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系统和数据的保密管理工作,适用于所有本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管理、数据传输与存储的安全管理、计算机使用与维护的安全管理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等。
第二章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管理第四条本单位应制定计算机系统权限管理规定,对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工作人员分配不同的权限,确保信息的访问和使用仅限于特定人员;第五条本单位应定期备份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备不时之需;第六条本单位应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计算机安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病毒查杀软件和入侵检测系统等。
第三章数据传输与存储的安全管理第八条本单位应建立加密通信机制,对数据传输进行加密,保障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第九条本单位应建立合理的数据存储方案,确保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严格控制对数据的访问和使用;第十条本单位应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及时的漏洞修补和安全更新,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定期清理无用数据和临时文件,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第四章计算机使用与维护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应遵守使用规范,不得擅自安装非法软件和插件,不得私自进行硬件和软件的更改和升级;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开展定期的计算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计算机使用和维护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建立计算机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应对计算机故障、数据丢失和网络攻击等问题;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建立计算机维护记录,对计算机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五章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合理的网络拓扑结构,确保网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建立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网络攻击和异常行为;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加强对网络设备和网络传输线路的保护,防止网络设备被非法侵入和破坏;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建立网络访问控制机制,对外部网络访问进行合理的限制和控制;第二十条本单位应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控和审计,发现异常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引言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是指为保护计算机系统和信息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计算机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机密信息泄露和恶意攻击,确保计算机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安全可靠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计算机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三、基本原则1.保密原则:所有与公司机密信息相关的计算机操作都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人员的许可,不得擅自查看、复制或传送机密信息。
2.责任原则:每位计算机使用人员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确保计算机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安全。
3.审计原则:对所有计算机操作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计算机使用权限管理1.计算机账号管理a.每位计算机使用人员应拥有独立的账号,账号由安全管理员分配。
不得使用他人账号。
b.账号密码应由用户自行保管,禁止告知他人。
2.计算机访问权限管理a.根据职责和需要,给予计算机使用人员适当的访问权限,分级管理。
b.禁止未经许可的计算机访问行为,不得擅自修改系统配置。
五、网络安全管理1.网络账号管理a.每位计算机使用人员应拥有独立的网络账号,账号由网络管理员分配。
不得使用他人账号。
b.账号密码应定期更换,且不得与其他账号密码相同。
2.防火墙设置a.防火墙应正常运行,不得关闭或篡改设置。
b.禁止未经授权的外部网络访问,限制内部网络对外部网络的访问。
3.病毒防护管理a.每台计算机应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病毒库更新和全盘扫描。
b.不得随意下载和安装未知来源的软件和文件。
六、数据备份和恢复管理1.数据备份a.重要数据应定期备份,并保存至可靠的存储介质中。
b.备份数据应加密传输,确保数据的机密性。
2.数据恢复a.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b.恢复后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七、违规行为处理1.一般违规行为a.违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如未经授权查看、复制、传送机密信息,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
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时查杀病毒。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
第四条连接党政内网的计算机,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坚持“专机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按计算机分级保护规定确定密级后,不能处理高密级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非涉密计算机只能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交叉使用。
第八条用涉密计算机处理的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等过程文件应按保密要求及时销毁。
第九条严禁用非涉密计算机以任何形式制作、存储、处理、发布、传递涉密信息。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登记配发。
局技术人员负责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三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本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须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他人使用。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维修的,由单位技术人员送至有保密资质的单位现场监修,严禁维修人员擅自读取和拷贝其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
如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无法修复,必须按涉密载体予以销毁。
第六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任何涉密信息。
第七条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得连接涉密计算机。
第八条不再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上交局办公室,由技术人员对要报废的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进一步确认,并与领取时的类型、电子(产品)序列号、编号等进行核对,填写销毁登记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在当今信息时代,计算机已经成为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然而,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处理,计算机的使用必须遵循严格的保密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信息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个人权益,制定并执行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至关重要。
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一)涉密计算机的定义与认定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处理、存储、传输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
其认定应依据国家相关保密标准和规定,由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进行。
(二)物理安全保障涉密计算机应放置在专门的保密场所,具备防火、防水、防盗、防电磁泄漏等物理防护措施。
场所应限制人员进出,并安装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
(三)设备采购与管理采购涉密计算机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产品,并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测和审批程序。
