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
【司考】考点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星考点)

基本概念1.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一个有效法律行为的资格。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6.监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重点考点详解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通常情况下的开始与终止1.开始:始于出生。
(1)自然人出生时间的确定: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有关证明。
(2)特殊民事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或婚姻能力受国籍、年龄和性别的限制。
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外国人在我国不得充当引水员,我国同性间不得结婚。
16岁之前的劳动合同,女(20岁)、男(22岁)之前的婚姻,无效,2.终止:生理死亡。
死亡时间的确定:死亡证明——登记时间——其他有关证明。
生理死亡顺序的推定:(1)继承法(一般法)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①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无继承关系,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2)保险法(特殊法)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3.终止:宣告死亡(后面详述)(1)一般情况下判决宣告之日视为死亡之日;但因意外事件被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死亡之日。
(2)拟制主义:宣告死亡判决只有被撤销后才能不发生宣告死亡产生的法律效力。
如果自然人并未死亡,死亡宣告的判决不影响其于改判决作出之后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特殊人群的开始与终止1.胎儿利益的保护(1)胎儿自受胎之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①若胎儿活着出生,胎儿自受胎之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要点分析

《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要点分析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出生时即开始,到死亡时终止。
这意味着每个成年公民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而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受到限制,需要监护人的代理或同意才能有效。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实际上可以自行承担并行使的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包括日常生活消费、常见侵权行为的承担等。
未成年人通过劳动取得的报酬,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管理。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防止其在未成熟的状态下做出不可控制的行为。
第三,根据《民法典》第十五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精神疾病、智力缺陷、未成年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监护人应当尽到必要的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利益,代为处理其民事事务。
同时,监护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并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监督。
第四,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在民事活动中由于精神疾病、智力缺陷或其他原因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他人权益,防止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滥用自己行为能力的不完整性给他人造成损失。
最后,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在与他人进行民事活动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行为的效力进行确认。
如果在民事行为过程中,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已经超越其法定权限范围,且没有得到监护人的同意,可以对其民事行为的效力进行追认或者撤销,来保护其本人或者其他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要点包括: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从出生时即开始,到死亡时终止;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需要监护人代理或同意;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并承担相关责任;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在民事活动中可能请求人民法院对其民事行为进行确认。
这些规定旨在平衡个人的自由与社会的稳定,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法律秩序。
民事行为能力和年龄的划分表格

【民事行为能力和芳龄的划分表格】一、民事行为能力和芳龄的概念1.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依法享有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公民。
二、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1)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 监护人同意行为能力(1) 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
(2)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由监护人同意进行民事活动。
三、未成年人民事行为的限制1. 儿童禁止从事危险活动(1) 未满十六周岁的儿童不得从事危险活动。
(2) 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防止其从事可能危害其人身安全的活动。
2. 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因违法行为受到纠正教育措施。
3. 未成年人的契约行为(1)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履行。
(2)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四、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保护1.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 法律禁止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2) 监护人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育和培养(1) 学校和社会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育和培养。
(2)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保护1.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的保护(1) 司法机关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对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司法机关应当给予特别关注和保护。
2. 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救济(1) 对于受到侵权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民事法律年龄阶段

民事法律年龄阶段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不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是⽆民事⾏为能⼒⼈,⽽要是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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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年龄阶段第⼀种是具有完全⾏为能⼒的⼈。
《民法典》第⼗⼋条规定:“⼗⼋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具有完全民事⾏为能⼒,可以独⽴进⾏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为能⼒⼈”。
这与我国宪法第三⼗四条规定年满⼗⼋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刑事⽅⾯法律有关以年龄分阶段承担责任的规定的基本精神是⼀致的。
这说明公民的民事⾏为能⼒的年龄标准是根据公民政治⽣活⾏为的年龄标准来确定。
“⼗六周岁以上不满⼗⼋周岁的公民,以⾃⼰的劳动收⼊为主要⽣活来源的,视其为完全民事⾏为能⼒⼈”。
⼀般来说⼗六周岁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达到初中毕业了,参加⽣产劳动或其他⼯作了,但这种劳动或⼯作,其劳动收⼊必须成为本⼈主要⽣活来源的,否则,不能视其为有完全民事⾏为能⼒的⼈。
第⼆种是限制⾏为能⼒⼈,也称为可以独⽴进⾏部分民事活动能⼒的⼈。
《民法典》第⼆⼗条第⼀款规定:“⼗周岁以上的未成年⼈是限制民事⾏为能⼒⼈,可以进⾏与他的年龄智⼒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同意。
”第三种是⽆民事⾏为能⼒⼈,也称完全没有独⽴进⾏民事活动能⼒⼈,这种⼈包括不8周岁的未成年⼈、不能辨认⾃⼰⾏为的精神病⼈。
还包括因事故造成的脑功能受损,神志不清,或⽼年性痴呆神志不清的⼈。
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是⽆民事⾏为能⼒⼈,⽽要是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话,那么属于限制民事⾏为能⼒⼈,当然要是在18周岁以上,同时精神正常的话,就属于完全民事⾏为能⼒⼈。
《民法典》第⼗七条 【成年⼈与未成年⼈的年龄标准】⼗⼋周岁以上的⾃然⼈为成年⼈。
民法典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是什么

