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第一课 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要做好哪些准备?

二、做好人员准备
• 人员准备是要在前期就开始物色并初步确定你的项目组成员,不要等到最后快提交申报书时再去找人,找 你的项目组成员。
• 其实对于文科类的项目,大部分的工作都是项目负责人在做,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度是比较少的。所以国家 社科基金从2018年进行了改革,在前期基础这块内容中,原来是写项目组的前期成果,后来直接改为项目 负责人的前期成果,更加侧重于考察项目负责人的学术能力和基础。
会小一些,人员也会更纯粹一些。
是否要选择交叉学科
•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 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 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 (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 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 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要工作。 • 第一阶段,9月到12月,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查找文献、确定研究选题、准备写文献综述; • 第二阶段,1月到6月,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撰写申报书的初稿,准备相关与课题申报有关的材料。 • 第三阶段,7月到8月。这个阶段正好是暑假,是不断修改申报书的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给有着
较高水平的学术同行来讨论来完善申报书,让他们给你提建议,并按照他们的建议进行修改。
在项目成果库里,可以追溯到2010年,但这个成果库已经很久没有更新。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的级别是什么呢?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什么是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是由中国教育部设立的重要资助项目之一。
•该基金旨在支持和推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和学术发展。
基金的目标与意义•促进人文社科研究的创新与进步。
•提高中国人文社科研究的国际影响力和学术地位。
•推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和服务。
基金的资助范围•基础理论研究:支持人文社科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提升学科的学术水平。
•前沿交叉研究:鼓励不同学科间的合作与交叉,推动学科的创新发展。
•应用研究与服务:支持人文社科学科在国家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与服务,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资助项目的申报与评审•项目申报:申请者应根据基金的资助要求和相关申报指南,填写并提交申请书。
•专家评审:申请书经过初审后,将由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决定是否获得资助。
•资助推荐:评审合格的项目将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并推荐给教育部进行最终决策。
基金的成果与影响•科研成果:通过资助优秀项目的开展,提高了人文社科学科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
•学术交流:基金为人文社科学科提供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了国内外学者的交流与合作。
•社会服务: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将学术成果转化为社会服务,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结语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在推动中国人文社科学科的繁荣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资助优秀的研究项目,促进了学科的创新发展,提高了中国人文社科学科的学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在未来的发展中,基金将继续支持和推动人文社科学科的研究和学术交流,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基金的申请条件与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研究水平。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组织管理能力。
项目团队•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组建,包括研究骨干和研究团队成员。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年度一般项目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为深入实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年起专门设立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另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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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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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是结合“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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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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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是教育部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经济社会
发展的需要,根据规划部署,采取经费投入方式,资助学者开展社会
科学理论、实践、服务的基础性研究,满足人文社会科学前沿热点和
紧迫关注的研究需求。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成果,应具有国家领先水平、开
展原创性研究,在申请项目提出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实验测量结
果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国家领先水平。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项目,设立科研1-7类项目,包
括教育学、社会学、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字学、新闻传播学、
历史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设立的项目分类:论证性研究项目,
横向项目,培训项目,联合项目,研究计划项目,落实性研究项目,
典型调查项目等,主要涉及文科学科的重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可资助学者个人研究项目、项目组合
作研究项目、研究组会议费、技术分析费、培训费等,以满足他们的
研究、开展学术活动及集中会议等需要,为促进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02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指南

202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指南敬爱的教育部领导、各位评审专家、申请人:为了规范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教育部制定了《2024年人文社科项目指南》,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明确的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促进人文社科项目的科学、规范、高效管理。
特向各位申请人和评审专家介绍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人文社科项目指南2.申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化研究、社会学等人文社科领域的课题研究和学科建设项目。
3.资助方式:包括一般课题研究项目、重点课题研究项目、青年基金项目、重大项目、学科建设项目等不同资助方式。
4.申报要求:针对各类项目,需根据具体要求提供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成果和研究团队等相关资料。
二、申报流程1.申报资格:申报人需要具备相关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对所申报的课题有深入的理解和研究计划。
2.申报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研究计划、研究成果、团队构成等相关材料。
3.申报流程:申请人需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渠道提交相关材料,经过初审、复审、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资助名单。
三、评审标准1.学术水平: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团队构成、研究计划等方面的评价。
2.研究内容: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是否具有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是否符合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研究方法:申请人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是否科学、合理,并能够有效实现研究目标。
