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
城市社区协商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反思——深圳南山区“一核

城市社区协商治理模式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反思长期以来,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着自治与管治之争,本质上则是关于城市社区属性的争论。
深圳市南山区通过党内民主共治、社区协商自治、社区虚拟参与、居民自助互助、社情民意诉求五个协商平台,建立起协商合作、协同互动、协作共建的“一核多元”城市协商治理模式。
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并不存在大一统的理想模式,每个社区应该根据自己的区情进行独特的创新。
—深圳南山区“一核多元”社区治理创新观察一、“想象的自治”与“现实的管治”:城市社区治理的模式之争中国城市社区的生成与发展时间不长。
关于城市社区治理的模式的争论自社区出现以来从未停息过。
上世纪90年代初城市社区概念从学术话语转为政策话语,被民政部门引入到官方文本之中,迄今只有20多年的时间。
民政部门在推进社区建设实验的同时,也将社区看成是居民的自治单元,在全国26个社区建设实验区中加以推广实施。
这一政策定位与学术界对于社区的理论定位相互印证和支撑。
从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定位出发,学术界将社区想当然地理解为自治单元,强化自治导向在城市社区建设初期几乎成为一种压倒性的学术话语。
正如费孝通先生所倡导的,社区建设应当基于居民的需求,最佳的方式是由居民自己决定、协商和协调。
1夏学銮提出,社区自治被视为社区建设的首要目标,而这一自治体现在经济上自立、政治上自治和文化上的认同。
2徐勇则认为,社区自治是一种成本较低,又契合费孝通《居民自治: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新目标》,载《江海学刊》,2002年第3期。
夏学銮《中国社区建设的理论架构探讨》,载《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陈家喜林电锋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主任、教授深圳市南山区社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12In-depth Investigation居民需求,且利于公民参与的治理模式;社区自治还反过来要求重塑政府的权力,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的协同关系。
3然而,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发展并没有延续理论界的主张。
地方政府学-形考作业二

题目1正确获得2分中的2分标记题目题干地方立法权的法律依据不包含下列哪项()选择一项:A. 特别授权B. 行政法规C. 行政条例D. 宪法反馈Your answer is correct.正确答案是:行政条例题目2正确获得2分中的2分标记题目题干审判权的行使方式不包含下列哪项()选择一项:A. 集中决策制B. 合议制C. 审判委员会制D. 案件审批制反馈Your answer is correct.正确答案是:集中决策制题目3正确获得2分中的2分标记题目题干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文的是()选择一项:A. 会议记录B. 命令C. 议案D. 函反馈Your answer is correct.正确答案是:会议记录题目4正确获得2分中的2分标记题目题干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期通常为()选择一项:A. 7-8天B. 4-5天C. 5-6天D. 6-7天反馈Your answer is correct.正确答案是:4-5天题目5正确获得2分中的2分标记题目题干人民检察院可以行使()选择一项:A. 法律监督权B. 组织权C. 立法权D. 行政权反馈Your answer is correct.正确答案是:法律监督权题目6正确获得2分中的2分标记题目题干我国地方政府单位的组成包括地方执行机关和()选择一项:A. 地方军事机关B. 地方人民检察院C. 地方人民法院D. 地方议决机关反馈Your answer is correct.正确答案是:地方议决机关题目7正确获得2分中的2分标记题目题干下列哪项不属于立法自治权与一般地方立法权的区别()选择一项:A. 制定的程序不同B. 立法主体的权限不同C. 立法主体的层级不同D. 立法服务对象不同反馈Your answer is correct.正确答案是:立法服务对象不同题目8正确获得2分中的2分标记题目题干“地方议决机关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制定、修改、废除地方性法规、条例、决议的权力。
重塑政府、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

新公共服务: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
3、组织人本主义和组织对话理论 、 后现代组织理论(后官僚制组织理论) 后现代组织理论(后官僚制组织理论)的 研究途径都是力图去塑造公共组织, 研究途径都是力图去塑造公共组织,使公共组 织更少地受到权威和控制问题的支配, 织更少地受到权威和控制问题的支配,而更多 地关注公共组织的内部雇员和公共组织外部人 特别使委托人和公民)的需求和利害。 (特别使委托人和公民)的需求和利害。在后 现代社会的组织中,彼此互相依赖, 现代社会的组织中,彼此互相依赖,治理因而 也必须以所有各方(包括公民和行政官员) 也必须以所有各方(包括公民和行政官员)真 开放的对话为基础。 诚、开放的对话为基础。人们对公众传统参与 方法的怀疑,认为,恢复公共官僚机构活力、 方法的怀疑,认为,恢复公共官僚机构活力、 重建公共行政领域的合法性观念都需要促进公 众对话。 众对话。
新公共服务: 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
一、新公共服务的起源
1、民主社会的公民权理论
政府的存在就是要确保一定的程序 (如投票程序)和公民权利,从而使公民 如投票程序)和公民权利, 能够根据自身利益做出选择。 能够根据自身利益做出选择。行政官员应 当把公民当作公民来看待, 当把公民当作公民来看待,而不只是把他 们看作投票人、委托人或顾客, 们看作投票人、委托人或顾客,他们应分 享权威并减少控制,应当相信合作的效力。 享权威并减少控制,应当相信合作的效力。 公共管理者应当寻求更有效的辉映, 公共管理者应当寻求更有效的辉映,相应 地提高公民的信任程度。 地提高公民的信任程度。
重塑政府 ——企业精神如何改革公营部门 企业精神如何改革公营部门
• 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的需要而 受顾客驱使的政府: 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 • 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是浪费 有事业心的政府: • 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 有预见的政府: • 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 分权的政府: • 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的力量 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 进行变革
