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
温岭市滨海镇总体规划文本new样本

总则第一条本规划是温岭市滨海镇城镇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 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1996年批准的《横河镇城镇总体规划》与1999年批准《新街镇城镇总体规划》的重新修编, 原规划自本规划批准之日起作废。
第三条凡因城镇建设需要编制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均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本规划的具体落实由滨海镇人民政府负责, 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
第五条因某种原因需要对本规划的某些内容进行调整时, 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城市规划经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规划期限为:1.近期: -2. 中期: -3. 远期: -2020年第一章城镇发展战略目标第七条本次规划确定城镇发展总体战略目标是: 遵循党的十五大精神, 按照两个根本性转变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紧紧依靠科技进步,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的经营, 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 以提高工业经济总体质量为主攻方向, 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和名牌产品; 依托各类专业市场, 经过改造、完善、提高, 使之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 发展以镇区为中心, 具有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小城镇, 使之成为温岭东北部沿海农业服务基地和农业观光基地。
第二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第八条预测镇域各期人口( 此人口不包括外来常住人口) 及城镇化水平如下:规划近期镇域人口: 7.1( 万人) , 城镇化水平为: 23.9%;规划中期镇域人口: 7.3( 万人) , 城镇化水平为: 30.8%;规划远期镇域人口: 7.0( 万人) , 城镇化水平为: 42.9%。
第九条村镇等级规模结构为城镇——中心村( 单列村) 二级体系结构, 具体见《村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一览表》及《村镇体系规划布局一览表》。
第三章镇域基础设施规划第十条给水规划:规划镇域各中心村生活用水均由滨海镇镇区水厂引用长潭水库水源供水供应, 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人均综合用水量300L/日, 总用水量为2.3万吨/日。
温岭两城两湖总体规划

温岭市两城两湖温岭市建设两城两湖的规划,就是推动人港产城文旅一体发展,即以九龙湖为中心,主城区、泽国、大溪、温峤相向发展,一体建设“品质新城”,以龙门湖为纽带,经济开发区、松门、石塘联动发展,一体建设“滨海新城”,在全市形成“东西并进、陆海联动、双核引擎”的城市发展格局。
在此重大命题之下,交通作为“两城两湖”战略的重大支撑,我市聚焦“两城畅联、交通提速、路轨协同”,大力实施道路快速化、高架化、轨道化改造,谋划了“五纵五横三环”快速路网体系,倾力打造全域十五分钟交通圈。
五纵五横三环○一环:以大石一级公路石刺头至城北段组成一环北线;规划市政道路东环路为一环东线;228国道城东至西环互通组成一环南线;市政路西环路和城西大道组成一环西线。
一环基本合围了城区五个街道,是温岭真正的中心城区。
○二环:东线与一环东线重合,利用路泽太高架继续北延至泽国形成新的二环东线;北线以东万线为基础,进行快速化改造;西线以204省道为基础,新建大溪至温峤段;南线还是228国道,由西环互通西延至疏港公路交汇处(204省道终点)。
○三环:基本能够串联起温岭全部镇,个别环外镇能够通过快速路快速抵达三环主线。
由228国道、两高联络线、路泽太高架、东万线、204省道等组成,全长约100公里。
三环也可以定位为温岭的绕城快速路。
“五纵五横三环”快速路网,总投资达370亿元,其中新增投资201亿元,涉及十大标志性工程,均为全线不设红绿灯的快速道路。
包括两条在建、八条计划建设项目,今年拟开工市区至东部快速路(原81省道全高架改造)和东环大道(原81省道至中心大道、大石一级公路)。
十大快速路项目如下图至2026年,构建出全市总里程近200公里的快速路,并形成总长近100公里的快速路环线,基本实现全域十五分钟快速通达。
温岭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温岭市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利用、开发、保护各种资源,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区范围为温岭市全部行政区域,在温岭市域内进行的各种开发建设行为,均应服从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期限: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推进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19号)《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五条城乡规划建设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为本,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把温岭建设成为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实力雄厚、人民生活富裕、城市功能完备、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繁荣、社会文明进步的现代化滨海生态城市。
第六条产业布局、城乡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1)坚持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原则。
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城乡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2)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集约、节约使用土地、水、能源、矿产等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
(3)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协调好与周边地区的关系,优化市域城乡布局和生产力布局,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形成各地互促、互补、互动的发展格局。
(4)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
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城市对农村和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
