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随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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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内容及技巧

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内容及技巧
体重变化: 增加、减轻、维持
大小便情况
次数、性状、颜色 变化情况 相关饮食、饮水、服药、运动情况
疾病自知力
疾病自知力:指患者对自己精神状态的认 识和判断能力
如问:“你觉得自己有病吗?”“为什么 说自己有病?”
检查结果用自知力存在、部分存在、丧失 描述
2、病情变化随访
躯体情况
有无不良躯体主诉:头痛、头昏、疼痛、 腹痛、腹泻等
物纤维、维生素比例和量的组成 运动量是否足够 物理治疗:按摩(老年人防止褥疮)、热
水浴、感觉运动协调性训练
7、环境变化
环境变化随访
个人:婚姻、恋爱、学习、进修、晋升、 下岗、退休等
家庭:亲友去世、新成员加入、家庭矛盾 社会:社区结构改变、国家、单位和社会
政策变化改革 注意:环境变化是否会印发患者态度和行
警惕、确认和排除躯体疾病共病情况 常规生命体征和查体:体温、脉搏、呼吸、
血压,内科和神经系统查体,并记录
精神检查(感知觉)
内容:主要观察有无错觉、幻觉与感知综 合障碍
直接询问:还有人在议论你吗? 观察表情与行为表现:自语自笑、得意洋
洋、东张西望、攻击或逃避行为、棉花塞 耳、猜疑目光注视并拒食 感知障碍的种类、内容与性质:幻听、幻 视,具体内容,假性或真性,反射性或机 能性
精神检查(思维活动)
思维连贯性:思维散漫(破裂),分析患 者言语内容前后是否围绕同一主题进行
思维逻辑性:前后是否存在因果、转折、 推理、演绎的关系
思维内容:被害妄想、夸大妄想、钟情妄 想等
精神检查(情感活动)
既要观察外部表情,又要询问内心体验 在了解其内心体验时,还应注意是否与外
部表现和谈话内容协调一致
精神检查(意志和行为)

精神病随访 文档

精神病随访 文档

3.1.2分类干预若无上述危重情况,应进一步对患者原有的病情进行评估。

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状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并根据患者的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和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3.1.2.1病情稳定患者病情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状态,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的患者。

要求:若无其他异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3.1.2.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处于“病情不稳定”和“病情稳定”之间的患者。

要求:若无其他异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可在现用药物基础上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剂量,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精神科执业医生取得联系。

调整过一次剂量后,可连续观察4-6周,若患者症状稳定或比上次已有好转,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若仍无效果,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若同时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要查找原因对症治疗,2周时随访,观察治疗效果。

若有必要,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3.1.2.3病情不稳定患者病情不稳定患者,指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社会功能较差,有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的患者。

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对症治疗后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3.2.3.2管理分级根据以下要求对个案管理患者分级。

(1)一级管理(符合下列其中之一):(危险性评估为1-5级)A.半年内出现过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B.半年内出现过自杀行为或明显自杀企图者;C.半年内有影响社会或家庭的行为者(指冲动、伤人、毁物行为或倾向、或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其他行为);D.半年内有明显幻觉、妄想、行为紊乱者。

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2014

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2014

□良好□一般□较差 □良好□一般□较差 □良好□一般□较差 □良好□一般□较差 □良好□一般□较差 □此项不适用 □无 □轻度滋事▁▁▁次 □肇事▁▁▁次 □肇祸▁▁▁次 □自伤▁▁▁次 □自杀未遂 □无关锁□关锁□关锁已解除 □从未住院□目前正在住院 □末次出院时间▁▁▁▁▁ □无□有▁▁▁▁▁▁ □规律□间断□不服药 □痊愈□好转□无效果□加重 □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
□痊愈□好转□无效果□加重 □痊愈□好转□无效果□加重 □痊愈□好转□无效果□加重 □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 □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 □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
关锁情况 住 院 情 况 实验室检查 服药依从性 治疗效果 此次随访分类 转 是否转诊 原 因
□无关锁□关锁□关锁已解除 □无关锁□关锁□关锁已解除 □从未住院□目前正在住院 □末次出院时间▁▁▁▁▁ □无□有▁▁▁▁▁▁ □规律□间断□不服药 □从未住院□目前正在住院 □末次出院时间▁▁▁▁▁ □无□有▁▁▁▁▁▁ □规律□间断□不服药
□无关锁□关锁□关锁已解除 □无关锁□关锁□关锁已解除 □无关锁□关锁□关锁已解除 □从未住院□目前正在住院 □末次出院时间▁▁▁▁▁ □无□有▁▁▁▁▁▁ □规律□间断□不服药 □从未住院□目前正在住院 □末次出院时间▁▁▁▁▁ □无□有▁▁▁▁▁▁ □规律□间断□不服药 □从未住院□目前正在住院 □末次出院时间▁▁▁▁▁ □无□有▁▁▁▁▁▁ □规律□间断□不服药
□0□1□2□ 3□4□5
□幻觉□交流困难
□0□1□2□ 3□4□5
□幻觉□交流困难 □猜疑□喜怒无常□行为怪异 □兴奋多话□悲观厌世 □无故外出□自语自笑 □孤僻懒散□其他▁▁ □自知力完全□不全□缺失 □良好 □较差 □良好 □较差 □一般 □此项不适用 □一般 □此项不适用

