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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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现象学

第十一章   现象学

第十一章现象学本章概述胡塞尔开创的现象学以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理论和康德、笛卡尔哲学为主要思想渊源,他试图通过现象学方法来把哲学建立为一门严格的科学。

他的思想直接引起了一场现象学运动,形成一种以现象学方法为主要特征的广泛的哲学思潮,对整个现当代西方哲学产生了重大影响。

本章主要介绍胡塞尔的现象学以及它与存在主义的关系。

第一节现象学概况和胡塞尔的哲学活动现象学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Edmund Hussel,1859-1938)开创的一种广泛的哲学思潮。

它对整个当代西方哲学产生过重大影响。

广义的现象学包括舍勒、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等人的哲学。

本章主要介绍胡塞尔的现象学。

现象学不是统一的学说,而是一场浪推浪的哲学运动。

现象学与欧洲大陆思辨哲学传统关系比较密切,它对经验主义一般持否定态度,对形而上学的基本问题--存在与意识的关系--比较关心,认为人的意识和实际的生活是比包括逻辑形式在内的语言形式更深的层次,非常重视意识分析和对生活世界的研究,认为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以及人类历史的目的的问题是哲学探讨的永恒主题。

胡塞尔生于当时属奥匈帝国的摩拉维亚,是犹太血统的德国人。

1876-1878年在莱比锡大学学习物理学、天文学和数学,接着去柏林继续学习,1881年在维也纳大学获数学博士学位。

1884-1886听过布伦塔诺心理学和哲学的讲座,并受其影响而决心献身哲学。

1887-1901任哈勒大学讲师。

后来应邀任哥廷根大学的副教授,1906年升正教授。

从1916-1928年退休止一直在弗莱堡大学任教。

主要著作有《算术哲学》()、《逻辑研究》(1900-1901)、《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1913)、《内在的时间意识的现象学的讲演》(1929)(1928)、《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欧洲科学的危机和先验现象学》(1936)等。

胡塞尔的哲学思想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心理主义阶段,以《算术哲学》为代表;2、作为“描述心理学”的现象学阶段,以《逻辑研究为代表》;3,先验唯心主义阶段,以《观念》I和《危机》为代表。

胡塞尔现象学通俗理解

胡塞尔现象学通俗理解

胡塞尔现象学通俗理解1. 什么是现象学?说到现象学,很多人脑海里可能冒出一堆复杂的公式、理论,甚至是高深的哲学家们在书本上摇头晃脑的样子。

但其实,现象学的核心可以用几个简单的词来概括:关注“我们所经历的事情”。

对了,就是这么简单!想想看,我们每天都在忙忙碌碌,眼花缭乱地接受各种信息。

可我们真的有认真去思考这些信息背后的意义吗?1.1. 胡塞尔是谁?那么,胡塞尔这个名字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他可是现象学的创始人,像是哲学界的“开山鼻祖”。

胡塞尔相信,人的意识就像一块海绵,吸收着周围的一切。

但这海绵不是随便吸水,而是有选择性地吸收,懂得过滤掉那些不必要的东西。

这种思想让我们学会了如何去审视自己的经验,不再盲目接受外界的干扰。

1.2. 意识与经验胡塞尔告诉我们,意识并不是一个空洞的存在,而是充满了我们的生活体验。

比方说,当你在阳光下散步,感受到微风拂面,那种轻松自在的感觉,其实就是你的意识在运作。

你会注意到周围的花香、鸟鸣,这些都在构成你的体验。

现象学就是在这种经验中,揭示出那些被忽视的细节,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自己和世界。

