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条例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

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以下是一个示例的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实习生的管理,提高实习生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实习活动的教育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实习生是指按照学校的安排,由学生参加实习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实习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学校已授权的学生;2. 具备所实习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健康状况良好。
第四条:学校应当为每位实习生指定一名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其进行实习指导和管理。
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实习指导经验。
第五条:学校实习生的实习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具体安排根据实习岗位的需要和实习生的学业要求进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学校实习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2. 认真学习实习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完成实习任务;3. 关注实习单位的发展和工作,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意见;4. 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声誉。
第七条:学校实习生有以下权利:1. 获得实习相关的培训和指导;2. 获得实习报酬或者补贴;3. 得到实习指导和评估;4.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学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者工作纠纷,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学校实习生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学校实习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报告学校和实习单位,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学校实习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可以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一条:对于表现不符合实习要求的学校实习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可以给予批评、警告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严重者可以取消实习资格。
第十二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实习情况的评估和总结,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实习生和指导教师。
第十三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单位实习生的管理条例

关于单位实习生的管理条例1. 引言本管理条例旨在规范单位对实生的管理,保障实生的权益,提高实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本条例适用于本单位招收的实生。
2. 定义- 单位实生:指在本单位进行实活动的学生或毕业生。
- 实活动:指实生在本单位进行的与其专业或职业发展相关的实践和研究活动。
3. 招募与录用1. 本单位可通过校园招聘、网络发布等途径招募实生。
2. 招募过程中,应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应聘者,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等因素歧视任何应聘者。
3. 录用实生应签订实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实期限与工作时间1. 实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 实生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周40小时,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3. 实生享有法定的休息日和假期,不得违背相关劳动法规。
5. 实生权益保障1. 本单位应为实生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实生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工作环境。
3. 实生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薪酬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 实活动指导与培训1. 本单位应为实生提供必要的实活动指导和培训,确保其能够完成实任务。
2. 实指导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与实生保持良好的沟通。
7. 实评估与反馈1. 实期结束后,本单位应对实生进行评估,并书面反馈实表现。
2. 实评估结果可作为实生的学业或就业参考。
8. 违约与终止1. 若实生严重违反实协议或单位规定,本单位有权解除实协议。
2. 实生有权提前终止实协议,应提前通知本单位,并履行协议中的解约程序。
9. 其他规定1. 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实生管理档案,妥善保存实相关文件。
2. 本单位应定期检查实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及时解决实生反映的问题和困难。
10. 法律责任1. 如本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管理条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实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实协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关于单位实生的管理条例》的内容,旨在保障实生的权益,规范实活动的进行。
公司实习生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一、实习生接纳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接受优秀实习生实习作为公司储备人员。
通过对实习生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招聘和选拔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公司接纳实习生范围限于在读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及暑假实习生。
对于公司新聘用员工尚未毕业或者指明要实习者,安排其工作岗位,予以实习。
专业与实习岗位统一,部门有需求意向的优先安排;其余条件可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具体确定。
二、实习生入职手续:●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及学校推荐信,查阅后归还本人;●学生证复印件一份,人事归档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人事归档留存;●填写应聘登记表交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存档。
三、实习期限及待遇●实习期限通常为3-6个月(对于尚未毕业学生视情况适当延长至毕业)●公司为实习生发放生活补贴,补贴金额原则上为每月500元,且享受工作日公司免费提供的工作午餐。
公司不安排实习生的住宿,由实习生自行安排解决。
四、实习期工作公司人事行政部和实习部门负责实习生关系工作:●人事行政部负责与实习生所在院校联系反馈,落实安排实习部门。
每个实习生上岗前都应经过人事行政部的培训与考核。
实习生应该完全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工作时间安排,实习生的考勤率、工作表现将成为其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实习部门负责对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指导监督实习期间工作,并进行工作考核及反馈。
实习部门须对本部门实习生进行规范管理,记录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能力特质等相关内容;实习部门应该作好本部门的关键技术及信息保密工作,对未确定录用意向的实习生不能安排在关键岗位实习。
五、实习生考核公司对实习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实习期间考核及实习期结束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度●销售业绩●学习能力●个人技能及发展潜力对于考核优秀实习生,公司根据情况予以转正,实习生需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后正式录用,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对于工作期考核较差实习生,无发展潜力且确认不适合公司其他岗位,部门主管有权拒绝其继续实习,并知会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取消其实习资格。
实习生规定全文版

