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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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验检疫ppt课件

从国外输入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基本要 求。
输出国就或地区的动物疫情情况
35
动物检疫审批的范围 一般审批
活动物:动物、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 其他动物遗传物质。 食用性动物产品; 非食用性动物产品:皮张类、毛类、骨蹄角及 其产品、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 加剂、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 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分的有机肥料。
14种,二类61种,三类41种,共计116种。
22
1)一类动物疫病:口蹄疫、 猪水庖病、猪瘟、非洲 猪温、非洲马瘟、牛疯、 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 海绵状脑病、痒病、蓝 舌病、小反刍兽疫、绵 羊痘和山羊病、禽流行 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 感)、鸡新城疫。
23
2)二类动物疫病;
(1)多种动物共患疫病:伪狂犬病、狂犬病、炭疽、
25
3)三类动物疫病:
(1)多种动物共患疫病:黑腿病、李氏杆菌、类鼻 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 (2)牛疫病: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 牛弯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 (3)绵羊和山羊疫病:肺腺瘤病、绵羊地方性流产 、传染性脓疮皮炎、腐蹄病、传染性眼炎、肠毒 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 (4)马疫病: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肺炎、 溃疡性淋巴管炎、马 疫。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有责任提供和协调进出口双方 的检疫和防疫标准。
6
检疫性疫病的种类
A类:15种 B类:80种
7
疫情信息通报
24小时内通报
在某国或某地区属于首次发生或重新发生的A类疫 病;
有重要新发现,对其他国家有流行病学意义的A类 疫病;
临时诊断到某种A类疫病,并对其他国家有流行病 学意义的重要信息;
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
输出国就或地区的动物疫情情况
35
动物检疫审批的范围 一般审批
活动物:动物、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 其他动物遗传物质。 食用性动物产品; 非食用性动物产品:皮张类、毛类、骨蹄角及 其产品、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 加剂、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 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分的有机肥料。
14种,二类61种,三类41种,共计116种。
22
1)一类动物疫病:口蹄疫、 猪水庖病、猪瘟、非洲 猪温、非洲马瘟、牛疯、 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 海绵状脑病、痒病、蓝 舌病、小反刍兽疫、绵 羊痘和山羊病、禽流行 性感冒(高致病性禽流 感)、鸡新城疫。
23
2)二类动物疫病;
(1)多种动物共患疫病:伪狂犬病、狂犬病、炭疽、
25
3)三类动物疫病:
(1)多种动物共患疫病:黑腿病、李氏杆菌、类鼻 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 (2)牛疫病: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 牛弯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 (3)绵羊和山羊疫病:肺腺瘤病、绵羊地方性流产 、传染性脓疮皮炎、腐蹄病、传染性眼炎、肠毒 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 (4)马疫病: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肺炎、 溃疡性淋巴管炎、马 疫。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有责任提供和协调进出口双方 的检疫和防疫标准。
6
检疫性疫病的种类
A类:15种 B类:80种
7
疫情信息通报
24小时内通报
在某国或某地区属于首次发生或重新发生的A类疫 病;
有重要新发现,对其他国家有流行病学意义的A类 疫病;
临时诊断到某种A类疫病,并对其他国家有流行病 学意义的重要信息;
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弓形虫病、
第6章出入境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报检课件

(五)检疫出证
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卫生证书》、《出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 货物换证凭单》;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
(六)监装
根据需要,对出境动物实行装运前检疫和监装制度。
(七)运输监管 出境大、中动物长途动物的押运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押 运员负责。 (八)离境查验 离境申报 货主或其代理人须向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供 启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和《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或《出境货物通关单》。 离境查验 检疫处理
