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GBT2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主要有烘干法、溶剂抽提法和热解法等。
烘干法是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将煤样经过粉碎和混匀后,放入保温的烘箱中,在一定的温度下加热一段时间,使煤样中的水分蒸发掉,然后称量煤样的质量变化,由此计算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
使用烘箱烘干法测定煤中的全水分时,常用的温度为105℃,烘干时间一般为2小时,以保证煤样中的水分能够充分蒸发。
烘箱烘干法需要保证烘箱内温度均匀,同时对煤样的混匀度也要求较高。
溶剂抽提法是另一种常用的全水分测定方法。
它将煤样和溶剂(如甲醇或乙醇)混合,通过抽提的方式使煤中的水分溶解到溶剂中。
然后通过蒸发和干燥溶剂,使溶剂中的水分蒸发掉,最后称量煤样的质量变化,从而计算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
溶剂抽提法相对于烘干法的优点是可以处理湿煤和含水量较高的煤样。
热解法是一种较为精确的全水分测定方法。
它通过加热煤样,在高温条件下使煤中的水分分解为氢气和水蒸气,然后利用气相色谱仪等分析仪器测定氢气和水蒸气的含量,从而计算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
热解法的优点是可以避免煤中的有机硫化物进入溶液从而降低测定精度,但是需要较为复杂的实验设备和分析仪器。
除了上述的烘干法、溶剂抽提法和热解法,还有一些其他的全水分测定方法,如红外水分测定法和微波水分测定法等,它们通过测量煤中水分的吸收或发射光的特性,来计算煤中的全水分含量。
总的来说,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有多种,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验设备的条件选择合适的测定方法,可以得到较为准确的全水分含量。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国标)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的商品煤样、生产煤样和煤层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全水分是指煤样在采取时所含水分的总量。
本标准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三种方法,其中方法A 仅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并作为测定烟煤和无烟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而方法B 和C 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并以方法B 作为测定褐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方法要点:煤样在105~110℃或145±5℃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以煤样的失重计算水分的百分含量。
1 仪器设备1.1 干燥箱:内附鼓风机,并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温度能保持在105~110℃或145±5℃范围内。
1.2 浅盘:由镀锌薄铁板或铝板等耐腐蚀又耐热的材料制成,其面积能以大约每平方厘米0.8g煤样的比例容纳500g 煤样。
而且盘的重量应小于500g。
1.3 托盘天平:感量为1g 和5g 各一台。
1.4 干燥器:内装干燥剂(变色硅胶或未潮解的块状无水氯化钙)。
1.5 玻璃称量瓶:直径为70mm,高为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1.6 分析天平:感量为1mg。
2 煤样的制备2.1 按照GB 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第3.9 条缩制煤样。
2.2 方法A 和B 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13mm,煤样量约2kg。
方法C 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6mm,煤样量不应少于300g①。
2.3 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装有煤样的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托盘天平(1.3)称重②,并与容器上标签所注明的重量进行核对。
如果称出的煤样毛重(即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小于标签上所注的毛重(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轻的重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
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净重(标签上煤样毛重减去容器的重量)的百分数(W1),在计算煤样全水分时,应加入这项损失,并将容器中的煤样充分地混合。
注:①GB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3.9.3 全水分煤样粒度小于3mm,煤样量100g 的规定改为本条的规定。
煤的全水分测定方法

煤的全水分测定方法煤炭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在能源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煤炭的加工和利用过程中,了解煤炭的水分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煤炭全水分测定方法。