实习生规定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习生管理,提高实习生培养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习生是指在高等教育机构在读期间,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的学生。
第三条实习生的管理应当遵循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实习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学生应当共同承担实习生的管理责任,确保实习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实习生的选拔与安置第五条实习生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进行选拔。
第六条实习生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实习单位的工作要求。
第七条实习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实习岗位,并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第八条实习生的安置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人意愿和实习单位的需求,由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共同协商确定。
第三章实习生的管理与指导第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实习生管理制度,对实习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实习质量。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对实习生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十一条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实习单位的知识产权和工作秘密。
第十二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积极参与实习单位的工作,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
第四章实习生的待遇与保障第十三条实习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实习生的劳动报酬,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实习单位应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实习生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五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实习相关的政策支持和咨询服务,协助解决实习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章实习生的评价与反馈第十六条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应向学校提交实习生的评价意见,学校根据实习评价和实习报告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七条实习生应撰写实习报告,总结实习经历和收获,学校应对实习报告进行审核和评价。
第十八条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共同建立实习生档案,保存实习生的相关资料和成果。
实习生在单位的管理规定

实习生在单位的管理规定
目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实生在单位的行为,确保实生的工作顺利进行,并促进实生与单位之间的良好关系。
工作时间
1. 实生的工作时间应与正式员工一致,遵守单位的上班时间和
下班时间。
2. 实生应按照单位的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1. 实生应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超出工作范围。
2. 实生应积极研究和参与工作,努力提高专业能力。
行为规范
1. 实生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制度、
纪律规定等。
2. 实生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尊重上级和同事,并与他人保
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3. 实生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事务,不得使用单位的资源进
行个人活动。
4. 实生应保护单位的利益,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
奖惩措施
1. 实生表现优秀并得到认可的,单位将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2. 实生如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单位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有权终止实协议。
其他事项
1. 实生应定期向导师或主管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2. 实生有权获得指导和培训,单位将为实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
资源。
注意:本文档仅为规定实生在单位的管理规定,其他事项请参
考相关规章制度和合同内容。
实习生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确保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安全、有序、圆满地完成实习计划和任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实习单位的有关实习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讲文明、讲礼貌,尊敬老师,服从科室工作安排,虚心好学,遵守职业道德。
第四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工作期间不办私事。
第五条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实习期间要作好自身防护,避免感染疾病。
第六条实习期间,严禁私自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具体程序为:1、本人写出书面请假条;2、实习组长签字同意;3、带教老师或实习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
超过三天以上必须报相应院系、学生处(科)批准,否则按私自外出处理。
请假条由实习单位临时保管备查,实习结束后一并交相应院系保管备查。
第七条实习生私自外出发生意外,如游泳溺水、车祸、被劫、被盗、伤亡等所有事故,责任自负。
实习生发生意外,实习组长(或实习同学)要及时向相应院系、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实习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实习期间,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不准乱摸乱动,随意操作。
如不按操作规程办事,所造成的医疗事故、机械损坏事故、人身伤残事故等,责任自负,学校及实习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或仪器设备者均按实习单位规定由本人赔偿,学校概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爱单位如爱家,不得私拿公物,否则,学校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档案。
第十一条不准酗酒,不准到网吧上网,不准看黄色书刊、影像,不准私自到歌舞厅、舞场跳舞,不准谈恋爱。
第十二条实习生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和实习单位。
第十三条实习期间违反本条例者,严格按有关实习规定、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特殊疫期实习生安全,实习期间,严禁医学专业实习生到急重症监护室、发热门诊、传染科、呼吸科等处实习、走动。
实习生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
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组织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医院,如有特殊情况(病重、家中有突发事件)应先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待学校老师与本院医教科取得联系后,经医教科负责人同意才能离开医院,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2、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不得离岗、串岗。
(应提前30分钟进病房做好准备工作)周六、周日照常值班、查房。
3、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无处方权、各种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均应主动请带教老师签名,操作则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违纪者一律从严处理。
4、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对分管的病人要体贴爱护、切实负责,要认真观察病情,发现问题及时向带教老师汇报请示。
5、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应搞好医、护、技、工之间的关系,要尊重老师,服从管理,做到眼勤、手勤、腿勤、口勤、笔勤。
6、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应加强自身道德品质修养,不得和病人拉关系,不得搭便车开药,不得暗示病人送礼,不得收取病人及其家属的任何礼品(红包),违纪者一律从严处理。
7、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一般生病时在本院先自费治病,然后将发票带回学校报销。
8、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要注意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晚上不要私自上街,不要到饭馆及娱乐场所逗留,如发生问题,后果一律自
负,要注意宿舍安全,走时要注意关窗户锁门,注意不要违章用电炉及其它电器。
9、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要注意宿舍和周围的环境卫生,要轮流值日打扫卫生,以保证自身身体健康。
10、实习生在医院实习结束时,只有学校通知本院医教科后,实习生才能离开本实习点,离开之前要做好善后工作,归还公物,打扫周围环境卫生,一切安排就绪,方可离开。
否则将情况上报各学校予以处理。
实习生管理条例

