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会会员管理办法及会员服务细则
商会会员管理制度

商会会员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商会会员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会会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会会员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对协会会员的管理,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一、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诚信度较好的企均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提交入会申请表;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三)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四)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关心协会建设,维护协会声誉;(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为协会活动提供方便;(四)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五)按规定向协会交纳会费;(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凡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者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六、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商会会员管理制度篇2为加强协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向协会秘书处索取入会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交秘书处。
第二条会员资格审查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报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三条资格审查的.内容:申请单位应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承认协会《章程》。
商会服务会员企业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服务质量,助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商会所有会员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商会服务会员企业的行为,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商会凝聚力。
二、服务内容第四条搭建信息交流平台1. 定期举办会员交流活动,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
2. 建立商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市场信息等。
3. 组织线上线下培训,提升会员企业员工素质。
第五条金融服务支持1. 协助会员企业对接金融机构,解决融资难题。
2. 组织银企对接会,搭建银企合作平台。
3. 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担保等服务。
第六条政策法规咨询1. 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帮助企业了解政策、把握政策。
2. 组织政策法规讲座,提升会员企业政策法规意识。
3. 协助会员企业办理相关证照、审批手续。
第七条法律维权服务1. 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
2. 组织法律讲座,提高会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3. 协助会员企业解决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
第八条人力资源服务1. 收集企业用工信息,举办招聘会,协助会员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2. 提供人力资源培训,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3. 为会员企业提供人才推荐、招聘服务。
第九条社会责任引导1. 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公益活动,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2. 协助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3. 组织会员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环保等活动。
三、服务流程第十条建立会员企业信息库,详细记录会员企业基本信息、发展状况等。
第十一条定期走访会员企业,了解企业需求,收集企业意见。
第十二条针对会员企业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落实服务方案,确保服务质量,及时解决会员企业问题。
第十四条定期反馈服务情况,收集会员企业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服务。
四、服务标准第十五条服务态度:热情、耐心、周到,尊重会员企业意愿。
商会管理规章制度

商会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商会是由一定行业或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专业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发展。
为了加强商会自身的管理和规范会员的行为,商会制定了以下管理规章制度。
二、会员管理1. 会员资格1.1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专业人士均可申请成为商会会员。
1.2 申请成为会员时,应向商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支付一定的会费。
1.3 商会理事会对会员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会员申请。
2. 会员权益2.1 会员享有参加商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益。
2.2 会员有权向商会提出建议和意见,商会应及时回复并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
3. 会员义务3.1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并遵守商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3.2 会员不得从事损害商会声誉的活动,不得以商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三、商会组织管理1. 商会理事会商会理事会是商会的执行机构,由商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商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决策。
2. 商会会长商会会长由商会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商会的主要领导工作,代表商会与外界进行沟通和联络。
3. 商会秘书处商会秘书处为商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商会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四、商会活动管理1. 活动策划商会秘书处根据商会会员的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策划并组织各类活动,如研讨会、培训班、展览会等。
2. 活动宣传商会秘书处负责对商会活动进行宣传,并邀请行业内专家、学者参与,吸引更多的会员参与。
3. 活动评估商会秘书处对每次活动进行评估,收集会员的反馈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五、商会会费管理1. 会费收取商会秘书处负责会费的收取工作,会费金额由商会理事会决定,并向会员详细说明会费用途。
2. 会费使用会费主要用于商会的日常运营、活动策划和成员福利等方面。
六、商会纪律管理1.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商会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会员,商会理事会有权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禁止参与活动、取消会员资格等。
2. 纳入黑名单对于严重损害商会利益的行为,商会理事会有权决定将相关人员纳入商会黑名单,并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商会会员管理规章制度

商会会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会会员管理,加强商会会员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提升商会整体形象和实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商会的所有会员,商会会员以接受并遵守本规章制度为前提,享有商会会员的各项权利。
第三条商会会员应遵循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团结协作的原则,积极参与商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商会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四条商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企业会员、荣誉会员等,各类会员具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商会会员可以通过向商会提出申请、经商会审议通过后成为会员,同时应缴纳相应的会费。
第六条商会会员有权利享受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和资源,有权利参与商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有权利参与商会的管理和决策。
第七条商会会员有义务遵守商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商会的正常秩序和形象,积极参与商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商会的事业发展。
第八条商会会员在商会活动中应遵循商业道德,不得从事有损商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不得利用商会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二章商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商会会员有权利参与商会的管理和决策,参加商会的各类活动,并享受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和资源。
第十条商会会员有义务遵守商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商会管理层的决策,维护商会的正常秩序和形象。
第十一条商会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商会的各项活动,支持商会的事业发展,为商会提供专业知识和人力资源。
第十二条商会会员有义务维护商会的利益和声誉,不得从事损害商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不得利用商会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三条商会会员有义务及时缴纳会费,不得拖欠会费,否则商会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
第十四条商会会员有权利自由退出商会,但应提前书面告知商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会员管理程序第十五条商会会员的申请表格由商会管理层制定,会员候选人应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六条商会管理层对会员申请进行初审,并向会员候选人发出通知。
第十七条经过初审合格的会员候选人,商会管理层将其资料提交商会全体会员审议。
商会会员管理制度

