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自考大纲

合集下载

成人自考合同法

成人自考合同法

成人自考合同法《成人自考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宗旨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合同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原则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合同订立程序合同的订立,应当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指一方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对方对要约表示接受。

第六条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

第八条履行期限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九条履行地点合同履行地点按照合同约定;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当事人意愿确定。

第十条履行方式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债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商补充;不能协商补充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转让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024年4月自考合同法

2024年4月自考合同法

2024年4月自考合同法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消防施工工作,乙方同意承接该项目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合同基本信息1.1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安全责任2.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2.1.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1.2 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2.1.3 乙方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2.2 人员安全管理2.2.1 乙方应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具备合法的上岗资格,并持有相应的安全操作证书。

2.2.2 乙方应定期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确保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2.3 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必要的工伤保险,并处理工伤事故。

2.3 设备与材料管理2.3.1 乙方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2.3.2 乙方应选择合格的消防材料,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3.3 乙方应对设备和材料的存放、运输和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4 事故应急处理2.4.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在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2.4.2 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甲方及相关部门。

《合同法》自考大纲

《合同法》自考大纲

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2015)(个人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予指正!)一、合同的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理解合同的特征;熟悉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了解合同相对性的原理;掌握合同的分类。

课程内容(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4)合同是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二)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1)合同主体(2)合同内容(3)合同客体2.合同的相对性(三)合同的分类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2.主合同与从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5.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6.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7.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8.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9.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10.预约与本约11.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12.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识记:合同的概念。

领会:合同的特征。

(二)合同法律关系识记:①合同主体;②合同客体;③合同的相对性。

领会:①主给付义务;②从给付义务;③不真正义务。

简单应用:附随义务。

(三)合同的分类识记:①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②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③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④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⑤预约与本约;⑥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领会:①主合同与从合同;②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

简单应用: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综合应用:①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②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③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本章关键问题揭示合同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合同与物权变动行为的区别。

分析合同权利的权能,合同义务的类型,不同类型义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合同相对性的原理的基本内涵,如何理解“相对性突破”之说。

每一种合同分类的意义何在。

合同法考试大纲(精华版)

合同法考试大纲(精华版)

合同法考试大纲第一章合同的概述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识记:1.合同的概念: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领会:1.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

3.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二.合同法律关系识记:1.合同的主体: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合同权利包括:1.受领力,2.保持力,3.请求力,4.处分力,5,保全力。

合同义务包括:1.主给付义务,2.从给付义务,3.附随义务,4.不真正义务。

2.合同的客体:又称合同标的,是合同义务人的给付。

合同标的必须具备的条件:1.合法性和社会安妥性。

2.可确定性。

3.可能性。

3.合同的相对性:又称债的相对性,是债的本质。

领会:1.主给付义务:决定合同性质,反映合同特征,确定合同种类的基本义务。

2.从给付义务:为了辅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圆满实现而形成的给付义务。

3.不真正给付义务:不以民事责任的承担为后果,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简单应用:附随义务:是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形成的忠诚,协力,告知,维护,保密等义务。

特征:1.非自始确定,随债的关系而形成。

2.具有普遍性。

3.不履行随附义务不适用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辨。

4.因不能事后履行而不能独立诉请履行。

附随义务种类:1.维护合同当事人缔约利益,履行利益的随附义务。

2.维护合同权利人固有利益的随附义务。

三.合同的分类:识记:1.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依据各方是否负担义务划分。

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仅其中一方当事人承担合同义务的合同。

如:赠与合同。

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得多方当事人中,各方面都有向对主或者其他方为给付义务的合同。

意义:在于双务合同合同抗辩制度的适用。

2.束已合同与涉他合同:束已合同:是否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标准。

自考合同法复习资料

自考合同法复习资料

合同法考试内容第一章:合同的概述《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概念)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2)合同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合同主体:是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合同内容:合同权利:1首领力,2保持力,3请求力,4出分力,5保全力合同义务:1主给付义务,2从给付义务,3附随义务,4不真正义务合同客体:又称合同标的,是合同义务人的给付。

(合同标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合法性和社会安妥性,2可确定性,3可能性)合同相对性:合同之债:依法订立的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合同关系是债的关系的一种。

债权分为:违约之债、侵权之债(相对于人有效力)知识产权、人格权、物权是绝对的,对任何人都有效(也叫世权)债之关系限于特定当事人之间,是债的相对性(例如:甲欠乙钱,丙欠甲钱,甲不能在跟乙的合同里让丙还钱给乙)合同分类:(具体内容自己看书)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8、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2、主合同与从合同 9、附和合同与非附和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0、预本与本约4、诺成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11、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5、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6、双条合同与单务合同 12、买订合同与射幸合同7、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涉他合同分为利他合同、负担合同)第二章:合同法的概述合同法:是调整特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行为所发生的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合同法中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分为:1、绝对权(对世权)2、相对权(对人权)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除合同以外,还有因单方允诺、遗赠、不当得利(1年之内,否则无效)、无因管理等事由;单方允诺、遗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关系不属于合同债务关系,属于民事调整。

