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黄冈红色文化调研报告

黄冈红色文化调研报告
黄冈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是中国革命圣地之一。
在红色革命时期,黄冈培养了许多优秀的革命战士和政治家,为中国的革命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红色文化方面,黄冈有着丰富的资源和独特的遗产,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研究者。
黄冈市的红色文化调研报告是对该市红色文化资源的调研和评估,旨在展示该地区红色文化的独特魅力和历史价值,并为进一步开发和保护提供建设性意见。
首先,黄冈市有许多重要的红色文化遗址和纪念馆。
在黄冈市境内,可以找到许多红军长征和抗日战争时期的红色基地,如宋家岗战役遗址和磨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
这些地方保存完好,通过展馆、雕塑和纪念碑等方式,向游客展示了红军战士们的英勇斗争和无私奉献。
其次,黄冈市还拥有一批红色文化人物的故居和纪念馆。
比如,毛泽东的故乡湖北湘阴县位于黄冈市辖区内,成为了红色教育基地和旅游景点。
此外,还有许多其他重要人物的故居和墓地,如刘伯承的故居和邓小平的出生地等。
这些地方承载着伟人的遗志和精神,对于研究和传承红色文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黄冈市也有一批优秀的红色文化活动和展览。
每年的红色文化旅游节和红色文艺汇演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观众,向大家展示了红色文化的魅力和艺术表现形式。
各种主题展览和演出,使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和体验到红色文化的内涵与魅力。
综上所述,黄冈市的红色文化资源丰富多样,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
通过调研和评估这些资源,可以更好地保护和开发黄冈市的红色文化,并为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样,这也有助于推动红色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各界弘扬中华民族的精神品格和民族精神。
黄冈革命纪念馆展陈大纲

黄冈革命纪念馆是一座展示黄冈革命历史的场所,展陈内容丰富,展示了丰富的历史文物和图片资料。
馆内主要展陈分为革命历史展、革命文物展和革命遗址展三大部分。
革命历史展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生动地展示了黄冈地区在革命时期的重要历史事件,以及伟大领袖毛泽东、刘少奇等在黄冈的革命活动。
展览内容包括了黄冈起义、井冈山会师等一系列影响深远的事件,让观众能够全面地了解黄冈在革命历史上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革命文物展则集中展示了大量革命时期的文物和实物史料,包括了革命领袖的用品、手稿、书画作品等珍贵文物,以及当时流行的民间艺术品、宣传海报、标语口号等,充分展现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和群众精神面貌。
革命遗址展则通过模型、图片和实物遗迹等方式展示了黄冈市内外的一些革命历史遗址,使观众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当年革命斗争的艰苦和伟大。
整个展览馆陈列精致,内容丰富,不仅仅是对革命历史的回顾,更是对当年革命先烈的敬意和纪念。
展览馆的开放,也使得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和认识黄冈这座英雄城市。
红色文化

红安县革命遗址普查报告(2011-01-09 22:47:08)辛向阳的博客/haxxy一、普查工作概况2010年4月13日,我办接到黄冈市委党史办通知,正副主任前往黄冈市参加了全市的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
18日,县党史办向分管领导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汇报了全市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迅速在县内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上交了汇报和申请。
5月20日,红安县成立了革命遗址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亲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副主任王、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县党史办主任周、县档案局局长刘、县烈士陵园管理处副主任戴、县文化局局长李、县民政局副局长詹、县统计局局长翟、县旅游局局长金、县文物局局长夏、县党史办副主任辛和各乡镇(场)宣传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党史办公室副主任辛兼任办公室主任。
与此同时,县委办公室向全县各乡镇、各机关事业团体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县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通知》。
7月中旬,县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专项资金6万元到位,党史办为普查工作专门配置了一台电脑和数码相机。
8月28日,县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专班正式组成,红安县革命遗址普查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红安是中国第一将军县,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中心,有着丰富的革命遗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红安县的革命遗址普查将是黄冈市乃至湖北省革命遗址普查的重点,因此,仅仅依靠专班的力量在短短的数月内将全县所有的革命遗址逐个查清是不可能的。
从这一点出发,专班同县文物局取得联系,将全县第三次文物普查革命文物类的资料全部调来进行清理核实。
文物普查和革命遗址普查要求的侧重点有所不同,革命遗址普查对历史背景和照片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更细更全。
因此,在整理文物普查的成果时,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历史背景出现错误的,予以更正,对历史背景介绍不清楚的,予以充实。
9月30日,专班基本完成对县文物局普查资料中革命遗址类的清理,采用并认可了他们普查出来的革命遗址180处。