商会会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会会员管理和提升商会会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会下属各级会员单位及其会员的管理。
第三条商会会员以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为主体,会员资格的获取、维持和变更需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商会会员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商会会员应当遵守商会章程和相关会员管理制度,参与商会的各项活动并积极支持商会工作。
第二章会员资格第六条商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个人会员要求为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企业会员为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
第七条加入商会须先提交书面申请,经商会审批通过并缴纳会员费后始具有商会会员资格。
第八条商会会员具有参与商会各项活动、享受商会服务和参与商会决策的权利。
第九条商会会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会员信息更新,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
第十条会员资格管理机构对会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会员资格审查,对不符合会员资格的会员予以限制资格,甚至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会员权益第十一条商会会员有权参与商会的决策程序,包括选举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商会会员有权接受商会的各类服务和支持,包括会员服务、优惠活动等。
第十三条商会会员有权利用商会的会员资源,进行商务合作、交流学习等。
第十四条商会会员有权提出对商会工作的建议、意见或批评,并有权得到商会的回应。
第十五条商会会员在商会活动中享有优先参加、优惠报名等权益。
第四章会员义务第十六条商会会员应当遵守商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商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七条商会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商会的各项活动,并为商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八条商会会员应当遵守商会的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造成损害商会利益,商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商会会员应当按时缴纳会员费,并接受商会的资格审查和信息核对。
第二十条商会会员应当在商会活动和合作中,发扬诚信、合作的精神,保护商会会员间的利益。
第五章会员管理第二十一条商会设立会员管理机构,负责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商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

商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商会会员的发展与管理,提升商会的组织活力和服务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会会员的发展、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三条商会会员是指商会的组织成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第四条商会会员发展与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动商会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商会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由商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会员发展第六条商会会员的发展应以增加会员数量、提升会员质量为目标,积极吸引各类合作伙伴加入商会。
第七条商会会员的招募应根据商会的定位和目标需求,在广泛宣传与推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宣传渠道,吸引符合商会要求的会员加入。
第八条商会在招募会员时,应对拟加入的会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合法、合规、合理。
第九条商会应积极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向会员提供相关指导,帮助会员更好地发展经济、解决问题。
第十条商会应建立与会员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向会员通报商会活动、政策变化等信息,增加会员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商会应建立健全会员档案,对会员的入会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记录,保障会员权益。
第十二条商会应及时更新会员信息,确保会员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商会应定期按照规定向会员收取会员费,确保会员缴费的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商会应根据会员类别,组织会员定期交流座谈会、经验分享会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六条商会应根据会员的需求,定期开展各类培训、讲座等专业知识活动,提升会员的专业素养。
第十七条商会应及时反馈会员的意见、建议,并根据会员的需求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会员退出第十八条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商会可以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并可以按规定取消其会员资格:(一)违反商会章程或法律法规的规定;(二)长期不按时缴纳会费;(三)连续两年内未参加商会组织的活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商会会员的发展与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商会会员管理办法商会会员及会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XXX(以下简称本商会)会员管理,强化商会组织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内蒙古河北商会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本商会实行会员制管理,旨在及时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会员搭建凝聚乡情、共同发展的平台,建立规范科学的会员组织网络和高效快捷的信息传递系统,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商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蒙冀两地经济建设繁荣发展。
本商会秘书处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员凡拥护本商会章程,执行本商会决议,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河北籍企业及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商会。
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单位会员: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业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个人会员:在所从事的行业及领域内具有一定成就和影响力的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单位会员入会程序:一、申请单位向商会提出申请;二、填写《XXX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三、企业提供当地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简介;四、单位会员入会须通过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审核通过后可入会;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个人会员入会程序:一、个人向商会提出申请;二、填写《XXX会员管理办法入会申请表》;三、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寸或二寸)二张;四、副会长以下人员入会须经分管组织与队伍建设的常务副会长审核批准后可以入会;副会长及以上人员入会,须通过常务副会长以上会议审核通过,进行为期七日的公示后方可会;五、获得入会资格并交纳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入会:一、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未终了的个人;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三、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企业;四、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五、严重违反本商会章程,损害商会声誉,被商会除名未逾三年的;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会员的权利:一、有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商会工作有提出建议、批评及监督的权利;三、有获得行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企业商会管理制度