《合同法》课程考试大纲

《合同法》课程考试大纲

《合同法》课程考试大纲第一部分考试说明一、考试性质:合同法是网络教育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

它属于民法的范畴,是一门运用性极强的社会科学学科。

为帮助考生明确考试复习范围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二、考试目标:通过考试检查学生对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履行等基本法律制度以及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具体考察内容参见章节要求。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一)答题方式开卷(二)答题时间90分钟。

(三)基本题型基本题型分为六类:一、单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三、名词解释题;四、简答题;五、论述题;六、案例分析题。

第二部分考查的知识范围与要求第一章绪论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应重点掌握的内容)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

“协议”一词在民法中有时作为合同的同义语。

(2)合同在本质上属于合法行为,只有在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是合法的情况下,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3)合同的主体是民事主体,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

“债权债务关系”,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因债权债务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客体是合同标的;内容是合同标的的给付和给付请求。

“设立”,是指债权债务关系的建立,“变更”,是指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变化,如主体的变化、客体的变化、内容的变化,“终止”,是指债权债务关系的消灭。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一)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合意。

合意一经完成,合同宣告成立,当事人便受到合同的拘束。

合同本质上就是当事人通过自由协商,决定其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并根据其意志调整他们相互间的关系。

确立合同自由原则是鼓励交易、发展市场经济所必须采取的法律措施。

合同关系越发达、越普遍,则意味着交易越活跃,市场经济越具有活力,社会财富才能在不断增长的交易中得到增长。

2024年4月13日自考合同法

2024年4月13日自考合同法

2024年4月13日自考合同法合同双方1.2 公司地址、电话及邮箱不列入此合同内。

1.3 员工地址、电话及邮箱不列入此合同内。

合同期限2.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2.2 合同期满,若双方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续约合同。

岗位职责3.1 员工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

3.2.1 按照公司的生产计划,完成缝纫任务。

3.2.2 确保生产质量符合公司的标准。

3.2.3 维护和保养工作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2.4 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薪资待遇4.1 员工的月薪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2 工资支付频率为每月一次,于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支付。

4.3 员工根据工作表现可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奖金,奖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4.4 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如保险、餐补等。

工作时间5.1 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时。

5.2 每周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工作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员工每周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的休息日。

5.4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可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调整将提前通知员工。

试用期6.1 员工的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

6.2 试用期间,员工的薪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6.3 试用期结束后,员工的表现将作为正式聘用的依据。

工作地点7.1 员工的主要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调整应提前通知员工。

自考合同法重点章节

自考合同法重点章节

自考合同法重点章节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合作内容1. 共同学习自考合同法的重点章节,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章节]。

2. 分享学习资料、笔记和心得。

二、合作方式1. 定期组织学习讨论,时间为[具体时间],地点为[具体地点]。

2. 通过线上交流平台进行日常沟通和交流。

三、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获得乙方分享的学习资料和心得。

2. 有义务按时参加学习讨论,积极参与交流。

3. 有义务保守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机密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获得甲方分享的学习资料和心得。

2. 有义务按时参加学习讨论,积极参与交流。

3. 有义务保守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机密信息。

四、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0230《合同法》自考大纲(2015)(个人搜集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出入,请予指正!)一、合同的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理解合同的特征;熟悉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了解合同相对性的原理;掌握合同的分类。

课程内容(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概念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4)合同是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二)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1)合同主体(2)合同内容(3)合同客体2.合同的相对性(三)合同的分类1.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2.主合同与从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5.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6.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7.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8.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9.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10.预约与本约11.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12.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识记:合同的概念。

领会:合同的特征。

(二)合同法律关系识记:①合同主体;②合同客体;③合同的相对性。

领会:①主给付义务;②从给付义务;③不真正义务。

简单应用:附随义务。

(三)合同的分类识记:①一方负担义务的合同与双方或多方负担义务的合同;②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③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④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⑤预约与本约;⑥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

领会:①主合同与从合同;②一时合同与继续合同。

简单应用: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综合应用:①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②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③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本章关键问题揭示合同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合同与物权变动行为的区别。

分析合同权利的权能,合同义务的类型,不同类型义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合同相对性的原理的基本内涵,如何理解“相对性突破”之说。

每一种合同分类的意义何在。

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划分标准之区别及其存在价值。

二、合同法概述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法的概念,理解合同法的特征,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课程内容(一)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法的概念2.合同法的特征(1)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当事人行为的法律(2)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3)合同法的规定基本属于任意性规范(4)合同法既调整民事合同关系又调整商事合同关系(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合同主体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原则3.合同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鼓励交易原则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识记:合同法的概念。

领会:合同法的特征。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识记: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领会:①合同公平原则;②鼓励交易原则。

简单应用:合同自由原则综合应用:诚实信用原则本章关键问题合同法如何科学界定。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与合同自由原则的联系与区别。

