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

合集下载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底稿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几个主要原则:1.一致性:底稿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和编制规则进行编制,确保其规范性和一致性。

所有审计师在编制底稿时都应遵循相同的标准和规范,以便于审计工作的跟踪和核查。

2.完整性:底稿应包含审计工作的全部内容和所需信息,以确保审计工作的完整性。

审计师应将所有的观察、发现、分析和结论都清晰地记录在底稿中,并附上相应的依据和证据。

4.签字和日期:每一份底稿都应由审计师进行签字和日期,以确认其参与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这也有助于审计工作的审查和复核,并确保底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底稿的详细规范要求如下:1.结构清晰:底稿应有清晰明确的结构,包括标题、编号、工作内容、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结论等。

同时,底稿的排版应整齐有序,字迹清晰,以方便查阅和理解。

2.描述准确:底稿中所记录的信息和描述应准确无误。

审计师应对所观察到的事实进行客观描述,并避免主观臆断或夸大其词。

底稿中的数字和数据应经过核对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和可信度。

4.补充说明:对于一些重要或有争议的问题,底稿应附上相应的补充说明和解释。

这有助于审计师之间的沟通和共享,以及审计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5.保密原则:底稿应严格保密,仅供审计师和审计机构内部使用。

在与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外部组织交流时,审计师应尽量避免使用底稿中的敏感信息和细节,以保护被审计单位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总之,审计工作底稿的规范要求是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可追溯性和可复核性的重要保障。

审计师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底稿的编制,以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注意:1200字以上,以下是840字。

审计工作底稿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要求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师对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时所编制的文件材料。

底稿记录了审计师在审核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对财务报表的评价和所发现的问题等详细情况,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审计工作底稿的定义、重要性、要求和编制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审计工作底稿的定义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师在进行财务报表审核过程中所编制的记录详细信息的文件材料。

底稿记录了审计师在审核工作中的观察、计算、比较、分析、研究以及对财务报表的评价等整个过程,可以在审核过程中为审计师提供必要的佐证和依据,同时也为审计报告的编制提供重要的资料。

二、审计工作底稿的重要性1. 提供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为审计证据提供必要的佐证和依据,帮助审计师在审核过程中确定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它可以记录每个程序的具体方法、结果和结论,以及审计师对财务报表中重要事项的观察、评价和结论,是获得审计证据的最主要的材料来源之一。

2. 确定问题所在审计工作底稿可以发现和记录被审核对象的异常,可以在审核过程中更好地确定问题和异常的来源和解决方案。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异常,审计工作底稿应详细记录,并提供证据,以便更好地为审计报告提供支持。

3. 促进工作效率审计工作底稿可以有效地促进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工作并保证审核过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详细的记录可使审计师在之后的审核过程中重复使用,减少审计师在数据分析、计算确认等方面的工作量,节省时间和精力。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1. 审计程序的记录通过记录从初始审核至审核报告的整个过程,记录审核程序、步骤、结果和结论,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充分、准确、完整地记录整个审核过程的详细信息。

2. 证据的记录审计工作底稿要求必须记录所获得的证据,包括测试数据、文件材料、书面声明、计算票据等,以便在之后的审核过程中加以比较和验证。

3. 问题的记录如果审计师发现了任何不一致或异常情况,应该将这些问题详细记录下来。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内容1.底稿名称和编号:每个底稿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名称和编号,以方便查找和整理。

名称应该描述底稿的内容,编号则用来对底稿进行编号和分类。

2.底稿目的:明确底稿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何种审计目标,例如确认抽样销售合同的准确性。

3.底稿内容:底稿应该包括所有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以便审计员进行分析和判断。

例如,如果底稿是关于现金流量的分析,那么它应该包括所有与现金流量相关的数据和记录。

4.底稿程序:底稿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编制,以确保审计员能够按照预定的步骤完成审计工作。