重塑政府读书笔记

《重塑政府》读书笔记作者简介:戴维·奥斯本,被誉为“政府再造大师”,是“重新设计政府联盟”的创办者及前任董事长、美国国家公共行政学会的研究员、美国进步政策学院的研究员与美国学校治理委员会州分会教育委员会的成员。
特德·盖布勒(Ted Gaebler),国际著名的政府改革的理论倡导者和实践者。
他将“政府需要改革”这一理念传输给联邦政府、州政府和许多外国政府,并帮助他们尽可能地解决政府所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5年间,他担任了许多外国政府的顾问,并任职于美国联邦政府的10多家不同的部门和机构,特德·盖布勒曾任下列城市的市行政官:加州的圣拉斐尔市和维塞利亚市;俄亥俄州的万达利亚市;马里兰州的哥伦比亚市。
他还是著名的公共部门管理咨询公司——盖布勒集团的总裁,和改革政府网络公司的合伙人以及美国公共管理研究机构的成员。
理论基础:企业家政府理论产生背景:(一)政府的本质及其存在的必要性: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公共机制(二)传统的政府官僚机制的危机与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出现本书构架一、何为“企业家精神”“企业家就是把经济资源从生产率和产出较低的地方转移到较高的地方”,企业家运用新的形式创造最大限度的生产率和实效,企业家不去追求风险,他们追求机会。
市场意味着选择、竞争、机会。
一个组织的结构是鼓励企业家精神和行为的,那么几乎人人都可以成为企业家。
反之,如果一个组织的结构是鼓励官僚主义行为的,则几乎任何企业家都会变成官僚主义者。
二、企业化政府的特点1、“促进服务提供者之间展开竞争,把控制权从官僚机构那里转移到社区,从而授权给公民。
它们衡量各部门的实绩,把焦点放在后果而不是投入上,它们行为的动力不是来自规章条文,而是来自自己的目标、自己的使命。
2、把服务的对象重新界定为顾客,让顾客们有所选择,选择学校,选择职业培训计划,选择住房,防患于未然,而不是在问题成堆后才来提供各种服务。
3、把精力集中于挣钱而不单单是花钱。
黎民公共管理学8讲公共管理中的政府角色

第八讲公共管理中的政府角色学习要点:·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权·政府与市场的区别·改善我国政府与企业的措施·构建我国新型的政府与社会关系·政府再造的含义·西方国家政府再造模式及对我国的借鉴第一节政府的性质与作用一、政府的含义与性质所谓政府,是指国家进行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机关,是国家表达意志、发布命令和处理事务的机关。
同时,政府也可以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追求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
“政府”概念在不同层次上使用时其涵义很不相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1.指制定规则、为居民提供服务的机构,这是最广义的政府,也可以称为“超弱意义的政府”。
2.指治理国家或社区的政治机构,这可以称为“次弱意义的政府”。
3.泛指一切国家政权机关。
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一切公共机关,这是广义的政府。
4.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
如我国宪法中的“人民政府”就是各级行政机关。
这是狭义的政府。
公共管理中的政府主体通常指狭义的政府。
作为公共管理主体,我国政府具体包括以下组织与人员: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行政首长:政府普通公务员:政府的涵义与性质可概括为:政府是按政治程序设立的行政机构;政府活动的目的具有公共性;在各个市场主体的职能分工中,政府主要负责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执行公共政策;政府能力是有限的,如果政府介入经济社会生活的范围过宽、过深,容易产生许多消极作用;政府权力具有垄断性,权力的行使具有强制性;政府主体通常指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和政府普通公务员。
二、政府的职能与职权政府职能是指政府机关在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职责与功能,包括政府应该管什么、怎样管的问题。
政府职权是指某一职位依法具有的权力,这一权力是由法律所规定的,与一定职位相联系。
三、政府职能的有限性一是能力限度,二是效率限度,三是合法限度。
第二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政府与市场的区别(一)运行目的政府运行的目的主要是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如法律、规则、制度、福利、安全等)。
第6章 公共事业管理中的政府角色

第二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作用领域
1.防止垄断,维护公平竞争 (1)制定实施反垄断法,促进公平竞争
新古典主义阶段
(2)运用经济处罚和经济调节手段抑制垄断行为
(3)用行政手段干预垄断
2.保证充足的公共物品供应
(1)纯公共物品:政府供给
(2)准公共物品:政府、市场、社会
新古典主义阶段
(2)负外部性:罚款、税收、规制
5.减少信息不完全
(1)通过法规和政策强制生产者向消费者提供足够的商品信息
(2)以法律的形式制定各种商品的质量标准
(3)“三包制度”
(4)对利用信息优势进行不公平交易和不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
处罚
(5)制定和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第二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3.调节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
(1)增加对教育的投资力度,提高个体竞争力
(2)取缔非法收入,维护市场秩序
(3)运用税收杠杆,调节过高收入
(4)运用行政手段,加大对弱势群体和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
第二节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作用领域
4.正确应对外部性问题 (1)正外部性:鼓励、补贴
本章小结
1. 政府职能分为四个方面,即政治职能、经济职能、社会职能和 文化职能。政府职能是广泛的,同时又是有限的。
2. 西方国家政府职能的变迁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 现出不同的特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应该严格限制在市 场失灵的范围之内。
