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车钢丝绳检查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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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检测管理办法

煤矿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检测管理办法

煤矿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检测管理办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为规范我矿绞车钢丝绳、链环和插销试验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绞车钢丝绳试验管理办法绞车钢丝绳(以下简称钢丝绳)的试验分为新钢丝绳到货后验收试验、在用钢丝绳定期试验。

(一)新钢丝绳的验收试验1、钢丝绳到货后,应当附带有资质的第三方性能检验报告。

合格后应当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者锈蚀。

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应当保存完整。

以上工作由物资供应部负责。

2、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该项工作由钢丝绳领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领导批准后, 送样给运输区,由运输区负责联系送检。

3、正常使用的钢丝绳挪移其他地点使用前的试验,由钢丝绳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领导批准后,送样给运输区,由运输区负责联系送检。

(二)在用钢丝绳定期试验在用钢丝绳达到规定的性能检验期限前,由钢丝绳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领导批准后,送样给运输区,由运输区负责联系送检。

(三)取样要求截取绳样时,要由连接装置上部绳卡处开始向上截取。

先在绳样两端用铁丝捆好再截取,使用风动带锯截取。

一次截取长度、只做单丝试验时不小于800mm,做整绳拉断试验时不小于绳径的20倍、还应留出灌头尺寸200mm。

(四)送检责任单位钢丝绳送检由运输区统一负责。

各使用单位必须在钢丝绳达到规定的性能检验期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报请领导批准后,按正确方法截绳并将绳样送运输区申请试验,由运输区负责联系送检(因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出来的时间在半个月以上,为确保检验报告的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故必须提前1个月)。

钢丝绳符合《规程》第408、409、410、411、412、413、414条规定。

各使用单位要对钢丝绳的试验结果做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

运输区要对全矿钢丝绳的试验结果做详细记录并建立档案。

(五)送检流程1、使用单位在送检钢丝绳前,应由科区长确认钢丝绳是否达到规定的性能检验期限,然后安排专人严格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煤矿各类提升设备钢丝绳检查、检验及维护保养的规定

煤矿各类提升设备钢丝绳检查、检验及维护保养的规定

煤矿各类提升设备钢丝绳检查、检验及维护保养的规定一、钢丝绳的分类:根据钢丝绳的用途将钢丝绳分为主提升绞车钢丝绳、平衡钢丝绳(包括副井尾绳,主井尾绳)和小绞车钢丝绳(包括运送物料的无极绳绞车、斜巷提升的调度绞车、慢速绞车、双速绞车及电动葫芦起吊用的钢丝绳)。

二、钢丝绳的悬挂与检验:1、新钢丝绳的使用与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主提升钢丝绳到货后,使用单位截取试样、机运部按技术参数填写检验委托书、由供应公司送样进行性能检验;小绞车钢丝绳到货后,由供应公司送样进行性能检验。

合格后应当由供应公司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者锈蚀。

2)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应当由供应公司保存完整。

3)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截取试样、机运部按技术参数填写检验委托书、由供应公司送样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煤矿安全过程》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2、在用钢丝绳的检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6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12个月检验1次;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须进行第1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

检验时由使用单位负责取样、填写检验委托书,经机运部审核后,由供应公司进行送检。

3)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截取绳样时,对斜井提升钢丝绳应从楔形连接装置上部截取,绳样长度应不小于2m,为保证校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

3、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4、摩擦式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专用于斜巷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18mm 的钢丝绳,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检验报告等,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的,可以不进行性能检验。

5、使用中的钢丝绳检验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使用中钢丝绳的检查在用钢丝绳的检查与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钢丝绳检查人员应由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并经技术培训合格者担任。

煤矿绞车钢丝绳检查规范

煤矿绞车钢丝绳检查规范

煤矿绞车钢丝绳检查规范篇一:绞车钢丝绳检查基本规定绞车钢丝绳检查基本规定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04条规定,必须对现有绞车钢丝绳每日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二、检查内容:1、钢丝绳:(1)断丝情况:提人的断丝数,每捻距不得超过5%,6股7丝绳,不得超过2丝,6股19丝,不得超过5丝;提物的每捻距不得10%。

6股7丝钢丝绳,不得超过4丝,6×19丝钢丝绳,不得超过11丝。

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为6股19丝(表面镀锌、无油、右交互捻),其断丝数为每捻距不得超过25%,即28丝。