《黄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黄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中间成果 2014.12黄冈市城乡规划局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 (2)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管理 (5)第一节建设项目选址管理 (5)第二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规划条件管理 (6)第三节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8)第四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17)第一节建筑间距控制 (17)第二节建筑日照 (19)第三节建筑退让控制 (20)第四节建筑高度控制 (22)第五节建筑形态及其他管理要求 (22)第五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26)第一节城市道路和交通公用设施 (26)第二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线工程 (31)第六章城市防灾规划管理 (42)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文物古迹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历史文化城区和街区保护 (44)第二节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 (44)第三节风景名胜区保护 (45)第八章城市绿地及水体保护规划管理 (47)第一节城市绿地设置 (47)第二节水体保护 (50)第九章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 (54)第十章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58)第一节建筑工程规划验收 (58)第二节市政工程规划验收 (60)第十一章附则 (62)附录一名词解释 (63)附录二计算规则 (66)附录三附图 (6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编制、设计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湖北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编制导引》、《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湖北省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黄冈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规划的编制、设计和管理等有关活动,其他区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
黄冈市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米。
黄冈市实验小学 校园内
文庙外墙四周 15 米。面积约 1 万平方 米。
保护范围向外延伸 50 米。
黄 梅 县 大 河 镇 四 以四祖寺仿古建筑为中心约 1 平方公
祖寺村
里的范围。
红安县城关镇似 马山村
以石刻群为中心,四周延伸 500 米。
7
序 名称
号
时代
地
址
保护范围
控制地带
家铺村
万平方米。
米。
东周—秦汉
麻城市宋埠镇红 梅山村东侧
城内及城址的东、南、北城垣外各 2.5 公里,西部至城址西部的万仞山岗。 面积共约 10 平方公里。
保护范围向外延伸 2 公 里。
新石器时代
蕲春县檀林镇檀林 遗址周边向外延伸 50 米。面积约 6.5 保 护 范 围 向外 延 伸 100
村金盆架垸
墓葬封土周围向外延伸 30 米。面积约 4 千平方米。 墓葬封土四周外 20 米。面积约 2 千平 方米。
以墓地为中心的 200 平方米的范围。
斗方山林场整体。面积约 80 万平方米 (约 1100 亩的范围)。 以宝塔为中心,周围 50 米。
保护范围向外延伸 100 米
保 护 范 围 向 外 延 伸 100 米。
新石器时代
黄州区原堵城砖瓦 厂东南 130 米
新石器时代、西 武穴市大金镇舒冲
周
村苏懂垸
新石器时代、商、 武穴市余川镇大祝
西周
村柯家墩
武穴市石佛寺镇胡
西汉
罗玉村胡罗玉垸东
侧
新石器时代、西 英山县石头咀镇毛
周
坳村毛家坳湾东南
新石器时代、西 周
英山县南河镇关堰 口村英浠公路东西 两侧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赤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赤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0•【字号】黄政规[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赤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11〕8号)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冈市赤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1日市政府第七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黄冈市赤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赤壁风景名胜区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省级风景名胜区。
为了加强对赤壁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根据《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赤壁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赤壁景区)分为核心保护区、规划控制区和外围保护区,其具体范围以湖北省政府依法批准的黄冈市赤壁风景名胜区规划为准,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第三条赤壁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将赤壁景区的保护和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风景名胜资源。
第五条市赤壁管理处是赤壁景区主管部门,负责景区的文物保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赤壁景区管理的各项制度;(二)维护赤壁景区的正常游览秩序,落实安全措施;(三)保护赤壁景区文物、景观,保持景区设施、设备完好,制止损坏景区文物、景观和设施、设备的行为;(四)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其赤壁景区派驻机构的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赤壁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赤壁景区应当依法编制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规划相衔接,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报批。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遗爱湖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遗爱湖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冈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黄政规[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遗爱湖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11〕6号)黄州区人民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黄冈市遗爱湖公园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5月19日市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黄冈市遗爱湖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遗爱湖公园的管理,保持公园良好的环境面貌、维护公园的正常秩序和设施完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遗爱湖公园是指环遗爱湖由赤壁大道经新港路、黄州大道、西湖一路、东坡大道至赤壁大道围合而成的514.5公顷范围,含西湖、东湖和菱角湖。
