 2、 3、 …… (二)部门层面制度 1、 2、 3、 ……

示例:集团人力资源部(仅为形式示例)一、部门核心职责 职责一:负责集团成熟人才及所需大学生后备人员招聘管理工作; 职责二:指导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展招聘工作; 职责三:新开分店班子搭配; 职责四:负责集团干部考核与选拔工作; 职责五:负责集团员工关系管理工作; 职责六:负责集团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引导、培训管理工作; 二、部门组织架构 (一)部门组织结构图 (二)岗位编制

某某公司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规范生产组织管理,确保公司生产有序进行,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生产组织管理要坚持“以销定产,以产促销”原则、重 点合同优先的原则、重要客户优先的原则。做到资源配置效益最 大化,生产效率最高,确保合同按期交付兑现。 第三条生产组织管理的工作重点是计划、平衡、协调生产资 源,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保障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第四条生产组织管理根据公司管理模式,实行按职能、分级 管理。本办法与专业部室有关的,专业部室遵照执行。生产厂参照

本办法制订生产组织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销售单位负责按生产经营计划要求签订产品生产合同,经评审后下发。 第六条技术管理部门、产品研发单位负责制订产品技术标 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及其它工艺技术文件,并提供给相关专业 管理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维护、检修等的管理。第八条 物资采购部门负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设备(备品备 件)以及其它物资的供应保障。 - 1 - 第九条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用能源、动力供应管理。 制造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第十条组织管理。主要负责 生产计划(月、周)制订和分解下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 程过程跟踪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管理;负责检测管理;负责

生产安 全和环保管理。 第十一条各生产单位负责按生产计划(月、周)及工艺技术 要求组织生产,并及时反馈生产信息。 第十二条其它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支持。 理管章合同第三 合同生成管理产发及生第十三条销售合同下 (一)销售单位按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中产品产量目标组织合 同下发。 (二)每月15 日前将次月要生产高合金材和其它重点品种 材合同按计划量下发生产管理系统。每月25 日前将其它合同下 发。 (三)合同下发时,销售单位需明确确保合同类别(A、B…类 合同)。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组织关系转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确保党员能及时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证明其党员身份的凭证。没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支部不能接收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工作单位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 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及时按规定转出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2、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考察(在六个月内)证明其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根据有关规定,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外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市直机关工委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内,机关党支部外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市直机关工委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机关党支部内部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的,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办理转入(出)党员组织关系。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

关系介绍信”,防止伪造。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由党员本人办理,党员个人委托他人办理,有关党组织一般应不予受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县直属机关工委系统外转入的,要携带“党员的基本情况”。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6、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果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树林召中心卫生院党支部 2012年5月1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