一、烘干法烘干法是最常用的测定煤炭全水分的方法之一。
其原理是通过加热样品,使其内部的水分蒸发出来,然后根据样品的质量变化来计算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取一定质量的煤样,将其均匀地摊放在干燥皿中。
2. 将干燥皿放入预热至恒温的烘箱中,通常烘箱温度为105℃。
3. 在规定的烘干时间后,取出煤样,迅速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4. 将冷却后的煤样称重,计算质量损失,即可得到煤炭的全水分含量。
二、气体吸附法气体吸附法是利用煤炭对水蒸气的吸附特性来测定煤炭全水分的方法。
其原理是将煤样暴露在一定的湿度下,通过测量吸附在煤样表面的水蒸气量来计算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将煤样粉碎并筛选成一定粒度范围的颗粒。
2. 将精确称量的煤样放入装有水蒸气的密闭容器中,使其在一定的湿度下平衡一段时间。
3. 取出煤样,迅速称重,并用气体吸附仪测量煤样中吸附的水蒸气量。
4. 根据吸附的水蒸气量和煤样的质量,计算煤炭的全水分含量。
三、红外干燥法红外干燥法是一种非接触式的测定煤炭全水分的方法。
其原理是利用红外辐射加热样品,通过测量样品的红外辐射能量来计算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将煤样放置在红外辐射加热器下,使其受到红外辐射加热。
2. 同时使用红外辐射计测量样品在红外辐射下的辐射能量。
3. 根据样品的辐射能量变化,计算煤炭的全水分含量。
四、微波干燥法微波干燥法是一种快速测定煤炭全水分的方法。
其原理是利用微波辐射加热样品,通过测量样品的质量变化来计算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将煤样放置在微波辐射加热器中,启动微波辐射加热装置。
2. 在一定时间内,测量样品的质量变化。
3. 根据样品的质量变化,计算煤炭的全水分含量。
总结:煤炭的全水分测定是煤炭加工和利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国标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国标煤是一种天然的矿石,在工业生产和能源开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煤中含有的水分对于煤的燃烧性能和燃烧过程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准确测定煤中的全水分含量对于煤的质量评价和燃烧过程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上普遍使用的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是根据国标GB/T212-2024《精煤煤质分析方法》。
根据国标GB/T212-2024,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分为两种:干燥法和加热法。
下面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1.干燥法干燥法是通过将煤样暴露在一定条件下的热空气中,使煤中的水分挥发掉,然后测定挥发后的煤样重量变化,从而计算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将煤样粉碎成适当的颗粒大小,通常要求煤样通过0.2mm筛分。
(2)取适量的粉碎煤样称重,记录为W1(g)。
(3)将称重好的煤样均匀地摊铺在干燥器中,并将干燥器置于恒温恒湿的环境中,保持煤样的湿度和温度稳定。
(4)控制干燥器中的热风温度为105℃,并保持一定的通风速度,使煤样中的水分挥发掉。
(5)在煤样完全干燥后,关掉干燥器,待冷却后取出煤样,并立即将其放入密封的容器中,记录煤样的重量为W2(g)。
(6)计算煤中的全水分含量,公式为:全水分含量(%)=(W2-W1)/W1×100。
2.加热法加热法是通过直接加热煤样,使煤中的水分挥发掉,然后测定挥发后的煤样重量变化,从而计算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将煤样粉碎成适当的颗粒大小,通常要求煤样通过0.2mm筛分。
(2)取适量的粉碎煤样称重,记录为W1(g)。
(3)将称重好的煤样平铺在加热器中,控制加热器中的温度为105±5℃。
(4)开启加热器,加热一段时间(通常为1小时),使煤中的水分挥发掉。
(5)关闭加热器,待冷却后取出煤样,并立即将其放入密封的容器中,记录煤样的重量为W2(g)。
(6)计算煤中的全水分含量,公式为:全水分含量(%)=(W2-W1)/W1×100。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国标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国标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的商品煤样、生产煤样和煤层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全水分是指煤样在采取时所含水分的总量。
本标准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三种方法,其中方法A仅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并作为测定烟煤和无烟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而方法B和C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并以方法B作为测定褐煤全水分的仲裁方法。