3. 公共事业产品的特殊性与市场机制、社会机制本身的缺陷, 使市场与社会难以在公共事业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因此,政府在 公共事业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发挥核心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因其内源性特征和本土化实践取向更契合社区自治的组织化诉求,被赋予了较多社区治理结构转型后主体补缺的期待近年来,得益于国家的政策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迅猛。
然而,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尽管总体数量庞大,但有相当规模的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中面临"悬浮"处境。
"悬浮"的社会组织虽参与社区治理,却与社区的关联、融合程度较低,并没有增强社区内在的关系网络、信任和自组织能力[2]。
社区社会组织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破解当前困境,更好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是加强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角色功用长久以来,我国基层公共服务L直面临供给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社区社会组织扎根社区,可以全方位感知居民需求,捕捉和汇集关系居民生活的“急难愁盼・问黑,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层公共服务的短板,提升了公共股务的可及性。
与此同时,社区社会组纵在激发基层活力、化解基层矛盾、推进社区治理共同体速设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催化剂:激发基层活力,促进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社区社会组织在增强居民政治意识,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方面发挥重要功能。
首先,就组织本身而言,社区社会组织可以形成各类强制、模仿和诱导的制度化压力,通过组织内部的人际网络进行传递和扩散,动员成员参与各类政治议程。
因此,与非组织成员相比,社区社会组织成员具有更为强烈的政治意识,更加关注社区公共事务。
这意味着,作为一支自治力量,由社区精英发起成立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吸纳社区居民加入而主动提升其公共事务参与度;其次,服务生产和各种兴趣类活动,增加了社区内部信任、互惠、责任及网络等社会资本存量,推进了社区居民邻里交往和互动,提升了社区居民的“公共意识”■•公民精神”和“政治效能感",进而促进了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再次,社区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设置议题,搭建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就社区事务表达观点、参与讨论,逐淅培养参事议事的意识和热情。
农村环境善治的逻辑重塑——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
农村环境善治的逻辑重塑——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农村环境善治的逻辑重塑——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随着农村发展进程的加快,农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善治农村环境迫在眉睫。
然而,传统的环境治理模式往往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行逻辑重塑。
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可以为农村环境善治提供更为全面和有效的思路和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概念。
利益相关者是指与某个行为或决策有利害关系的个体、团体或社会组织。
在农村环境问题中,可以将政府、企业、农民、科研机构、环保组织等不同利益相关者角色界定清楚。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是复杂而多样的,每个利益相关者都有自己的诉求和责任。
其次,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共同参与和协商的原则。
在农村环境善治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关系。
政府应该扮演一个统筹协调、组织协同的角色。
政府需要积极推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促进各方的共同参与,建立起合作共赢的关系。
同时,政府还应该建立起透明的决策机制,确保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被充分听取和纳入到环境决策中。
第三,建立科技创新的引领机制是农村环境善治的重要环节。
农村环境善治不仅需要政府和农民的共同努力,还需要科研机构的支持。
科研机构应该与政府、企业和农民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研究与创新。
通过科技创新,可以提供更多的环境治理技术和手段,帮助农村环境问题的抑制和修复。
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大对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研究经费和政策支持,激发科学家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最后,利益相关者理论提醒我们要加强农民的环境教育和参与意识。
农民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基本主体,他们直接面对土地耕种、水资源利用等环境问题。
因此,政府应加强对农民的环境教育,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技能。
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环境治理奖惩机制,激励农民积极参与农村环境善治活动。
综上所述,农村环境善治需要进行逻辑重塑,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框架。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研究内容和观点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研究内容和观点1、新公共管理理论主要研究政府效率问题。
着眼于从制度改革入手改善政府行政的困境,减少政府扮演的角色,缩小政府的功能。
它主张政府必须改变包办一切的“全能”角色,集中力量管好自己应该管的事情,其职责主要是,提供公共物品;弥补市场的不完善,调节宏观经济;消除外部效应;收入或财产的再分配;维护市场秩序。