2. 如何理解现象学?接下来,我们来聊聊,怎么才能把现象学应用到生活中呢?其实,这就像是一场心灵的旅行,让你在日常生活中找到小确幸。

你可以用现象学的视角来观察身边的一切,像个侦探一样,捕捉那些细微的感受。

2.1. 注意身边的细节比如,你在咖啡馆里,点了一杯香浓的咖啡。

很多人只是在喝,但如果用现象学的眼光去看,你会发现这杯咖啡的香气、温度,甚至是杯子的触感都在与你的意识互动。

每一口咖啡,都是一段独特的体验。

这时候,你就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而不是在忙碌中匆匆而过。

2.2. 反思自己的感受再比如,假设你今天心情不好,想去大街上散步。

你会发现,行人的神态、街道的声音,这些都在影响着你的情绪。

用现象学的方式去反思,你可以问自己:“为什么我会对这些感到特别敏感呢?”这样一来,你不仅能更了解自己的内心,还能学会接纳这些情绪,把它们当作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负担。

胡塞尔 世界的三项结构

胡塞尔 世界的三项结构

胡塞尔世界的三项结构胡塞尔(Edmund Husserl)是20世纪初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他提出了“世界的三项结构”的理论,对后来的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胡塞尔的“世界的三项结构”进行解析,以及对其意义和影响的探讨。

第一部分:现象学在胡塞尔看来,人类对于世界的认识和理解是通过经验来实现的。

他首先提出了现象学这一独特的哲学方法,旨在研究和描述人类经验中的现象和意义。

现象学注重对于现象的直接观察和描述,抛开先入之见和预设观念,寻求直接接触和理解客观世界。

第二部分:感性层根据胡塞尔的理论,人类对世界的感知和认识发生在感性层。

在感性层,我们通过感官来感知外界的物体和事件,通过感知来构建对世界的认知和理解。

感性层是我们与世界相互交流的第一步,是我们获得经验和知识的初始阶段。

第三部分:知性层在感性层之上,是知性层。

在这一层次上,我们对感性层所传达的感知进行理性的思考和分析。

知性层关注的是我们对世界的思考和理性的认识,它是人类思维和理性的运作所在。

在知性层上,我们可以对感知的事物进行抽象、归纳和推理,从中获得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第四部分:精神层在胡塞尔的理论中,精神层是最高层次的认知和理解。

精神层涉及到我们对自我的认知和超越个体的意义和价值的思考。

在精神层上,我们思考着自己的存在、目的和价值,从而超越了个体层面,更加关注人类生活的意义和终极价值。

结论:胡塞尔的“世界的三项结构”理论,对于我们认识和理解世界的过程提供了新的视野。

通过感性层、知性层和精神层的层层递进,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认识和理解世界。

这一理论不仅对哲学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心理学、认知科学等学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胡塞尔的思想以其独特的观点和方法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方式,使我们对于世界的认知更加深入和全面。

如何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

如何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

如何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 主体性反转: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是以主体性反转为出发点,即从人类以往对于经验世界的认知方式中心化转向到受经验世界的支配的思考方式。

这种反转是为了揭示经验世界的真相、本质和基础。

2. 以现象为中心: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以现象为中心,试图通过详细描述经验现象的内部结构和特征的方式来洞察现象的本质。

这种方法认为,除了现象本身外,没有任何事物是真实和可知的。

3. 描述性重建:胡塞尔认为,描述性重建是一种揭示事物本质和真相的方法。

也就是说,通过对现象进行描述,可以重构和揭示事物本身的真实和内在结构。

4. 意义分析: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是一种对现象的意义和涵义进行分析的方法。

通过研究现象的内在结构和意义,可以揭示出它们背后的深层次现实和本质。

总之,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强调以现象为基础,采用反转主体性的方法揭示经验世界的真相和本质,通过描述性重建和意义分析来达成这一目的。

论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

论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

论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1. 引言1.1 背景介绍胡塞尔(Edmund Husserl)是20世纪最重要的德国哲学家之一,他被誉为现象学之父。

《现象学的观念》是他在哲学领域的重要著作之一,该书探讨了人类认识活动的本质和结构。

胡塞尔认为,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并非简单地接受外部世界的事物,而是通过主观活动对外部事物进行塑造和构建。

