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派出所协警管理考核规定(暂行)
协警工作管理规定

协警工作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公安分局协警管理制度为加强协警队伍管理,规范协警行为,确保协警队伍更好发挥职能作用,避免发生问题,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协警管理制度如下:一、仪容仪表及作风管理制度:(一)执勤时要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岗亭清洁干净,不准吸烟,遵守社会公德,文明执勤。
(二)上班时间,留短发,穿制服和黑色皮鞋(雨天除外),佩带值勤卡,携带木棒、手电和对讲机;严禁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不准警便服混穿;因工作需要穿便衣的协警一律经单位领导或带队民警同意。
(三)不得违反“五条禁令”各项条款。
五条禁令指:1、严禁滥用警械、具或打人、骂人,违者予以辞退;2、严禁着协警服装在外饮酒,违者予以辞退;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辞退;5、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
(四)严禁敲诈、勒索、索贿、受贿;严禁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充当保护伞。
(五)不准随意使用手铐等警械、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六)不准随意扣押证件及其它物品;严禁非法搜查他人住所。
二、内务管理制度:(一)要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好警务室及宿舍内公用物品,严禁损毁或借他人使用。
(二)宿舍要实行卫生轮值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
每天起床后,必须将床铺被褥收叠好,衣服、鞋帽按规定放好、挂好,个人零乱杂物不得乱丢、乱放,严禁随地吐啖、乱扔垃圾。
(三)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注意防火。
(四)严格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打扫卫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准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晚上外出不准超过凌晨零时(值班人员除外),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外人住宿。
(五)协警必须接受值班民警检查,服从内务安排。
三、交接班制度:(一)值班协警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下班协警要向当班协警阐明其当班时的情况,及时衔接好未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二)交接班要有记录,交接双方协警要签字认可,队长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情况,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协警管理制度

协警管理制度协警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协警力量的建设和管理至关重要。
协警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警力,其管理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从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工作考核和处分措施等方面介绍协警管理制度。
协警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参与社会治安巡逻、协助警察处理案件、维护秩序等。
协警应当遵守职责的约束,不得滥用权力或超越职责范围行事,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确保公正执法。
协警的管理权限主要由公安机关授权,并受警察局的领导和指挥。
协警在工作中负责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服从警察局的统一调度。
协警只能在警察局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擅自扩大权力范围。
同时,协警应当定期向警察局汇报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对于协警的工作考核,应当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可以从工作纪律、执法能力、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协警给予奖励或晋升,对工作不力的协警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以激励协警积极工作。
对于违反协警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措施。
违反纪律规定的可以进行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的将进行立案侦查或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将取消协警身份,追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协警管理制度是保证协警队伍健康发展和公平执法的重要环节。
协警应当始终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安全为己任,服从领导、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协警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协警队伍的健康有序发展和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作出有效贡献。
协警管理制度

协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协警管理,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警是指接受公安机关委托,在公安机关指导下从事社会管理、秩序维护等工作的辅助警力。
第三条协警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对协警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协警管理应遵循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文明礼貌和对协警的养老、医疗、住房、工资待遇等保障和福利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和支持协警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侮辱或者侵害协警。
第六条加强协警队伍建设,提高协警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协警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果。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招收、管理和使用协警,建立完善的协警招聘、管理和培训制度。
第八条协警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办事。
第二章协警的聘用与管理第九条协警聘用应当按照政策和程序招聘,经过政治审查和面试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十条协警管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要求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协警管理应当建立协警档案,记录协警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考核情况等。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协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协警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协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定机制,根据协警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考核和评定。
第十四条对于工作表现良好的协警,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工作不称职或违反规定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纠正处理。
第十五条协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制度和社会保障机制,保障协警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对于因公负伤、患病、死亡等情况,应当给予及时有效的救助和补偿。
第三章协警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协警有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八条协警应当忠实履行职务,尊重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九条协警应当服从公安机关的工作安排和指挥,听从领导的指挥,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协警应当爱护公物,合理使用装备和器材,保护好公共财产。
第二十一条协警要自觉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公安机关的利益和形象。
辅警人员管理办法