方法要点:煤样在105~110℃或145±5℃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以煤样的失重计算水分的百分含量。
1仪器设备1.1干燥箱:内附鼓风机,并带有自动调温装置,温度能保持在105~110℃或145±5℃范围内。
1.2浅盘:由镀锌薄铁板或铝板等耐腐蚀又耐热的材料制成,其面积能以大约每平方厘米0.8g煤样的比例容纳500g煤样。
而且盘的重量应小于500g。
1.3托盘天平:感量为1g和5g各一台。
1.4干燥器:内装干燥剂(变色硅胶或未潮解的块状无水氯化钙)。
1.5玻璃称量瓶:直径为70mm,高为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1.6分析天平:感量为1mg。
2煤样的制备2.1按照GB474—83《煤样的制备方法》中第3.9条缩制煤样。
2.2方法A和B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13mm,煤样量约2kg。
方法C采用最大粒度不超过6mm,煤样量不应少于300g①。
2.3在测定全水分之前,首先应检查装有煤样的容器的密封情况,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托盘天平(1.3)称重②,并与容器上标签所注明的重量进行核对。
如果称出的煤样毛重(即煤样与容器的总重量)小于标签上所注的毛重(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轻的重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
并计算出该量对煤样净重(标签上煤样毛重减去容器的重量)的百分数(W1),在计算煤样全水分时,应加入这项损失,并将容器中的煤样充分地混合。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第一步:样品的准备
首先,将所要测试的煤样研磨成粉末状。
然后,将研磨好的煤样分为
两份等分样。
每一份样品的质量应保持一致,一份样品用于测定全水分,
另一份样品可以用于其它分析。
第二步:样品的称重
将一份样品称重,称得的质量为m_1,然后将该样品放入105℃±2℃
的恒温干燥器中进行恒定重量。
恒定重量指样品重量在连续称重3次的过
程中质量变化不超过0.1%。
第三步:样品的干燥
将放入恒温干燥器中的样品在105℃±2℃的条件下干燥2小时以上,直到样品质量不再变化。
根据国标的规定,样品的干燥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第四步:样品的称重和计算水分
在干燥完毕后,将样品从恒温干燥器中取出,立即进行称重,称得的
质量为m_2、然后,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煤中的全水分含量(W):W=(m_1-m_2)/m_1×100%
其中,W为煤中的全水分含量,m_1为未干燥前煤样的质量,m_2为
干燥后煤样的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在测定煤中全水分时,需要使用精确的天平进行称重,并且要确保干燥过程中温度、时间以及恒温干燥器的稳定性。
此外,为了
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可以进行重复测定,并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的水分含量。
总结起来,测定煤中全水分含量的国标方法主要分为样品的准备、样品的称重、样品的干燥以及样品的称重和计算水分这四个步骤。
通过严格按照国标的规定进行操作,可以得到准确可靠的煤中全水分含量结果。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水分测定方法

GB/T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煤中水分的定义全水分煤样的制备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全水分测定的注意事项全水分测定精密度目录煤中水分按其结合状态分为两类:游离水和化合水。
游离水M t(全水分)外在水分M f内在水分M inh化合水(如CaSO 4·2H 2O 和AL 2O 3·2SiO 2·2H 2O )水(全部水分)煤的游离水于常压下在(105-110)℃温度下经过一定的时间干燥即可蒸发;而化合水通常要在200℃及以上才能析出。
煤的工业分析中测试的水分只是游离水。
煤中全水分≠全部水分实际测定外水和内水与理论上定义的区别理论上:以附着形式和毛细孔孔径0.1μm为界来定义。
实际应用时,由于煤从脱去外水到脱去内水是个连续而复杂的过程,难以严格区分。
实际应用中:按测定方法或测定条件来定义。
外在水分:煤与所处环境的大气接近湿度平衡时失去的那一部分水分;内在分水:煤与所处环境的大气接近湿度平衡时保留下来的那一部分水分为内水。
最高内在水分MHC相对湿度96%,温度为30℃环境下测得的水分值。
主要表征煤中微孔孔隙的多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煤化程度。
化合水以化合的方式与煤中矿物质结合的水,即除去全水分后保留下来的水分,较为稳定,200℃以下很难失去。
煤的水分含量与变质的关系水分泥煤褐煤烟煤无烟煤M t (%)60-9030-604-152-4M ad (%)40-5010-401-81-2水分测定意义:1、水分增加,水分在燃烧时变成水蒸气要吸热,降低了煤的发热量;2、锅炉燃烧中,水分高会影响燃烧稳定性和热传导性;在使用煤粉燃烧的锅炉中,入炉前对煤粉要经过干燥处理,以减少水分对发电锅炉燃烧带来的影响。
3、水分高的煤会降低焦炭产率,并且由于水分蒸发带走热量而延长焦化周期。
4、可作为煤炭分析试验中校正和换算的依据,如:低位发热量的计算。
2 全水分煤样的制备全水分煤样可以单独采取,也可在一般总样的制备过程中在一定阶段分取。
煤中全水的测定方法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号:GB/T211-2007。
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