2、公共管理理论经过十余年的研究和探讨,在20世纪90年代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其应用研究的代表作是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重塑政府》一书。
在这本书中,提出了10条政府改革思路,代表了新公共管理运动主要的实践主张。
第一,从划桨到掌舵。
政府的作用是掌舵而不是划桨。
是治理而不是实干,也就是说,征服的职责是通过制定政策指引方向和提出任务,而不是亲自去组织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政府的工作方式应当是确定一个明确的全面战略,然后穿针引线,确定购买划桨者,与之建立合同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使许多不同“船工”来执行战略。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还可以将部分操舵资格委托给有能力的社会机构,让他们充当相应的指导责任。
第二,从服务到授权。
政府将社会服务和管理的权限以某种民主的方式下放给社区或志愿者组织,引导他们自我服务或自我管理。
第三,从垄断到竞争。
政府包办一切公共管理和服务就是垄断,垄断的结果会降低公共服务的质量。
应当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内部(包括政府举办的事业部门),展开对公对公、公对私的竞争,打破两类部门的界限,开放大部分经营领域,使两类组织都可以进入。
政府的责任是建设良好的竞争环境,鼓励竞争,促进公平竞争和遏制腐败。
第四,从规章到使命。
刻板的规章容易使人们不敢面对正在发生的变化,刻板机械,贻误时机,浪费有效的资源。
要塑造有使命感的政府,就要根据需要制定最低程度的制度,消除那些过多、过时的规章制度、沿袭下来的陈年陋习和那些成为历史的计划。
要塑造有使命感的政府应该建立有利于激发使命感的预算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允许组织根据任务需要独立计划和决定支出项目,让他们有更大的预算支配权。
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
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
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
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战略目标:1、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
2、调整行政组织结构,加强宏观调控部门,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培养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3、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行政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部门间的职责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同一部门承担,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
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政府职能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职能运行的法制化。
社会环境变迁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外在动因。
公共行政科学化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动力。
技术手段的创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保障传统行政文化是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制约因素。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内容引职能重心的转变1.由注重政治统治向社会管理职能转变;2.由注重阶级斗争向经济建设转变职能方式的转变1.由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运用经济手段为主,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2.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间接管理3.由注重计划、排斥市场转变为把计划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职能关系的转变1.外部关系2.内部关系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下的政府审计职责重构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建设具有竞争力、高效率的政府是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首要问题。
新公共服务理论强调政府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职能应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
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的经济运行形式,它以市场为中心组织社会经济、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社会经济资源,具有自主性、竞争性、开放性、平等性及系统性等诸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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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社区治理中政府的角色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研究背景与意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逐渐推进,在给我们带来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导致了社会结构的重组。
在社会发展中政府逐渐让位于市场,政府由过去的大包大揽式治理逐渐向着政府、市场和社会并存的结构转变。
在这过程中,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逐渐突出,而在对社区的治理中政府角色发生了本质上的转变,社区治理的新状况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政府明确新的角色。