程序应该清晰明了,并且能够复现审计员的思路和思考过程。

5.底稿时间和日期:底稿应该标注编制的时间和日期,以方便追溯和回溯审计工作。

时间和日期可以帮助审计员了解底稿编制的顺序和时间先后。

6.底稿参考文件:底稿应该包括所有相关的参考文件和数据,以便审计员进行核对和查证。

参考文件可以是公司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合同等。

7.底稿结论:底稿的最后应该包括审计员的结论和意见。

结论应该明确、准确,能够被其他审计员和相关人员理解和接受。

8.底稿审阅和审批:底稿应该经过专业审阅和审批,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阅和审批可以是其他审计员或高级审计员对底稿进行复查和确认。

以上是一些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要求内容,可以帮助审计员进行有效的审计工作。

底稿的编制应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同时要注意保密性和真实性。

底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审计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审计员在编制底稿时应该认真对待,做到严谨、客观和公正。

审计师如何进行工作底稿的编制

审计师如何进行工作底稿的编制

审计师如何进行工作底稿的编制审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工作底稿的编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工作底稿是审计师根据其对被审计对象的了解和审计程序的设计而撰写的文件,用以记录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工作底稿的编制应当符合一定的格式,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下面将从工作底稿的要求、编制步骤和实施注意事项三个方面,介绍审计师如何进行工作底稿的编制。

一、工作底稿的要求1.准确性:工作底稿应当准确反映审计师根据事实所做的观察和判断。

任何对于被审计对象的问题应当保留原始资料和支持数据,并在底稿中详细记录以便复核和审查。

2.完整性:工作底稿应当包括审计过程的必要步骤和结果,以便于日后的审计重现和复核。

缺漏的工作底稿将会对审计师的工作质量和法律责任产生负面影响。

3.可追溯性:工作底稿应当清晰地记录审计过程,以便将来他人可以根据底稿理解审计师当时的观察和做出的判断,从而保证审计的可追溯性。

二、工作底稿的编制步骤1.了解被审计对象:审计师在编制工作底稿前,首先需要全面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相关背景资料,包括企业的行业特点、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数据。

2.审计程序的设计:根据对被审计对象的了解,审计师需要设计合适的审计程序,以保证对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程序应当包含适当的抽样方法和测试方法,以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

3.执行审计程序:审计师按照事先设计的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工作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应当认真记录每一步骤的操作和结果,以及所获得的审计证据。

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测试和复核。

4.编写工作底稿: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审计师需要将所获得的审计证据和结果整理成工作底稿。

编写工作底稿时,应当按照一定的格式,将每个步骤的记录和相关资料有条理地呈现出来。

同时,要确保底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复核和审查:完成工作底稿的编写后,审计师应当进行复核和审查,以确保工作底稿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对于关键的审计问题和重要的审计证据,可以进行重点复核和审查,以保证工作底稿的可靠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2022年12月22日修订)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2022年12月22日修订)
核以及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监控活动;
(六)便于监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 相关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执业质量检查。
第二章定义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 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
录。
第六条审计档案,是指一个或多个文件夹或其他存储介质,以 实物或电子形式存储构成某项具体业务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

(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出具审计报告的基础;
(二)提供证据,证明注册会计师已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计划和执行了审计工作。
第四章要求
第一节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节记录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 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

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所讨论的重大事项的性质以及讨论的时间、地
点和参加人员。
第十三条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 论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如何处理该不一致的情况。
第十四条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果认为有必要偏离某项审计
准则的相关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记录实施的替代审计程序如何实现 相关要求的目的以及偏离的原因。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第二十四条;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第
十一条;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
别和评估》第四十四条;
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
第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

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其次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所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工作记录。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猎取的证明材料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有证明材料。

第三条审计工作底稿按编制挨次可分为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和汇总审计工作底稿。

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应当由审计人员依据审计方案确定的项目内容,逐项逐事编制形成,做到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

