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A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项目类别:规划基金项目学科门类: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课题名称:中国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生态安全基础的系统研究项目负责人:潘玉君所在学校:(盖章)云南师范大学系列名称: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申请日期:项目承诺书1、本表填写的各项内容属实,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如获准立项,同意以本表作为协议开展研究工作,并按照表中填报的研究内容和时间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3、遵守教育部有关项目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项目检查与监督管理。
4、同意在项目结项时将本表所列的研究与调查原始数据、资料等提交教育部并由教育部无偿使用。
申请者(签章):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
本表所涉及学科代码请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以下简称《国标代码》)填写。
2、封面“项目类别”:选择“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其中之一填写。
“学科分类”选择下列之一填写:(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3、研究方向:按照《国标代码》中三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如没有三级学科,按照二级学科填写。
填写方法如“魏晋南北朝史(770.3020)”。
4、研究类别:选择“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其中之一填写。
5、最终成果形式:按下列成果形式填写,最多填写2项: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著作、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或咨询报告、音像软件。
6、申请书(A表)及匿名评审表(B表)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3套;
(3)项目《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各1份(复印件)。
3.重大项目成果出版遵循以下规定:
(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最终成果,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
(2)基地重大项目最终成果由课题组自行联系出版社,按照教育部社科司规定的出版规格和统一标识出版,正式出版后将3套成果样书寄送教育部社科司。
3.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可免予鉴定,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
第四条 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3)项目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3套)。
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3套;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2.遵守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不抄袭被鉴定成果或将成果泄露给他人,鉴定结束时交还所有鉴定材料;
3.遵守回避原则,鉴定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与鉴定申请者(含课题组成员)私下接触;
4.遵守保密原则,不向任何人泄漏有关鉴定情况和鉴定意见等。
第四章 成果鉴定办法
第十三条 成果鉴定方式分为通讯鉴定和会议鉴定。其中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采取会议鉴定方式;基地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采取通讯鉴定方式。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引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是教育部为了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推动学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而设立的。
本文将对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评审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背景介绍:人文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社会文化、思想、行为和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学科,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评审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对项目申请书的评审,可以确保项目质量和研究的科学性。
二、评审内容:在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进行评审时,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1.项目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评审专家要评估项目的研究内容是否创新,并从学术角度分析其研究价值和对学科的贡献。
2.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评审专家要对项目的研究方法、数据采集和分析过程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项目的研究目标和问题:评审专家要对项目的研究目标和问题进行评估,看是否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向和需求。
4.项目的研究团队和研究条件:评审专家会综合考虑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以及研究条件等因素。
这些因素将对项目的研究质量和可行性产生重要影响。
三、评审过程:1.专家评审:评审专家通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详细评估,对项目的创新性、学术价值、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评分。
2.评审会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教育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每个申请项目进行讨论和评估,最终确定拟立项的项目。
3.公示与审批:公示期过后,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意见,教育部将最终确定的项目列表提交上级部门审批,并公布最终的立项名单。
四、评审意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评审不仅能够保障项目的学术质量和科学性,更能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发展。
评审结果对于项目申请人和相关研究机构的学术声誉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此外,评审过程也能够提高研究者对项目设计、研究方法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的认识,促进研究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有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如下:第三条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由各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
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
第五条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 1 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责任人须及时向依托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
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的条件: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重大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4.一般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5.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第七条免予鉴定范围2. 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2)在SSCI、A&HCI 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 来源期刊发表论文 2 篇以上;(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

附件4:
项目批准号: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专家鉴定意见书
(汇总用)
项目类别:
学科门类:
项目名称:
项目责任人:
鉴定组织部门:(盖章)
鉴定日期:年月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制
注:1.在通讯鉴定时,本《鉴定意见书》由鉴定组织部门(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各省区市教育厅或教委、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汇总、录入并打印每位专家的鉴定意见,专家签名的《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本表之后装订。
2.在会议鉴定时,本《鉴定意见书》填写由专家组经充分讨论后形成的鉴定意见,手写或录入后打印,每位专家签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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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简称教育部社科司)批准立项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1.重大项目类。
包含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简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简称基地重大项目)。
2.通常项目类。
包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
3.后期资助项目类。
包含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通常项目。
第三条成果鉴定与结项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筹安排,根据不一致的项目类型分别组织实施。
1.重大项目最终成果先鉴定后出版,鉴定与出版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一组织;2.通常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工作,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由各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3.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可免予鉴定,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
第四条成果鉴定与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与学术水平。
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与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项目研究周期通常为3年,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除确有特殊需要的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外,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责任人须及时向依托学校(基地重大项目向基地依托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提出鉴定与结项申请。
提出鉴定与结项申请的条件: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或者《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者批准变更形式相符;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重大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4.通常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5.所有正式出版或者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

编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项目类别:学科门类:课题名称:申请者:所在学校:(盖章)系所名称:申请日期:教育部社政司制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所在教研室职务最后学历最后学位外语语种及水平专业领域申请者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项目来源类别课题名称批准时间是否完成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注明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期,限900字)申请者以及所在学位学科点情况(是否博士点梯队中副教授以上人员,限200字)院系所负责人(签章):研究课题名称研究方向研究类别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成果形式申请经费总额万元其他经费来源年度用款第一年万元第二年万元第三年万元一、本课题研究现状及趋势,研究本课题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限1600字)二、本课题的基本内容,预计突破哪些难题(限1800字)三、课题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研究工作方案(包括已进行的研究工作情况)和进度计划、中期成果(限1800字)四、研究工作的资料准备情况(限800字)五、调研计划,包括调研内容、调研周期、调研报告的完成时间以及报送部门和报送时间。
(限1000字)六、研究成果的预计去向及使用范围(限700字)经费概算(单位:万元)类别\年度合计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合计图书资料费调研费文具费上机费成果打印费小型会议费小型仪器设备费其它需要购置的仪器和设备名称数量金额(万元)年度课题组其他成员情况及签名签名姓名职称年龄专业工作单位分工情况以上成员近三年来与本课题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注明刊物的年、期或出版社、出版日期。
(限900字)校学术委员会意见(课题意义、课题组负责人及成员的学术水平、完成改课题的条件等)限200字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教育司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建议,能否立项(限120字)1、填写报表真实2、学校保证为该课题的研究提供条件3、学校担保申请人在研究周期内完成预期工作4、其他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签章)负责人:(签章)教育部聘请的学科专家通讯评审意见(在相应的数字上画○)课题的意义 1.重要 2.较重要 3.一般 4.不重要课题的内容 1.充实 2.较充实 3.一般 4.空洞学术思想 1.有明显创新或特色 2.有一般创新或特色 3.创新性不明显 4.无创新课题研究思路和方法1.先进且有创新 2.清晰、可行 3.尚可、模糊4.不可行课题组的研究基础1.雄厚2.较好3.一般4.较差专家建议:签名所在单位职称日期社政司意见。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

附件4:
项目批准号: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专家鉴定意见书
(汇总用)
项目类别:
学科门类:
项目名称:
项目责任人:
鉴定组织部门:(盖章)
鉴定日期:年月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制
注:1.在通讯鉴定时,本《鉴定意见书》由鉴定组织部门(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各省区市教育厅或教委、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汇总、录入并打印每位专家的鉴定意见,专家签名的《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本表之后装订。
2.在会议鉴定时,本《鉴定意见书》填写由专家组经充分讨论后形成的鉴定意见,手写或录入后打印,每位专家签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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