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乡镇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会议情况汇报

乡镇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会议情况汇报

XXXX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
XXXX下辖XX个XXXXXXXX,XX个XXXX民组,总人口XX万多人。

2018年XX月XX日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后后,我XXXX对标对表,查找自身不足,积极开展整改工作,保障火化率百分之百;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XXXX
XXXX坚持推进殡葬改革不动摇,加快殡葬事业发展不停步,提高殡葬水平不松劲,XXXX民XXXX后,信息及时报告,XXXX第一时间下发告知书,引导或指导家属进行火化手续的办理,各涉及部门和人员及时给予方便,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XXXX或值班XXXX具体抓,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开通24小时业务员咨询电话、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召开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利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把宣传工作贯彻殡葬改革工作的始终。

通过政策宣传,帮助群众摒弃封建陋习,增强殡葬法规意识,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促进全XXXX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奖惩,鞭策后进。

各XXXX按照每日一报制度及时报告每日XXXX和工作开展情况,对措施不力,引起殡葬改革工作反弹的XXXX通报批评,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集中安葬
XXXX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2018年殡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殡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殡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8年殡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实力工业、休闲城市、美丽乡村”战略,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根据《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殡葬专项整治活动。

现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及衢州市和我县相关文件为依据,以“治旧控新、疏堵结合、恢复生态”为原则,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倡导移风易俗”为目标,以本县范围骨灰安葬、丧葬用品管理、违建坟墓为整治内容,以“三沿五区”裸露坟墓和“青山白化”为全县违建坟墓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改变乱埋乱葬等现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更新丧葬观念,推动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人文环境。

二、整治时间18年2月10日至8月31日。

三、整治范围凡18年1月1日后,在本县范围内违建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文化、考古价值的,采取措施予以保留外)和丧葬用品市场属专项整治范围。

坟墓整治重点区域:“三沿五区”(沿铁路、公路、通航河道两侧视野范围和耕种区、风景区、开发区、住宅区、保护区),即:九景衢铁路、黄衢南高速、杭金衢高速、杭新景高速、320国道、205国道、048省道、县乡道等沿线两侧、美丽乡村风景线及旅游景区可视范围内的违建坟墓。

丧葬用品市场整治重点:对违法制造、销售棺材、大墓具、豪华墓具等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

四、整治目标和任务依据有关殡葬法律法规,有效整治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禁止出现新的乱建坟墓。

对整治重点区域视线范围内的坟墓,采取“能改则改,应迁则迁”的方法,实施分类整治,逐步根治青山白化现象;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制造、销售棺材、大墓具、豪华墓具等为重点的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

乡镇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乡镇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乡镇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范文乡镇殡葬改革实施方案范文一、引言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乡镇殡葬改革亟待推进。

为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广大群众对殡葬事务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乡镇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二、改革目标1. 提高殡葬服务质量:通过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群众殡葬需求,改善群众的生活质量。

2. 建立健全殡葬管理体制: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强化乡镇殡葬行业的管理,确保殡葬事务的有序进行。

3. 推动殡葬市场化:建立健全殡葬市场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推动殡葬行业市场化改革。

4. 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提升乡镇殡葬设施的硬件条件和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环境。

三、改革措施1. 完善乡镇殡葬管理体制:设立专职殡葬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权责,加强对殡葬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提高管理效能。

2. 推进殡葬服务市场化:鼓励殡葬企业发展,支持民办殡葬服务机构的合法经营,推动殡葬行业市场化改革,让市场选择优胜劣汰,提高服务质量。

3. 完善殡葬设施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完善乡镇殡葬设施的硬件条件,推进现代化设施建设,提高设施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4. 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管理:制定殡葬服务规范标准,强化对殡葬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殡葬从业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5. 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殡葬礼仪知识,传承和发扬良好的乡村传统文化,引导群众正确对待殡葬事务,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四、改革保障机制1. 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为乡镇殡葬改革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推动殡葬行业市场化发展。

2. 法律保障:制定相关法规,明确殡葬改革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护,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市场竞争秩序。

3. 人才保障: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殡葬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能力,确保殡葬事务的顺利进行。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4•【字号】•【施行日期】2018.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正文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景德镇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已经2018年12月3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4日景德镇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为全面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3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宗旨,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城乡区域全覆盖的殡葬服务保障体系,加快推动我市绿色殡葬建设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丧葬新风。

二、工作目标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办理丧事活动中,所产生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给予免费,对政府鼓励的项目给予补助,免除与补助的费用由属地财政承担。

