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600562国睿科技2023年上半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国睿科技2023年上半年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352,948.59万元,2023年上半年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35,447.49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415,537.86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62,589.27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75,054.35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142,037.19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35,447.49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42,037.19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75,528.61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242,511.45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35,447.49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有息负债。
企业的负债率也不高,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较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2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423,107.84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352,020.5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增加66,282.58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251.24万元,预付款项增加1,566.85万元,存货减少1,923.9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7,982.55万元,共计增加73,656.84万元。
证监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业务咨询常见问题解答目录1.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5)2.关于业绩承诺及披露问题 (14)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何理解? (16)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对“主要成员”的规定,是指投资者的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还是指投资者的董事中的主要成员、监事中的主要成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 17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涉及文化企业的,行政许可中是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18)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中对标的资产涉及的发改、环保等部门审批问题如何关注? (19)7.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10名还是不超过200名? (20)8.《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219.上市公司拟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的,通常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3)10.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事项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因未取得上述批准文件,导致申请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无法提交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应当如何处理? (24)11.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通常应当披露哪些资产评估信息? (25)12.上市公司或相关中介机构就并购重组事项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咨询有何要求? (27)1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有关比例计算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1号 (28)1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0号 (29)15.《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 (30)16.《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8 号 (31)17.《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 (32)18.《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披露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的规定,对于“事实发生之日”怎么理解? (33)19.重组方以股份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通常如何计算补偿股份的数量?补偿的期限一般是几年? (34)20.《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中的“无偿”怎么理解? (36)21.上市公司收购中,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37)2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有哪些反垄断的要求? (38)2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涉及文化产业的准入有什么特别要求? (40)24.证监会对短线交易的处理措施是什么? (42)25.外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内上市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或者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时有何要求? (43)26.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被重组委否决后该怎么办? (44)27.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后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包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足30%的,也需要锁定12个月吗? (45)28.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对于军工资产进入上市公司、豁免披露涉密军品信息是否应当经国防科工局批准? (46)29.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盈利预测的规定? (47)30.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规定? (48)31.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及备考财务报告的规定? (49)32.在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范中,对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有什么要求? (50)33.在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哪些关于应当提供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估值报告的规定? (51)34.上市公司计算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53)35.对并购重组中相关人员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有什么要求? (54)36.BVI公司对A股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注意什么? (55)37.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应具备什么条件? (56)38.上市公司在涉及珠宝类相关资产的交易活动中,是否需要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有何特殊要求? (57)39.自然人与其配偶、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58)40.如何计算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 (59)41.投资者在股份减持行为中是否适用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否需合并计算相关股份? (60)42.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 (61)43.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规定? (62)44.请介绍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事项及相关规定? (63)45.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备案程序?备案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64)46.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流程?应履行哪些程序? (65)1.关于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股权激励认定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时间:2014年04月18日来源: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中,如何认定标的资产进行了股权激励安排?应否按照会计准则将股份支付确认为费用?相应股份的公允价值如何计量?答:1.申请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参照财政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年171号)、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等有关规定判断标的资产发生的相关股权变动行为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引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是中国证监会依法成立的证券交易所,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股份转让服务。
作为全国股转系统的一部分,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之间的持续督导协议业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这一业务的背景、目的、程序以及注意事项。
背景持续督导是指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的一种机制,旨在确保挂牌公司合规经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全国股转系统要求挂牌公司与主办券商签订持续督导协议,并定期进行报告和审查,以保证交易市场的透明和稳定。
目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是挂牌公司满足一定条件后的一项重要发展阶段。
通过满足全国股转系统的要求,挂牌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和管理权限,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知名度和发展空间。
