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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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成都市成华区第四人民医院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二、药事管理小组成员应由具有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医院分管药学负责人任组长,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三、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药事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药事管理的要求。

讨论和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成都市成华区第四人民医院。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范本(2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范本(2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范本药事管理委员会承担着重要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和监督药事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医疗机构合理、安全、有效地使用药物。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范本如下:一、制定和完善药事管理制度,确保药事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规范化。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结合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明确药物购入、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要求,规范药事管理工作的执行。

二、监督和管理医疗机构的药物采购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制定科学的药物采购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药物采购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委员会要定期对药品采购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确保药物采购工作透明、公正、有效。

三、监督和管理医疗机构的药物储存和配送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制定药物储存和配送的标准和流程,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药物的配送过程安全可靠。

委员会要对药物的储存条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对药物的配送过程进行跟踪和检验,确保储存和配送过程中的药物不受损坏、污染等。

四、组织和开展药物使用评价和监测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对门诊、住院的患者用药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发现用药不合理、用药风险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委员会要建立健全的用药评价和监测机制,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和推动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工作。

五、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的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控和管理。

委员会要组织对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进行审核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和严重后果。

六、开展药物教育和培训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开展药物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委员会要加强与相关学术机构和研究机构的合作,积极推动药物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持续发展。

七、加强药事安全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小组职责任务

药事管理小组职责任务

药事管理小组职责任务背景为了提高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水平,加强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我们成立了药事管理小组。

该小组负责药品供应、采购、配送、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职责任务药事管理小组的职责任务如下:1. 药品采购管理:负责确定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计划,根据需求进行采购,并优化采购渠道和方式。

药品采购管理:负责确定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计划,根据需求进行采购,并优化采购渠道和方式。

2. 药品供应管理:管理药品供应商,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

药品供应管理:管理药品供应商,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

3. 药品配送管理:确保药品的及时配送到各科室,协调药房和各科室之间的配送工作。

药品配送管理:确保药品的及时配送到各科室,协调药房和各科室之间的配送工作。

4. 药品库存管理:监督药品库存情况,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更新,确保药房的库存合理、安全。

药品库存管理:监督药品库存情况,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更新,确保药房的库存合理、安全。

5. 处方审核: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治疗。

处方审核: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治疗。

6. 药品质量管理:监测药品的质量,负责药品的验收、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药品质量管理:监测药品的质量,负责药品的验收、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7. 药品信息管理:维护药品信息系统,确保药品的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工作的准确性。

药品信息管理:维护药品信息系统,确保药品的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工作的准确性。

8. 药品储存条件管理:负责药品的储存条件设施和环境的监测和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药品储存条件管理:负责药品的储存条件设施和环境的监测和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9. 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监测:监测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并进行相关的药物监测工作。

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监测:监测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并进行相关的药物监测工作。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模版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模版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模版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设立和职责1.设立目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是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

2.职责: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负责医院药品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和政策,监督和评估药事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组成和人员安排1.组成:(1)主任委员:由医院行政领导担任。

(2)副主任委员:由药学部门主任担任,主要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协调和人员安排。

(3)委员:由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包括临床科室主任、护理部负责人、质控科室负责人等。

2.人员安排:(1)主任委员: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制定和推动药事管理工作的实施。

(2)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完成药事管理工作,并代替主任委员履行职责时。

(3)委员:负责各自部门内的药事管理工作,并与药学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共同推动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工作制度1.定期会议(1)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2)会议内容包括药事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问题讨论与解决、工作计划制定等。

(3)会议记录要详细记录每次会议的讨论内容、决策结果以及责任人和时间要求,由会议秘书保留并上报。

2.工作责任制度(1)主任委员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全面工作,负责发起并推动重要决策。

(2)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履行职责,并在主任委员不在场时履行职责。

(3)各委员负责本部门药事管理工作,协助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开展工作。

3.药事管理制度(1)制定药事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需遵守的规定。

(2)建立完善药事管理流程,包括药物采购、入库、分发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3)定期对药事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评估,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4.药品安全监管(1)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药品质量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织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是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重要机构,负责制定制度、审查报告并指导工作。

第四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目标:确保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负责药品采购、配送和管理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开展药事管理相关培训和督导工作,制定和修订药事管理制度,评估和监督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六条药事管理委员会由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医务科负责人、药事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七条药事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负责药事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和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第八条药事管理委员会设副主任若干名,由医务科负责人和药事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协助主任工作。

第九条药事管理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由药事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会议记录、文件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药事管理委员会按需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事务的研究和实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药事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例会,主要内容包括:药事管理工作报告、药品采购计划、药品配送计划、药事管理制度完善、药品管理监督等。

第十二条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或小组会议,讨论和解决具体问题。

第十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主持人,记录会议内容并制作会议纪要,确保会议的准确记录和决议的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当得到全体委员的认可,并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记录。

第四章工作职能第十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职责和任务,开展以下工作职能:(一)制定和修订药事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规范化。