在胡塞尔的哲学体系中,他提出了“超越之物”的概念。

这一概念指的是那些超出我们单纯感知能力范围的对象,即我们无法直接感知到的客观世界的存在。

这种“超越之物”既包括实在世界中的物体,也包括一些普遍的概念和原则。

胡塞尔认为,正是这些“超越之物”构成了我们认识世界的基础,是我们认识活动的先决条件。

通过研究胡塞尔的“超越之物”理论,我们可以深入了解人类认识世界的本质和结构,探讨认识活动的起源和发展。

了解“超越之物”在现象学中的作用,可以为我们提供更深层次的认识论启示,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人类认识活动的本质和意义。

1.2 研究意义研究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从理论上看,“超越之物”是胡塞尔对于客观存在的思考,通过探讨“超越之物”,我们可以深入理解事物背后的本质和根源。

而在实践上,“超越之物”则直接关系到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和行为方式。

通过研究“超越之物”,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自我,理解他者,从而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和问题。

因此,研究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中的“超越之物”不仅有助于推动哲学领域的发展,更有助于提升我们的认知水平和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困惑。

在今天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探究“超越之物”的概念,对于促进人类思维的深度和广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 正文2.1 胡塞尔对于“超越之物”的定义胡塞尔在《现象学的观念》中对于“超越之物”的定义可以从不同角度来解读。

他将“超越之物”定义为一种存在于经验之外的对象或实体,超越了我们所能直接感知或理解的范围。

《世界哲学源流史》现象学之二:胡塞尔1

《世界哲学源流史》现象学之二:胡塞尔1

《世界哲学源流史》现象学之二:胡塞尔1 现象学之二:胡塞尔1现象学是20世纪西方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哲学流派之一。

它不仅对20世纪初的德国哲学和世纪中期以让——保罗.萨特(1905-1980)、莫里斯.梅洛- 庞蒂(1908-1961)等人为代表的法国思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且其影响已远远越出德语和法语地区,演变成世界性的" 现象学哲学运动"。

这一运动的精神甚至越出哲学,渗透进文学、美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逻辑学、经济学等极其广阔的领域,程度不同地影响了它们探讨问题的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现象学这个术语最早是由18世纪德国科学家和哲学家拉姆伯特(1728 -1777)在其《新工具》(1764)一书中提出的。

他主张建立一门叫做" 现象学" 的学科,并把它定义为关于幻觉的理论;认为现象是对实在的歪曲或掩盖,因此它只能把我们引入歧途。

与拉姆伯特同时代的哲学大师康德,通过区分现象与自在之物,赋予" 现象" 以极为广泛的意义。

不过,实际打开现象学研究之路的乃是德国哲学家哈特曼(1842-1906)和布伦坦诺(1838 -1917)。

哈特曼在《道德意识的现象学》(1878)一书中把现象学理解为对意识的一种纯描述性的研究。

布伦坦诺反对康德割裂现象与自在之物的做法,主张把一切关于现象的判断都还原成对存在自身的判断;他还把中世纪经院哲学中的" 意向性" 概念改造成心理学的记述概念,将其作为现象学的基本概念。