(5)坚持安全发展原则。
为人民提供安全、适宜、健康、优美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为城乡各种功能布局、各项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提供安全空间。
第二章发展目标第七条城市定位温岭市是以山、水为特色的现代化滨海生态城市。
《温岭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温岭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台州市】《温岭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44411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温岭市市域总图规划(2010-2020年)》、《温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温岭市城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程,包括东部产业集聚区、铁路新区,村庄参照执⾏。
第三条在温岭市城镇规划区内进⾏建设的,应当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
详细规划编制应符合本规定。
2第⼆章建设⽤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中⼼城区、中⼼镇、东部产业集聚区、铁路新区⽤地分类和代号采⽤中华⼈民共和国《城市⽤地分类与规划建设⽤地标准》(GBJ137-90),其它镇⽤地分类和代号采⽤《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第五条各类建设⽤地的使⽤,应当遵循⼟地使⽤兼容性的原则。
在有详细规划的地段内进⾏建设,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
第六条各类城镇建设⽤地适建范围应当符合《建设⽤地适建表》(见附录1)的规定。
附录1中未列⼊的建设项⽬,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需改变规划⽤地性质,超出附录⼀规定范围的,应按《温岭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第三章规定执⾏。
3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
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按表(3-1)控制。
但有下列情况之⼀,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1、社区配套⽤房、垃圾收集和中转⽤房、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
2、因邻近⼟地为已实施或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河道、道路、绿化等⼯程,⽆法与周边⼟地整合的建设项⽬。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进⾏翻建的项⽬。
4、居住建筑不包括通天式和⼩康型住宅4第四章建筑间距第⼗条建筑间距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规范和规定,同时应符合本章规定。
台州城市规划 (-2020年)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方案1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1 市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根据未来发展趋势预计和已编制的上级规划,确定台州市域范围2010年常住总人口为618万人,预计城镇化水平为52%;2020年台州市域常住总人口为672万人,预计城镇化水平为67%。
1.2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1.2.1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台州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发展结构为“一个发展核、三条发展带”。
(1)“一个发展核”——指台州城市群,是台州城市与产业发展的核心地带,包括椒江、黄岩、路桥及温岭市区等重点发展城区;(2)“三条发展带”——城镇群空间的联系轴“北部城镇发展带”:以天台、三门为依托,形成沿上三高速、326省道、224省道的东西向北部城镇发展带;“西部城镇发展带”:通过322省道,沿永安溪(椒江上游)河谷形成以仙居、临海为依托的西部城镇发展带,其中,临海是该发展带上的核心城市;“东部沿海城镇发展带”:以规划台州沿海大通道和各港口为依托,以东部沿海产业带的建设为导向,形成南到玉环大麦屿港口、北到三门健跳港(含椒江大陈岛)的大中小城镇相结合的城镇密集发展带,这是台州市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内容。
1.2.2 城镇体系职能及规模结构规划城镇体系职能划分:规划台州市域城镇体系职能分为五级,依次为市域中心、市域副中心、县(市)域中心、重点镇与一般建制镇。
规划市域中心为台州市区;市域副中心为临海市区;县(市)域中心为温岭、玉环、天台、仙居及三门市区;另外还规划确定10个中心镇。
城镇体系规模等级划分:按各城镇的发展条件与职能,规划5级城镇(市)规模等级。
其中,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一个(台州市区);20-50万中等城市三个(临海市区、温岭市区、玉环县城);10-20万小城市五个(天台县城、仙居县城、三门县城、临海杜桥镇、温岭泽国镇);5-10万人口小城镇10个(金清镇、白水洋镇、大溪镇等);其它为人口在5万以下的小城镇。
台州城市规划 (-2020年)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方案1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1 市域人口和城镇化水平根据未来发展趋势预计和已编制的上级规划,确定台州市域范围2010年常住总人口为618万人,预计城镇化水平为52%;2020年台州市域常住总人口为672万人,预计城镇化水平为67%。
1.2 市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1.2.1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台州市域城镇体系空间发展结构为“一个发展核、三条发展带”。
(1)“一个发展核”——指台州城市群,是台州城市与产业发展的核心地带,包括椒江、黄岩、路桥及温岭市区等重点发展城区;(2)“三条发展带”——城镇群空间的联系轴“北部城镇发展带”:以天台、三门为依托,形成沿上三高速、326省道、224省道的东西向北部城镇发展带;“西部城镇发展带”:通过322省道,沿永安溪(椒江上游)河谷形成以仙居、临海为依托的西部城镇发展带,其中,临海是该发展带上的核心城市;“东部沿海城镇发展带”:以规划台州沿海大通道和各港口为依托,以东部沿海产业带的建设为导向,形成南到玉环大麦屿港口、北到三门健跳港(含椒江大陈岛)的大中小城镇相结合的城镇密集发展带,这是台州市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内容。
1.2.2 城镇体系职能及规模结构规划城镇体系职能划分:规划台州市域城镇体系职能分为五级,依次为市域中心、市域副中心、县(市)域中心、重点镇与一般建制镇。