企业商会管理制度第一篇:总则为规范企业商会的管理制度,促进商会健康发展,推动商会服务会员,充分发挥商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商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
第二条商会会员包括企业会员、个人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三条商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监事组成。
第四条商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由会员组成。
第五条商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商会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商会会员应遵守商会章程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商会严禁会员以商会名义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第八条商会严禁会员利用商会资源谋取私利。
第九条商会严禁会员参与恶性竞争。
第十条商会会员应主动参与商会活动。
第二篇:监事会管理第十一条监事会负责对商会会员及管理层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监事会召开会议,制定监督计划。
第十三条监事会对商会内部各项活动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监事会对商会财务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监事会对商会项目实施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监事会对商会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篇:专业委员会管理第十七条专业委员会负责商会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和推广。
第十八条专业委员会召开会议,制定专业发展计划。
第十九条专业委员会组织专业领域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二十条专业委员会推动专业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第四篇:秘书处管理第二十一条秘书处负责商会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秘书处进行商会文件管理。
第二十三条秘书处制定商会月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四条秘书处负责商会会员服务。
第二十五条秘书处进行商会财务管理。
第五篇:会员管理第二十六条商会会员享有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二十七条商会会员应诚信经营,互相帮助,促进商会发展。
第六篇: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商会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行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企业商会管理制度,如有发生变动或补充,由商会监事会负责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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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江西企业商会会员管理办法
和服务细则
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批准,北京江西企业商会于2008年11月25日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章程、选举出理事会及领导成员后,根据程序向北京市民政局提交商会成立登记申请。
2009年2月17日,北京市民政局下发京民社许准成字[2009]85号《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准予北京江西企业商会成立登记”。
业务主管单位为江西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和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北京江西企业商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保证会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会员的凝聚力,促进商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北京江西企业商会章程,制定会员管理办法和服务细则。
第二条北京江西企业商会会员须遵守本会章程,认真履行义务,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三章会员管理办法
第十条本会设常务副会长17名,副会长设置人数为30名。
第十一条本会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常务副会长履行商会工作职责;
(二)参加商会轮流值班,协助常务副会长处理轮值期间重要事务;
(三)出席会长工作会。
第十二条本会常务理事行使以下职权:出席常务理事会、理事会,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三条本会理事行使以下职权:出席理事会,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本会监事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接受商会工作述职,出席会长工作会,常务会长办公会。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北京江西企业商会向本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及监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及监事会主席、执行会长、会长及名誉会长单位颁发证、牌。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建立会员数据档案库,对会员进行备案管理。
第四章会员服务
第二十条为会员提供本会刊物及商务联系信息相关资料,为理事以上会员在会刊上免费刊登企业形象宣传,在商会网站免费刊登会员有关资料和传播有关商务信息。
第二十一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建立会员商务信息互通体系,协助会员建立投融资平台和渠道,并协助解决长期困扰会员及其家属在北京就医难、上学难、就业难等实际问题。
第二十二条搭建会员联谊平台,定期举办会员联谊活动,和在京各省商会及江西在全国各省市的商会开展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互信,扩大会员之间的社交网络。
第二十三条为会员搭建政企对接平台,促进会员与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家乡政府部门的交流对接;同时为会员积极争取政治荣誉提供服务,积极推荐申报优秀会员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工商联委员、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政治荣誉。
第二十四条为会员提供国内外商务考察交流、学习培训和会展服务,定期每月为会员组织生日聚会、赣商沙龙等小范围贴心服务聚会活动。
第二十五条为会员提供专家知识讲座、商务信息对接座谈会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研讨交流会,从而加强和提升会员的能力、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六条为会员提供委托承办服务。
会员单位组织大型联谊、商务、政务活动等,商会负责会员委托办理的活动承办贵宾邀请、会员邀请等服务。
第二十七条商会根据会员单位经营、管理情况、参加本会活动情况和对本会贡献情况,授予荣誉称号。
对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颁发奖牌和证书。
并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新闻媒体对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会员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推荐其代表本会参加国内外组织的相关商务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定期召开会议,走访会员单位,及时掌握了解会员的需求和困难,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并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