这些思想构成了现象学重要的理论渊源。

现象学的真正创始人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

自他于20世纪初使用" 现象学"这个术语以来,现象学就成了研究哲学的方法的一个名称。

现象学家们认为,现象学方法是研究哲学的唯一正确的方法;现象学是迄今为止最好的哲学概括。

但其他学派的哲学家则把现象学理解为现代哲学的一个流派或一种运动。

西方哲学史 第七讲 胡塞尔

西方哲学史 第七讲   胡塞尔

(1)什么是意向性
❖ 德语中意向性一词来自拉丁文,意思是“指 向”或“对准”。
❖ 所谓意向性,简言之就是“意识行为有所指 向的特性”。与人相应,意向性行为就是具 有有所指向的特性的意识行为。这有所指向 的特性乃是人类意识的基本特征,指出人的 意识及其对象同时呈现,也是胡塞尔进行哲 学思考的起点。
❖ 胡塞尔自己所言:“意向性表现了意识的基 本性质……全部现象学问题都与之密切相 关”。意向性理论是胡塞尔对哲学的主要贡 献。
?1901年10月胡塞尔到哥廷根大学任副教授在那里虽然渐渐有了一批志同道合者但胡塞尔的学术生涯并不一帆风顺他申请教授曾被拒绝同事的贬低和自我怀疑一度使他对自己几乎失去信心但此时在他的影响下的已经有了哥廷根和慕尼黑两个现象学研究的圈子了
第七讲 现象学学派创始人—— 胡塞尔
一、现象学概论
❖ 现象学是现代西方哲学中影响很大,持续时间很长 的一个流派,与柏格森的生命哲学、祁克果的生存 哲学、弗洛依德的心理学等一起,极深刻地影响了 西方哲学的发展。它于20世纪初兴起于德国,然后 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哲学运 动。这个运动包括胡塞尔、海德格尔、舍勒、萨特、 利维纳斯、梅洛—庞蒂等许多重要的现代西方哲学 家。这些人的名字几乎就构成了半部现代西方哲学。
❖ 这时候,胡塞尔终于意识到了面临的危机:要 么通过毕业考试继续升学,要么回家跟父亲做 小生意去。胡塞尔醒悟了,开始奋发学习。他 竟然顺利通过了毕业会考,成绩还不错。据说 当校长向学监报告时,说这次成绩还不错的胡 塞尔“是我们学校最差的学生”。
❖ 1876年6月底,胡塞尔进入莱比锡大学。一开 始时,他主修天文学,喜欢数学、物理和哲学。
❖ 现象:事物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的外部 的形态和联系。(现象的本意是显现出 来的东西)

胡塞尔纯粹现象学,名词解释

胡塞尔纯粹现象学,名词解释

胡塞尔纯粹现象学,名词解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胡塞尔(Husserl)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被誉为现象学之父。

他的哲学思想影响了整个20世纪的哲学和其他学科领域。

在胡塞尔的著作中,他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概念和理论,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纯粹现象学。

纯粹现象学是胡塞尔的主要贡献之一,它是一种对人类经验的研究方法和哲学体系。

纯粹现象学的基本思想是要解释和分析人类意识的结构和内容,揭示人类如何认识和理解世界的。

在纯粹现象学中,胡塞尔强调要把握“事物本身”的意义,而不是抽象概念或符号的意义。

他认为,只有通过直接观察和描述现象,才能达到真正的理解和认识。

在纯粹现象学的框架下,胡塞尔提出了一系列的概念和方法来解释和分析人类经验。

其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意向性”。

胡塞尔认为,人类认识和理解世界的过程是一个“意向的”过程,意识总是指向某种对象或现象。

我们的意识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总是与外部世界相联系的。

另一个重要的概念是“表现”(表识)。

胡塞尔认为,所有的意识都是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的,而表现则是意识与对象之间的关系。

通过研究表现,我们可以揭示出人类意识的结构和特点,以及人类如何理解世界的方式。

在纯粹现象学中,胡塞尔还提出了“归纳意识”和“描述”等概念来进一步解释人类经验的本质。

他认为,只有通过归纳意识和描述现象,才能揭示出人类意识的本质和特点。

这种方法不仅在哲学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其他学科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胡塞尔的纯粹现象学是一种深刻的哲学体系,它不仅对人类意识和认知过程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新的概念和方法来揭示人类的实践活动。

这种方法对当代哲学和其他学科领域都具有深远的影响,是现代思想史上的一大重要篇章。

第二篇示例:在胡塞尔的纯粹现象学中,他设想了一个纯粹的主观领域,即“现象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主观没有任何外在世界和客观事物的干扰,只有直接的感知和表达。