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在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完成的基础上,根据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的性质、内容,进行分类归集,综合编制。

第四条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是:(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二)审计项目的名称以及实施审计的时间;(三)审计过程记录;(四)编制者的姓名及编制日期;(五)复核者的姓名及复核日期;(六)索引号及页次;(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中的审计过程记录主要包括,(一)实施审计详细程序的记录及资料;(二)审计测试评价的记录;(三)审计方案及其调整变更状况的记录;(四)审计人员的推断、评价、处理意见和建议;(五)审计组争论的记录和审计复核记录;(六)审计组核实与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反馈意见的状况说明;(七)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和证明资料。

第六条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主要包括下列审计证明材料:(一)与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二)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件、公证、鉴定资料等的原件、复制件或摘录件;(三)其他有关的审计资料。

第七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照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以及审计方案编制和实施的状况。

审计工作底稿不得被擅自删减或修改。

第八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用词恰当,字迹清楚,格式规范;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必需精确无误、前后全都;相关的证明资料如有冲突,应当予以鉴别和说明。

审计工作底稿装订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装订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装订要求
通过对各项目组提交的审计工作底稿检查发现,存在内容排序颠倒、签署日期不符合逻辑、各科目《审定表》未披露审计结论等问题。

底稿顺序应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报告及附表,包含以下4项内容:
1.C1报告书流程控制表(注意各级人员审核日期的先后次序)、赋码报告、红章报告
2.交换意见与征求意见
3.管理建议书
4.复核记录(审核人员提出的修改建议,应以文字方式回复是否已整改)、报告修改稿(若修改内容与初稿出入多大,应装订初稿及最后一版修改稿;若整体修改内容不大,可以装订最后一版修改稿)
第二部分是风险评估类,从索引号A到D,包含以下7项内容:
1.审计总结
2.基本情况表
3.管理层声明书(落款日期要与审计报告日期一致)
4.D风险评估类底稿(注意审计开展时间的先后次序)
5.会计报表的核对、审计调整或重分类汇总
6.提供资料清单
7.C7底稿整理复核表(按注协要求,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上交底稿)
第三部分是实质性测试类,各科目的程序、审定、明细、取证。

第四部分是永久性资料,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资质文件,以及在审计中取得的、无法配比到各科目后的资料。

另外,若审计组发出《银行函证》,需要填写函证回函统计表,注明发函日期、回函日期、回函情况等;
库存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的盘点日期为现场审计进场日期,不要填写本次委托的审计截止日期;
往来款项的审定表中需要对期末账龄分析、对当期发生额的规范性有文字描述。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的总体要求
目录
• 审计工作底稿概述 •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程序 • 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要求 • 审计工作底稿的管理与保存 • 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与使用
01
审计工作底稿概述
定义与作用
定义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 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和资料,用于记录 审计过程、证据和结论等。
作用
详细描述
审计工作底稿应覆盖审计计划、审计程序执行记录、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结 论和建议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同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进行编制,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记录清晰
总结词
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应清晰、准确,易于理解。
详细描述
审计工作底稿的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晰,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的语言。同时,应采用合适的图表、照片 等形式辅助说明,提高表达效果。
合法性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职业 道德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类
按内容分类
可分为基本情况底稿、财务报表底稿、特定项 目底稿等。
按用途分类
可分为汇总分析底稿、支持性证据底稿、备忘 录等。
按涉及部门分类
可分为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外部审计工作底稿等。
02
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程 序
审计终结阶段
汇总和分析审计结果
对收集到的证据和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得 出审计结论和建议。
编写审计报告
根据汇总和分析的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对 被审计单位进行评价和建议。
归档和保管审计工作底稿
将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归档和保管,以 便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03
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要 求
内容完整
总结词
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审计项目的情况,包括审计目标、范 围、程序、方法和结果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审计工作底稿规范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 号——审计工作底稿》及其他有关具体审计准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要求。

