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总览(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施工项目审批流程(3篇)

第1篇一、项目立项审批1. 提交项目申请:建设单位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
2. 初步审核:政府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要求、土地使用政策等。
3. 专家评审:对于重大建设项目,政府部门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 审批决定:政府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初步审核结果,对项目立项申请进行审批,并出具项目立项批复。
二、规划审批1. 提交规划申请: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立项批复,向规划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方案。
2. 规划审核:规划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
3. 公示与听证:规划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并组织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4. 审批决定:规划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和公众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出具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图设计审批1. 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向设计部门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等。
2. 设计审核:设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符合规划要求、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
3. 审批决定:设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批,并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
四、施工许可审批1. 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等。
2. 审批条件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保满足审批条件。
3. 审批决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审批,并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1. 提交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建设单位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请,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等。
2.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背景介绍建设项目审批是指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和批准的程序,旨在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环境友好性。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步骤1. 项目立项阶段(1)项目申报:申请单位向相关部门递交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可行性分析等。
(2)初步审查:相关部门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步审查,评估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立项决策:相关部门根据初步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立项。
2. 环评审批阶段(1)环境影响评价(EIA)报告编制:项目申请单位委托专业机构编制EIA报告,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2)环评报告审查:相关部门对EIA报告进行审查,评估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
(3)环评报告公示:将环评报告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4)环评报告批复:相关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的环评报告。
3. 设计审批阶段(1)项目设计:项目申请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初步设计审查: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评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符合相关规范。
(3)详细设计审查:相关部门对详细设计进行审查,评估设计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
(4)设计审查意见反馈:审查部门向项目申请单位提出设计审查意见,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5)设计审查批复:相关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的设计方案。
4. 施工许可阶段(1)施工许可申请:项目申请单位向相关部门递交施工许可申请,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等。
(2)施工许可审查:相关部门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审查,评估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施工许可批复:相关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项目的施工许可。
5. 竣工验收阶段(1)工程竣工:项目申请单位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并进行自检、整改等。
(2)竣工验收申请:项目申请单位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背景介绍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在国家、地方政府的管理下,对于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该流程旨在确保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并保障公众的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各个环节和相关要求。
二、前期准备1. 项目申报:申请人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内容。
2. 审查合规性: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报材料齐全、合规。
三、立项阶段1. 立项审批:政府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可行性、社会经济效益等,并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2. 立项手续办理:申请人根据审批结果,办理项目立项手续,包括签订合同、领取批文等。
四、规划阶段1. 项目规划:申请人根据立项批文要求,编制项目规划书,包括项目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
2. 规划审批: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规划书进行审查,评估项目的规划合理性、环境影响等,并决定是否批准规划。
五、设计阶段1. 设计编制:申请人聘请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
2. 设计审查: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评估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等,并决定是否批准设计。
六、环评审批阶段1. 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 环评审批:相关政府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决定是否批准环评。
七、用地审批阶段1. 土地使用申请:申请人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土地使用申请,包括土地出让、租赁等。
2. 用地审批:相关政府部门对土地使用申请进行审查,评估项目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并决定是否批准用地。
八、施工许可阶段1. 施工许可申请:申请人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2. 施工许可审批:相关政府部门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审查,评估项目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并决定是否批准施工许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该流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关键作用。
下面将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第一步是项目立项阶段。
在这个阶段,申请单位需要提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估算等内容。
审批部门会对报告进行评估,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从而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接下来是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
在这个阶段,申请单位需要提交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包括项目的总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的布置和功能分区、工艺流程、设备布置等内容。
审批部门会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同时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然后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
申请单位需要提交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
审批部门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施工的可行性,同时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接着是施工许可阶段。
申请单位需要向审批部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包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审批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的施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障施工的安全和环保。
最后是竣工验收阶段。
在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申请单位需要向审批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包括项目的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内容。
审批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程序,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方面的内容。
各个环节的审批和管理都需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审批部门也需要不断优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总览(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总览(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工程审批项目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项目建议书的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项目开工报告的批准核准项目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备案项目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核准项目转报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1、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资质证书复印件;(3)现状地形图(标明选址位置示意);(4)有关的土地权属协议复印件;(5)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须经发改委立项的);(6)有关部门意见(环保、消防、交警等部门);(7)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需提供土地招投标中标通知书;(8)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3、工作流程(1)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有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接收。
材料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
(2)现场调研。
具体工作人员查勘初选地点现场,核查用地及四邻现状。
(3)初审。
全面审查建设单位送审文件、图纸,核查建设项目选址及相邻地区的全面规划情况。
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与规划设计条件。
(4)业务会审批。
申请人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职能科室核查并报局业务会审定。
(5)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对符合规划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归档。
具体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应资料归档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下列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下列简称窗口)申报。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要点

最全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要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是实施工程建设前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中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较多流程,因此对于建筑企业和建筑业务人员来说,了解审批流程具有很大的实际意义。