无极绳绞车钢丝绳为6股19丝,其断丝数为每捻距不得超过25%,即28丝。

(2)磨损情况:直径磨损缩小10%时,必须更换该钢丝绳。

直径为18.5毫米的钢丝绳不得低于16.65毫米;直径为21.5毫米钢丝绳不得低于19.35毫米;直径为30毫米的钢丝绳不得低于27毫米;直径为22.5毫米的钢丝绳不得低于120.25毫米。

直径为32毫米钢丝绳不得低于28.8毫米。

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直径为21.5(表面镀锌、无油、右交互捻),磨损缩小不得低于19.35毫米。

(3)非正常磨损,如直径缩小突然加快,必须查明原因。

(4)锈蚀情况:出现严重锈蚀、点蚀、麻坑成片,松股、发黑等必须更换。

(5)滑头情况:a:插制滑头是否有抽股现象,有无砸、压、碰、刮伤。

b:灌制滑头肖轴使用是否正常。

c:保险绳使用情况参照大绳的标准。

(6)《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要认真检查填写。

2、安全保护装置:严格按照《绞车安全装置试验记录》项目进行试验填写。

3、绞车检查项目:(1)闸瓦固定牢固,磨损至原厚度的1/3时,必须更换,2米绞车为8毫米;2米以上绞车为9毫米。

(2)闸间隙是否适当,不得大于2毫米。

(3)各肖轴是否缺件、缺油等,灵活否。

(4)油泵运转是否正常,油压是否符合规定。

(5)液压站各阀是否畅通;油量是否合适。

(6)滚筒排绳整齐否;调绳离合闭锁可靠否2(7)海眼螺丝紧固否。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在使用绞车钢丝绳过程中安全可靠,减少事故和停工时间。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使用绞车的相关人员。

二、概述绞车用钢丝绳是绞车设备的核心部件,正确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将有效延长钢丝绳的使用寿命,保证生产连续顺利进行。

因此,本规定对绞车用钢丝绳的相关管理进行规范,包含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的各个环节。

三、管理标准3.1 使用标准1.绞车钢丝绳的使用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要求。

2.在使用绞车钢丝绳前,必需进行检查,确保钢丝绳没有损坏或变形。

3.绞车钢丝绳的使用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

3.2 检查标准1.定期对绞车钢丝绳进行外观检查,注意检查钢丝绳的弯曲、磨损、变形、断裂、腐蚀等情况。

2.定期对钢丝绳进行内部检查,注意检查绳芯是否有磨损、变形、断裂等情况。

3.检查钢丝绳的承载本领是否超出了介绍的最大承载限额。

4.依据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疏松、润滑和调整,确保钢丝绳的正常工作状态。

5.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无损检测仪器对钢丝绳进行检测,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3.3 试验标准1.绞车钢丝绳应在规定周期内进行强度试验,并记录试验结果。

2.试验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无事故。

3.强度试验时,必需保持钢丝绳的正常工作状态,不得超出介绍的最大承载限额。

4.强度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并及时记录、归档。

3.4 维护标准1.绞车钢丝绳应定期进行润滑、清洗和防腐保养,确保钢丝绳的正常工作状态。

2.在维护过程中,应使用合适的润滑剂和清洗剂,并防止润滑剂和清洗剂对钢丝绳造成损害。

3.维护记录应认真记录维护时间、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并及时归档。

4.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合适的措施解决。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一、我矿各井及各类绞车在用的最大钢丝绳规格:1.扩建主斜井、副斜井、五更山采区、羊四采区主提升机提升钢丝绳: 6×7+1—24.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2.副立井主提升机的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制动绳;6×19+1—21.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 3.老井煤台绞车的提升钢丝绳:6×7+1—21.5(或20.5)—155(或170)—重要—右同(或交右)捻GB1102-74二、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和保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新绳到货后,必须按新钢丝绳悬挂前的实验规定进行验收实验;合格后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2. 每卷钢丝绳都必须保存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验收试验证书、铭牌等)。

3. 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直径在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的钢丝绳,有厂家合格证,外观检查无锈蚀损伤,可以不做1、3款所要求的试验。

5. 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有接头的钢丝绳,只准在下列设备中使用:平巷运输设备、斜巷架空乘人装置、斜巷无极绳绞车、斜巷钢丝绳牵引的胶带输送机;(2).凡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插接长度,都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6.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中规定的滚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要求( 80 ),以控制弯曲疲劳强度;7、钢丝绳在使用中应注意润滑,润滑钢丝绳用油应采用专用钢丝绳油,并注意与钢丝绳厂家制造时所用的油脂相适应。