(二) 过境检疫许可 (三) 入境报检 动物进境前或进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 向《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 提供以下资料: 货运单、有效的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动物检疫证书正本、 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检疫许可证》。
出境动物系指我国向境外的国家或地区输出的家畜、禽类、 伴侣动物、观赏动物、毛皮兽、水生动物、两栖动物、爬 行动物、驯化或未驯化的野生动物、实验动物等,伴侣动 物除外。 出境动物检疫一般包括注册登记、检疫监督、报检、隔离 检疫、检疫出证、监装、运输监管、离境查验、检疫处理 等方面。
(一) 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申请 注册变更 饲养地停产、迁址或变更法人的,
进境(含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工作流程图
申请单位 申请:填写申请表并于提交申请7日内提交所有随附单证 直属检验检疫局 受理:审核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 符合 国家质检总局 审核:审核直属局提交申请,必要时进行风险评估
签发《未获准通知书》
不 符 合
符合 批准:于受理申请20内(不含风险评估)作出决定
出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图
报检
检疫注册 核对依据
现场检验检疫
实验室检验检疫
《进出境动物检疫讲》课件

目的
通过实施严格的进出境动物检疫,确保动物、动物产品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国际标准,防止疫情的传入和传出,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 。
检疫的重要性
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
防止疫情传入和传出,保障农 林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保障人类健康
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给人类,保 护人类生命安全。
维护生态平衡
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维护生态 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实验室检测技术
总结词
利用生物学、化学、免疫学等技术手段,对动物样品进行检测,以确定动物是否携带病原微生物。
详细描述
实验室检测技术是进出境动物检疫的核心环节,通过采集动物的血液、组织等样品,利用生物学、化 学、免疫学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以确定动物是否携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 特异性,能够准确判断动物是否患有传染病。
疫标准和指南。
标准和指南涉及的内容广泛,包 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病原学、血
清学、临床检查等各方面。
03
进出境动物检疫流程
报检与受理
报检
货主或其代理人需提前向检验检 疫机构申报货物的种类、数量、 来源、用途等信息。
受理
检验检疫机构对申报内容进行审 核,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检疫 。
现场检疫
初步检查
对动物的外貌、状态、健康状况等进 行初步检查,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详细检查
对动物的体温、呼吸、排泄物等进行 详细检查,确定是否携带病原微生物 。
实验室检测
样品采集
对初步检查和详细检查中可疑的动物进行样品采集。
检测
对采集的样品进行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检测,确定是否携带病原体。
检疫结果判定与处理
结果判定
根据现场检疫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动物是否符合进境或 出境要求。
通过实施严格的进出境动物检疫,确保动物、动物产品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国际标准,防止疫情的传入和传出,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 。
检疫的重要性
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
防止疫情传入和传出,保障农 林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保障人类健康
防止动物疫病传播给人类,保 护人类生命安全。
维护生态平衡
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维护生态 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实验室检测技术
总结词
利用生物学、化学、免疫学等技术手段,对动物样品进行检测,以确定动物是否携带病原微生物。
详细描述
实验室检测技术是进出境动物检疫的核心环节,通过采集动物的血液、组织等样品,利用生物学、化 学、免疫学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以确定动物是否携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 特异性,能够准确判断动物是否患有传染病。
疫标准和指南。
标准和指南涉及的内容广泛,包 括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病原学、血
清学、临床检查等各方面。
03
进出境动物检疫流程