三、实施内容(一)免费对象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后遗体火化的下列人员(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费补助政策的和领取一次性抚恤金人员除外):1.具有景德镇市户籍的城乡居民;2.在景德镇市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景德镇市户籍的学生;3.驻景部队现役军人;4.由景德镇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尚未上户籍的儿童,出生后尚未上户籍的婴儿;5.景德镇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非景户籍人员,与驻景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6.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无主遗体。

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三

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三

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三为全面贯彻落实《X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市殡葬改革实施方案》、《X市开展乱埋乱葬、修建活人墓、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速殡仪服务回归公益性进程,逐年提升火化率,在全社会树立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促进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与殡葬改革协同并进,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目标。

(一)倡导丧事简办。

建立社区红白理事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全面倡导丧事简办。

全镇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含省市及外县市驻汨单位和在外工作离退休后回汨居住的)、火化区内的社区居民(包含外来常驻人员)死亡后,遗体一律火化。

烈性传染病患者遗体、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和无名尸体一律实行火化。

遗体火化后,骨灰一律进合法公墓安葬。

(安葬在X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地址在罗江镇金塘村)(二)推广文明祭祀。

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减少因焚香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

在公墓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从事焚烧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升鲜花祭祀、集体公祭等生态文明祭祀方式覆盖率。

(三)殡葬回归公益。

大力推进殡葬设施和殡葬服务的公益性改造进程。

强化殡仪服务公益性,减轻居民群众治丧成本,引导集中治丧。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丧事简办礼俗改造。

X、规范丧事办理方式。

社区居民在当地红白理事会的指导下,依照居规民约办理丧事。

镇域范围内所有的社区居民死亡后,丧事集中在市殡仪馆治丧或在室内举行简单悼念活动。

X、严格殡葬执法管理。

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原则,构建市、镇、社区三位一体的监控体系,重点查处在公共场所,包括家庭前坪搭棚治丧、丧事扰民行为。

X、规范丧事办理规模。

镇、社区、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遵守殡葬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018年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2018年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2018年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2018年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以十八大和十八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土葬,推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保护土地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目标和任务全镇范围内所有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各村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墓地。

三、方法与措施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全镇殡葬改革工作。

各村(居)要根据管辖范围成立由村(居)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殡改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居)要组织召开殡改工作宣传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

2、加大宣传,营造殡改工作氛围。

从今年开始,各村(居)对本辖区内每个自然村或居民聚集地进行集中宣传,以发放《殡改宣传问答》,刷写殡改宣传标语,张贴殡改公告为主,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殡改政策法规。

3、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规办理丧事的行为,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共同做好丧者家属工作,使其及时中止、改正违规行为。

经做思想工作,拒不中止、改正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镇民政所。

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公职人员,由镇纪委组织等按照县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对拒不执行的,遗体不火化而实施棺葬的,通过做工作仍不主动执行火化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执行火化;对围攻、辱骂、殴第 2 页共 6 页打执法人员和妨碍执行公务的,协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加快殡改信息网络建设。

设立举报电话XX、殡改信息员,各村(居)信息员由监委会主任兼任。

5、加大奖惩力度。

镇政府对各村(居)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的办法对各村(居)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末两位的村(居)书记或主任将在XX年专项会上做出书面说明;死亡后各村(居)干部应主动做死者家属工作,家属自愿遗体火化后,给困难补助500元/具,每火化一具给村工作经费300元。

2018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8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8年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lt;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等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组织好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从18年6月底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殡葬改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对公墓建设运营、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和整改规范,全面查找殡葬管理服务漏洞,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市场规则及廉洁从业要求的违法规则行为,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水平,打造殡葬系统规范、廉洁从业新常态。

二、专项整治重点和检查重点(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 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出售墓穴(墓位)未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价外加价出售公墓以及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盈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随着乡镇人口的逐渐增加,殡葬改革工作也成为了各乡镇政府的一项必要工作。

殡葬改革是指对传统的殡葬方式进行变革,针对社会现状和发展需求,制定出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的殡葬管理办法。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就是针对当前乡镇殡葬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市场上出现的一些乱象,制定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工作背景当前,我乡(镇)殡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过度包办。

一些殡葬服务机构为了从中谋取更多的利润,对于某些殡葬服务过分包办,使得殡葬费用变得十分昂贵,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2.不规范管理。

由于一些殡葬服务机构的不规范经营,导致在殡葬过程中发生一些不合理、不科学的事情,如超标骨灰墓地、礼仪不佳等。

3.服务质量不高。

一些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未能够充分考虑死者家属的感受,对于食宿、交通等安排常常处理不妥,甚至简单粗暴或刻意刁难家属等。