辅警人员管理办法篇一:辅警管理实施细则保安管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库区治安工作建设,规范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行为,推动库区现场管理顺利实施,保证蒲石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库区全体保安人员及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
三、保安工作职责1、坚守岗位,24小时轮流值班,临时有事离开,须经队长同意,并安排其他保安人员接替。
2、上岗穿警服,戴警帽,举止大方,精神饱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3、负责规范进出库区车辆登记、库区治安情况。
4、严禁与公司员工及来访客人发生争执。
5、保持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警用器械完好无损。
6、工作时间内严禁因私会客,打瞌睡。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
8、上班期间严禁饮酒、赌博,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车。
三、车辆管理1、库区内车辆凭通行证进出指定区域。
2、库区所属货运车辆凭安监部开具的出门证进出库区(零公里岗亭)。
3、外来车辆出入,必须如实盘查,并由联系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后登记放行。
四、工作流程每日7时30分、19时30分交接班,交接班时检查值班室内物品,缺少或损坏及时上报修补或更换。
六、治安管理1、夜间巡逻人员每晚必须对办公楼、厂区、外围等地进行巡查。
2、遇到突发事件,需及时处理,情节严重或不能的处理的及时上报电站派出所。
篇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 222 号《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3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届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朱小丹2020年4月15日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辅警人员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辅警人员奖惩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管理工作,提高警务质量和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工作应当依法、公正、公开进行,尊重人权,保障人身安全,维护正当权益。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依法、严肃、公正地组织和实施辅警人员的奖惩考核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辅警人员包括公安机关所聘用的辅警、治安警察、交通协管员等。
第二章奖惩标准第六条辅警人员的奖惩应当按照表现和业绩,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奖励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一)出色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可以给予表扬;(二)在执勤中有勇敢表现,协助公安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可以给予嘉奖;(三)依法执法,处理案件有功者可以给予奖金等奖励。
第八条处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一)违反规章制度,应当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二)工作不力、工作懈怠,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秩序的可以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或者降级处罚;(三)发生严重错误或渎职等严重事件,可以给予警告、降级、辞退等处罚。
第三章考核管理第九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应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业绩为评价标准,依法依规、严格公正地进行。
第十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应当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健全奖惩档案,记录辅警的表现、业绩和奖惩情况。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奖惩考核工作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设立的考核委员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人组成,成员由公安机关中具有一定职级和资历的人员组成,包括公安民警和专业人士。
第十三条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辅警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按照奖惩标准,进行定期的奖惩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严格依据事实和业绩,对辅警的奖惩进行决定。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辅警的奖惩管理档案,记录辅警的奖惩情况,便于日后工作奖惩的依据。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辅警的业务培训,提高辅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减少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引起的奖惩情况。
某辅警考核细则文

某辅警考核细则文辅警考核细则一、考核内容及方式1.基本功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辅警的体能、协调性、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考核项目包括:100米短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按时守纪、标准体侧前屈等。
考核时间每年一次。
2.职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辅警的执勤能力、服务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考核项目包括:岗位执勤、服务态度、沟通协调、迅速处置等。
考核时间按季度安排,每年四次。
3.知识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辅警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
考核项目包括:法律法规、警务知识、技能操作等。
考核时间按月份安排,每年十二次。
四、考核等级1.基本合格:达到基本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辅警。
2.优秀:在基本合格的基础上,突出自身特长,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
三、考核方法1.考核由管辖单位组织,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分。
2.基本功素质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包括实际操作和面试。
3.职业能力考核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由多个专业人员分别评分,最后取平均分。
4.知识技能考核采取考试和操作评分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核结果处理1.基本合格者,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2.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提升机会。
3.不合格者,要进行个别辅导和培训,提出整改意见,待考核期满后重新评估。
六、考核的重要性辅警的考核是对队员的一种激励和约束,能够起到不断提高队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作用。
同时,考核也能够发现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为辅警和辅警队伍的发展提供保障。
七、考核的公正性与透明性考核要公正、公平、透明,做到考核结果与个人表现紧密相联,严禁以德报私,或者打压优秀、提拔不合格。
八、考核的监督与评估考核过程中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九、考核细则的修订根据需要,考核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但必须经过辅警代表大会的讨论与表决,确保细则的公平合理。
总之,辅警考核细则的制定及其实施,旨在提高辅警的整体素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整个队伍的战斗力和工作效能,从而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治安和服务民生的职责。
xx辅警考核细则(参考文)

