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关于工作底稿的要求[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31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文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包括审计程序的规划、实施和结果,以及审计报告的编制。
本文将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中关于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根据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包括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程序的规定,逐一完成审计工作程序,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检查账务凭证、抽样核查、资产负债项目的验证等。
审计人员在执行这些审计程序时,应当在底稿中详细记录所采取的方法、步骤和结果。
其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准确、完整和清晰。
审计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每一项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可靠性和可复核性。
底稿应当清晰表达审计人员的思路、判断和分析,以及使用的数据、方法和依据。
此外,底稿中还应当注明相关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审计日期等信息,方便审计质量评估和审计查证。
再次,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完整而连贯。
底稿应当按照审计程序的要求逐一记录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确保相关的审计工作材料的完整性。
底稿中的各项审计程序和对应的结果应当互相关联和相互印证,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
底稿还应当包括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评价和判断,以及审计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此外,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仔细保管和备查。
审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备查。
底稿的保管和备查可以帮助审计人员回顾和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审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底稿的备查也有助于内外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价,确保审计质量和诚信度。
总结起来,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文件,包括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准确、完整、清晰,完整而连贯,并仔细保管备查。
它对于保证审计工作的可靠性、可复核性和连续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审计质量评估和内外部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内容1.底稿名称和编号:每个底稿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名称和编号,以方便查找和整理。
名称应该描述底稿的内容,编号则用来对底稿进行编号和分类。
2.底稿目的:明确底稿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何种审计目标,例如确认抽样销售合同的准确性。
3.底稿内容:底稿应该包括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便审计员进行分析和判断。
例如,如果底稿是关于现金流量的分析,那么它应该包括所有与现金流量相关的数据和记录。
4.底稿程序:底稿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编制,以确保审计员能够按照预定的步骤完成审计工作。
程序应该清晰明了,并且能够复现审计员的思路和思考过程。
5.底稿时间和日期:底稿应该标注编制的时间和日期,以方便追溯和回溯审计工作。
时间和日期可以帮助审计员了解底稿编制的顺序和时间先后。
6.底稿参考文件:底稿应该包括所有相关的参考文件和数据,以便审计员进行核对和查证。
参考文件可以是公司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合同等。
7.底稿结论:底稿的最后应该包括审计员的结论和意见。
结论应该明确、准确,能够被其他审计员和相关人员理解和接受。
8.底稿审阅和审批:底稿应该经过专业审阅和审批,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阅和审批可以是其他审计员或高级审计员对底稿进行复查和确认。
以上是一些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要求内容,可以帮助审计员进行有效的审计工作。
底稿的编制应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同时要注意保密性和真实性。
底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审计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审计员在编制底稿时应该认真对待,做到严谨、客观和公正。
审计师如何进行工作底稿的编制

审计师如何进行工作底稿的编制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工作底稿的编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工作底稿是审计师根据其对被审计对象的了解和审计程序的设计而撰写的文件,用以记录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工作底稿的编制应当符合一定的格式,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下面将从工作底稿的要求、编制步骤和实施注意事项三个方面,介绍审计师如何进行工作底稿的编制。
一、工作底稿的要求1.准确性:工作底稿应当准确反映审计师根据事实所做的观察和判断。
任何对于被审计对象的问题应当保留原始资料和支持数据,并在底稿中详细记录以便复核和审查。
2.完整性:工作底稿应当包括审计过程的必要步骤和结果,以便于日后的审计重现和复核。
缺漏的工作底稿将会对审计师的工作质量和法律责任产生负面影响。
3.可追溯性:工作底稿应当清晰地记录审计过程,以便将来他人可以根据底稿理解审计师当时的观察和做出的判断,从而保证审计的可追溯性。
二、工作底稿的编制步骤1.了解被审计对象:审计师在编制工作底稿前,首先需要全面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企业的行业特点、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数据。
2.审计程序的设计:根据对被审计对象的了解,审计师需要设计合适的审计程序,以保证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程序应当包含适当的抽样方法和测试方法,以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
3.执行审计程序:审计师按照事先设计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工作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应当认真记录每一步骤的操作和结果,以及所获得的审计证据。
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测试和复核。
4.编写工作底稿: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师需要将所获得的审计证据和结果整理成工作底稿。
编写工作底稿时,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将每个步骤的记录和相关资料有条理地呈现出来。
同时,要确保底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复核和审查:完成工作底稿的编写后,审计师应当进行复核和审查,以确保工作底稿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对于关键的审计问题和重要的审计证据,可以进行重点复核和审查,以保证工作底稿的可靠性。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6 号——审计工作底稿》及其他有关具体审计准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要求。
第二条本规范要求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由参审人员自行编制;也可以由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第三者提供而形成;可以是书面文字形式,也可以是必要的声像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应以自制的书面文字形式为主。
第三条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参照本规范要求的有关内容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是按规定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证明。
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完整记录参审人员的审计轨迹。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一)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三)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可以简单记录。
(四)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参审人员应对该审计项目表达明确的专业判断意见。