报检与受理
报检
货主或其代理人需提前向检验检 疫机构申报货物的种类、数量、 来源、用途等信息。
受理
检验检疫机构对申报内容进行审 核,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检疫 。
现场检疫
初步检查
对动物的外貌、状态、健康状况等进 行初步检查,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详细检查
对动物的体温、呼吸、排泄物等进行 详细检查,确定是否携带病原微生物 。
实验室检测
样品采集
对初步检查和详细检查中可疑的动物进行样品采集。
检测
对采集的样品进行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检测,确定是否携带病原体。
检疫结果判定与处理
结果判定
根据现场检疫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动物是否符合进境或 出境要求。
动物检验检疫技术ppt课件

检验检疫方法:临床观察、病 理学检查、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检测包括病毒分离鉴定、 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等。
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检验检疫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 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急性、热性、 接触性传染病,对禽类危害极大。
检验检疫方法:临床观察、病理 学检查、实验室检测。
实验室检测包括病毒分离鉴定、 血清学检测和分子生物学检测等。
动物检验检疫可以确保动物及其产品 的安全性,防止疫情扩散和危害公共 安全。
检验检疫的流程与标准
流程
动物检验检疫的流程包括现场检查、取样、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和出具证书 等环节。
标准
动物检验检疫的标准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和行业规范等,以确保检验 检疫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02
动物检验检疫技术
04
动物检验检疫的法规与标准
国内动物检验检疫法规
01
动物检验检疫法规概述
介绍我国动物检验检疫法规的制定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法规体系的
基本框架。
02
主要法规内容解读
对《动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等主要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包括相
关定义、适用范围、检验检疫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03
法规实施与监督
证书管理实践
介绍证书管理的具体实践经验,包括证书的申请、审核、签发、使 用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05
动物检验检疫的未来发展
新技术与新方法的应用
生物技术
利用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和免疫学等生物技术,提高动物检验 检疫的准确性和灵敏度。
快速检测技术
开发新型的快速检测试剂盒和仪器,实现现场快速检测和实时监 控。
病理学检验技术注意事项
病理学检验技术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 技能,同时要注意保护动物福利和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
动物检疫技术PPT课件

第九章 动物检疫概论与动物检疫技术
教学单元2:动物检疫技术
知识点1:动物检疫方法(1)
-
1
动物检疫的方法
一、流行病学调查 二、临床诊断
三、病理学检查
四、病原学检查
五、免疫学检查
六、分子生物技术检查
由于其各种疫病的病原不同,而各有其本身的特点,因此,动物检
疫需要综合应用上述有关理论和技术,对各种动物的疫病作出迅速而准
-
8
五、免疫学检查
1、血清学试验:利用抗原和抗体特异性结合的免疫学反应进行诊断。
血清学试验具有特异性强、敏感性高的特点,可为动物传染病的确诊提 供可靠依据,在传染病的检疫中被广泛应用。
用已知抗体鉴定未知抗原,如猪口蹄疫、猪水疱病的反向间接红细胞凝 集试验;亦可用已知抗原鉴定未知抗体,如布鲁菌病凝集试验。
② 动态观察:继静态观察以后,将屠畜禽群哄起,观察其活动姿势。发现有 跛行、离群掉队、屈背弓腰、后腿麻痹、步态踉跄、喘气咳嗽及饮水时,发现有停食、少食、不饮、贪饮、 假食、或吞咽困难等现象,作好标记。同时,在屠畜禽进食饮水后,注意观 察屠畜禽排粪排尿的姿势,以及粪尿的色泽、气味、形态、数量等是否正常
可用的方法如下: 凝集试验、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补体结合试验、 红细胞凝集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中和试验
免疫酶技术、免疫沉淀技术、免疫电镜技术、放射免疫分析、
免疫荧光技术、免疫印迹技术 、胶体金标记技术、
-
9
2、变态反应法:
一些疫病的病原体或其代谢产物在传染过程中作为变应原引起动物产生 以细胞为主的第Ⅳ型变态反应,因此,常用变态反应法进行动物疫病的检疫。
主要包括淋巴结的细胞学检查;皮肤和皮下组织及深部组织的检查。
4、体液和分泌物的检-查:体腔积液、脑脊液、关节滑液、阴道液体7
教学单元2:动物检疫技术
知识点1:动物检疫方法(1)
-
1
动物检疫的方法
一、流行病学调查 二、临床诊断
三、病理学检查
四、病原学检查
五、免疫学检查
六、分子生物技术检查
由于其各种疫病的病原不同,而各有其本身的特点,因此,动物检
疫需要综合应用上述有关理论和技术,对各种动物的疫病作出迅速而准
-
8
五、免疫学检查
1、血清学试验:利用抗原和抗体特异性结合的免疫学反应进行诊断。
血清学试验具有特异性强、敏感性高的特点,可为动物传染病的确诊提 供可靠依据,在传染病的检疫中被广泛应用。
用已知抗体鉴定未知抗原,如猪口蹄疫、猪水疱病的反向间接红细胞凝 集试验;亦可用已知抗原鉴定未知抗体,如布鲁菌病凝集试验。