重性精神病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

重性精神病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3.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4.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的患者。
3、病情不稳定患者,指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
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重性精神病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

重性精神病随访评估及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指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的患者。
3、病情不稳定患者,指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
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重性精神病随访表

重性精神病随访表

重性精神病随访表姓名:一.目前病情:1.急性发作期 2.稳定期 3.波动期 4.慢性残留期二.管治级别:1.Ⅰ级2.Ⅱ级3.Ⅲ级4.Ⅳ级三.转诊情况:1.转精神科2.转综合医院或科室3.未转诊四.治疗情况1. 住院治疗2.门诊治疗3.社区康复治疗五.关锁情况1.无关锁2.关锁3.关锁已解除六.变动情况1.无变化2.新发现3.走失4.死亡5.其他6.失访7.迁入或迁出8.外出七.参与社会1.参加正常工作生产劳动2.工作站及临时性工作3.参与公共娱乐活动4.简单的家务活动八.康复措施1.学习知识和技能训练2.个人生活料理训练3.社会人际交往训练4.家务劳动训练5.工(农)疗站6.生产劳动和工作训练7.未落实九.有无危险行为1.有危险性评估: 0级1级2级3级4级5级6级2.无十.服药方式1.他人给药自己服2.强制性给药3.自行服药4.注射给药5.多途径6.医嘱停药7.自行停药十一.服药依从性1.规律2.间断3.不服药十二.治疗效果1.痊愈2.好转3.无变化4.加重十三.不良反应1.无2.有: 症状十四.住院情况1.从未住院2.目前住院3.既往住院,现未住院十五.近期患者是否进行实验室与物理检查1.是2.否十六.服用药品名称: 剂量: 服用方法: 不良反应: 十八.本次随访方式:1.电话随访2.上门随访3.门诊随访十九.下次随访方式2.电话随访 2.上门随访3.门诊随访随访医生:随访日期:。

精神病随访记录表

精神病随访记录表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1.对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时,除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外,还应填写此表。

在随访中发现个人信息有所变更时,要及时修订。

2.监护人姓名:法律规定的、目前行使监护职责的人。

3.监护人住址及监护人电话:填写患者监护人目前的居住地址及可以随时联系的电话。

4.初次发病时间:患者首次出现精神症状的时间。

5.既往主要症状:根据患者从第一次发病到填写此表之时的情况,填写患者曾出现过的主要症状。

6.既往治疗情况:根据患者接受的门诊和住院治疗情况填写。

若未住过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填写“0”,住过院的填写次数。

7.最近诊断情况:填写患者最近一次所患精神疾病的诊断名称,并填写医院名称和确诊日期。

8.患病对家庭社会的影响:根据患者从第一次发病到填写此表之时的情况,若未发生过,填写“0”;若发生过,填写相应的次数。

轻度滋事:是指公安机关出警但仅作一般教育等处理的案情,例如患者打、骂他人或者扰乱秩序,但没有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属于此类。

肇事:是指患者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未触犯《刑法》,例如患者有行凶伤人毁物等,但未导致被害人轻、重伤的。

肇祸:是指患者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的。

9.关锁情况:关锁指出于非医疗目的,使用某种工具(如绳索、铁链、铁笼等)限制患者的行动自由。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1.目前症状:填写从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