其具体范围以遗爱湖公园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第三条黄冈市园林局为遗爱湖公园的行政主管部门,遗爱湖公园管理处是遗爱湖公园的管理单位,按照市园林局委托的权限,负责遗爱湖公园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市住建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环保局、文化局、工商局、气象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遗爱湖公园有关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公园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公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二)依法实施管理,确保公园各类设施完好无损;(三)加强对植物景观的有效管理,制定实施园艺养护管理措施,提高园林艺术水平;(四)实行优质服务,保持整洁的园容园貌和安静优美的游览环境,加强安全检查管理工作,保障游客安全;(五)妥善保护和管理公园内重要自然景观、文物古迹,以及名贵花卉、古树名木和字画、陈设、档案等;(六)开展各类健康有益、体现公园特色的展览和其他活动;(七)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做好组织疏导工作,保证游人及园内设施安全,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八)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和日常管理;(九)依法做好其他保护和管理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05•【字号】鄂政办发〔2015〕29号•【施行日期】2015.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部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各地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保护措施,切实承担文物保护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2015年5月5日湖北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1 学堂梁子遗址(十堰市郧阳区青曲镇弥陀寺村二组,东经110°35′131″北纬32°50′30″,旧石器时代)保护范围:学堂梁子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
重点保护区四至:以第一次头骨化石出土点为中心,向东外延210米,向西外延330米,向南外延180米,向北外延50米。
一般保护区四至:以重点保护区四至为界,向东至村级公路,向西至村级公路,向南至汉江河边,向北至村级公路。
建设控制地带:以一般保护区四至为界四周向外延伸。
东至曲远河,西至水沟,南至汉江河边,北至白家沟。
2 关庙山遗址(宜昌市枝江市问安镇关庙山村一组,东经111°49′522″北纬30°30′224″,新石器时代)保护范围:关庙山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
四至:东至问江路,西至老枝当路以西50米,南至废瓦窑,北至关庙山村村委会旧址以北1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四周向外延伸100米。
3 门板湾遗址(孝感市应城市城北办事处星光村门板湾,东经113°32′19″北纬30°54′5104″,新石器时代)保护范围:门板湾遗址及周围一定范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批准部门】8;818;81801;
【批准日期】2017.09.29
【发布部门】黄冈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11.20
【实施日期】2018.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已由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
(2017年8月25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调查认定
第三章保护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传承和弘扬革命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革命遗址遗迹是指近代民主革命以来,在争取民族独立、实现民族复兴进程中产生的重要历史活动的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主要包括:(一)重要机构旧址;
(二)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
(三)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遗址、遗迹;
(四)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或者烈士纪念设施;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建的有关纪念设施。
第四条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应当遵循分级保护、属地管理、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持历史真实性和风貌完整性。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革命遗址遗迹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将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管理工作。
民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烈士纪念设施类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旅游、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开展本辖区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对革命遗址遗迹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八条革命遗址遗迹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在保证革命遗址遗迹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革命遗址遗迹资源,加强对革命遗址遗迹内涵和历史价值的研究和展示,充分发挥其纪念、教育、传承等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革命遗址遗迹保护的公益宣传。
第二章调查认定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成立革命遗址遗迹专家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革命遗址遗迹的调查、审核与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