图 1 煤中水分存在状态的分类例如:硫酸钙(CaSO4·H2O)、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全水分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1范围△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3 方法分类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4 试剂△氮气:99.9%,含氧量<0.01%。
(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用——防止样品氧化。
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0.01%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常用干燥剂)5 仪器设备△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标准号:GB/T211-2007。
代替GB/T211-1996《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008-06-01实行。
水是煤炭的组成部分,煤中水分含量与其变质程度有一定的关系。
煤中含水量过多,会增加加工利用的难度,同时也会给运输、贮存带来不利的影响;煤中含水量高,其发热量就降低,因为煤在燃烧过程中,水分蒸发要消耗相当热量。
全水分还是商品煤的定量指标,如:洗精煤的计量指标定在7.0 %。
图 1 煤中水分存在状态的分类
例如:硫酸钙(CaSO4·H2O)、高岭土(Al2O3·2SiO2·2H2O)中
的水。
煤中的游离水又分为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
全水分
燥状态时所失去的水。
煤中水分的测定主要是指全水分的测定和空气干燥基水分的测定,这两种测定的原理和操作基本相同。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包括内在水分和外在水分的测定。
1范围
△规定测定煤中全水分的试剂、仪器设备、实验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等。
△在氮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1和方法B1)适用于所有煤种;
△在空气流中干燥的方式(方法A2和方法B2)适用于烟煤和无烟煤;△微波干燥法(方法C)适用于烟煤和褐煤。
△方法A1为仲裁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3 方法分类
图 2 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分类
4 试剂
△氮气:99.9%,含氧量<0.01%。
(氮气为实验室常用惰性气体,主要作
用——防止样品氧化。
若干燥时通入含氧量>0.01%的氮气,会使煤样在失去水分同时,氧化加剧,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低。
)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
(白色,易吸水,常用干燥剂,密封贮存) △变色硅胶:工业用品。
(常用干燥剂)
5 仪器设备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温在(30~40)℃和
(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如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
△通氮干燥箱:带自动控温装置,能控温在(105~110)℃范围内,可容
纳适量的称量瓶,且具有较小的自由空间,有氮气进、出口,每小时可换气15次以上。
方法A1(在氮气流中干燥) 方法A2(在空气流中干燥) 方法C(微波干燥法)
△玻璃称量瓶:直径70mm,高(35~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
△分析天平:感量0.001g。
△工业天平:感量0.01g。
(分析天平、天平的使用,注意事项)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或无水氯化钙。
(用于存放称量瓶,防止称量瓶降温过程中吸收空气中水分,而导致全水分测定值偏小。
)
△流量计:量程(100~1000)ml/min。
(定期检定)
△干燥塔:容量250ml,内装变色硅胶或粒状无水氯化钙。
(用于干燥流动气体。
)
6样品
6.1煤样
粒度小于13mm的全水分煤样不少于3kg;粒度小于6mm煤样不少于1.25kg。
(GB/T211-1996:粒度小于13mm的全水分煤样不少于2kg;粒度小于6mm煤样不少于500g。
)
6.2煤样的制备
△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按照GB/T474或GB/T19494.2的规定制备。
△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样,用破碎过程中水分无明显损失(是指破碎后的煤样全水分测定结果与破碎前的测定结果比较,经t检验无显著性差异,或虽有差异,但置信范围很小。
)的破碎机将全水分煤样一次破碎到粒度<6mm,用二分器迅速缩分出不少于1.25kg煤样,装入密封容器中。
△测定前应检查煤样容器的密封情况。
然后将其表面擦拭干净,用工业天平称准到总质量的0.1%,并与容器标签所注明的总质量进行核对。
如
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标签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并且能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应将减少质量作为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计算水分损失百分率,并进行水分补正。