② 动态观察:继静态观察以后,将屠畜禽群哄起,观察其活动姿势。发现有 跛行、离群掉队、屈背弓腰、后腿麻痹、步态踉跄、喘气咳嗽及饮水时,发现有停食、少食、不饮、贪饮、 假食、或吞咽困难等现象,作好标记。同时,在屠畜禽进食饮水后,注意观 察屠畜禽排粪排尿的姿势,以及粪尿的色泽、气味、形态、数量等是否正常
可用的方法如下: 凝集试验、琼脂凝胶免疫扩散试验、补体结合试验、 红细胞凝集试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中和试验
免疫酶技术、免疫沉淀技术、免疫电镜技术、放射免疫分析、
免疫荧光技术、免疫印迹技术 、胶体金标记技术、
-
9
2、变态反应法:
一些疫病的病原体或其代谢产物在传染过程中作为变应原引起动物产生 以细胞为主的第Ⅳ型变态反应,因此,常用变态反应法进行动物疫病的检疫。
主要包括淋巴结的细胞学检查;皮肤和皮下组织及深部组织的检查。
4、体液和分泌物的检-查:体腔积液、脑脊液、关节滑液、阴道液体7
最新整理动物产品检疫及方法.ppt

肉的气味
• 气味较为复杂,主要和含有的挥发性脂 肪酸有关。猪和牛肉无特殊气味,羊肉 有膻味,因含有4-甲基辛酸、壬酸、癸 酸;狗肉和鱼肉有腥味和含有的三甲胺 和低级脂肪酸有关。
肉类检验方法及部位(1)
• 皮肤:放血程度,疾病污染,机械损伤。 • 肌肉:色泽,区别死、老、注水、中毒。 • 淋巴结:是否摘除、病变。 • 肾脏:肉尸唯一的内脏,形状,色,味,硬
核、肺炭疽。
• 禽类:皮肤多淡黄带红色稍有光泽,肉色、
内脏、头、冠、髯及各天然孔。
肉类新鲜度检验
(一)感官检验 (二)理化检验 (三)微生物学检查
感官检验
• 色泽与黏度。 • 组织状态与弹性。 • 气味。 • 骨髓状态:骨髓充满,具有弹性,黄色,断面
有光泽,不脱离骨管。 • 筋腱状态:富有弹性,坚韧,关节面光滑有光
度、弹性、切面色泽、透明度;有无病灶、充 血等现象。
• 胸膜和腹膜:光亮程度;有无结节、腐败、
粘连、水解等变化。
• 骨骼:髓管的充盈程度,有无关节肿大等。
肉类检验方法及部位(2)
• 肝脏:剖检,视检。 • 心脏:剖检,大小、色泽、血凝状态、心室
肌肉寄生虫检查(囊虫)。
• 肺脏:视检,触摸:充血、水肿、化脓、结
泽,囊内滑液透明。 • 煮沸后的肉汤:肉汤透明,芳香,浮有大的油
滴,滋味正常。
理化检验指标
• pH值测定:新鲜肉在5.8-6.4;次新鲜6.5-6.6;变质
肉>6.7.
• 硫化氢试验:腐败程度。 • 挥发性脂肪酸测定。
微生物学检查
• 细菌总数和大肠杆菌数:以每100ml(克)检样
肉的大肠菌群最近似数来表示。
• 影响因素:动物的种类、品种、年令、 性别、肌肉类型、饲料中铁的含量多少 而定。
动物检疫学——第二章动物检疫程序与方法PPT课件

16
流行病学调查的步骤与内容 (1)拟订流行病学调查表 (2)实施调查 (3)整理分析 (4)得出结果 (5)结论报告
17
5 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中常用的频率指标 (1)发病率 • 是表示在动物中一定时期内某病的新病例发
生的频率。 • 发病率能较完全的反映出疫病的流行情况,
但还不能说明整个流行过程,因为常有许多 动物成隐性感染,而同时又是传染源。
畜禽 猪 牛 羊 鸡 鸭 鹅
体温(℃) 呼吸(次/分) 脉搏(次/分)
38.0-40.0
110-30
40-80
38.0-40.0
12-20
70-80
40.0-42.0
15-30
120-140
41.0-43.0
16-28
140-200
40.0-41.0
12-20
120-160
39
C 、姿态与步样的检查 • 健康动物姿势自然,动作协调而灵活,步态
稳健。 • 病态状态下,有的动物站立异常,如破伤风
患畜形似“木马状”; • 神经型马立克氏病病鸡两腿呈“劈叉”式姿
势; • 有的动物强迫性躺卧,不能站立,如猪传染
性脑脊髓炎;
40
• 有的动物站立不稳,如鸡新城疫病鸡头 颈扭转,站立不稳甚至伏地旋转;
20
(4)死亡率 • 是指某病死亡数占某种动物总头数的百
分比。 • 它表示该病在动物群中造成死亡的频率,
而不能说明病情发展特性,仅在发生死亡 数很多的急性传染病中,才能反映出流行 的动态。
21
(5)致死率(病死率) • 是指某病死亡的动物头数占该病患病动物
总头数的百分比。 • 它能表示某病临床上的严重程度,比死亡
•
18
流行病学调查的步骤与内容 (1)拟订流行病学调查表 (2)实施调查 (3)整理分析 (4)得出结果 (5)结论报告
17
5 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中常用的频率指标 (1)发病率 • 是表示在动物中一定时期内某病的新病例发
生的频率。 • 发病率能较完全的反映出疫病的流行情况,
但还不能说明整个流行过程,因为常有许多 动物成隐性感染,而同时又是传染源。
畜禽 猪 牛 羊 鸡 鸭 鹅
体温(℃) 呼吸(次/分) 脉搏(次/分)
38.0-40.0
110-30
40-80
38.0-40.0
12-20
70-80
40.0-42.0
15-30
120-140
41.0-43.0
16-28
140-200
40.0-41.0
12-20
12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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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姿态与步样的检查 • 健康动物姿势自然,动作协调而灵活,步态
稳健。 • 病态状态下,有的动物站立异常,如破伤风
患畜形似“木马状”; • 神经型马立克氏病病鸡两腿呈“劈叉”式姿
势; • 有的动物强迫性躺卧,不能站立,如猪传染
性脑脊髓炎;
40
• 有的动物站立不稳,如鸡新城疫病鸡头 颈扭转,站立不稳甚至伏地旋转;
20
(4)死亡率 • 是指某病死亡数占某种动物总头数的百
分比。 • 它表示该病在动物群中造成死亡的频率,
而不能说明病情发展特性,仅在发生死亡 数很多的急性传染病中,才能反映出流行 的动态。
21
(5)致死率(病死率) • 是指某病死亡的动物头数占该病患病动物
总头数的百分比。 • 它能表示某病临床上的严重程度,比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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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资料】动物检疫技术操作规程PPT