4.预期成果:申请人对研究项目的预期成果,包括学术成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评价。
5.资金使用:申请人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以及对项目执行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四、项目管理1.资金管理:资助项目的资金使用要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按时按要求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和财务报告。
2.进度管理:资助项目的执行进度和成果需按时上报,教育部将进行跟踪监督和考核。
3.成果管理:资助项目的成果应及时发布和转化,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成果报告和转化计划。
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申报的点滴体会

共性问题
❖ 各类项目有其侧重点,要认真研究项目申报的课题指南 (教育部和教育厅项目一般不设指南),要注重选题建议 的申报。
❖ 各类项目基本上都有对申报者的职称、年龄的要求。
❖ 各类项目均不直接接受个人申报。
❖ 各类项目申报需须单位对课题研究做出相关承诺,要求单 位有科研管理部门。
❖ 大部分项目要求网上申报。
❖ 不同类型学校有不同的申报限额。
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 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 和开拓性,深刻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关注学理问题的 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有效解决教育政策和实践问题;综合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 和使用价值。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教育部等部委: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重点、青年、单位资助)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规划、青年、自筹、新疆、西藏)
教育部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教育廉政理 论研究、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
软科学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哲学的理论和 方法,解决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而带来的各种复杂的社会现 象和问题,研究经济、科学、技术、管理、教育等社会现象 和问题,研究经济、科学、技术、管理、教育等社会环节之 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从而为它们的发展提供优化的 方案和决策。
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相关理论、数据、 案例支撑,又要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 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 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不具备副高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的同行专家推荐。
河南省职称评审课题级别

关于课题级别认定的说明
一、国家级课题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国家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中的国家课题。
2.国家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课题。
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重点课题,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工作委员会课题。
二、省部级课题
1.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般课题,中国博士后基金课题,教育部其他课题和国家相关部委的课题,国务院直属企业设立的课题。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教育部及其他部委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文化部课题。
3.省社会科学基金,省科技厅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艺术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省社科联)。
三、地厅级课题
1.省社科联其他课题(包括资助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艺术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省博士后基金课题,其他厅级单位(科技厅除外)立项的课题。
2.市科技计划课题,市社会科学课题。
3.各省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所设课题。
四、凡课题的子课题(或二级),按相应级别的下一.级别论处。
五、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立项课题参照以上级别进行认定。
六、未尽事宜由省评奖办责解释。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简称教育部社科司批准立项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1.重大项目类;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简称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简称基地重大项目;2.一般项目类;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3.后期资助项目类;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第三条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筹安排,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分别组织实施;1.重大项目最终成果先鉴定后出版,鉴定和出版工作由教育部社科司统一组织;2.一般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由各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3.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可免予鉴定,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第四条成果鉴定和结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验收项目最终成果的质量和学术水平;要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把成果质量和创新性放在首位,注重实际价值,严把项目验收的质量关;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到期不能完成者要填写变更申请表,办理申请延期手续;除确有特殊需要的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外,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1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责任人须及时向依托学校基地重大项目向基地依托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的条件: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重大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且未正式出版;4.一般项目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5.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第六条项目责任人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需要报送下列材料符合免予鉴定条件者报送的材料另见本办法第十七至第十九条: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2.项目成果7套含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3.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一式7份复印件;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经教育部社科司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第七条免予鉴定范围1.重大项目一般不得申请免予鉴定,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已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获得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可;2最终成果是研究咨询报告,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经省部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明确批示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推广、取得明显成效;2.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可免予鉴定,确有鉴定需要者,经项目责任人提出申请,由依托学校报教育部社科司组织鉴定;免予鉴定或申请免予鉴定者,仍需填写项目终结报告书,注明免予鉴定的理由,并附项目成果和有关证明材料,经依托学校初审、申请结项单位复审同意后,依照本办法第五章的规定报教育部社科司办理结项手续;申请免予鉴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退回申请人重新申请鉴定和结项;第八条项目依托学校负责鉴定和结项材料的审核和汇总;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统称申请结项单位,由各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对鉴定和结项材料进行复审、组织一般项目成果鉴定,然后汇总所有鉴定和结项材料集中报送教育部社科司;鉴定和结项材料审核的主要内容:1.