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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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议费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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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会议费用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确保公司资金使用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部门会议、项目会议、专项会议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节约、高效、透明、合理原则,确保会议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二章会议费用预算第四条会议费用预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场地租赁费用;2. 交通费用;3. 餐饮费用;4. 住宿费用;5. 会议用品费用;6. 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各部门在召开会议前,需向财务部门提交会议费用预算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会议费用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第三章会议费用报销第七条会议结束后,各部门需向财务部门提交会议费用报销申请,包括以下材料:1. 会议费用预算表;2. 会议通知或会议签到表;3. 会议现场照片或视频;4. 会议用品购买清单;5. 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票据。

第八条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会议费用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报销材料齐全、真实、合法。

第九条财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会议费用报销申请,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销。

第四章会议费用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公司设立会议费用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会议费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对各部门会议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章会议费用管理细则第十五条会议场地租赁:1. 优先选择公司内部场地,如无合适场地,再考虑外部场地;2. 外部场地租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第十六条交通费用:1. 参会人员交通费用按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2. 参会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按实际车票金额报销。

第十七条餐饮费用:1. 餐饮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2. 餐饮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铺张浪费。

国有企业会议费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会议费管理制度
(三)会议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二十五条会议室资源优化配置
(一)会议室管理部门应根据会议需求和会议室使用情况,合理调整会议室资源,提高会议室利用率。
(二)鼓励采用视频会议等现代化手段,减少对实体会议室的依赖,提高会议效率。
第二十六条会议室使用费用管理
(一)会议室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按照规定标准缴纳会议室使用费用。
(二)会议纪要编制完成后,应提交给主持人审核,经主持人确认无误后,及时发布给所有参会人员和相关执行部门。
第十五条跟踪落实机制
(一)会议纪要中明确的决议事项,应建立跟踪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二)责任部门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预期目标。
第十六条决议执行情况的反馈
(一)责任部门在执行会议决议过程中,应定期向会议组织单位报告执行进度和结果。
(二)会议组织单位应定期收集、整理决议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主持人汇报。
第十七条决议执行的监督与检查
(一)会议组织单位应加强对决议执行的监督,确保决议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完成。
(二)上级单位应不定期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决议执行结果的评估
(一)会议组织单位应在决议执行结束后,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国有企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二)会议结束后,使用单位或个人应负责清理会议室,恢复原状,并将设备归位。
(三)如需临时变更会议时间、地点或取消会议,应提前通知会议室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会议室安全管理
(一)会议室管理部门应制定会议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会议期间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会议费使用管理制度

会议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会场租赁费:租赁外部场地所产生的费用。
(二)会议材料费:会议所需资料、印刷、邮寄等费用。
(三)交通住宿费:参会人员因会议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四)餐饮费:会议期间提供的餐饮费用。
(五)其他费用:与会议相关的其他合理支出。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会议费用的预算编制、报销审核及支付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合理使用会议费,提高会议质量,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二)会议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三)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会议室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会议室钥匙管理
(一)会议室钥匙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借用钥匙需办理相关手续。
(二)借用钥匙的人员应妥善保管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三)遗失钥匙需立即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会议决议
(一)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应根据会议记录整理会议决议,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二)会议决议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并抄送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会议总结
(一)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结束后对会议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
(二)会议总结报告应提交给公司领导,为公司今后会议提供参考。
第二十三条会议室设备管理
(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会议室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会议组织者在使用会议室前,应检查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如有问题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反馈。
(三)会议期间如遇设备故障,会议组织者应联系行政管理部门尽快解决。
第二十四条会议室安全管理
(一)会议室使用期间,会议组织者应确保参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注意安全。
(四)公开透明原则:会议费用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会议费管理,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 号),结合国家、XX部、XX院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各部门召开的行政、业务会议适用本办法。

行政性会议是指以XX单位名义召开的综合性政务会议。

业务性会议是指以XX单位名义,以及附属(挂靠)机构(国有控股企业、学会)、研究团队(课题组)、项目(含课题、子课题)召开的以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学术交流、成果转移转化等科研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门会议(如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第三条召开会议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