(五)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六)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采用的格式规范。
(七)标识一致,即审计标识符的含义前后一致,并标识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八)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连贯,文字端正,有关验算数据正确。
第六条以下情况为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繁简程度的相关因素,并以此做为检查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繁简得当的根据:(一)审计约定事项的性质、目的和要求;(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审计约定事项的复杂程度;(三)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合法、完整;(五)是否有必要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特别指导、监督和检查。
审计底稿 原则

审计底稿的制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完整性:审计底稿应全面、完整地记录审计程序和取得的审计证据,不应遗漏任何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
规范性:审计底稿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使用的语言和文字应清晰、准确,易于理解。
准确性:审计底稿中的数据、信息、记录等应准确无误,确保所搜集的审计证据和记录都是真实、有效的。
合法性:审计底稿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所搜集的审计证据和记录都是合法、合规的。
保密性:审计底稿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客户隐私等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应随意泄露或向外界透露。
可追溯性:审计底稿应保留审计过程的轨迹和证据,以便对审计结果进行追溯和验证。
客观性:审计底稿中的记录和报告应以事实为依据,不偏不倚地反映审计结果,不应受任何主观因素的影响。
高效性:审计底稿的制作应注重效率,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并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
质量控制:审计底稿应经过严格的复核和审核,确保其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持续改进:审计底稿的制作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和完善,以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遵循以上原则有助于确保审计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发布单位】财政部【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6-02-15【生效日期】2007-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二)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第五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
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成员所和联系所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涉外业务时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的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实施适当的控制程序,以满足下列要求:(一)安全保管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保密;(二)保证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三)便于对审计工作底稿的使用和检索;(四)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
审计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
第八条对每项具体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审计档案。
审计工作底稿书写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号:第页(共页)附件:页审计工作底稿书写要求一、总体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个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一个审计事项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基本情况、审计评价、举报事项、汇总审计事项等也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二、索引号:一个审计项目统一按阿拉伯数字流水编号。
三、第页(共页):底稿只有1页,填写第 1页(共1 页),如果有2页,第一页填写第 1页(共2页)、第二页填写第2 页(共 2 页),以此类推。
四、项目名称:与审计通知书所列名称一致。
五、审计(调查)事项: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名称填写。
六、审计人员:需要手签名。
七、编制日期:编制底稿的日期,手签打印均可。
八、审计过程:说明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二条列举的审计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如×××单位×××时间×××账页、会计凭证、报表,×××人的×××事项的审计询问记录等)。
多个底稿共用审计证据、且审计证据附在其他底稿后的,应当在上述内容表述完毕后,注明“其中,**审计证据附在**号底稿后”。
九、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简要概括审计认定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人、性质、方式、金额、数量等内容,得出的审计结论包括未发现问题的结论和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对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应说明得出结论所依据的规定和标准,即违法违规问题定性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审计工作底稿中不需要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十、审核意见:审核人需要手签,审核意见种类包括:1.予以认可;2.责成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3.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
审核人员提出2、3项审核意见的,审计人员应当将落实情况和结果作出书面说明,经审核人员认可并签字后,附于本底稿后。
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

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一、获取审计证据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国家审计准则》)分别对获取审计证据和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审计证据的规范性要求。
1、合法性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获取最有说服力的审计证据,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也是审计人员在搜集审计证据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适当性和充分性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审计证据应当具有适当性和充分性。
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它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其中,相关性是指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真实、可信。
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即审计人员在评估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和审计证据质量的基础上,决定应当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性要求。
1、必要性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既包括审计发现问题的事项,也包括审计未发现问题的事项。
2、技术性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包含七部分,分别是:(1)审计项目名称;(2)审计事项名称;(3)审计过程和结论;(4)审计人员姓名及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日期并签名;(5)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签名;(6)索引号及页码;(7)附件数量。
其中第三部分审计过程和结论包括:①实施审计的主要步骤和方法;②取得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③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④得出的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
3、复核性规定。