辅警绩效考核细则(仅限参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全面、公正、合理的评价全局警务辅助人员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方面的表现,促进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良性发展。
参照《xxx公安局辅警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第二条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辅警办”)是全局辅警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局辅警的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为我局统招辅警。
第三条辅警的考核和薪酬分配遵循“客观公正、奖惩分明、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考核业务实绩与现实表现相结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和确定薪酬。
第二章分级分类第四条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大序列,其中,文职辅警分为办公文员、窗口服务、技术技能三类;勤务辅警分为巡逻处突、路面交通管理、110处警、监管看管、其他执法辅助五类。
依此情况,将全局辅警按照警种的不同划分为六大类,分别为综合管理部门类(局直单位)、刑侦大队类(刑侦大队及下属中队)、交通管理类(交警大队及下属中队)、派出所类(xxx个派出所)、巡逻处突类(xx大队和xxx大队)、监管类(看守所和拘留所)。
第五条根据工作年限、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辅警层级,由低至高依次为试用期辅警、七级辅警、六级辅警、五级辅警、四级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七级辅警,七至四级实行年限晋升,每三年晋升一级;四至一级实行择优晋升,择优晋升一级的年限不得少于四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六条辅警考核分为月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由辅警办协调各业务口进行考核,月考核和半年考核由各牵头单位协调各单位进行考核(同时进行体能考核)。
综合管理部门类由局辅警办牵头负责,刑侦大队类由刑侦大队负责,交通管理类由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所类由治安大队牵头负责,巡逻处突类由反恐大队牵头负责,监管类由看守所负责。
第七条考核以辅警岗位职责制及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
xx辅警考核细则