一、研究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与社会体制的改革发展,我国建立在单位制基础之上的社区治理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区主体呈现多元化;社区内的自治组织蓬勃发展;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逐渐增强;政府与民众共同推进社区发展。
90年代初,我国在借鉴国外的社区治理方式的基础之上,提出了自己的社区建设思路。
由政府统包的单位制逐渐放权,形成街居制的社区治理模式,加强政府在社区中的行政建设减轻企业的社区治理负担。
整个社区的治理就是在行政化和社会化两个目标、两种机制的作用下不断协调发展。
在发展过程中我国的社区治理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在社区的环境、卫生、活动设施以及公共事务的管理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但是随着社区建设发展的深入行政化与社会化两种结构性的社区治理力量之间缺乏有效地衔接与合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区的发展。
21世纪以来社区治理的社会化与行政化的对立日益显著,关于政府行政能力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的问题也逐渐突出,这就要求政府面对新形势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协调与社区中的其他组织间的治理关系,促进社区建设发展。
二、研究意义自从90年代初民政部提出“社区建设”以来我国的社区建设不断发展,形成了上海、天津、沈阳等各具特色的治理模式但各个模式同样存在着自身的不足。
对于政府在社区治理中重塑角色的研究对于当今我国社区建设的长远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作为对于城市最基本的组成部分社区的治理,是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区中积累了不少影响社会发展的矛盾,而政府能在治理过程中通过对自身角色的明确,充分疏导妥善管理将社会矛盾合理缓解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重要作用。
(二)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如今政府将政府职能转变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社区中的社会化组织逐渐发展壮大在社区治理中分担了更多的责任,面对这一新问题政府在通过自身在社区治理中角色的的转变调整,可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发展对于构建政社和谐互动的局面有促进作用。
(三)有利于推动基层民主化建设。
在街居制的框架下基层民主的参与度明显不高,这与我国政府在社区中的行政化作用有着密切的关系。
随着改革的深入以往的街居制已经明显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阻碍了基层民主的发展,所以在重塑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的过程中能促进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发展。
而政府在重塑社区治理中的角色中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提高居民的社区参与度。
第二节研究现状与本文观点一、研究现状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民政部提出社区建设以来,我国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于社区中政府的作用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但具体总结下来的主要观点可以概括为“主导型”政府;“合作型”政府;“辅助型”政府这三种形式:(一)“辅助型”政府。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街道政府组织在社区中管得过多一方面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效率,另一方面阻碍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
他们强调社区自身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要求实现社区自治,而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居于辅助地位。
在这一观点的支撑下提出了压缩政府在社区中的职能,甚至于消减掉街道办这一政府办事机构集权于居委会。
本文作者认为虽然我国社区自治组织在近几年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但是还不足以承担社会治理的重任,此外这一观点忽视了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社区治理的主体除了政府与自治组织之外,还包括社区中介组织、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等等社区治理是多元化的。
(二)“主导型”政府。
“主导型”政府的观点认为在社区治理中政府的管理还不够到位,主张提升街道办的地位将街道办升格为一级政府。
在社区治理中一切围绕街道办事处为中心,加强民主监督,增强管理能力,发育社区内的企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促进社区自治。
这种观点着重在于强调国家力量对于社区的控制和管理有它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短期内能完成社区的民主建设但从长远考虑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难以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
同时也与政府职能改革的目标不相适应。
(三)“合作型”政府。
这种观点重在强调政府与社区其他治理组织的合作发展。
政府在社区内和其他组织的关系不仅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需要通过多方的合作来共同完成社区的目标推动社区发展。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看到了社区治理的多元化同时肯定了政府在社区中的作用,强调了合作共赢的观念,符合社区现阶段治理的需求也适应了政府的改革需要。
但在如何协商合作以及在哪些方面协商合作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
二、本文观点综合前人的观点和现今情形,笔者认为政府在社区中的角色应该转变为社区制度制定的规划者,社区居民参与的推动者,社区组织建设的支持者,社区整体规划的支撑者。
通过发挥政府行政权威和财政特权对社区发挥基础性的支撑作用的同时,让位于社区积极发挥社区其他主体的潜力,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
第二章社区治理理论以及其对政府要求第二节社区治理的理论一、社区的概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转发的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将社区定义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