规划市域中心为台州市区;市域副中心为临海市区;县(市)域中心为温岭、玉环、天台、仙居及三门市区;另外还规划确定10个中心镇。
城镇体系规模等级划分:按各城镇的发展条件与职能,规划5级城镇(市)规模等级。
其中,人口100万以上的大城市一个(台州市区);20-50万中等城市三个(临海市区、温岭市区、玉环县城);10-20万小城市五个(天台县城、仙居县城、三门县城、临海杜桥镇、温岭泽国镇);5-10万人口小城镇10个(金清镇、白水洋镇、大溪镇等);其它为人口在5万以下的小城镇。
温岭市2-07单元(南屏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文本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控制 (1)第三章土地利用性质与分类控制 (2)第四章土地利用强度控制 (3)第五章建筑控制 (3)第六章交通规划控制 (4)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控制 (4)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 (5)名词解释 (6)图则索引查询 (6)附表一 (7)附表二 (7)附表三 (8)附表四 (9)◆规划图纸一、区位图二、土地利用现状图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四、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五、道路规划图六、四线控制规划图七、给水工程规划图八、排水工程规划图九、电力工程规划图十、电信工程规划图十一、燃气有线电视规划图◆分图图则一、地块编号图二、1号街区地块控制指标图三、1号街区景观控制与交通组织四、2号街区地块控制指标图五、2号街区景观控制与交通组织六、3号街区地块控制指标图七、3号街区景观控制与交通组织八、4号街区地块控制指标图九、4号街区景观控制与交通组织◆规划说明第一章现状概况 (10)第二章规划总则 (10)第三章规划用地布局 (11)第四章道路系统规划 (12)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3)第六章绿地与水系规划 (19)温岭市2-07单元(南屏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1条为了加强对规划地段的规划管理,协调规划地段与整个城市之间的关系,促进规划地段的合理改造与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第1.2条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2006)、《温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及温岭市各相关专项规划而制定,其内容和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第1.3条规划范围与规模本次规划范围北起万泉西路,西临东辉南路,东接体育场路,南至南环路,规划总用地112.97公顷,规划人口11000人,为《温岭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的2-07单元。
第1.4条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和附件组成,图件由图纸和图则组成,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
2024温岭年度工作计划

2024温岭年度工作计划一、经济发展1、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
2、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温岭市整体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3、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城市规划布局,提升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加工的发展水平,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4、推动外贸全面发展,加强与国际经济合作,拓展出口市场,促进外贸整体水平提升,推动温岭市融入全球产业链。
二、科技创新1、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温岭市科技经济发展。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3、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加速5G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温岭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
4、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建设更多创新创业园区,吸引更多高端科技人才来温岭市创业发展。
三、城乡建设1、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吸引力。
2、加大对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提高乡村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水平。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四、社会民生1、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帮扶和保障,实现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2、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3、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4、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改革创新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2、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工作效率和公信力提升,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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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温岭市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利用、开发、保护各种资源,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区范围为温岭市全部行政区域,在温岭市域内进行的各种开发建设行为,均应服从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期限: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推进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19号)《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五条城乡规划建设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为本,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把温岭建设成为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实力雄厚、人民生活富裕、城市功能完备、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繁荣、社会文明进步的现代化滨海生态城市。