合同公平原则的内涵,合同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关系。

“私法自治”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三、合同的成立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订立的概念;掌握合同成立的条件,掌握合同订立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了解特殊订约方式,掌握对格式条款的规制措施;熟练掌握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课程内容(一)合同成立的概念与条件1.合同成立的概念2.合同成立的条件(1)一般成立条件(2)特殊成立条件(二)合同的订立与合同成立时间、地点1.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2)承诺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三)几种特殊的缔约方式1.交叉要约2.同时表示3.以招标方式缔约4.以拍卖方式缔约5.以格式条款方式缔约6.以悬赏广告方式缔约(四)缔约中的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1.先合同义务的含义2.缔约过失的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进行恶意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4.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和内容(1)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2)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成立的概念与条件识记:合同成立的概念。

领会: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

简单应用:合同成立的特殊条件。

(二)合同的订立与合同成立时间、地点识记: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综合应用:合同订立的程序。

(三)几种特殊的订约方式识记:①交叉要约;②同时表示;③以招标方式缔约;④以拍卖方式缔约;⑤以悬赏广告方式缔约。

综合应用:以格式条款方式缔约(四)缔约中的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识记:先合同义务的含义。

领会: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

简单应用:缔约过失的类型。

综合应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和内容。

本章关键问题正确理解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

实践中客观认定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方法。

阐述要约的立法理论依据。

承诺期限的认定。

格式条款的科学界定,《合同法》对格式条所作限制的理论依据。

分析悬赏广告的性质和效力。

分析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

四、合同的成立学习目的与要求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内容:掌握《合同法》对合同内容的提示性规定;了解合同的和对象;理解合同解释的标准和方法;了解合同的形式。

课程内容(一)合同的内容1.合同内容概述2.《合同法》关于合同内容的提示性规定(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合同的解释1.合同解释的目的和对象2.合同解释的标准和方法(1)探求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解释合同(2)以交易习惯解释合同(3)运用任意规范解释合同(4)遵循诚信原则解释合同(三)合同的形式1.合同的书面形式2.合同的口头形式3.合同的其他形式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的内容识记:①绝对必要条款、相对必要条款和任意条款的概念;②《合同法》第12条关于合同内容的提示性规定。

领会:绝对必要条款、相对必要条款和任意条款的类型及其相互关系。

(二)合同的解释识记:合同解释的目的和对象。

简单应用:合同解释的标准和方法。

(三)合同的形式识记:①合同书面形式的各种具体类型;②合同的口头形式;③合同的其他形式。

本章的关键问题关于合同条款的划分标准以及划分价值。

区分合同的绝对必要条款、相对必要条款和任意条款的意义。

《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内容的意义。

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

合同内容的解释标准和意义。

五、合同的效力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合同生效的意义以及与合同成立的区别;掌握合同的生效要件;理解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掌握效力待定的合同制度;熟练掌握无效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制度;掌握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课程内容(一)合同的生效(二)合同的生效条件1.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1)关于合同主体的生效条件(2)关于合同意思表示的生效条件2.合同的特殊生效条件(三)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5.乘人之危的合同(四)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的概念2.无效合同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监护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健康状态不相符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一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5)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7)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9)某些无效的免责条款3.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区别4.合同被撤销及无效的后果(五)合同效力待定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精神健康状态不相适应,且非纯获利益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六)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1.附条件的合同(1)附条件的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条件的种类(3)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2.附期限的合同(1)附期限的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期限的种类(3)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的生效识记:合同生效的概念。

领会: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二)合同的生效条件领会:合同的特别生效条件。

简单应用:关于合同主体的生效条件。

综合应用:关于合同意思表示的生效条件(三)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识记: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类型。

领会:①显失公平的合同;②乘人之危的合同。

简单应用: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综合应用:①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②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四)无效合同识记:无效合同的概念。

领会: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区别。

简单应用:合同被撤销及无效的后果。

综合应用:无效合同的种类。

(五)合同效力待定识记:合同效力待定的概念。

领会:合同效力待定的类型。

简单应用:合同效力待定的处理。

(六)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识记:①附条件的合同的概念与特征;②条件的种类;③附期限的合同的概念与特征;④期限的种类。

领会: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

简单应用: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

本章关键问题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结合《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规定阐述合同的生效条件。

结合《民法通则》关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规定以及《合同法》第52条至第58条的规定,阐述无效的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确立合同效力待定制度的理论依据。

附条件的合同与附期限的合同的区别,各自具有的法律后果。

六、合同的履行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合同履行的概念;熟练掌握合同履行的原则、具体规则;熟练掌握履行中的抗辩权制度;掌握债权人受领迟延制度。

课程内容(一)合同履行概述1.合同履行的概念2.合同履行的规则(1)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2)依情事变更原则调整合同的内容(3)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4)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附随义务(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1.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概述(1)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基础(2)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2.同时履行抗辩权3.顺序履行抗辩权4.不安抗辩权(三)债权人受领迟延1.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含义2.债权人受领迟延的成立条件3.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后果4.债权人受领迟延的终止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一)合同履行概述识记:合同履行的概念。

领会:①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②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附随义务。

简单应用:①情事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②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各项具体内容。

综合应用:附随义务的成立条件(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识记: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②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③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领会:①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基础;②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

简单应用:①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②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③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