第二条本规范要求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由参审人员自行编制;也可以由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或第三者提供而形成;可以是书面文字形式,也可以是必要的声像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应以自制的书面文字形式为主。

第三条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参照本规范要求的有关内容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是按规定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证明。

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完整记录参审人员的审计轨迹。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一)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三)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可以简单记录。

(四)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参审人员应对该审计项目表达明确的专业判断意见。

(五)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六)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采用的格式规范。

(七)标识一致,即审计标识符的含义前后一致,并标识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八)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连贯,文字端正,有关验算数据正确。

第六条以下情况为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繁简程度的相关因素,并以此做为检查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繁简得当的根据:(一)审计约定事项的性质、目的和要求;(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审计约定事项的复杂程度;(三)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合法、完整;(五)是否有必要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特别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审计意见类型。

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基本内容如下:(一)被审计单位名称,即会计报表的编报单位,被审计单位可以简写,但应与总体审计计划确定的简称前后一致。

(二)审计项目名称,即某一会计报表项目名称或某一审计程序及实施对象名称,如具体审计项目是某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则应同时写明该会计科目名称。

审计项目名称不可以简写。

(三)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即某一资产负债类项目的审计时点或某一损益类项目的审计期间。

(四)审计过程记录,即参审人员的审计轨迹与专业判断记录。

参审人员应将其实施而达到的审计目标的过程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五)审计标识及其说明,即参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按《审计标识及索引号一揽表》(见附件)的有关规定,准确表达审计含义。

审计标识应前后一致。

(六)审计结论,即参审人员通过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某一审计事项所做的专业判断。

就符合性测试而言,是指参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满意程度以及可以信赖表明意见;就实质性测试而言,是指参审人员对某一审计事项的余额或发生额是否确认表明意见。

(七)索引号及页次,即参审人员为整理利用审计工作底稿,按《审计标识及索引号一揽表》的有关规定,将具有同一性质或反映某类审计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分别归类,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控制所作的检索编号。

(八)编制者姓名及日期,即参审人员必须在其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上签字并签署日期。

签名可以简签,但应与总体审计计划中确定的简化签名一致。

(九)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即有关复核人员必须在其复核过的审计工作底稿上签名和签署日期,非直接参审人员的签名不可以简签。

(十)其他相关事项,即参审人员根据其专业判断,认为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予以记录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条审计工作底稿中由被审计单位、其他第三者提供或代为编制的资料,参审人员除应注明资料来源外,还应实施下列必要的审计程序,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一)复核;(二)判断是否可以利用及可利用程度;(三)可否与参审人员直接取得的审计证据相互印证。

第三章编制与复核第九条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一)与被审计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资料,如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印件;(二)与被审计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结构有关的资料;(三)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和会议记录的摘录或副本;(四)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与评价记录;(五)审计业务约定书;(六)被审计单位的未审计会计报表及审计差异调整表;(七)审计计划;(八)实施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九)与被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人员、专家和其他人员的会谈记录、往来函件;(十)被审计单位声明书;(十一)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底稿;(十二)审计总结;(十三)其他与完成审计约定事项有关的资料。

第十条审计工作底稿中使用的各种审计标识,应在总体审计计划中统一说明其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第十一条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和顺序编号,做到不重不漏。

第十二条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注明索引编号,对作为审计记录的某一审计证据而言,审计证据从哪部分审计工作底稿来,交叉索引号标在该审计证据的前面;审计证据被哪个审计工作底稿引用,交叉索引号标在该审计证据的后面。

当参审人员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的全部审计事项后,应将具体审计项目工作底稿中的相关数据和内容进行归类汇总,编制试算平衡表。

试算平衡表、审计差异调整表与各会计报表项目的审计工作底稿应通过交叉索引予以反映。

第十三条遵照公司《审计工作执业质量控制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各级复核人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明复核意见并签名。