内容相似的会议,应当联合或合并召开。

严禁召开无实质内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

不得邀请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会议费预算原则上应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综合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所年度会议计划编制和会议报请审批管理;(二)参与制定或修订所会议费管理办法;(三)审核会签以XX单位名义召开的会议通知;(四)审核汇总单位年度会议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制度汇编(五)对年度会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一)牵头制定或修订所会议费管理办法;(二)负责会议费预算管理,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三)对会议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核查核准各部门会议计划是否符合预算要求。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年度会议计划,办理会议请示及会议通知手续,配合综合处编报有关会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第三章会议审批第八条会议计划编报与审批: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

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四篇.doc

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四篇.doc

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四篇第1条XXXXX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费用管理,统一会议费用支出标准,厉行节约,严格成本控制,在总结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议费是指公司总部各部门、下属单位、各直属管理项目部召开和参加会议的费用,包括会议期间的食宿费、场地租赁费、场地布置费、设备租赁费、文件印刷费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会议费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1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会议费管理制度和标准;2、组织研究、完善、监督、部门会议费用审批报销程序执行情况;3 、组织定期库存、分析、部门会议费用使用通知。

第四条公司总部各部门、下属单位、各直接管理项目部是使用公司会议费的部门。

主要职责是1、严格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会议费用管控措施;2、准备、报告、执行年度会议费用计划;3、定期总结、会议费用使用分析;4、对公司会议费的管理和控制提出合理建议。

第三章管理标准和要求第五条根据XXXX公司发布的会议费指标,公司控制会议费总额。

第六条公司内部会议的分类和组织参照会议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减少会议次数,控制会议规模。

如果内部会议场所(包括公司总部、下属单位、各直接管理项目部的会议室)能够满足会议要求,则会议场所不得外借。

可以一起举行的专业会议应该一起举行。

充分利用现代手段举行视频电话会议和视频网络会议(根据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办法),减少和避免与会人员的拥挤和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在公司内部会议场所召开的各类会议,按照公司会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公司总部会议室的,由会议组织部门(或单位、直接管理项目部)在信息网络上办理申请手续(总部会议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

第九条公司总部各部门计划租用会议场地时,应在每年1月底前填写外部场地的会议时间表。

见附件2)。

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汇总,形成公司总部外部场馆年度会议计划,报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批准。

单位会议费管理制度

单位会议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会议费管理,规范会议开支,提高会议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议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部署会、专题研讨会、业务培训会等。

第三条会议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会议费用开支合法、合规。

2. 效率优先:注重会议实效,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效率。

3. 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会议费用合理使用。

第二章会议费用预算与审批第四条会议费用预算应根据会议性质、规模、内容等因素合理编制,包括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资料费等。

第五条会议费用预算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会议费用开支第六条会议费用开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禁超支。

第七条会务费:包括场地租赁、设备租赁、资料印刷、投影仪等设备使用费等。

第八条住宿费:根据会议需要,合理安排住宿,严格控制住宿标准。

第九条交通费:根据会议地点和人员数量,合理安排交通方式,严格控制交通费用。

第十条餐饮费:根据会议时间、地点和人数,合理安排餐饮标准,严格控制餐饮费用。

第十一条资料费:根据会议内容,合理编制资料,严格控制资料费用。

第四章会议费用报销与结算第十二条会议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会议费用报销单据。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报销。

第十四条会议费用结算应在一周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会议费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会议费用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高校会议费管理制度

高校会议费管理制度
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本制度应相应进行调整。
1.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会议室设施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会议室内应配备必要的会议设备,如投影仪、音响、话筒等。
3.使用会议室设备时,应遵循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如有故障,应及时报修。
四、会议室安全保障
1.管理部门应制定会议室安全措施,确保会议期间的人员安全。
2.会议室内应配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3.对会议纪要的归档和查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会议纪要的持续改进
1.定期收集参会人员对会议纪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会议纪要的编制和发布流程。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会议纪要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调整,提高会议纪要的实用性。
3.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关注会议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为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及时性:报销应在会议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经济性:合理控制会议费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校财务处所有。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章会议流程
一、会议筹备
1.确定会议主题:明确会议目的、议题和预期成果,报请相关领导审批。
本章内容旨在规范会议流程,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提高会议质量。各级单位应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本章规定。
第三章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
一、会议纪要的编制与发布
1.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会议的议题讨论、决策结果、责任分配等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2.会议纪要编制完成后,需及时提交给会议主持人或相关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后的会议纪要应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确保相关人员了解会议内容。