实习生管理条例因公司业务发展和各部门用人需要,接受优秀实习生实习作为公司储备人员。
通过对实习生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招聘和选拔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一、实习生的接纳1.公司接纳实习生范围限于在读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及暑假实习生。
对于公司新聘用员工尚未毕业或者指明要实习者,安排其工作岗位,予以实习。
专业与实习岗位尽量统一,部门有需求意向的优先安排;其余条件可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与要求具体确定。
2.实习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有特殊情况者提出申请。
二、实习生入职手续1.用人部门应提交《实习生使用申请表》(附一)报公司审批2.应填写《入职登记表》和《实习上岗申请表》(附二),并提供学历证或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校推荐信(如有),由公司总经办存档。
3.总经办负责每月整理统计全公司范围内实习生用人情况,填写《在职人员汇总表》(附三)4.应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书》(附六),交总经办留底备案。
三、实习期工作1.每个实习生上岗前都应按照公司日常用人要求进行培训与考查。
实习生应该完全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用人部门的工作安排。
2.具体用人部门负责对实习生进行日常规范管理,指导监督其实习期间工作,并进行工作考核及反馈。
部门负责人应关注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态度、业绩表现、专业能力及潜力特质等相关内容;如发现优秀人才,应向公司上级反馈并协助公司引入人才作为长期聘用。
3.用人部门应该重视本部门的关键技术、信息保密工作,对未确定长期录用意向的实习生应尽量不安排到关键、敏感岗位上。
未经允许,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四、实习期的待遇1.用人部门应各自根据实际情况,与实习人员进行协商,确定薪酬待遇情况,并报公司同意、备案。
2.原则上,实习人员可享受与所在部门、项目上同等的食宿福利条件,具体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其他福利由公司层面根据具体情况统筹。
3.用人部门应充分考虑到实习人员的实习和临时性质,在工作强度、危险性、保险保障方面做好合理安排建议,并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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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管理条例
一、总则
在校实习生是公司招聘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挖掘、培养优秀人员的另一途径,为进一步规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人事部工作职责
1、人事部根据公司规划和各部门工作需要确定实习人员需求,并联络相关专业院校,参加双选会进行招聘。
2、组织院校实习学生报名、筛选、面试、复试及实习安排。
3、组织企业文化、简介、实习生管理制度学习等培训工作。
4、制订“实习生实习情况跟踪表”,由实习生带教人/项目负责人在实习过程中观察填写。
5、在实习过程中,定期与实习生及实习生带教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了解实习情况。
6、制订“实习生鉴定表”,实习生结束实习后由人事部与实习生带教人/项目负责人共同鉴定考核,对考核结果优异者可在毕业后入职公司进入试用期,且列入公司年度招聘人选名额。
三、管理办法
1、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服从带教人/项目负责人的安排,积极主动向各工作人员请教。
2、请假须以书面请假条为准,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席累计天数超过一天的,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我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实习协议。
3、项目部根据各实习生所学专业和项目实际情况安排实习生到各劳务和分包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接受项目部和其所在单位的双重管理。
4、实习期间实习生不享受我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由其实习的劳务或分包单位提供实习生活补助,实习生活补助为800元/月;项目实习人员可提供住宿(住项目现场),床上等个人用品自己提供。
5、实习生必须在实习结束前一周完成并上交毕业实习总结到行政人事部,并作为入职后薪酬调整的参考资料。
四、附表(1)
五、附表(2)
附表(1):实习生情况跟踪表
附表(2):实习生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