同时,这也是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的信任和认可的表现。
程序1. 提交申请挂牌公司在满足全国股转系统设定的条件后,可以向主办券商提交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挂牌公司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解除协议的理由和依据。
2. 主办券商审查主办券商收到申请后,将对挂牌公司的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中,主办券商可能会要求挂牌公司提供进一步的文件或解释。
3. 召开会议在完成审查后,主办券商将与挂牌公司召开会议,讨论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具体事项,包括协议解除后挂牌公司的权益和责任等。
4. 签署解除协议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将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相关文件,确保各项事宜得到明确。
5. 公告及备案签署解除协议后,挂牌公司需及时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解除协议的公告,并进行备案,以显示解除协议已生效。
6. 相关手续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需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要求,完成解除协议后相应的手续,包括相关文件的整理和提交等。
注意事项挂牌公司应在满足全国股转系统设定的条件后,谨慎考虑是否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国泓资产 警示函-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国泓资产警示函-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国泓资产作为一个知名的投资机构,在市场上曾一度享有良好的声誉。
然而,最近一系列的问题暴露了国泓资产存在的一些严重的经营和管理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质疑。
本文旨在通过对国泓资产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剖析,向公众揭示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并发出一封警示函,提醒投资者和相关利益方对其进行高度警惕。
同时,本文也将提出一些建议,以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市场的稳定。
文章将从国泓资产的背景和问题入手,全面呈现其存在的诸多隐患和风险。
首先,我们将介绍国泓资产的历史和规模,以便读者对其发展和重要性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其次,我们将详细剖析国泓资产目前存在的核心问题,涉及其经营管理、合规监管、投资决策等多个方面。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国泓资产自身的发展,也可能对投资者和市场产生重大的负面影响。
最后,本文将总结对国泓资产的警示,并提出一系列预防类似问题的建议。
面对国泓资产的问题,我们需要保持警惕,加强监管和监督,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我们也应该吸取教训,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加强对投资机构的尽职调查,避免再次陷入类似的困境。
通过撰写本文,我们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促使国泓资产及其他类似机构认真反思并改进经营和管理模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投资环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市场。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文章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1. 引言引言部分主要是对整篇文章进行概述,说明写作的目的和文章结构。
在本文中,引入国泓资产的问题作为主要议题,并说明写作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为了发出警示并提出预防类似问题的建议。
2. 正文正文部分是对国泓资产问题的详细描述和分析。
其中,2.1部分将介绍警示函的背景,包括警示函的定义、作用以及发出的背景和原因;2.2部分将详细分析国泓资产的问题,可能涉及其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力、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瑞茂通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案例分析

瑞茂通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案例分析3瑞茂通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与盈余管理案例介绍3.1公司简介3.1.1公司的发展历程回顾瑞茂通全称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系中瑞投资为整合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煤炭供应链管理企业并实现该等业务的整体上市而专门设立的管理型持股公司。
瑞茂通是国内煤炭、铁矿、棉花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商。
瑞茂通旗下的煤炭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实力。
其拥有十多年的行业经验,掌握了丰富稳定的资源渠道与多样化的分销渠道。
上游,公司以山西为国内核心采购区域,同时覆盖陕西、内蒙、甘肃、宁夏、新疆等多个煤炭资源地,并且与部分大型煤炭供应商的稳定合作时间超过十年。
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海外进口业务,目前已经涉足印度尼西亚、朝鲜、美国、南非、蒙古国在内的多个国家。
公司在国内国际多资源地多煤种的稳定采购保证了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下游,公司与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多家大型用煤客户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瑞茂通由郑州永和泰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6日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于2010年12月16日注册资本增至36,000万元,此次增资后为了取得进一步发展,公司开始谋划上市,于2012年借壳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实现上市,成为中国A股板块的成员之一,标志着瑞茂通新纪元的到来。
2013年,公司完成供应链运营商向供应链平台服务商的成功转型,开展供应链金融,涉足动力煤期货。
2014年,继续深化供应链平台管理服务,做精做细供应链金融,搭建智慧供应链平台。
2015年,瑞茂通正式推出以煤炭交易为主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易煤网。
同年,公司正式介入棉花、铁矿石等其他大宗商品,完成瑞茂通商品、电商、供应链金融三大板块的战略布局。
瑞茂通自2010年7月26日成立后,股本结构经历三次变化,详细情况如下:3.1.2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上文涉及的郑州永和泰投资有限公司系中瑞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而中瑞投资为万永兴控制的大型投资集团,万永兴与刘轶分别持股中瑞投资70%、30%的股份,由此可见瑞茂通的实际控制人为万永兴。
商城:开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业绩变脸核查意见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件的专项核查意见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置出资产的评估机构,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如下:四、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估值)作价情况(如有),相关评估(估值)方法、评估(估值)假设、评估(估值)参数预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资产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等(一)拟出售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1、铁西百货99.82%股权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之一为铁西百货99.82%股权。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20]【543】号评估报告,以2020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铁西百货进行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铁西百货经审计净资产账面价值34,478.86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51,100.59万元,较其账面价值增值16,621.73万元,增值率为48.21%;收益法评估价值为49,875.73万元,较其账面价值增值15,396.87万元,增值率为44.66%。
本次评估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估值作为评估结果,即铁西百货的评估值为51,100.59万元。
具体评估结果情况如下:截至评估基准日,铁西百货申报评估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58,233.02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23,754.17万元、所有者(股东)权益账面值为34,478.86万元。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铁西百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51,100.59万元。
较所有者(股东)权益账面值评估增减变动额为16,621.73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48.21%。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我们谨此向您宣布,由于我们资产管理公司内部调整,我们基金的基金经理发生了变更。
经过精心的考虑和评估,我们决定任命新的基金经理来管理我们的基金。
新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杰出的业绩,我们相信该任命能够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基金的投资回报率。
我们重新评估和确定了我们的投资策略,并将与新的基金经理合作,确保无缝过渡和平稳的资产管理。
我们将尽最大努力确保变更对投资者造成的影响最小化,并继续为投资者创造长期收益。
此外,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新的基金经理的详细信息,以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其背景和专业能力。
我们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基金的持续支持和信任。
我们会继续努力,以最好的利益为导向,为您的投资带来成功和增长。
如果您对此变更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的客户服务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此致,
[您的基金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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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公告编号:2020-036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原指定刘先丰、罗文超、吴晓峰、元德江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安排的通知》,罗文超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本次变更后,中信建投委派的持续督导期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刘先丰、吴晓峰、元德江。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