△称取煤样之前,应将密封容器中的煤样充分混匀至少1min 。
7 测定步骤
7.1 方法A (两步法)
图 3 煤中全水分测定两步法分类
7.1.1 外在水分(方法A1和A2,空气干燥)
在预先干燥和已称量的浅盘内迅速称取<13mm 煤样(500±10)g(称准至0.1g),平摊在浅盘中,于环境温度或不高于40℃的空气干燥箱中干燥到质量恒定(连续干燥1h ,质量变化不超过0.5g ),记录恒定后的质量(称准至0.1g )。
对于使用空气干燥箱的情况,称量前需使煤样在实验室环境中重新达到湿度平衡。
7.1.2 内在水分(方法A1,通氮干燥)
立即将测定外在水分后的煤样破碎到粒度<3mm ,在预先干燥的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10±1)g 煤样(称准至0.001g ),平摊在称量瓶中。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
)℃的通氮
干燥箱中,氮气每小时换气15次以上。
烟煤干燥1.5h ,褐煤和无烟煤干燥2h 。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 ,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 ),称量(称准至0.001g )。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内在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
计算内在水分。
7.1.3 内在水分(方法A2,空气干燥)
除将通氮干燥箱改为空气干燥箱外,其它操作步骤同7.1.2。
7.1.4 结果计算
f t f inh 100100
M M M M -=+⨯
t M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f M —煤样的外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inh M —煤样的内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如试验证明,按GB/T 212测定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ad M )与按本标准测定的内在水分(inh M )相同,则可用前者代替后者;而对某些特殊煤种,按本标准测定全水分会低于按GB/T 212测定的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此时应用两步法测定全水分并用一般分析试验煤样水分代替内在水分。
7.2 方法B (一步法)
图 4 煤中全水分测定一步法分类
7.2.1方法B1 (通氮干燥)
在预先干燥的已称量过的称量瓶内迅速称取粒度<6mm的煤样(10~12)g(称准至0.0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通入干燥氮气并已加热到(105~110)℃的通氮干燥箱中。
烟煤干燥2h,褐煤和无烟煤干燥3h。
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在空气中放置约5min,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到室温(约20min),称量(称准至0.001g)。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01g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7.2.2 方法B2 (空气干燥)
粒度<13mm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在预先干燥的已称量过的浅盘内迅速称取粒度<13mm的煤样(500±10)g(称准至0.1g),平摊在浅盘中。
放入预先加热到(105~110)℃的空气干燥箱中,在鼓风条件下。
烟煤干燥2h,无烟煤干燥3h。
取出浅盘,趁热称量(称准至0.1g )。
进行检查性干燥,每次30min ,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0.5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
在后一种情况下,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
粒度<6mm 煤样的全水分测定
除将通氮干燥箱改为空气干燥箱外,其它操作步骤同B1(一步法,通氮干燥)。
7.2.3 结果计算
计算煤中全水分:
1t=100m M m
⨯ t M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m —称取的煤样质量,单位为克(g )
; 1m —煤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单位为克(g )。
7.3 水分损失补正
如果在运送过程中煤样的水分有损失,则按下式求出补正后的全水分值。
1t =1100100
M M M M -'+⨯ t M '—煤样的全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1M —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百分率,%;
t M —不考虑煤样在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时测得的水分,用质量分数表示,%。
当1M 大于1%时,表明煤样在运送过程中可能受到意外损失,则不可补正,但测得的水分可作为实验室收到煤样的水分。
在报告结果时,应注明“未
经水分损失补正”,并将容器标签和密封情况一并报告。
8方法精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