1 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4.3 临床检查 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马立克氏病、禽痘、鸭瘟、小鹅瘟、鸡白痢、 鸡球虫病。 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含人工饲养的野猪)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和检疫记录。 2经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 经检疫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指导畜主填写检疫申报单。 2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产地检疫及省内调运种猪的产地检疫。
4. 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
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官方 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6. 检疫记录 6.1 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须指导畜主填写检疫申报单。 6.2 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畜
主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 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畜主签名。
6.3 检疫申报单和检疫工作记录应保存12个月以上。
省内调运种用、乳用反刍动物精液、胚胎的,其供体动物须符合相 应动物健康标准。
4. 检疫程序 4.1 申报受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当地 相关动物疫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派出官 方兽医到现场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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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申请人要求签发两种语言语种证书时,签发多语种证书 必须中外文对照编制,以避免产生误解。
对于证书的重要栏目,如数量、重量等的数字左右加上限 制符号“—”。
证稿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范,用词 明确、恰当,文字通顺,并按照规定的证稿规范拟制。
证书的证明内容编制结束后,应在下一行打上8个结束符 号“*”以示证书正文内容结束。
更改、补充或重发的证书延用原证编号,更改证书 (REVICION)在原证编号前家“R”,补充证书 (SUPPOEMENT)在原证编号前加“S”重发证书 (DUPOICATE)在原证编号前加“D”;并根据情况在证 书上加注“本证书系XXX号证书的重本,原发XXX号证书 作废”。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施检 部门的检疫结果或签署的意见,到检务部门签发通关单予 以放行。
特殊情况如信用证指明必须两份或以上正 本的,经审批后可以签发,但必须在证书 备注内声明“本证书是XXX号证书正本的 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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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证书一般使用中文签发,如货主或其代理人有特殊要 求需要使用其他语言签证的,也应尽力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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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结果的判定主 要是指实验室检验结果的判定。
检疫结果是出具检疫证书的科学基础 检疫证书是检疫结果的书面凭证 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是确定动物及其产
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必然要求和最终表 现 是对进出境动物与动物产品放行、进行检 疫处理和货主对外索赔的科学依据。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第一节、检疫结果判定的依据
一、检疫结果判定的依据 1.国际标准: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在动物卫生领域的国际标准采用世
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制订的标准,要有《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投 药标准手册》和《水生动物诊断试验手册》,这两本手册包括OIE 的 所有A类和B类病的诊断方法和判定标准。 2.双边协议:目前,我国已和50 多个国家签署了近200个进出境动物和 动物产品检疫议定书(双边协定),如与朝鲜、阿根廷、前苏联等签 订的动物检疫及兽医卫生合作协定,与德国、英国、日本、丹麦、新 西兰、加拿大、法国、美国等签订的进(出)口动物检疫单项条款, 与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等签订的动物检疫备忘录,与南非、 摩洛哥、斯洛伐克、马其顿等国家签订的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议定书 等。在这些议定书中,明确规定了各种疫病的诊断方法和结果判定标 准,缔约双方开展检疫时,必须严格遵循议定书中规定的方法和判定 标准。 3. 国家标准: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 审定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方面的标准。目前有关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 方面的国家标准达数十个。 4. 检疫规程:贸易双方无检疫议定书,又无国家标准可供依据时,可 参照国家局制定的检疫规程。
