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护士管理制度
入职护士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入职护士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士在医院的工作行为,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护士,凡以护士身份进入医院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护士在医院工作时,应当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维护医院的声誉。
第四条护士在执行医疗护理工作时,应当遵循医疗伦理规范,专业准则和标准操作流程,确保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二章入职流程第一条护士在进入医院工作前,应当参加医院举办的新员工培训,了解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条护士应当将个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交由医院进行备案,并填写入职登记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一条护士应当按时参加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护士在工作期间应当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使用手机、玩游戏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护士在工作期间应当保持工貌,不得穿着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化妆过浓等不得体行为。
第四章服务对象第一条护士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患者进行侮辱、诽谤等伤害行为。
第二条护士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遵循患者的意愿,保密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病情信息。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一条护士在工作期间应当注意个人安全,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不得私自穿戴饰品、长发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的物品。
第二条护士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当冷静应对,及时报告领导并配合处理,确保患者和自身的安全。
第六章纪律处分第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护士,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第二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护士,医院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条护士在工作中有任何疑问或困惑,可以向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进行咨询。
以上即是入职护士的规章制度内容范本,希望护士们能够认真遵守,做好自己的工作,守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

护士聘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士队伍的建设,规范护士的聘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士的聘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
第三条护士聘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护士管理制度,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为护士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五条护士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护理专业学历;(四)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五)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聘用护士,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聘用护士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护理专业知识、护理操作技能、急救技能、医院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聘用护士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质量、劳动纪律等。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护士在医疗机构内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医嘱,正确执行各项护理操作;(二)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三)参与病人的抢救工作;(四)协助病人进行日常生活照料;(五)参与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六)执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秩序。
第十条护士应当尊重病人,关心病人,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四章晋升与培训第十一条护士晋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晋升条件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鼓励护士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活动。
第十三条护士应当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护士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护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机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医嘱,造成病人损害的;(二)泄露病人隐私的;(三)发生护理差错,不及时报告的;(四)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人民医院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及薪酬制度

人民医院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及薪酬制度为切实加强我院编外聘用护士的管理,逐步落实《护士条例》中关于护士同工同酬问题,提升合同制护士的职业认同感,利于医院护理事业的良性发展,根据《江西省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暂行规定》,并结合我院下发的《铅山县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铅人支字2016第01号文件),特制定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如下:一、合同制护士的范畴:由本院自主招聘,实施人事自主管理,并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及办法: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为正规院校中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后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已按期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者。
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合格无传染病者。
4.热爱护理专业,具备基本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5.接受医院规定的其它聘用条件。
6.所有招聘由医院统一组织理论及操作考核,根据医院需要择优录取。
7.录用后按医院人事制度管理规定执行。
三、薪酬管理:1.试用期薪酬:(1)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试用期均为3个月,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400元;大专600元;本科700元。
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之前按试用期待遇。
(2)试用期间未独立值班者无奖金,能独立值班者奖金为当月科室奖金的50%。
满试用期但未满一年新护士奖金为当月科室奖金的70%。
一年后奖金100%。
2.试用期满后,由个人在新护士手册上写好自我鉴定,轮转科室护士长写好评语,并经护理部考核成绩合格后,上报到院人事科聘为正式合同制护士,不合格者(如仍不能单独排班者)取消录用资格。
3.正式聘用后薪酬:聘用护士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称工资、绩效工资及护理津贴几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基础学历为中专者为1000元/月,大专为1200元/月,本科为1300元/月。
(2)工龄工资:聘用护士在院工作满一年后在原工资基础上给予200元/月的增资,满三年后每年增资50元/月,满十年每年增资25/月。
入职护士管理制度

入职护士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建设一支具备专业水平和道德素养的护理团队,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护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员招聘1. 护士的人员招聘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2. 招聘范围包括应届毕业生、有相关护理经验的护士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才。
3. 护士的招聘标准包括学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等。
第三条岗位培训1. 新入职的护士必须接受医院的培训计划。
2. 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卫生知识、护理技能、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3. 培训过程由医院内部的专业团队负责。
第四条岗位职责1. 护士的主要岗位职责包括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辅助医生进行诊疗工作等。
2. 护士在工作中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第五条岗位考核1. 护士的工作表现将根据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评定。
2. 绩效考核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3.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福利待遇1. 护士将享受医院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节假日福利等。
2. 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保障护士的权益。
第七条奖惩制度1. 对工作出色的护士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力的护士将进行批评、教育和奖惩处理。
第八条素质要求1. 护士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团队合作。
2. 护士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九条附则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部门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即为入职护士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护士在工作中能够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护理服务。
感谢各位护士的辛勤工作和奉献精神!。
护士聘任管理制度