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应定期进行涂油;8、严禁用布条之类的东西捆绑在钢丝绳上做提升容器位置的标记,这样会破坏钢丝绳在捆绑处的润滑,导致该处严重锈蚀发生断绳事故。

9、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上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 条的规定;10、钢丝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1 条的规定;11、新钢丝绳悬挂前的试验和在用绳的定期试验,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1)、新绳悬挂前的试验: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三种试验,并以公称直径为准对试验结果进行计算和判定:A、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做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做升降物料;B、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计算出的安全系数低于下列规定,该钢丝绳不得使用:①、专为升降人员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9;②、专为升降物料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5;③、罐道绳、防撞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④、防坠器的制动绳和缓冲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⑤、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⑥、无极绳绞车运物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2)、在用绳的定期试验:可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试验,试验结果仍以公称直径为准进行计算和判定:A、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

钢丝绳检查管理办法(三篇)

钢丝绳检查管理办法(三篇)

钢丝绳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所有钢丝绳不带病运行,切实加强钢丝绳检查管理,结合鑫铜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钢丝绳的单位。

第二章具体内容第一条全公司所有斜坡提升绞车使用钢丝绳的地点,每天八点班全部检查,其他两班检查钩头以上30米钢丝绳。

第二条检查内容包括钢丝绳断丝根数、部位、绳径变化等情况,紧急制动后滚筒以外全部检查;长度为100米以下的钢丝绳,每天检查至少测三个点,长度100米以上的钢丝绳,每天检查至少测五个点,每日的测点不应重复,应错开,并认真填写记录。

第三条钢丝绳出现断丝使其强度降低,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段面积之比达到下列规定时必须更换:除副井提升钢丝绳为5%外,其他均为10%。

第四条凡在使用过程中钢丝绳出现绳径变细、锈蚀严重、塌股、断丝发展快、伸长突然加快等现象时、当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汇报。

第五条提升量规定:JD11.4、JD25绞车每钩一辆,不超过两吨。

任何单位不得超过规定。

第六条所有检查钢丝绳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先停止运行,再汇报,凡未认真检查钢丝绳者,一次罚款责任人50元;未检查或没有填写记录者,一次罚款100元;凡因检查不力或未检查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对待,对责任人罚款500元,队长、支书、机电队长各罚款300元。

第三章附则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钢丝绳检查管理办法(二)钢丝绳是一种常用的高强度、耐磨损材料,广泛用于吊装、起重和牵引等工作中。

为了保证钢丝绳的安全可靠使用,需要制定钢丝绳的检查管理办法,以下是一个可供参考的办法:一、钢丝绳检查的频率和方法:1. 定期检查:每个工作班次开始前,对钢丝绳进行目视检查,包括检查钢丝绳外观是否有裂纹、变形、锁定牢固等情况,同时检查连接件是否有损坏或松动。

2. 定期检验:每个月或每个季度,对钢丝绳进行详细的检验,包括使用无损检测设备(如超声波、磁粉检测等)检查钢丝绳内部是否有断丝、破损等情况。

关于各类绞车钢丝绳检查、检验及维护保养的规定

关于各类绞车钢丝绳检查、检验及维护保养的规定

关于各类绞车钢丝绳检查、检验及维护保养的规定一、钢丝绳的分类:根据钢丝绳的用途将钢丝绳分为主提升绞车钢丝绳(包括副井首绳、新主井首绳、旧主井首绳以及东一、西一、西二斜巷提升绞车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包括副井尾绳,旧主井尾绳和新主井尾绳)和小绞车钢丝绳(包括运送物料的无极绳绞车、斜巷提升的调度绞车、慢速绞车、双速绞车及电动葫芦起吊用的钢丝绳)。

二、钢丝绳的悬挂与检验:1、新钢丝绳的使用与管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主提升钢丝绳到货后,使用单位截取试样、机运部按技术参数填写检验委托书、由供应公司送样进行性能检验;小绞车钢丝绳到货后,由供应公司送样进行性能检验。

合格后应当由供应公司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者锈蚀。

2 )每根钢丝绳的出厂合格证、验收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应当由供应公司保存完整。

3)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截取试样、机运部按技术参数填写检验委托书、由供应公司送样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煤矿安全过程》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时,该钢丝绳不得使用。

2、在用钢丝绳的检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6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12个月检验1次;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内须进行第1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