三、入境动物的出证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一)入境动物的出证的一般程序 1.入境动物抵达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凭检务部门签发的 《入境货物通关单》与施检部门联系进行现场检疫、卸离 或运输工具熏蒸、消毒处理,并出具〈熏蒸/消毒证书〉。
2.经隔离检疫、实验室检疫、综合判定后,至少在检疫期 满前2 天将检疫全部记录、检疫结果报送施检部门领导, 经审查无误后出具证单。
所有与检疫内容无关的项目,应加注在证书结束符号以下 的备注栏内。用于对外索赔、结算等的检疫证书须在备注 栏内加注检疫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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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疫证书的签证日期与失效: 出入境动物、动物产品一般应以检讫日期
作为对外签证日期, 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限后,则视为自行失
第二节、检疫出证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一、检疫出证的形式: 包括出具检疫证书 和证单两种形式。 一般证书用于对境外官方出具,证单用于
对境内有关部门和团体出具。 证书多使用中英文表述,证单用中文表述。 证书和证单格式均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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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疫结果的判定
1.意义:检疫结果的判定将决定检疫处理的方式,而检疫处理不 仅直接关系到动物疫病传入、传出国境,而且牵涉到进出口商的 利益。
将阳性判为阴性,会造成动物疫病传入或传出国境; 将阴性判为阳性,进口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就要做退回或销毁处理,
不仅影响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且有损于中国检验检疫机关的形象。 2.要求: (1)试验结果判定者不仅要具备很高的技术水平 (2)还要具有科学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对试验结果进行客
观公正的判断。 (3)任何一项检疫结果都必须具有可重复性,当进出口商或国
外检疫当局对检疫结果有疑问并需要复查时,检验检疫机关不仅 要出示原始检疫记录、试验操作规程、结果判定标准,而且还要 对原有样品进行复试。 (4)只有公正客观的对检疫结果进行判定,才能公正地执法。
计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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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疫证书: 1.签发:出入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证书
由授权的检疫官签发,加盖口岸出入境检 验检疫机构印章方为有效。
检疫证书一般采用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对 外签发,检验检疫部门除留一份副本存档 外,其余均交报检人。
效。 换证凭单以标明的有效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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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疫证书的更改与补充内容: 检疫证书检疫证书发出后,如须更改或补充内容,应由报
检人填写《更改申请单》
收回原签发的证书后,经施检遗失,报检人必须书面说明 理由,经法人签字、加盖印章,并在指定的媒体公布声明, 经审核后方可重新签发证书。
对于证书的重要栏目,如数量、重量等的数字左右加上限 制符号“—”。
证稿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际贸易通行规范,用词 明确、恰当,文字通顺,并按照规定的证稿规范拟制。
证书的证明内容编制结束后,应在下一行打上8个结束符 号“*”以示证书正文内容结束。
更改、补充或重发的证书延用原证编号,更改证书 (REVICION)在原证编号前家“R”,补充证书 (SUPPOEMENT)在原证编号前加“S”重发证书 (DUPOICATE)在原证编号前加“D”;并根据情况在证 书上加注“本证书系XXX号证书的重本,原发XXX号证书 作废”。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施检 部门的检疫结果或签署的意见,到检务部门签发通关单予 以放行。
特殊情况如信用证指明必须两份或以上正 本的,经审批后可以签发,但必须在证书 备注内声明“本证书是XXX号证书正本的 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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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证书一般使用中文签发,如货主或其代理人有特殊要 求需要使用其他语言签证的,也应尽力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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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进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结果的判定主 要是指实验室检验结果的判定。
检疫结果是出具检疫证书的科学基础 检疫证书是检疫结果的书面凭证 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是确定动物及其产