xx辅警考核细则辅警是指在公安机关配备的一种警务辅助力量,他们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维护公共秩序以及为人民群众提供帮助等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辅警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深化警务,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各级公安机关逐渐建立并完善了辅警考核制度,并制定了辅警考核细则。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xx辅警考核细则,供参考。
一、考核目的和意义辅警考核的目的是评估辅警在职能和工作规范等方面的表现,从而掌握辅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情况,为公安机关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考核的结果不仅是辅警晋升、奖惩和聘任的重要依据,还为辅警提供个人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考核内容:(1)理论知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安全知识等方面的考核,考察辅警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
(2)业务知识:考核辅警在警务实践中的业务能力,包括突发事件处理、侦查技巧、巡逻方式等方面的考察。
(3)组织纪律:考核辅警的纪律操守、执行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方式:(1)笔试:通过书面考试的形式考察辅警的理论知识水平,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等。
(2)面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考察辅警的应变能力、组织纪律以及工作经验等方面。
(3)实操:通过模拟警务实战的方式考核辅警的业务能力,如突发事件处理、案件侦查等。
三、考核标准和程序1.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和方式,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以客观性、公正性为原则进行评分。
不同部分考核的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节,确保全面考察辅警的能力。
2.考核程序:(1)考核通知: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辅警参加考核,包括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
(2)考核准备:辅警应根据考核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包括学习和复习相关知识,提前了解考核要求。
(3)考核实施:按照考核方式进行考核,记录考核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4)考核评定:根据考核标准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生成考核报告。
(5)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辅警本人,鼓励优秀,指导差距,并告知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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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派出所辅警管理考核规定
(暂行)
为规范辅警保安队伍的管理,提升队伍工作质量和队伍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派出所的协警队员、人口协管员、户籍协管员,辅警在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本规定执行,工作中出现本规定中没有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三项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四川省公安厅《八条严禁》《八个一律》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考核内容
(一)纪律内务管理考核内容:
1、派出所辅警实行签到制度,实行上岗时间和下岗时间双重签到。
未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的,当月第一次扣1分、第二次扣2分,第三次扣5分,第四次矿工处理,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向所领导请假,发现代签的各口2分。
2、上岗时间不按规定佩戴装备、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规范发现一次扣1分,
3、睡岗每次扣2分,脱岗、溜岗或非工作原因不在岗发现一次扣5分,早退扣2分,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扣10分。
4、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如看电视、玩手机、耍游戏、外出夜宵或办私事、驾驶警务车辆办私事等,发现一次扣5分。
5、遇到重大事件不及时向民警、所领导汇报或请示扣1分,造成后果的扣2—10分,造成重大后果或影响的作解聘处理。
6、不执行上级指示或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辞退,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尊重上级领导或野蛮顶撞的扣20分,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扣10分;工作中隐瞒事实真相、瞒报、谎报的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或后果的扣20分,视情节予以辞退。
7、严格请销假制度。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半天以内可向分管民警请假,请假超过一天的须出示请假条报经分管所领导审批,请病假的同时出具医院证明,请假超过两天的必须报所长或教导员审批,凡请假的遇到值班需其他队员顶岗。
假条审批流程完成后方可请假,一律不准请霸王假、电话假,编造借口骗假。
违法请销假规定按旷工处理,每次扣10分,全年连续3日旷工、累计5次旷工的作辞退处理。
请事假按半天扣2分,1天扣4分计算。
8、利用工作之便,采取吃、拿、卡、要等手段谋取私利,以及为违法行为通风报信甚至变相参与违法经营活动的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违反保密制度视情扣5-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作辞退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不按指示要求看管犯罪嫌疑人导致逃脱的扣10分,视情节予以辞退;违反相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的扣30分,视情节作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全所辅警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凡因工作需要发现通讯不畅的每次扣2分(特殊原因除外),因通讯不畅导致不能参加处突备勤的一次扣10分,节假日外出主城区必须向分管民警报告,处突备勤班不能离开主城区,非因公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到达指定位置的,每次扣5分,三次以上未按时到达备勤指定位置的作辞退处理。
12、未按规定或未请示所领导同意,擅自安排补休的作旷工处理。
13、值班备勤原则上不允许换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换班的须向带班所领导或值班民警报告,未报告的一次扣一分14、受到群众表扬、好人好事加1—2分,提供案件有效信息导致破案的加2—10分;
15、因工作出色,受到派出所和保安公司表彰的加5分;受到分局领导表扬或分局主页表彰的加10 分;受到市局领导表扬或市局主页表彰的加20分;受到省厅领导表扬或省厅主页表彰的加30分;受到公安部领导表扬或公安部主页表
彰的加50分。
同一事迹被多级表扬或表彰的,以最高分计;因当月多次违规违纪达到3次或扣分超过10分(不含)的,全所进行通报,凡被通报一次扣5分,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16、在各类竞赛、练兵活动中表现出色的,或完成其他工作任务较出色的,视情况加1—20分;
17、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天网监控室、警务室、备勤室,发现一次扣3分;1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上一班人员交接时应向接班人员简要陈述当班情况,按照规定移交物品、设备,同时要保证交接室内整洁卫生。
因未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而造成工作失误的,双方各扣2分;
18、爱护公共私物,按要求使用车辆(具备驾驶资格)、装备,不得由不具备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不按要求使用车辆的扣负责人2分/次,不按规定使用车辆、装备造成损坏的,相关负责人除照价赔偿外,视情每人扣除2—10分;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视情扣除10分(交通事故责任自行承担后果)未经允许擅自使用车辆或公车私用,视情节扣5—2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负面影响的予以辞退,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9、被群众举报或投诉经查实的1次扣2—5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着制式服装在公共场所饮酒或参与娱乐活动扣5分;
21、因个人行为造成对辅警或派出所负面影响的扣10—30
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作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2、每位辅警队员都必须自觉维护好派出所公共办公区域的内务卫生,派出所不定期对社区、案查、巡防、天网办公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卫生值日表对卫生值日人员按每人扣2分进行考核。
23、全体辅警应该自觉维护好派出所设施和保护财产安全,凡发现未经允许私自占有单位设施和财产物品的,按照占有财物数额10倍进行处罚,情节恶劣或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辞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所有辅警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入职或辞退手续,辞职需书面申请并经所领导同意方可离职,凡未经允许擅自离职的按旷工处理,连续3日旷工报分局予以辞退,辅警离职时须按要求退还所有装备、证件、物品,如有损坏、遗失照价赔偿,拒不交还的按2倍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制式装备、服装进行追缴)。
25、全体辅警队员必须熟悉新警综业务及标准化信息采集、一标三实等操作,完成社区基础工作信息采集和录入,完成违法人员标准化信息采集并符合相关规定。
社区协警必须熟练掌握一标三实采集录入,案查协警必须熟练掌握标准信息采集、基本询问(讯问材料)、办案网上流程,考核时间由分管所领导决定,考核不过关的辞退处理。
26、其他有关工作表现突出/出现问题的,视情况加/扣相关分值。
第二章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对象为xx派出所在职在岗辅警。
第二条考核方式采取“月考核、周通报”的方式进行,月考核基础分共100分;计分采取加扣分制,加
分不封顶,扣分直到扣完为止。
加分项涉及多人
的,由涉及人员平均分摊该项分值;扣分项涉及
多人的,则扣减涉及的所有负责人该项分值。
第三条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合格与不合格评定,90分(含)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
度考核以全年月考核平均分值计算。
第四条当月考核不及格者在全所进行通报,连续两月考核不及格者作辞退处理。
第五条派出所成立辅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派出所所长为组长,教导员、分管副所长、分管民警为
成员。
辅警中队负责考核登记、分值核实的具体
实施工作。
第六条考核进行叠加记分制,即同一行为的加(扣)分由该考核内容中所涉及考核项的分值叠加计
算;考核分值1分对应金额人民币10元。
所扣的
绩效考核奖奖给未被扣分的人员。
第七条全年综合考评90分以上(全年被通报批评达3次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有评优评先资格,按考
核情况推荐分局评优评先。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可结合本部门实际,坚持边实行边修改,以便逐步完善。
第九条本办法由龙马潭分局xx派出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考核办法自2015年8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