会议费管理办法范本

会议费管理办法范本

会议费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举办的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会议、学术交流会议等。

第三条会议费管理应当遵循精简高效、勤俭节约、规范有序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费用标准。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第四条会议分为一类会议、二类会议和三类会议。

一类会议是指涉及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指涉及部门重要工作安排、业务交流等,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指一般性工作研讨、业务培训等小型会议。

第五条会议审批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类会议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类会议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三类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单位分管领导同意。

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第六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第七条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综合定额标准如下:一类会议:每人每天_____元。

二类会议:每人每天_____元。

三类会议:每人每天_____元。

第八条对于有特殊情况需要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第四章会议费预算管理第九条会议费应当纳入单位年度预算,按照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批。

第十条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明确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数、费用预算等内容。

第十一条会议费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第五章会议费报销管理第十二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会议费报销手续。

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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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办20XX年XX月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衡阳市财政局衡财行[2009]136 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09-11-0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第壹条为切实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壹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岀,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05]3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市直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开支标准(壹)住宿标准。

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

具体标准按所于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

(二)餐费标准。

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于衡阳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天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于衡阳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天按30-60元标准执行。

(三)宴请标准。

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壹般只安排壹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于衡阳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餐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于衡阳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餐按30-60元标准执行。

宴请要体现湖南特色,以湘菜为主;酒水、香烟原则上采用本省产品,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壹。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

陪餐人数壹般控制于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

(五)市直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市州、县(市、区)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壹律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第五条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客人自理。

如住宿费标准高于客人所于地规定的标准,客人按其规定标准结算后,超额部分由接待单位解决。

第六条市直单位公务接待原则上实行定点接待制度。

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办、市监察局将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市直单位定点接待点。

定点接待点实行俩年壹定,市直单位可于定点接待点中自主选择接待单位。

第七条审批程序(壹)市直单位公务接待坚持单位财务主管领导“壹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

(二)公务接待承办单位经办人填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样式附后,以下简称《审批单》),经本单位接待和财务部门审核,报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凭《审批单》到接待定点单位安排接待。

(三)接待工作完成后,承办单位和接待定点单位应及时核对费用开支,承办单位凭定点接待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的《审批单》、食宿单、定点接待单位发票(简称“三单”)到财务部门办理接待费结算,财政部门于单位接待费预算总额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三单”不齐全时,财务不予报销;于非定点接待单位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八条市直单位的公务接待费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于年度接待费预算总额之内开支,列入“招待费”科目,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岀项目或列入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的成本,且于单位决算中真实、全额反映。

和公务接待无关的费用不得于“接待费”中列支。

第九条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招待私客、互相吃请;严禁以接待为名进行请客送礼、观光旅游以及组织各种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向下属单位、学会、协会以及有工作往来的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接待费用。

第十条市直单位应建立内部经费管理制度,于壹定范围内定期公布接待费开支情况(包括接待费总额、接待批次、人数等),自觉接受监督。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每年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公务接待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壹经查实,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严肃处理,且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关联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壹条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公务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市直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报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备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4月10日起执行。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说明:1.本单壹式三联:承办单位经办部门、财务部门各壹联,定点接待单位壹联。

2. 备注栏反映的内容包括:(1)宴请上级领导、外地客人经费情况(如需宴请);(2)除食宿费外,需开支的其他费用情况;( 3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办[2009]23号衡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09-11-03衡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办法第壹条为了严格控制和精减会议,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节约会议费开支,切实改进机关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行政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党政组织、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召开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归口审批、标准控制、直接支付"的办法。

第三条会议的分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召开的会议分为三类:(壹)壹类会议指市党代会、市人大会、市政协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劳模会;(二)二类会议指市委全会和市委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全会、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市纪委全会、县市区委书记会、县市区长会、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代表大会以及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县市区党政壹把手参加的专题会议;(三)三类会议指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县市区党委副书记、常委或政府副县市区长参加的综合性会议(以下简称综合性会议)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含部门工作会议、专业性会议)。