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必然要求和最终表 现 是对进出境动物与动物产品放行、进行检 疫处理和货主对外索赔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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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检疫结果判定的依据
一、检疫结果判定的依据 1.国际标准: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在动物卫生领域的国际标准采用世
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制订的标准,要有《陆生动物诊断试验和投 药标准手册》和《水生动物诊断试验手册》,这两本手册包括OIE 的 所有A类和B类病的诊断方法和判定标准。 2.双边协议:目前,我国已和50 多个国家签署了近200个进出境动物和 动物产品检疫议定书(双边协定),如与朝鲜、阿根廷、前苏联等签 订的动物检疫及兽医卫生合作协定,与德国、英国、日本、丹麦、新 西兰、加拿大、法国、美国等签订的进(出)口动物检疫单项条款, 与丹麦、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等签订的动物检疫备忘录,与南非、 摩洛哥、斯洛伐克、马其顿等国家签订的动植物检验检疫合作议定书 等。在这些议定书中,明确规定了各种疫病的诊断方法和结果判定标 准,缔约双方开展检疫时,必须严格遵循议定书中规定的方法和判定 标准。 3. 国家标准: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 审定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方面的标准。目前有关动物检疫和动物卫生 方面的国家标准达数十个。 4. 检疫规程:贸易双方无检疫议定书,又无国家标准可供依据时,可 参照国家局制定的检疫规程。
三、入境动物的出证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一)入境动物的出证的一般程序 1.入境动物抵达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凭检务部门签发的 《入境货物通关单》与施检部门联系进行现场检疫、卸离 或运输工具熏蒸、消毒处理,并出具〈熏蒸/消毒证书〉。
2.经隔离检疫、实验室检疫、综合判定后,至少在检疫期 满前2 天将检疫全部记录、检疫结果报送施检部门领导, 经审查无误后出具证单。
所有与检疫内容无关的项目,应加注在证书结束符号以下 的备注栏内。用于对外索赔、结算等的检疫证书须在备注 栏内加注检疫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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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疫证书的签证日期与失效: 出入境动物、动物产品一般应以检讫日期
作为对外签证日期, 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限后,则视为自行失
第二节、检疫出证 文档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一、检疫出证的形式: 包括出具检疫证书 和证单两种形式。 一般证书用于对境外官方出具,证单用于
对境内有关部门和团体出具。 证书多使用中英文表述,证单用中文表述。 证书和证单格式均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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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疫结果的判定
1.意义:检疫结果的判定将决定检疫处理的方式,而检疫处理不 仅直接关系到动物疫病传入、传出国境,而且牵涉到进出口商的 利益。
将阳性判为阴性,会造成动物疫病传入或传出国境; 将阴性判为阳性,进口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就要做退回或销毁处理,
不仅影响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且有损于中国检验检疫机关的形象。 2.要求: (1)试验结果判定者不仅要具备很高的技术水平 (2)还要具有科学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对试验结果进行客
观公正的判断。 (3)任何一项检疫结果都必须具有可重复性,当进出口商或国
外检疫当局对检疫结果有疑问并需要复查时,检验检疫机关不仅 要出示原始检疫记录、试验操作规程、结果判定标准,而且还要 对原有样品进行复试。 (4)只有公正客观的对检疫结果进行判定,才能公正地执法。
计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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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疫证书: 1.签发:出入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证书
由授权的检疫官签发,加盖口岸出入境检 验检疫机构印章方为有效。
检疫证书一般采用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对 外签发,检验检疫部门除留一份副本存档 外,其余均交报检人。
效。 换证凭单以标明的有效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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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疫证书的更改与补充内容: 检疫证书检疫证书发出后,如须更改或补充内容,应由报
检人填写《更改申请单》
收回原签发的证书后,经施检遗失,报检人必须书面说明 理由,经法人签字、加盖印章,并在指定的媒体公布声明, 经审核后方可重新签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