民法典的限制民事⾏为能⼒的未成年⼈是什么民事⾏为能⼒是指实施民事活动的能⼒,年满18周岁的成年⼈具有完全民事⾏为能⼒,但成年⼈不能辨认⾃⼰⾏为的,为⽆民事⾏为能⼒⼈,那么民法典的限制民事⾏为能⼒的未成年⼈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限制民事⾏为能⼒的未成年⼈是什么⼋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为限制民事⾏为能⼒⼈,实施民事法律⾏为由其法定代理⼈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同意、追认。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完全民事⾏为能⼒⼈】成年⼈为完全民事⾏为能⼒⼈,可以独⽴实施民事法律⾏为。
⼗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以⾃⼰的劳动收⼊为主要⽣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为能⼒⼈。
第⼗九条【限制民事⾏为能⼒的未成年⼈】⼋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为限制民事⾏为能⼒⼈,实施民事法律⾏为由其法定代理⼈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为或者与其年龄、智⼒相适应的民事法律⾏为。
⼆、什么是民事⾏为民事⾏为是⾃然⼈或者法⼈设⽴、变更、终⽌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为。
该⾏为区别于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为,⽐如好意施惠,也称情谊⾏为。
例如请客吃饭、坐公交到站叫醒,⾏为⼈在实施这些⾏为时不具备与相对⼈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
包括民事法律⾏为、准法律⾏为、事实⾏为。
1、民事法律⾏为民事法律⾏为包含三个成⽴要件,即实施民事法律⾏为的民事主体、有意思表⽰、有确定并且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现实性的标的。
它与事实⾏为最⼤的区别就是民事主体具有意思表⽰,即具有设⽴、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
2、准法律⾏为准法律⾏为,如催告、通知、宽恕。
此类⾏为并没有创⽴新的权利义务的关系,仅仅是对已有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识或者澄清。
3、事实⾏为此类⾏为不以意思表⽰为构成要件。
⾏为⼈不具有设⽴、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
事实⾏为也能引起法律后果,它是按照法律规定直接产⽣法律后果。
与民事法律⾏为不同,事实⾏为的构成不要求⾏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
民法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规定

民法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规定从民法的角度看,在不同的年龄节点,一个人的民事身份也不相同。
下面让我们看一看民法的详细规定: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我们每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成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在18岁成为成年人也就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时,很多学校都会组织年满18岁的学生开展成人礼仪式,宣告他们从少年儿童时代迈向成人阶段。
看了上面的法律规定,有人可能会问:“民事行为能力”什么意思?说到“民事行为能力”,大家可能会记起我们在第一章中提到了“民事权利能力”(《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这两个名词有两字之差,含义有何不同呢?从法律概念的角度区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听起来上面的区分比较晦涩和拗口,其实通俗来说两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和“能不能”。
我们举个例子说明二者的不同:比如一个4岁的孩子,在亲人死后他就拥有继承财产的民事权利,这是因为他从一出生就具有了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此时他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自主支配继承的财产,而只能由他的监护人代其保管和使用继承的财产。
而且,他如果损坏了邻居的玻璃,也不用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而是由他的监护人赔偿。
当他达到18岁具有了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后,作为成年人开始接触和熟悉社会行为规则,并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便可以自由地进行民事行为,对自己行为负责。
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定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定义: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二、最新《民法总则》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规定: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种情况: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特殊情况:第18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总则8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总则8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随着社会的发展,孩子们的心智水平越来越高,在我国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针对未成年人增加了许多新的规范条例。
本文主要介绍在新法中,降低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要求,由十岁变为八岁,即民法总则8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规定也有了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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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孩子们的心智水平越来越高,在我国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针对未成年人增加了许多新的规范条例。
本文主要介绍在新法中,降低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要求,由十岁变为八岁,即民法总则8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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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又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对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作出规定。
民法总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不少内容就和青少年有关。
从1986年的民法通则到如今的民法总则,一字之变,背后则是立法理念和制度的创新发展。
那么,民法总则相较于民法通则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有哪些变化?我们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姬广胜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详解民法总则中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种种新规。
民法总则中,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从民法通则的“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就自然人而言,它是基于人的认知和心智水平而实施民事行为的现实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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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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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的每一项经济活动都可能或多或少的产生相应的法律效益,但是法律效益又是根据我们的年龄或者其他方面而受到限制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所受到的法律保护也是不一样的。
那么,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的具体内容,下面就由律伴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断标准:
1、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认知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
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
自然人能否合理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是判断其是否心智健康的关键。
如果他在行为的那一刻不能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使其行为是适当并公平的,而且即使对方也没有理由认为他精神上有什么障碍,那么他的行为也是依法可以撤销的。
自然人意思能力的有无、高低,主要受自然人的生理条件的影响。
2、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
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
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
自然人意志能力的有无、高低,除了受自然人生理条件的影响之外,还受诸多社会性因素影响,包括自然人的财力状况、品德修养、生活自制能力等后天或实然因素。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的相关问题,小编为你总结在此,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可以产生与之年龄或者精神状态相符的民事活动,若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产生其他的民事活动时,其民事活动应由监护人陪同或者由监护人代理。
以此减少不必要的民事纠纷。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