《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审计组起草审计报告前,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审核事项包括:(1)具体审计目标是否实现;(2)审计措施是否有效执行;(3)事实是否清楚;(4)审计证据是否适当、充分;(5)得出的审计结论及其相关标准是否适当;(6)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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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审计 审计准则第
计划
1201号—计
划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对具体审计计划的记录, 是否能够反映计划实施的风险评估 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针 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计划实施的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
围。
注册会计师是否记录对具体审计计 划作出的重大更改及其理由,以及 对导致此类更改的事项、条件或审
(一)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
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二)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
取的审计证据;(三)就重大事
项得出的结论。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
(三)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对职业道德特 审计准则第1121 如果发现项目组成员违反职
别是独立性的 号—历史财务信 业道德规范,项目负责人应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股东、关键管 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项目 组是否具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专业 胜任能力以及必要的时间和资源,
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能否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
二、业务承接和保持
(二)业务约定条款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业务约定条 审计准则第
款
1111号—审计
业务约定书
是否签订业务约定,用以记 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 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 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 等事项。
被审计单位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条款 以及被审计单位为监控服务机构以保证 其履行受托责任和法律义务而采取的措 施。
对于服务机构相关的每一项业务,是否 记录了做出会计记录的方式,包括被审 计单位治理层确保该会计记录符合相关 法规的方法。
四、风险评估程序
(三)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评估重大 错报风险, 特别是与 舞弊相关 的重大错 报风险
审计准则第 1211号—了 解被审计单位 及其环境并评 估重大错报风 险
审计准则第 1141号—财 务报表审计中 对舞弊的考虑
项目组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 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进行的讨论,以 及得出的重要结论。
在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识别、评估 出的重大错报风险。
(二)提供证据,证明其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深度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实施的审计程 序
审计准则1131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
号——审计工作 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
底稿
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
审计准则关于工作底稿的编制要求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目的
对象
工作底稿
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 则第1131 号—审计工 作底稿
记录的主要内容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 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 的:
(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 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业务承接和 保持
会计师事务所质 量控制准则第 5101号—业务 质量控制
项目负责人应当确信,有关客户 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的接受与保 持的质量控制程序已得到恰当遵 守,形成的有关结论是适当的并
已记录于工作底稿。(重点考虑:
审计准则第 112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的 质量控制
考虑
息审计的质量控 当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
制
员商讨,以便采取适当的措
施。项目负责人应当记录识
别出的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问题,以及这些问题是如何
解决的。在适当的情况下,
项目其他成员也应当记录上
述内容。
项目负责人应当就审计业务 的独立性要求是否得到遵守 形成结论。
二、业务承接和保持
(一)业务承接和保持
三、计划审计工作
(一)总体审计策略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总体审计 策略
审计准则第 1201号—计划 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对总体审计策略的 记录,是否包括为恰当计划审 计工作和向项目组传达重大事
项而作出的关键决策。
包括确定业务的特征、明确审 计业务的报告目标、考虑影响 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以及对 审计资源作出规划和调配。
计程序结果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风险评估程序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了解被审 计单位及 其环境
审计准则第 1211号—了 解被审计单位 及其环境并评 估重大错报风 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下列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 及其环境(包括记录信息来源和实施的风险 评估程序):
(一)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 其他外部因素;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 环境的基础上确定重要性,并随着审计 过程的推进,评价对重要性的判断是否 合理。
在评价审计程序的结果时,注册会计师 应当考虑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关系,评 价错报的影响。
五、风险应对程序
(一)总体应对措施和具体程序
对象
总体应对 措施和具 体程序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三、计划审计工作
(一)总体审计策略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总体审计策 略
Hale Waihona Puke 审计准则第1201 号—计划审计工 作
注册会计师是否记录对总体审计策 略作出的重大更改及其理由,以及 对导致此类更改的事项、条件或审
计程序结果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计划审计工作
(二)具体审计计划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和仅通过实质性程序 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对相关 控制的评估。
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不 存在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 是否将得出该结论的理由形成审计工作 记录。
四、风险评估程序
(四)重要性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重要性
审计准则第 1221号—— 重要性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确 定一个可接受的重要性水平,以发现在 金额上重大的错报。
审计准则第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事项形成审计工
1231号—针 作记录:
对评估的重大 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采
错报风险实施 取的总体应对措施;
(二)被审计单位的性质;
(三)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
(四)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 营风险;
(五)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
(六)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五要素)。
四、风险评估程序
(二)对服务机构的使用 对象 审计准则 记录的主要内容
对服务机 构的使用
审计准则第 1212号—对 被审计单位使 用服务机构的 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