本文将为您介绍最全面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要点。
步骤一:项目评审•项目结构分析:项目的技术要求与管理要求•项目初评:初步评估项目的技术、管理、投资等方面的可行性•项目论证:前期准备工作,评估项目各方面的优劣以及贡献度,选择最佳方案步骤二:立项•准备立项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提交立项材料:向审核部门提供立项材料•立项审核:审核部门对项目的立项申请进行审核步骤三:设计审查•提交设计文件:建设单位提交选定的设计文件•初审:审查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适用性•专审:对设计文件进行专业审查•终审:综合评估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可行性步骤四:施工许可证审批•准备施工许可证审批材料:包括施工许可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提交施工许可证审批材料: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施工许可证审批材料•施工许可证审批: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许可证申请进行审批步骤五:项目验收•施工结束:工程项目完工•现场验收:验收工程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专业验收: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签署验收书: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书步骤六:竣工验收•准备验收材料:包括工程质量鉴定书、竣工结算书等•提交验收材料: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建设管理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步骤七:移交和交接•移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交接给使用单位•管理机构监管:管理部门对交接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以上是最全面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要点,了解这些流程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建设项目管理可以提供科学的、标准的和有效的指导和支持,让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总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总览一、立项阶段审批过程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作为项目立项的依据。
2.土地使用权审批:根据项目的土地使用需求,申请相关土地使用权,并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批。
二、设计阶段审批过程1.项目设计方案审批: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设计标准,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并报送住建部门进行审批。
2.施工图审查: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纸,并由建设单位报送住建部门进行审查与核准。
三、施工阶段审批过程1.施工许可证审批:施工单位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并经审批后方可开展施工工作。
2.施工过程监督审批:施工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政府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批,并按时报送相关监督报告。
四、竣工验收阶段审批过程1.竣工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审查:相关部门对竣工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检查和评估。
3.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颁发:经过审查合格后,相关部门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将相关信息上报住建部门备案。
4.竣工验收备案:住建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对项目的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备案。
五、环评审批过程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项目申报单位依据《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报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2.环境影响报告批准:经环保部门审批后,发放环境影响报告批准文件。
六、资金审批过程1.资金申请和预算审批: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并经过预算的审批和核准。
2.资金拨付:经过审批后,相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拨付相应的资金给项目单位。
七、安全审批过程1.安全评估报告审查:项目单位依据相关要求,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并报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审查和评审。
2.施工安全许可证审批:项目单位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施工安全许可证,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36777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说明: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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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立项规划选址阶段: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山西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1、申报材料2、(1)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请书;3、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4、现状地形图(标明选址位置示意);5、(4) 相关的土地权属协议复印件;6、(5)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须经发改委立项的);7、相关部门意见(环保、消防、交警等部门);(7)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需提供土地招投标中标通知书;10、3、工作流程(1) 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有关材料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申报材料,具体工作人员接收。
材料符合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五个工 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
(2) 现场调研。
具体工作人员查勘初选地点现场,核查用地及四邻现状。
(3) 初审。
全面审查建设单位送审文件、图纸,核查建设项目选址及相邻地区的详细规划情况。
9、 (8)其他必要材料及图文等。
8、对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具体工作人员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设计条件。
(4)业务会审批。
申请人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职能科室核查并报局业务会审定。
(5)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对符合规划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归档。
具体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将相应资料归档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3、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5、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 报送市规划局报审办理。
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
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届满30 日前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长治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2、3、向长治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一份);5、土地意见函;6、立项批复;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10、土地合同复印件;11、关于办理《》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或项目建议书。
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发改委项目立项审批(一)发改委政府项目审批申请材料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长治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长治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1.申请报告2.项目用地权属文件3.项目所在地地形图4.投资筹措方案5.批准后的规划图6.可研报告7.初步设计8.评审意见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1)承办部门:所在市发改委投资处(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
③土地使用权证明。
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⑥案。
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项目地形图。
⑦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二)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申请书面报告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等3.验收申请报告4.验收监测报告(三)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用地单位要求预审的申请表4.根据建设项目情况,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安全预评价工作程序根据AQ8002-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所作的明确规定,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大致分为以下阶段:1.1准备阶段: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和标准,了解同类工程的事故情况,现场查勘评价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收集工程有关资料1.2安全评价(1)辨识危险有害因素:根据所评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地理、气象条件、工程建设方案、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等,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事故发生的原因。
(2)划分评价单元:在上述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并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特点划分评价单元。
(3)确定评价方法:根据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选择具体的评价方法。
(4)定性、定量评价: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进行危险性分析,以确定管理的重点。
(5)分析安全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对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建设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进行评价。
(6)提出降低或控制危险的安全对策措施根据定性或定量评价结果,提出应采取的工程技术对策措施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包括应急救援预案。
(7)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综合各单元的评价结果,整合后给出建设项目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结论。
1.3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1.4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按照《安全预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写评价报告,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预评价报告。
建设用地审批阶段:规划局办理用地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7,38条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依据文件3.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图,经批准的用地规划图4.建设工程对周围环境、消防、安全等有影响的应附有关部门的意见5.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附土地使用权证书;限额以上项目附可研究报告批准文件申办程序及材料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 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请。
30日前提出申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 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均为一份二:国土资源局使用国有土地审批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1.《建设用地申请表》2.建设项目批复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提供)4.权属资料及与原用地单位签订的用地协议5.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图6.环保部门意见(工业项目用地须提供)7.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8.涉及农用地的要提供农用地转用批复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