第六条产业布局、城乡和基础设施建设、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1)坚持统筹社会经济发展原则。
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城乡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2)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集约、节约使用土地、水、能源、矿产等资源,保护好生态环境。
(3)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协调好与周边地区的关系,优化市域城乡布局和生产力布局,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形成各地互促、互补、互动的发展格局。
(4)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
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城市对农村和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化。
(5)坚持安全发展原则。
为人民提供安全、适宜、健康、优美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为城乡各种功能布局、各项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提供安全空间。
第二章发展目标第七条城市定位温岭市是以山、水为特色的现代化滨海生态城市。
温岭市是温台城镇群中联系温州与台州两大中心城市的重要节点城市,是温黄平原城镇密集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温台沿海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东南沿海以机械、电子和轻工产品为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是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休闲旅游城市。
第八条总体发展目标力争到2010年在浙江省率先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各项指标。
202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形成新型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协调互促发展局面,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在省内率先基本实现“三步走”的第三步战略目标。
空间上形成“一心、两带、三大片区”的城乡协调发展格局,建设成为浙江省县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的先进示范区。
第九条到2010年生产总值(GDP)达到600亿元,人均产值为4.30万元,折合为5300美元(按现行汇率计算)。
到2020年生产总值(GDP)达到1100亿元,人均产值为7.10万元,折合为9000美元(按现行汇率计算)。
第十条到202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争取达到2万元,恩格尔系数降到32%以下。
城乡居民住宅质量和居住环境大幅度提高。
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和劳动保障机制,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第十一条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140万人,城镇人口76.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4.6%。
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155万人,城镇人口113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2.9%。
第十二条加快生态市建设,在争取尽快实现“生态县(市)”的各项指标的基础上,到2012年全面达标。
2010年争取成为国家级园林城市。
市域内山区的森林覆盖率达到75%,丘陵区达到45%,平原区达到18%。
水环境质量目标:地面水各功能区水质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规定的二级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分别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规定的标准。
到202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城市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5%。
林地面积、河网水面率、河网蓄水能力基本保持现状水平。
第十三条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79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3.3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92平方米以内。
第十四条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指标下降2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17.3%和15.5%。
第三章城市发展战略第十五条产业发展战略坚持改革开放,加快技术进步,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城镇布局,为各类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和政策环境。
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效益和资源利用率;合理引导布局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农村工业向城镇聚集。
(1)巩固温岭农业在浙江省的先进地位,特别要巩固海洋渔业的突出地位,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2)巩固和提高温岭工业在区域中的地位,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健全和提升产业基地的服务功能;继续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3)积极发展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促进流通、运输业向现代化方向转变;发展生产者服务业;建立完善的城乡商业网络;大力发展旅游业,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同时加快房地产、信息产业的发展。