(二)审查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报告,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组织和开展药事管理相关培训,提高药事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评估和监督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范本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范本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事管理工作,规范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组织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组织、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方式、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是指由药学专家、临床医生、药师、护士、本院领导等组成的,负责药事管理相关工作的小组。

第四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任务是制定药事管理规章制度,编制用药方案,组织开展药事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组织形式为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设置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由院领导任命。

第七条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和协调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第八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九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成员由院领导根据需要选取,并得到被选中人员的同意。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十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职责是:1. 制定药事管理规章制度;2. 编制用药方案,提出合理的用药建议;3. 参与新药上市和临床试验的审查和评价;4. 组织并监督药事管理的执行情况,开展药品监督检查;5. 协调处理与药事管理有关的纠纷;6. 审查、评价和使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7. 开展药学教育培训;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药事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有以下权利:1. 依法报告和提出药事管理相关的建议;2. 要求有关部门提供与药事管理相关的信息;3. 监督药事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4. 组织开展药事管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5. 其他与职责相关的权利。

第四章工作方式第十二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采取集体讨论、会议决策、协作配合等方式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第十四条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准备好会议材料,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模版(2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模版(2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模版一、宣传药事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指导和监督全院合理用药和科学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三、审定本院用药计划。

四、制(修)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五、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六、定期组织检查全院药品,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七、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八、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药剂科职责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药剂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三、起草或修订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四、负责首营企业和新增药品的审核。

五、根据本院医疗、科研需要,按照《基本用药目录》,决定购进药品品种及渠道。

六、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报告。

七、指导和监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养护和调配等工作。

八、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九、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情况。

十、开展本院药剂人员药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的教育或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十一、指导、监督本院药剂人员的技术工作,保证药学技术业务工作质量。

药房药剂工作人员职责一、在药剂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处方调配工作。

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配处方。

对处方所列药物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三、认真审核处方,重点审查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药方法、药物的配伍变化和合理用药。

如有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医院领导及行政部门检查处理。

四、仔细核对处方,包括药名、规格、用法、用量、患者姓名、年龄等。

五、负责发药,并祥细交待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和答复询问等。

六、收集患者投诉、药品质量事故及不良反应,并及时整理上报给药剂科主任。

七、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佩带标明姓名、职称的胸卡上岗,礼貌用语。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终审稿)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终审稿)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六、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

医院分管药学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三、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药事管理的要求。

讨论和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药品管理制度一、药品管理要遵循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二、根据医疗活动需要,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

三、药品的外购入库和领用,必须健全入库验收和出库手续,必须将药品销售情况报送财务科进行核算。

四、合理划分药库和药房储备药品数量,药库为一至三个月,药房为一周至一个月,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

五、医院药品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正确核算药品的销售,定期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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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应由药学、临床医学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

医院院长任组长,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织。

三、领导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医院药事管理的要求。

讨论和研究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管理要遵循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二、根据医疗活动需要,实行计划采购、计划供应的办法。

三、药品的外购入库和领用,必须健全入库验收和出库手续,必须将药品销售情况报送财务科进行核算。

四、合理划分药库和药房储备药品数量。

五、医院药品实行“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正确核算药品的销售,定期盘点。

六、医院药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经医生处方使用。

七、药剂科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外借药品。

八、库管人员认真验收入库,发现运输等原因原包装破损药品,可由药库通知药品采购人员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九、各药品使用部门发现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损毁等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办理报损手续。

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疫苗的报损应按有关法规另行处理。

十一、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保证病人用药安全,门诊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退,按国家规定无偿收回;
2.需低温冷藏的药品不退;
3.使用过的、包装破损的、批号不符的、有污染的药品一概不予退换;
4.自取药起超过3天的药品不退;
5.传染病人用药,即使药品外观无破损,效期、储存条件符合要求,也不能退药。

否则,极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危害他人健康。

药品盘点制度
一、各药房药库每季度末盘点一次,参加盘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认真盘点,做好记录。

二、进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贵重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在盘点时要重点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三、盘点时应对药品质量和效期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和近效期药品及时报告、处理。

四、药房负责人及时做好盘点表,交药品会计,交接双方都应对盘点表进行核对。

药品储存、保管、养护制度
一、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保管,并做到:
(一)按药品特性和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房或设施、设备中。

(二)药品与库区地面、墙、顶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三)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之间应分开存放。

二、在库或药房药品的日常养护应做到:
(一)库房和药房应配备温湿度监测与调控设施,每日应对温湿度进行监测并有记录,对不符合温湿度要求的应及时采取通风、降温、除湿等调控措施。

(二)对质量不稳定的药品、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长时间储存的药品应作为重点养护品种,加强养护,采取相应方法进行养护。

(三)药品养护人员应对库存药品根据流转情况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三、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并做到:
(一)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并及时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

(二)不合格药品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三)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处理程序和记录。

四、凡有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向病人或病人使用。

五、医院库房、药房用于储存和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并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六、药房陈列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整齐摆放,药品分类标志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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