在这个领域里,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事物的本质属性和结构,而不受到主观观念和主客观对立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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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简介首先要了解他思想中的三个概念:描述法、自由想像法、地平线法。

(一)描述法描述法是指,如果想分辨一样东西,先不要认定它是什么,而要先作一个客观的描写。

然而,描写是相当困难的,并且每个人对同样一种东西的描写可能不太一样。

因此,必须把所要描写的对象直接凸显出来,周边的东西先存而不论,一样一样地排除,此时就要配合自由想像法。

(二)自由想像法先举个例子:如果想要知道“人”到底是什么,那么可以问:“如果一个人车祸受伤.断了一只手,这样还算是人吗?”当然,这样叫做独臂人。

接着继续问:“那么如果断了两只手.还算是人吗?”当然还算,因为这样叫做无臂人。

相同的,断了一只脚叫做独脚人;就算两只手、两只脚都断了,也还是人。

那么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不算是人呢?思考到最后,可能会认为如果没有头就不算是人了,因为我们从来不曾见过一个没有头的人。

这就是自由想像法。

使用自由想像法去认识一个人时.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间:“如果少了这项特色,他还是他吗?”现象学的目的就在于让人知道一样东西的本质。

假设我们要了解一个人的本质是什么,首先就要把我们能够掌握的、关于这个人的所有现象写下来,譬如:身高、体重、家世背景、念什么科系、成绩如何、有什么嗜好、参加什么社团等。

写下来之后,开始使用自由想像法,亦即问自己:“如果他少了这一样条件,他还是他吗?。

(譬如:如果他身高没这么高,他还是他吗?)按照这种方式把每个细节一一问消楚,最后我们会发现,其中有些条件是绝对不能少的,一旦缺少了这些东西,他就不再是他了(如:他非常勇敢、非常诚实等)。

涌常这些东西会g跟一个人内心的价值观有关,而不是与外在条件有关。

由此可知,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不应该被外表所迷感,因为外表很多条件部是可以去掉的。

把这些外在条件去掉之后,内在特质才会凸显出来。

如果没有经过这种现象学的思考过程,就很难发现一个人的本质真相,以至干容易被外表迷感.举例来说.电现新闻的主播一个个都很上相,每天报新闻看起来好像很有见解,但是他们真的很明智吗?这就说明了,判断任何东西的时候,不能只看外表.而要问:“什么是它的本质?进而使用描述法与自由想像法去思考,如此才能发现真相。

(三)地平线法.那么,地平线又是什么呢?英文是horizon ,有时候也翻成“视野”或是'视域”。

人看任何东西都有视域,而这个视域就是我们所能见到的世界。

例如.当你走在原野上,看到远处有一根尖尖的东西,很像犀牛角,也很像是教室的塔尖.但你不知道它是什么。

就像我们有时候看电影,会着到一个人在原野上走了很久,看到远处有一个尖尖的角.不知道是什么,于是继续往前走。

一定要走到一个临界点.在那一刹那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而在还没有确定之前,真的是完全没把握。

人的认知也是如此,往往是从模糊到明显,而在这其中有一个临界点,当那一点出现的时候.你会有一种“啊,原来是这样”的反应。

我们认识别人的时候也是如此,有些人波此同学了十几年,到某一天才突然觉得:“唉,原来我到今天才认识你的真面目!”这时候你所认识的他已经不再是外表的印象,而是真正注意到了他的本质,这是相当不容易的。

现象学由德国犹太裔哲学家胡塞尔创立,它最重要的贡献是揭示出了一种新的哲学思考方法的可能,或一个看待哲学问题的更原初的视野。

胡塞尔(Edmund Husserl, 1859-1938)23岁时在维也纳大学获得数学博士,并从事过短期的数学方面的工作。

1884年至1886年,他在维也纳听到了F. 布伦塔诺(Brentano, 1838-1911)的课,后者关于“意向性”的讲述使得他的思路大开,从此决定献身于哲学事业。