第十六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融入长三角,加强与周边区域中心城市的联系,充分利用产业集群实力和民营经济优势,建设长三角南翼的先进制造业区块;利用良好的农业基础和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发展绿色农产品基地和休闲度假旅游基地。
(1)与台州市区加强在城乡建设、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方面的协调,共同建设台州都市区,打造台州沿海产业带。
(2)与玉环县在基础设施、海洋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协作,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按照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加强双方规划协调工作,为玉环预留高速公路、铁路、区域供水管线、电力线、重要通信线路等通道,协调接口。
协调海洋功能区划,共同保护海洋资源,加强乐清湾动植物资源多样性的保护工作。
(3)与乐清市在旅游发展、生态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协作,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共同开发旅游市场,保护生态和旅游资源。
(4)积极引导市域城镇和生产力布局调整,利用沿海围垦区和废弃土地资源,建设产业集聚区,促进内陆地区和沿海地区的共同发展。
第十七条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推进新型城市化,实施区域功能分区发展策略。
积极引导农村工业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促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均衡发展。
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以城促乡、以工带农,促进城乡产业融合,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资源的自由流动;积极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建设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体系。
以各级城镇、新型社区、中心村为基础,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
完善城乡公共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制度、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城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
第四章市域布局与空间管制第十八条空间布局结构在市域内形成“一心两带三大片区”的空间结构,建设以“生态空间为基础、城镇空间为核心,道路交通为纽带”的城乡协调发展格局。
(1)“一心”指以长屿山为“绿心”,依托绿心建设七条生态廊道,分别连接沿山绿色生态保护带、沿海蓝色生态保护带和台州市区的绿楔。
(2)“两带”指沿市域西部山区建设沿山绿色生态保护带和沿东南部海岸线建设沿海蓝色生态保护带。
沿山绿色生态保护带,北起大溪太湖山、南至坞根台头山。
重点加强生态资源、旅游资源保护。
沿海蓝色保护带,由近海陆域、潮间带、近海水域、近海岛屿组成,北起金清港出海口,南至隘顽湾与玉环县交界处。
重点加强沿海湿地、岛屿生态、近海渔业资源、旅游资源和文物保护。
(3)“三大片区”指构建三大城镇、产业发展片区,引导城乡资源有效配置。
西部中心城区:包括市区、温峤、泽国、大溪和新河镇,规划期内以市区为中心,形成包括大溪、泽国和温峤在内的大三角城市组团,远景构建包括新河在内的“金十字”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东部沿海城镇区:包括滨海、松门、箬横和石塘镇,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海洋产业和海洋渔业等。
西南部生态经济区:包括石桥头、城南和坞根镇,重点发展无污染的第二产业及生态农业、休闲旅游业。
第十九条农业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建设6个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
(1)特色水果生产销售基地:着重发展西瓜、果蔗、温岭高橙、大棚葡萄、东魁杨梅、早熟温州蜜桔等特色优势水果。
(2)优质海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优化海洋捕捞产业、大力发展浅海养殖、开发贝藻类养殖、深化海产品加工、发展休闲渔业。
(3)高品质畜禽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培育优质生猪,重点发展温岭草鸡、白毛乌骨鸡等畜禽产品。
(4)绿色蔬菜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巩固叶芥菜、西兰花、蘑菇等优势品种,发展多类型蔬菜生产,推广蔬菜瓜果的大棚种植,扩大生产规模。
(5)花卉苗木生产基地:积极发展以鲜切花、盆花、绿化苗木等产业。
(6)优质粮食生产基地:保持一定的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安全,积极发展无公害大米和有机大米。
第二十条工业产业空间布局形成“一心、两带”的制造业布局格局。
“一心”是以温岭经济开发区为主体,形成制造业综合服务中心。
“两带”是以温岭市区为主体,联合泽国、大溪、新河形成内陆机电及轻工产业带。
包括温岭工业城和泽国、大溪、新河城镇工业功能区。
温岭工业城重点发展机电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泽国城镇工业功能区主要发展机械、新材料、轻工等产业;大溪城镇工业功能区主要发展泵业等机电产业和塑料制品等轻加工业;新河城镇工业功能区发展机械、服装等产业。
以温岭港区、永安港为依托,以沿海高速公路为纽带,形成东部沿海装备制造及材料制造产业带,包括东海塘组团、滨海、松门、箬横、城南等地。
东海塘组团重点发展船舶修造和装备制造业;松门发展船舶制造、装备机械和海洋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滨海发展船舶修造和机械产业;箬横发展机械及其他轻工业。
城南、坞根两镇积极促进食品加工制造业、机械等产业发展。
第二十一条第三产业空间布局在市区建设服务于全市的商业、贸易、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中心;在松门、箬横分别建设服务沿海和中部地区的商业、服务业中心;在各建制镇建设本地区的商业、服务业中心。
改造提升专业市场,优化网点布局。
提升改造生产资料批发市场、销地型专业市场;扶持发展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加快物流业的发展,形成双层网络结构的物流业布局。
旅游业形成“一个旅游中心,五大旅游区”的布局架构。
第二十二条城乡空间管制分区将市域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分别实施不同的管制政策和措施,规范空间开发秩序。
(一)禁建区主要包括以下四类控制区域:(1)水源保护区:包括太湖水库、湖漫水库、花芯水库、桐岭水库及规划建设的前溪水库、梅溪水库、白溪水库、大溪岙水库、桐山水库、白龙潭水库、油麻潭水库、西山村水库的库区及汇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