按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照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检查鉴定和结项材料,审核项目研究是否按原计划完成任务,研究成果是否符合要求;2.按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3.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审核是否符合免予鉴定条件;4.会同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等;第九条成果鉴定费用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鉴定未通过者,再次鉴定的费用由申请鉴定人承担;1.鉴定费用包括专家劳务费、交通费、食宿费、印制费、邮寄费等;其中专家劳务费标准:一般项目每人每项300-500元;重大项目每人每项500-1000元;具体数额由鉴定组织部门依据鉴定工作量确定;2.鉴定费用标准:通讯鉴定费每项不超过3000元,会议鉴定费每项不超过20000元;鉴定费用由各鉴定组织部门垫支,教育部社科司按年度依上述标准和实际开支从项目经费中核拨;第三章鉴定专家第十条鉴定专家组由鉴定组织部门从本单位建立的“人文社会科学专家库”遴选5人或7人组成;鉴定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学术品格和客观公正的职业声望;2.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和较高学术水平;3.不是被鉴定项目课题组成员;4.项目依托学校鉴定专家不超过2人;根据项目的具体研究内容,可聘请相关工作部门和实际应用部门的专家参与鉴定;第十一条鉴定专家享有下列权利:1.对被鉴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独立做出评价,不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影响和干涉;2.要求鉴定组织部门提供被鉴定成果及有关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对被鉴定成果的内容提出质疑并要求其做出解释;3.会议鉴定时,可要求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坚持在鉴定结论中记录自己的评价意见;4.要求排除影响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干扰因素,必要时可以向鉴定组织部门提出中止鉴定工作的请求;5.获得鉴定工作的合理报酬;第十二条鉴定专家应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客观公正原则,对被鉴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做出全面、科学、客观评价,并对自己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2.遵守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不抄袭被鉴定成果或将成果泄露给他人,鉴定结束时交还所有鉴定材料;3.遵守回避原则,鉴定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与鉴定申请者含课题组成员私下接触;4.遵守保密原则,不向任何人泄漏有关鉴定情况和鉴定意见等;第四章成果鉴定办法第十三条成果鉴定方式分为通讯鉴定和会议鉴定;其中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采取会议鉴定方式;基地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采取通讯鉴定方式;1.通讯鉴定:由鉴定组织部门聘请同行专家,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2.会议鉴定:由鉴定组织部门聘请同行专家召开鉴定会,通过当面陈述、提问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第十四条鉴定内容1.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完成情况;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创新性;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4.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学风是否严谨;第十五条鉴定等级优秀:出色地完成了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产生重大的社会影响;专家鉴定组4/5定性评价为“优秀”,且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合格: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明显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专家鉴定组4/5定性评价在“合格”以上,且平均分在65分以上;不合格:没有完成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缺乏创新性,学术价值、应用价值较低或社会影响不明显;专家鉴定组2/5定性评价为“不合格”,或平均分在65分以下,具备两者之一者,被鉴定成果均视为“不合格”;第十六条鉴定程序1.通讯鉴定程序1鉴定组织部门将被鉴定成果和有关材料寄送给鉴定专家;2鉴定专家在详细审阅基础上,提出鉴定意见并进行通讯投票,填写并提交鉴定意见表个人用,在规定日期截止前交还所有鉴定材料;3鉴定组织部门回收并汇总专家鉴定意见和投票结果,形成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并向申请鉴定者反馈;2.会议鉴定程序1鉴定材料在会议鉴定前15天寄送达鉴定专家,专家预先对鉴定材料进行审阅,填写鉴定意见表个人用,提出初步鉴定意见;2项目责任人以多媒体演示的方式汇报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成果内容、创新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3鉴定专家提问,项目责任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进行答辩;4专家组在充分评议申请鉴定者回避的基础上,以一次性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通过鉴定以及鉴定等级;5鉴定专家组综合汇报和答辩、评议和投票情况形成鉴定意见书汇总用,所有鉴定专家签名认可;6鉴定组织部门向申请鉴定者反馈专家组鉴定意见;第五章项目结项第十七条重大项目,由教育部社科司对申请结项单位审核集中报送的鉴定和结项材料进行复审和组织鉴定,对通过鉴定、确认可以结项者颁发鉴定证书或结项证明,拨付项目经费的剩余部分;课题组根据鉴定专家组意见对最终成果进行修改后交付出版;1.重大项目需要提交的鉴定和结项材料同本办法第六条;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重大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2项目成果原件3套;3项目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各1份复印件;3.重大项目成果出版遵循以下规定: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最终成果,由教育部社科司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编辑出版;2基地重大项目最终成果由课题组自行联系出版社,按照教育部社科司规定的出版规格和统一标识出版,正式出版后将3套成果样书寄送教育部社科司;第十八条一般项目,由教育部社科司对申请结项单位集中报送的结项材料进行复审和抽查,对确认可以结项者颁发结项证明,拨付项目经费的剩余部分;1.通过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3项目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3套;2.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2项目成果原件3套;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3.一般项目优秀成果通过由项目责任人申请、依托学校和申请结项单位审核推荐、教育部复审的方式确定;项目责任人在填报终结报告书时,提出“优秀”等级申请、注明申请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依托学校和申请结项单位依据申请材料和专家鉴定意见进行审核推荐,随同结项材料一起报送;教育部社科司进行复审和抽查,对确认为优秀成果者予以表扬和奖励;第十九条后期资助项目,由教育部社科司对申请结项单位集中报送的结项材料复审,与有关出版社协商最终成果的统一装帧编辑出版,正式出版后颁发结项证明,拨付项目经费的剩余部分;后期资助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2项目成果原件3套;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第二十条所有鉴定和结项情况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等媒体公布;项目成果转入项目成果库集中保存、展阅,鼓励成果作者将项目成果电子版上传“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项目成果电子库公开发表;成果和成果摘要除择优选报有关部门外,还将向有关媒体推介,或结集出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项目依托学校负有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宣传推广项目成果的责任和义务;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项处理:1.课题组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可能;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责任人或课题名称和基本内容;3.研究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约定的任务,两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4.两次申请成果鉴定和结项均未获通过;5.项目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6.在项目鉴定和结项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符合上述情形者,项目责任人和依托学校可主动提出撤项申请;凡被撤销的项目,由教育部社科司进行通报批评,责成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它项目,如无特别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育部社科司负责解释;原200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成果鉴定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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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是我国教育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两个项目,它们旨在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教学发展,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增强我国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力。