1891年他发表了《算术哲学》一书,对数学和逻辑的基础从意识心理的角度进行分析。

它的“心理主义”倾向受到了现代数理逻辑的创始人弗雷格的批评。

1900年至1901年,胡塞尔发表了两卷本的《逻辑研究》,对逻辑研究中的心理主义、包括他自己的一些过去的思想进行了多方面的清理;而且,更重要的是,他用“意向性”这个居于主体和(感觉经验)对象之间的更本源的思路来理解“意义”的纯构成,并以此为基点,论述了现象学的一些基本思想和方法。

此书标志着二十世纪现象学运动的开始。

1901年,胡塞尔到哥廷根大学任教。

其后,他经历了某种思想危机,最后以1913年发表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以下行文中简称《观念1》)一书作结,完成了从“描述现象学”到“先验现象学”的过渡。

这之后,他对于意向性构成的思想又有更丰富的论述。

1916年,胡塞尔受聘于弗莱堡大学,接替新康德主义者李凯尔特的教席,并与海德格尔相识。

1928年,发表了《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讲座》(海德格尔编辑)。

1929年出版了《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

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中,他更多地关注“主体间性”问题,而且提出了“生活世界”的学说,撰写了《笛卡尔的沉思》和《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

由于纳粹对于犹太人的迫害,胡塞尔晚景凄凉,1938年去世时弗莱堡大学哲学系只有一人参加他的葬礼。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思路。

胡塞尔认为哲学从一开始就想要成为一门严格的科学,但不幸的是,一直到他那时为止,哲学还根本不是这样一门严格的学问。

虽然有过苏格拉底、柏拉图、笛卡尔和康德等人的努力,但哲学一直未找到一个真正严格的起点。

所以,“作为科学它还没有开始”。

[1]为什么会这样呢?在胡塞尔看来,其原因在于哲学家们还未能真正摆脱根深蒂固的“自然主义”的思想方式。

采取这种思想态度的人将我们认识的对象和认识的可能性都视为现成给予的和不成问题的。

所以,这样的认识和思考从一开始就已经处在某种前提规定的框架中,而缺少一种体验的和反思的彻底性。

在这个意义上,这种思维和它所依据的经验不是一个真正的起点,也不可能有一个内在严格的构成机制。

因此,对于胡塞尔来说,找到一个“无(现成)前提的开端”就成为一切抱有严格科学“理念”的哲学探索的最重要的任务。

而这个“理念”或“观念”(Idee)只有在一门“纯粹的现象学”或“现象学的哲学”中才能实现。

1.胡塞尔为何看重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理论?胡塞尔从布伦塔诺的讲课中获得了什么灵感、以至他一生的学术事业都被其改变了呢?简言之,这就是布伦塔诺关于意向性(Intentionalitaet)的思想,而它的提出则出于区分物理现象与心理现象的需要。

在布伦塔诺看来,说心理学是一门关于“心灵”的科学是不合适的,既含糊又带有形而上学的味道。

他认为心理学只能是关于“心理现象”的科学,而将真正的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区分开就是获得一个科学的心理学概念的关键。

什么是心理现象呢?布伦塔诺写道:“每一个呈现在感觉和想象中的表象(V orstellung)都是心理现象的一个实例;这里的表象不是指被表象的东西,而是指表象活动本身。

”[2]这样,听一种声音,看一个有色的对象,感到冷或暖,想象这些感觉,乃至思考、判断、回忆、期望、怀疑、相信等,都是心理现象的实例。

此外,每一种感情,比如高兴、愤怒、失望、喜爱、厌恶等,也是心理现象。

那么,什么是物理现象的实例呢?按照布伦塔诺的看法,它们包括我看到的某种颜色、某种形状和某种景观,我所听到的某种音乐和声音,我所感觉到的冷、热和气味,还有在我的想象中对我显现的类似现象。