这一概念包含了三方面的基本特征:1、社区是人们的聚居场所,所以社区为人们提供了基本的居住设施和服务,满足了人们对于居住的需求;2、社区是人们群居而形成的共同体,会使人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3、既然是人类活动必然会产生利益相关,社区中需要管理控制相互间的利益关系,因此社区中有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来调节利益关联。
二、治理的概念本文选用了全球治理委员会提出的治理的概念:治理是各种公共或者私人机构和个人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它包括了迫使人们服从正式的机构和规章制度,以及种种非正式的安排。
这一概念很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其中包含了三方面的基本特征:1、首先概念强调了治理是一个持续互动的过程;2、这一过程活动的基础不是控制各方利益,而是协商;3、治理强调多头合作,包括管理的多元化,利益的多元化以及协商的多元化,是综合各方利益的活动过程。
三、社区治理的特征综合以上两个概念,可以看出社区治理是一种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包括政治权威的规范基础、社区治理主体处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方式和对社区公共资源的管理。
社区治理具有有如下三个特征:1、社区治理是对社区内公共事务的广泛管理的过程,其活动的范围是在社区之内;2、社区治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包括了行政组织,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社区居民等等;3、社区治理是在协商的基础上实现的,各治理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共同来管理社区的事物;4、社区治理是一个协调互动的过程,需要居民以及社区治理组织的广泛参与和持续互动。
第二节社区治理对于政府的要求社区治理理论是要求政府、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社区中介组织、驻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等社区组织共同参与治理。
既是对政府参与社区治理的肯定也是对社区治理中政府大包大揽行为的否定,在社区治理理论之下对于政府在社区中的地位和管理方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政府需要参与社区治理要求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积极地参与。
所以不管是处于何种角色,何种地位,拥有何种职能,政府首先要做的是要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
政府是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主体,只有政府自身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才能发挥出政府应有的作用,而参与的积极程度不但影响到政府在社区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样能够阻碍社区的发展。
二、政府需要分权在过去的管理理论下政府在社区中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主体地位作用,对于社区中的事务统分统管。
在治理理论的要求下政府成为了社区多种管理主体中的一个政府在对社区事务的管理中失去的原有的“独裁”式的决定权,在社区治理中个社区治理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是相互分工合作的关系。
于是政府需要分权,将原有的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执行权在各参与者之间合理分配,这是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力相互依赖的转型。
政府应该为居民的自治创造出更为宽松的环境。
三、政府需要完善制度权力的分配需要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之上,而过去的社区治理制度已经不适合社区治理的要求,政府有权力和义务在治理理论的要求下帮助社区治理制度建设。
政府需要通过法规条例等形式帮助社区建立起一个基本的制度,此外还需要参与社区的自治条例的制定以及完善。
此外政府作为制度的维护者和裁决者需要参与监督制度的实施,并且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采取一定的裁决。
四、政府在参与治理中的原则政府在参与治理中要坚持的原则有:1.公民权利本位,保障公民权利、满足公民对公共物品、公共服务的需求;2.协商谈判,民主社会是一个不间断的协商谈判的社会协商谈判应该成为人们生活方式,成为一种惯例;3.社区福利,公共政策的效率标准是互惠,使所有的参与者都从中受益,至少改善了弱势群体的处境又不至于恶化其他阶层的处境,政府要有效抑制社区内部和社区之间可能产生的负外部效应。
第三章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第一节当前社区中的政府一、政府角色的全能所谓全能政府,是指政府的行政权力不受限制地渗透并控制社会的全部领域和各个层面,行政机构集中了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职能。
(彭澎.政府角色论_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211)。
政府包办了社区公共物品的生产和分配,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垄断社区的所有资源,社区的其他主体很难得到充分的重视,使得社区的自治性和群众性都受到了抑制;政府对社区实施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管理,通过对社区组织和资源的控制达到对社区的治理,而社区的组织和居民职能依附于政府的管理。
全能式的政府限制了社区群众的社区参与,妨碍了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而造成官僚化严重。
二、政府功能的包办政府在社区的功能是包办式的,发挥着无限功能概括到社区的所有方面。
自政府开展社区治理运动以来,社区就被赋予了强烈的行政功利性。
社区体制代替原来的街居体制根本的原因在于新时代下政府管理城市的需要。
由于单位体制的崩溃导致了社区建设的兴起,原有的单位所承担的社会公共事务要么转嫁给了政府要么留给了社区,而社区刚刚兴起并没有能力于是政府承担了主要的功能。
权力过分集中在国家组织手中,目前我国城市社区权力结构呈现金字塔等级特点,组织结构为单一的直线职能制,“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是对这种权力结构最形象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