检验时由使用单位负责取样、填写检验委托书,经机运部审核后,由供应公司进行送检。

3)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检验截取绳样时,对斜井提升钢丝绳应从楔形连接装置上部截取,绳样长度应不小于2m,为保证校验准确性,应注意不使试样受机械损伤。

3、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4、摩擦式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以及专用于斜巷提升物料且直径不大于18mm的钢丝绳,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检验报告等,外观检查无锈蚀和损伤的,可以不进行性能检验。

5、使用中的钢丝绳检验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正式版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正式版

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正式版绞车用钢丝绳是一种重要的起重工具,其使用、检查、试验、维护以及更换的管理规定是保障安全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

以下是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管理规定的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及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减少生产事故,加强设备维护,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一切使用提升绞车的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条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五条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检查、试验、维护及更换,必须记录相关操作记录,以便监察和评估。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六条提升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无明显断丝、拉伸不良等现象。

第七条使用绞车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使用手册,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在提升过程中,严禁使用过大或过小的滑车,以免造成绞车用钢丝绳的过度挤压或磨损。

第九条使用绞车时,不得将绞车用钢丝绳斜拉或绕过尖锐物体,以免造成绞车用钢丝绳断裂。

第十条在提升过程中,不得超过绞车用钢丝绳的最大承载能力,超载使用会严重影响绞车用钢丝绳的使用寿命。

第三章检查管理第十一条定期对绞车用钢丝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检查内容包括:断丝、磨损、变形、掉股、腐蚀、拉伸不良等问题。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或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对绞车用钢丝绳的检查结果必须进行明确记录,并随机抽查和审查。

第四章试验管理第十五条绞车用钢丝绳必须定期进行试验,以验证其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第十六条试验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绞车用钢丝绳是否准备良好。

第十七条试验项目包括承载能力、破断力、拉伸性能等。

第十八条试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并逐一审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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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车钢丝绳检查基本规定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04条规定,必须对现有绞车钢丝绳每日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二、检查内容:
1、钢丝绳:
(1)断丝情况:提人的断丝数,每捻距不得超过5%,6股7丝绳,不得超过2丝,6股19丝,不得超过5丝;提物的每捻距不得10%。

6股7丝钢丝绳,不得超过4丝,6×19丝钢丝绳,不得超过11丝。

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为6股19丝(表面镀锌、无油、右交互捻),其断丝数为每捻距不得超过25%,即28丝。

无极绳绞车钢丝绳为6股19丝,其断丝数为每捻距不得超过25%,即28丝。

(2)磨损情况:直径磨损缩小10%时,必须更换该钢丝绳。

直径为18.5毫米的钢丝绳不得低于16.65毫米;直径为21.5毫米钢丝绳不得低于19.35毫米;直径为30毫米的钢丝绳不得低于27毫米;直径为22.5毫米的钢丝绳不得低于20.25毫米。

直径为32毫米钢丝绳不得低于28.8毫米。

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直径为21.5(表面镀锌、无油、右交互捻),磨损缩小不得低于19.35毫米。

(3)非正常磨损,如直径缩小突然加快,必须查明原因。

(4)锈蚀情况:出现严重锈蚀、点蚀、麻坑成片,松股、发黑等必须更换。

(5)滑头情况:
a:插制滑头是否有抽股现象,有无砸、压、碰、刮伤。

b:灌制滑头肖轴使用是否正常。

c:保险绳使用情况参照大绳的标准。

(6)《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要认真检查填写。

2、安全保护装置:严格按照《绞车安全装置试验记录》项目进行试验填写。

3、绞车检查项目:
(1)闸瓦固定牢固,磨损至原厚度的1/3时,必须更换,2米绞车为8毫米;2米以上绞车为9毫米。

(2)闸间隙是否适当,不得大于2毫米。

(3)各肖轴是否缺件、缺油等,灵活否。

(4)油泵运转是否正常,油压是否符合规定。

(5)液压站各阀是否畅通;油量是否合适。

(6)滚筒排绳整齐否;调绳离合闭锁可靠否
(7)海眼螺丝紧固否。

(8)各对轮螺丝是否紧固、缺件否。

(9)地弓螺丝是否紧固、缺件否。

(10)减速箱齿轮啮合情况,润滑情况。

(11)各部位是否漏油。

(12)电气设备有无失爆或不合格品。

(13)综保插件是否正常使用,试验正常。

4、轨道检查:地滑子转动正常否、是否有刮绳现象; 是否有积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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