可以看出,在布伦塔诺这里,这两种现象的不同在于心理现象指的是表象活动本身,而物理现象则仅是被表象的东西。

这样,如果心理现象是听和看,相应的物理现象就是被听到的声音和被看见的色彩或形状。

所以,按照这思路,物理学要研究的乃是纯粹的物理现象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必考虑对于这些现象的表象过程。

而心理科学则应研究心理现象即表象活动本身。

从以上的说明中还可以看出,心理现象是将物理现象包含于自身之内的更复杂的一种现象。

没有哪个心理现象可以是一个纯粹的表象活动而不含有被此活动表象出来的东西,“表象”这个词的动词(vor-stellen)即具有“将某物置于面前”的意思。

所以,任何一种心理现象或表象活动必然有一种物理现象所没有的内在的双层结构,即表象过程、被表象的东西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而不管这种被表象者是否实际存在。

于是,布伦塔诺选择了一个中世纪经院哲学中使用过的词,即“意向性”,来刻划所有表象活动和心理现象都具有的这一特性。

他写到:“每一心理现象可以用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所说的对象的意向性的(亦即心灵的)内存在(Inexistenz),以及我们略为含糊地称之为对一内容的的指称、对一对象(不一定指实在的对象)的指向、或内在的客体性这样的东西来刻划。

”[3]这也就是说,任何心理现象都是一种意向性的活动,即对某个内在对象的指向和提现。

这种指向和提现的方式,如前面的那些例子所显示的,可以很不同;但这个基本的意谓-被意谓的构造是存在于一切心理或意向性活动中而不存在于物理现象中的。

在知觉中总有某物被知觉,在判断中总有某物被肯定或否定,在爱、恨、怀疑、相信中总有某物被爱、被恨、被怀疑、被相信,等等。

根据这样一种考虑,布伦塔诺断言:“这种意向性的内存在是为心理现象所专有的。

没有任何物理现象能表现出类似的性质。

所以,我们能够为心理现象下这样一个定义,即它们都意向性地把某个对象包含于自身之中”。

[4]这样一种对于心理现象的刻划为什么能给胡塞尔的现象学提供一个“阿基米德点”、从而为他心目中的“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提供了可能性呢?从表面上看,这样一种意向性所能表达的只是一种经验的、内在于意识的、与实存问题无关的结构。

依靠它怎能解答关于客观认识以及最终实在的问题呢?这个问题涉及到上面已提到的胡塞尔对于哲学应具有的“严格性”的理想。

在他看来,以前所有的哲学都还不是一种具有自身规范性或完全自立的学问,总已包含了某种外在的前提,以至各种任意的思想能够在哲学中泛滥。

胡塞尔去获得这种最终的严格性的策略是:找到一个无可怀疑、无所预设的绝对确定性,并且在此确定性中发现某种可以构成客观性的机制。

他之所以能在布伦塔诺刻划心理现象的“意向性”中看到了实现这个策略的可能,是因为:首先,深受“笛卡尔的沉思”的引导,胡塞尔认为无可怀疑的确定性只能在人的内知觉或意识中找到,而意向性的内存在恰是作为一切心理的和意识的活动的特性提出来的,因此是具有绝对确定性的纯粹现象。

再者,与所有通过反思达到的内在对象不同,意向性包括一个双层的表象结构,即表象行为、被表象的东西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这就提示出了一种“构成”(Konstitution)的机制,虽然它在布伦塔诺那里还是那么微弱。

但是,对于胡塞尔来讲,“一切问题中的最大问题乃是功能的问题,或‘意识的对象性的构成’的问题”。

[5]布伦塔诺讲的意向性在胡塞尔眼中就潜在地具有了这种“功能”。

选择这样一个起点绝不是没有负面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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