2.自知力:是患者对其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

自知力完全:患者精神症状消失,真正认识到自己有病,能透彻认识到哪些是病态表现,并认为需要治疗。

自知力不全:患者承认有病,但缺乏正确认识和分析自己病态表现的能力。

自知力缺失:患者否认自己有病。

3.患病对家庭社会的影响:填写从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

若未发生过,填写“0”;若发生过,填写相应的次数。

轻度滋事:是指公安机关出警但仅作一般教育等处理的案情,例如患者打、骂他人或者扰乱秩序,但没有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属于此类。

精神病随访记录表

精神病随访记录表

附件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姓名:编号□□-□□□□□填表说明1.对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时,除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外,还应填写此表。

在随访中发现个人信息有所变更时,要及时修订。

2.监护人姓名:法律规定的、目前行使监护职责的人。

3.监护人住址及监护人电话:填写患者监护人目前的居住地址及可以随时联系的电话。

4.初次发病时间:患者首次出现精神症状的时间。

5.既往主要症状:根据患者从第一次发病到填写此表之时的情况,填写患者曾出现过的主要症状。

6.既往治疗情况:根据患者接受的门诊和住院治疗情况填写。

若未住过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填写“0”,住过院的填写次数。

7.最近诊断情况:填写患者最近一次所患精神疾病的诊断名称,并填写医院名称和确诊日期。

8.患病对家庭社会的影响:根据患者从第一次发病到填写此表之时的情况,若未发生过,填写“0”;若发生过,填写相应的次数。

轻度滋事:是指公安机关出警但仅作一般教育等处理的案情,例如患者打、骂他人或者扰乱秩序,但没有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属于此类。

肇事:是指患者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未触犯《刑法》,例如患者有行凶伤人毁物等,但未导致被害人轻、重伤的。

肇祸:是指患者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的。

9.关锁情况:关锁指出于非医疗目的,使用某种工具(如绳索、铁链、铁笼等)限制患者的行动自由。

附件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姓名:编号□□-□□□□□填表说明1.目前症状:填写从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

2.自知力:是患者对其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

自知力完全:患者精神症状消失,真正认识到自己有病,能透彻认识到哪些是病态表现,并认为需要治疗。

自知力不全:患者承认有病,但缺乏正确认识和分析自己病态表现的能力。

自知力缺失:患者否认自己有病。

3.患病对家庭社会的影响:填写从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期间发生的情况。

若未发生过,填写“0”;若发生过,填写相应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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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危险行为次5自伤次6自杀未遂次7无
关锁情况
1期间无关锁2目前正关锁3期间关锁已解除

住院情况
0期间未住院1目前正在住院2期间曾住院,现未住院
末次出院时间年月日

住院患者有否获得住院经费补助
0无1有9不详

实验室检查
1无2有

服药依从性
1规律2间断3不服药

药物不良反应
变化4加重
精神病随访表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随访日期
年月日
危险性
0(0级)1(1级)2(2级)3(3级)4(4级)5(5级)

目前症状
1幻觉2交流困难3猜疑4喜怒无常5行为怪异6兴奋话多7伤人毁物
8悲观厌世9无故外走10自语自笑11孤僻懒散12其他
□/□/□/□/□/□/□/□/□/□/□/□
年月日
随访医生签名

是否转诊
1转精神专科2转综合医院或科室3未转诊

用药情况
药物1:
用法:每日(月)次
每次剂量mg
药物2:
用法:每日(月)次
每次剂量mg
药物3:
用法:每日(月)次
每次剂量mg
康复措施
1生活劳动能力2职业训练3学习能力4社会交往5其他
□/□/□/□
本次随访分类
1病情不稳定2病情基本稳定3病情稳定

下次随访日期
自知力
1自知力完全2自知力不全3自知力缺失

睡眠情况
1良好2一般3较差

饮食情况
1良好2一般3较差

社会
功能
情况
个人生活料理
1良好2一般3较差

家务劳动
1良好2一般3较差

生产劳动及工作
1良好2一般3较差9此项不适用

学习能力
1良好2一般3较差

社会人际交往
1良好2一般3较差

患病对家庭
社会的影响
1轻度滋事次2肇事次3肇祸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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