第四条会议的规模(壹)严格控制会议天数。

原则上壹类会议控制于6天以内,二类会议控制于2天以内,三类会议控制于半天。

各单位要尽量压缩会议天数,提高会议质量和实效。

(二)严格控制会议人数。

壹、二类会议的代表人数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或根据具体情况由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审核确定。

壹类会议的工作人员控制于代表人数的25%以内;二类会议的工作人员控制于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县市区壹级,每个部门壹年只召开壹次工作会议,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次,工作人员控制于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三)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且开或套开的会议必须合且或套开,可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不要集中开会。

第五条会议的审批(壹)壹类会议由市委、市政府审批;(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市纪委全会按关规定的程序审批,其他二类会议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呈报审批;(三)三类会议中的综合性会议须报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审批;(四)除现场会以外,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议原则上只于市区内召开,凡到市区以外的县市区召开三类会议的必须报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审批;(五)中央、省于我市召开的全国性、全省性会议(不含只有部分省市、部分市州参加的座谈会,下同)需要市财政补贴会议经费的,会议承办单位应于会前报市委或市政府批准,且抄送市财政局备案。

第六条实行会议定点接待制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议实行定点接待制度。

定点接待会议的单位由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年确定壹次。

壹、二类会议及三类会议中的综合性会议必须到定点接待单位召开,财政、监察部门参和会务监督。

其他会议按照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应尽量使用单位内部的宾馆、招待所、会议室和车辆;内部宾馆、招待所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应到定点饭店召开,不得租用高级宾馆、饭店召开会议。

第七条会议费的开支标准会议费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场租金、文件印刷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公杂费、农民代表误工补助、备用药品费等)。

(壹)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标准不得高于会议定点接待单位政府采购定价。

(二)于不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凡于市区召开的会议,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衡单位(不于市区的除外)的会议代表壹律不安排住宿。

(三)交通费只适用于壹类会议。

(四)文件印刷费等其他杂费根据会议的实际需要,于会议定点单位政府采购价或挂牌价内据实核定。

(五)其他费用中的农民代表误工补助,按实际到会农民代表人数人平30元/天核定。

(六)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中央单位、省管单位于衡召开的全国性、全省性会议,视具体情况,壹般按不高于二类会议的标准给予补差。

(七)各种学习班、座谈会、纪念会、研讨会、各部门召开的表彰会以及各种片会、协作会(市委、准的除外),市财政壹律不安排专项会议经费和奖励经费。

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各类市级表彰会应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资奖励为辅。

受表彰的集体原则上不发奖金。

受表彰人员的奖励标准参照文件执行,有关表彰方案需经市委、市政府批准。

第八条会议费的审核和支付市财政局负责会议费的审核,且对集中支付单位的会议费直接支付。

非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会议费,支付,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进行审计稽查。

(壹)召开壹、二类会议及三类会议中综合性会议、以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需要市财政补贴的其他会议,其会议的各项经费支出标准须控制于政府采购确定的协议价之内。

如会议不于定点会议接待单位召开,政不予支付会议经费;会议支岀标准超过协议价的,市财政只支付协议价部分。

2、召开壹、二类会议及三类会议中综合性会议的单位,应于会前7日将会议通知(或复函)和经费预算报送市财政局,所需会议经费由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采取国库直接支付的方式和会议定点单位结算,会议承办单位于年度决算中统壹列报支岀。

中央、省于我市召开的全国性、全省性会议,需要市财政补贴会议经费的,会议承办单位应于会前报市委或市政府批准,且于会前5日抄送市财政局备案,由市财政局核定补贴金额,报市政府审批后直接拨付会议承办单位。

对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以及未于会前报财政局备案审核的,市财政不安排会议经费。

3、行政事业单位召开的其他会议,会议费由召开单位于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其中属于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会议费支岀,由国库集中支付局直接支付。

对于非定点会议接待单位召开的价格高于定点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价的会议支出,国库集中支付局不予支付;对于定点单位召开的超过规定标准的会议支出,国库集中支付局只按协议价支付。

第九条会议纪律(壹)未经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会议通知,不得通知县市区党委、政府正副职参加市直单位召开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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