护士聘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士的聘任管理工作,落实职业素养要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对护士的聘任管理工作。
第三条护士聘任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合适的护士人才,为患者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聘任资格第五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在临床实践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
第八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好的沟通技能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九条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的护理服务需求,拟定护士需求计划。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护士聘任的程序和程序,确定聘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招聘会、媒体发布、社会招聘等方式进行护士的公开招聘。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用符合条件的护士。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对护士进行面试、体检、职业技能测试、考察等环节。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对面试、体检、职业技能测试、考察等环节合格的护士,公示人选,并进行聘任。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向被聘用的护士提供书面聘任通知,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护士档案,对已聘用的护士进行综合管理。
第四章聘任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护士的考核评价制度,对护士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要为护士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培训机会。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护士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关心护士的身心健康,制定相应的健康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护士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
第五章聘任纠纷第二十三条护士与医疗机构之间的聘任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和解途径解决。
第二十四条对聘任纠纷无法达成和解的,可向职业协会或相关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医院聘用护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护士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聘用护士的管理。
第三条我院聘用护士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符合护士职业要求。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招聘护士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护士招聘流程:1. 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2. 发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3. 组织笔试、面试,对报名者进行筛选;4. 对合格者进行体检,确定拟聘人员;5. 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护士录用标准:1. 符合招聘条件;2. 笔试、面试成绩合格;3. 体检合格;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我院对聘用护士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职业道德规范等。
第八条岗前培训内容包括:1. 医院概况、规章制度;2. 护理技术操作规范;3. 职业道德规范;4. 应急处理能力培训。
第九条我院对聘用护士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业务能力;2. 工作态度;3. 团队协作;4. 职业道德。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条聘用护士的薪酬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薪酬制度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十一条聘用护士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第五章离职与解聘第十二条聘用护士因下列原因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1. 个人原因;2. 调动工作;3. 家庭原因。
第十三条医院因下列原因可以解聘聘用护士:1.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2.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仍不能达到要求的;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护士管理制度范本

护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士队伍的管理,提高护士队伍的素质,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部分护士队伍招聘与管理第二条本单位招聘护士,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等方式进行选拔,具体招聘程序和条件由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新入职护士在岗前应当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对护士工作效果、业绩、能力及管理层面的考评应当进行定期考核。
第三部分护士队伍的服务行为规范第五条护士队伍在工作中应当做到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有不正当行为。
第六条护士队伍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渎职行为或者涉及医疗事故等违规行为。
第七条护士队伍应当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细心、耐心、周到,对患者进行及时、周到、专业的护理服务。
第四部分护士队伍的学习与发展第八条本单位应当为护士队伍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学习交流活动,提高护士队伍的专业水平。
第九条护士队伍有权利参加各类专业技能考核和学习培训,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五部分护士队伍的福利保障第十条本单位应当为护士队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护士队伍的安全、健康。
第十一条护士队伍工作期间应当享受相应的休息和休假待遇,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护士队伍的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护士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工作不力、违规违纪的护士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六部分护士队伍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本单位的护士队伍应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细致、尽职尽责,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第十四条护士队伍应当密切配合医生和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完成各项医疗服务工作。
第十五条本单位的护士队伍应当主动接受患者和家属的咨询与沟通,满足患者和家属的合理需求。
第七部分护士队伍的监督与评议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护士队伍的监督、评议制度,对护士队伍进行定期的监督、评议与考核。
聘用护士管理制度

聘用护士管理制度一、聘用范围与要求1.年满 18 周岁,30 岁以下,经过正规护理专业院校学习获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
2.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经考核合格者。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及慢性疾病,五官端正,体检合格者。
4.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期注册者。
5.经医院护理部面试、理论、操作和实际工作能力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病房试用。
二、聘用程序1、根据医院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由用人科室申请、护理部核实、报分管院长审核,院领导同意后,交人事科安排集中向社会公开招聘。
原则上每年 6 月底和 12 月底各申请一次。
2、由人事科组织,护理部参与,经过“报名条件审核-笔试-操作-综合测评-体检”等程序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用后方可进入病房试用。
3、聘用护士上岗前必须经过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 2 周后,进入临床科室试用 3 个月,试用期间指定专人带教,试用期满后由科室对照《新护士评价表》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护理部审核,合格者由人事科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后的管理1.护理部按照“护士轮转制度”、“新护士规范化培训方案”安排聘用护士进行轮转培训,轮转期间由护士长安排临床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老师进行带教。
护士独立上岗前,由科室进行夜班准入考核或独立上岗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排班上岗。
2、护士轮转期间由护理部和科室加强培训考核管理。
护理部第一年每季度进行三基三严考核 1 次,第二至第五年每年考核不少于 2 次;科室实施护士综合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出科前进行综合评价。
3、考核合格标准:每次参加护理部组织的三基三严考试以及科室对护士的月考核、出科综合考核等均达标。
考核结果作为护士续聘及晋级的依据。
4、考核不合格者按以下处理:(1)护理部组织的三基三严考试,一次考核不合格者扣罚工资 200~500元;连续 2 次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待岗处理,只发放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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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护士管理制度
1、聘用护士必须是正规院校护理专业毕业,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经医院统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护理部对所有聘用护士建立技术档案。
3、严格三基培训考核,加强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护理部每季度对所有聘用护士进行护理“三基”理论知识及一次技术操作考核,对三年内新聘用护士进行每月一考(理论和操作),成绩记入技术档案。
4、聘用护士应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由护士长每月对本科聘用护士进行护理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同正式在编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