各级复核人复核内容如下:(一)项目经理复核内容如下:1.工作底稿各要素是否齐全;2.工作底稿使用的审计标识是否规范和前后一致;3.审计工作是否按审计计划的要求进行;4.工作底稿互相引用时是否具有明确的勾关系;5.审计工作过程是否做出恰当的记录;6.对助理人员编制的工作底稿是否经项目负责人复核、签名;7.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资料是否进行核查;8.审计结论是否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二)部门经理复核内容如下:1.基本的审计程序是否执行;2.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恰当;3.相关的项目是否衔接、佐证;4.解决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尚未确认的问题。

(三)总经理(含其授权人)或分公司经理复核内容如下:1.重要审计问题的处理;2.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3.解决二级复核人员尚未解决的专业判断分歧;4.关注对审计报告产生较大影响的问题;5.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第十四条在复核工作中,复核人如发现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做出的审计记录存在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要求有关人员予以答复或进行处理。

对上述要求,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形成审计工作底稿,以便再次复核。

第四章所有权与保管第十五条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与保管的原则是“统一所有、分别保管、共同使用”。

(一)统一所有,即审计工作底稿归公司共同所有,任何人、任何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占有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取得的审计工作底稿。

(二)分别保管,即由总公司与委托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审计业务,其全部审计工作底稿由总公司保管;各分公司分别与委托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审计业务,其全部审计工作底稿分别由各分公司保管。

(三)共同使用,即所有权为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不论存放在何处,总公司与各分公司均可随时用于以下目的:1.审计工作底稿质量核查;2.审计经验的交流、学习、借鉴;3.审计资料的再次利用。

在使用总公司保管的审计工作资料时,由本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在使用各分公司分别保管的审计工作底稿时,由分公司经理批准,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根据实际情况,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

(一)综合类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阶段,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

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底稿:1.审计报告;2.管理建议书;3.审计业务约定书;4.审计总体计划;5.审计总结;6.试算平衡表;7.未审计会计报表;8.审计差异调整表;9.被审计单位声明书;10.其他。

(二)业务类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执行具体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

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底稿:1.资产类审计工作底稿;2.负债类审计工作底稿;3.权益类审计工作底稿;4.损益类审计工作底稿;5.其他类审计工作底稿:(1)期后事项审计工作底稿;(2)关联交易审计工作底稿;(3)或有损失审计工作底稿;(4)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工作底稿;(5)其他。

(三)备查类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对审计工作仅具有备查作用的审计工作底稿。

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底稿:1.公司设立批准证书复印件;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合同、章程、协议复印件;4.董事会会议纪要复印件;5.重要经济合同复印件;6.验资报告复印件;7.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复印件;8.以前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9.纳税鉴定表复印件;10.组织机构及管理层人员结构图;11.内部控制制度调查问卷及评价记录;12.评估报告复印件;13.其他。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审计档案,及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审计档案整理应达到装订整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检索科学、交接手续齐备。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

永久性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审计档案。

具体包括以下审计档案:当期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经常变化,只供当期审计使用和下期审计参考的审计档案。

除永久性档案外,其余审计档案均为当期档案。

第十九条各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条审计档案保管年限如下:(一)当期档案自审计报告签发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二)永久性档案应长期保存;(三)不再继续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永久性档案的保管年限与最近一年当期档案的保管年限相同。

第二十一条对于保管期届满的审计档案,可以决定将其销毁,销毁时,必须顺序履行以下手续:(一)由档案管理人员对拟销毁的审计档案,再次甄别;(二)档案管理人员对经甄别后符合销毁规定的审计档案编制拟销毁审计档案目录;(三)由总公司保管的审计档案由总经理复核并签拟意见;各分公司保管的审计档案由分公司经理复核并签拟意见,并报公司备案;(四)销毁时必须由包括签批人、审计档案保管人员在内的三人以上人员在场监督销毁,并做出记录;(五)已销毁审计档案目录及监销现场记录为永久性档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