以下将从项目背景、申请条件、资助范围、资助额度、申报流程等方面对这两个项目进行详细介绍。
一、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1. 项目背景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是由我国教育部主管、我国学术文化研究院承办的一项重要科研资助项目,旨在促进我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教育和研究的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界的学术繁荣与交流合作。
2.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为我国公民,具有正规教育背景,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2)申请人需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团队,有较好的学术声誉和研究能力;
(3)研究课题需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能够推动相关学科的发展和应用。
3. 资助范围
该项目资助范围涵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各类研究课题,包括但不限于哲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化研究、语言学、艺术学等。
4. 资助额度
不等。
5. 申报流程
(1)申请人需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内上线注册,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2)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和相关材料;(3)项目评审由教育部委托的专家学者进行,最终择优资助。
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1. 项目背景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是由我国国家社科基金委员会主办的重要科研
资助项目,旨在支持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促进我国
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2.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为我国公民,具有相关学术背景,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积累和研究成果;
(2)申请人需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团队,有较好的学术声誉和研究潜力;
(3)研究课题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能够推动相关学科的发展和应用。
3. 资助范围
该项目资助范围涵盖社会科学领域的各类研究课题,包括但不限于经
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人文地理学等。
4. 资助额度
不等。
5. 申报流程
(1)申请人需在国家社科基金委指定的时间内上线注册,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人需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和相关材料;(3)项目评审由国家社科基金委委托的专家学者进行,最终择优资助。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都是为了促进我国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与教学发展而设立的重要资助项目,它们的资助范围广泛,资助额度适中,申请条件相对较为严格。
希望广大我国学者能够
把握好申报时机,精心准备申请材料,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并通过自
身的努力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教育部
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申请条件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在资助学者进行人文社
会科学研究方面有着严格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有正规的教育背景,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积累和研究成果。
申
请人还需要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团队,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声誉和影
响力,如在SSCI、SCI等知名学术期刊上有发表论文的经历。
申请人
的研究课题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能够推动相关学科的发
展和应用。
对于团队申请人来说,需要有合适的团队成员配合,以确
保整个研究项目的推进和完成。
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流程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流程相对复杂,需要申请人耗费一定的精力和时间进行准备。
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线注册,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人需要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和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经过项目委托的专家学者进行评审,最终择优资助。
在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特别注意细节和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申请人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关注项目申请的进展,积极配合项目评审专家的需求,以确保项目申请的顺利进行。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资助范围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助范围广泛,涵盖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各类研究课题。
其中,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资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哲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化研究、语言学、艺术学等领域,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资助范围涵盖了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人文地理学等领域。
这些广泛的资助范围为学者提供了更多展示和发挥个人学术优势的机会,也有利于不同学科领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助于推动我国人文
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
四、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度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度是申请者关
注的焦点之一。
一般来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度
在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不等,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资助额度
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
这些资助额度的设定旨在能够更好地满足学者们开展学术研究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资助效益,推动更多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的产出。
五、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影响力和未来展
望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作为重要的学术研究资
助项目,在我国学术界和社会科学领域有着较大的影响力。
它们不仅
有力地支持了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的发展,也为我国学者提
供了更多的学术交流与发展的机会。
未来,希望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能够进一步细化资助政策,提高资助的及时
性和灵活性,更好地满足学者们的需求,有效推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作为国家层面的学术研
究资助项目,在促进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与教学发展方面具有不可
替代的重要作用。
希望更多的学者能够关注这些项目,积极参与申报,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