二、工作目标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立足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改革目标:1.除安排棺木和发扬仪式外,尽量避免让家属参与提词天然气。

2.实现规范管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制定与之相应的地方细则,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管。

3.提高服务质量,对服务过程中不周到、不到位、不妥善的方面进行改进,确保居民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三、工作方案为了让这项改革顺利进行,我们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措施:1. 减少殡葬费用。

我们将对殡葬费用进行限定,并推动殡葬服务机构降低利润,以更加平民化的价格为广大群众提供具有品质保证的殡葬服务。

2.制定相关法规。

我们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制定相应的地方细则,并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内部检查、监管等手段,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杜绝不当行为的发生。

3.提高殡葬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

我们将在殡葬服务机构内部,组成专业的服务小组,为家属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食、宿、交通等各项服务。

同时,加强与家属沟通,使其对服务满意度得到保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方案
以十八大和十八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改革土葬,推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习,保护土地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目标和任务
全镇范围内所有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各村规划建设一处公益性墓地。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全镇殡葬改革工作。

各村(居)要根据管辖范围成立由村(居)书记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殡改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居)要组织召开殡改工作宣传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

2、加大宣传,营造殡改工作氛围。

从今年开始,各村(居)对本辖区内每个自然村或居民聚集地进行集中宣传,以发放《殡改宣传问答》,刷写殡改宣传标语,张贴殡改公告为主,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殡改政策法规。

3、加大执法力度。

对违规办理丧事的行为,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共同做好丧者家属工作,使其及时中止、改正违规行为。

经做思想工作,拒不中止、改正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镇民政所。

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公职人员,由镇纪委组织等按照县
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对拒不执行的,遗体不火化而实施棺葬的,通过做工作仍不主动执行火化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执行火化;对围攻、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和妨碍执行公务的,协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加快殡改信息网络建设。

设立举报电话XX、殡改信息员,各村(居)信息员由监委会主任兼任。

5、加大奖惩力度。

镇政府对各村(居)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的办法对各村(居)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末两位的村(居)书记或主任将在XX年专项会上做出书面说明;死亡后各村(居)干部应主动做死者家属工作,家属自愿遗体火化后,给困难补助500元/具,每火化一具给村工作经费300元。

村(居)每年遗体火化任务不少于四具,如果年内死亡人数低于四人,则必须完成实际死亡人数,否则没有完成任务村(居),每少一具惩村(居)500元/具;若信息员上报不及时,每次扣信息员工资100元。

四、纪律和要求
各村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抵制偷埋土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

殡葬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站所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形成统一组织领导,各站所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1、镇民政所要认真制定深化殡葬改革的规划和措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殡葬管理。

2、国土所依法查处非法殡葬用地、乱建坟墓的行为。

3、林业站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认真查处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

4、综治办加强对治丧环境管理,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5、派出所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镇纪委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借殡葬改革之机为个人捞取钱财行为。

7、XX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在本院及各行政村卫生所内亡故人员遗体的管理,未经殡葬管理部门不得擅自运走遗体的,对默许或同意运走遗体者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建立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制度
1、人口死亡报告制度,各村(居)辖区内有居民亡故的,必须1个小时内上报镇政府民政所。

2、责任追究制度,全镇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

凡干部(含离退休人员)有赡养、监护关系的亲属死亡违反规定不火葬的,按县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

各村(居)有居民亡故未报告或延误报告的,造成乱埋乱葬并形成事实的,由镇纪委给予负责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

全镇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参保人员死亡的,丧属必须提供遗体火化证明,镇殡改办才能予以办理领取丧葬抚恤费用手续。

凡是全镇低保户,若家庭中有没有遗体火化的,立即取消家庭中所有的低保资格。

违反规定,造成乱埋乱葬的,按属地管理原则,责成丧属或丧事承办人起棺火化,不听劝阻的,报请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民政、国土、林业、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丧属或丧事承办人承担。

3、有奖举报制度
全镇范围内对逃避火葬进行土葬、乱埋乱葬等行为开展有奖举报,凡经查证核实的举报,镇政府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00元的奖励。

六、惠民举措
对城乡低保人员、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90岁以上老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共六项(1、县内普通殡葬车遗体运送,2、遗体消毒,3、遗体冷藏3日,4、遗体火化,5、普通骨
灰盒,6、骨灰寄存1年)。

本县去世到外地火化的不享受该政策,外县去世就地火化的,凭殡仪单位出具的火化证,费用明细单及收费发票到镇办理免费手续。

办理程序由民政所解释。

七、加强管理与指导
各村(居)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服务设施落实,推进移风易俗,使殡葬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