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报废应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四)操作系统与软件管理涉密计算机应安装经过安全认证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并及时进行更新和补丁修复。
禁止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特别是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国外软件。
(五)用户权限管理为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明确其可访问和操作的信息范围。
用户应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换。
(六)信息存储与传输涉密信息应存储在加密的存储介质中,传输应采用加密通道,确保信息在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
(七)病毒防护与安全审计安装专业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安全扫描。
同时,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对计算机的操作行为进行记录和审查。
(八)维修与报废处理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在维修过程中采取保密措施。
报废时,应确保存储介质中的信息被彻底清除,无法恢复。
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一)信息分类与标识对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的信息进行分类,明确哪些是敏感信息,哪些是普通信息,并进行相应的标识。
(二)个人隐私保护尊重用户的个人隐私,不得未经授权收集、存储、使用或披露个人敏感信息。
保密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保密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防止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重要信息的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重要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相关设备。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密办公室,负责日常保密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保密职责。
四、保密措施1. 计算机硬件设备(1)涉密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不得与互联网、其他非涉密网络连接。
(2)非涉密计算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 计算机软件(1)涉密计算机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并定期更新。
(2)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具有潜在安全风险的软件。
3. 计算机数据(1)涉密数据应分类存储,严格实行分级保护。
(2)非涉密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4. 计算机网络安全(1)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修复。
(2)禁止使用公共Wi-Fi等不安全的网络环境进行涉密工作。
5. 移动存储介质(1)严禁将涉密信息存储在移动存储介质上,如U盘、光盘等。
(2)非涉密信息存储在移动存储介质上时,应采取加密措施。
五、人员管理1. 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保密意识,掌握保密基本知识。
2. 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3. 操作人员离岗或离职时,应将相关保密信息进行清理和销毁。
六、监督检查1.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2. 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各岗位保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3.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1、规划和建设涉密系统,应当同步规划、同步预算、同步建设相应的信息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并履行审批手续。
2、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必须选择有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承建,建成后经市保密部门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保密防范措施或设备,应当是经有认证权的部门认证许可的产品。
4、涉密计算机房,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场所,建立和健全机房管理制度。
5、涉密计算机系统或单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公共信息网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采集、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6、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更换或维修,应当在涉密场所进行,并有专人监督。
所更换的设备或配件,在未采取技术处理时,不得挪为他用。
7、对需报废的涉密载体、设备或配件,应当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批准后,送市公文销毁站销毁。
8、对涉密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管理,粘贴涉密计算机标识。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防止国家秘密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的人员。
二、组织管理1. 成立计算机保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
2. 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保密管理工作,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涉密计算机管理1. 涉密计算机应专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不得与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连接。
2. 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3. 涉密计算机应安装国家认可的安全防护软件,并定期更新病毒库和安全补丁。
4. 对于涉密数据,应采取加密存储和传输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四、非涉密计算机管理1. 非涉密计算机用于处理一般工作信息,应与涉密计算机物理隔离,避免交叉使用。
2. 非涉密计算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潜在的安全威胁。
3.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时,也应遵守基本的信息安全规范,不得随意下载未知来源的软件或打开可疑邮件。
五、网络与数据通信管理1. 严禁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涉密信息通过网络传输。
2. 对于需要通过网络传输的非涉密信息,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使用VPN等加密通道。
3.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网络安全。
六、应急处理与违规处罚1. 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措施。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法律制裁。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保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全体人员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
计算机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计算机保密安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保密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计算机保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保密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保密责任。
3. 员工应自觉遵守计算机保密安全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四、保密措施1. 网络安全(1)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防止黑客攻击。
(3)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2. 信息安全(1)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同等级进行保护。
(2)严格保密信息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涉密信息。
(3)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信息泄露。
3. 计算机设备管理(1)涉密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用,不得用于处理非涉密信息。
(2)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与保密工作无关的软件。
(3)对涉密计算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移动存储介质管理(1)严禁使用非法移动存储介质,如U盘、光盘等。
(2)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进行统一购置、统一标识、严格登记、集中管理。
(3)严禁将涉密信息存储在私人移动存储介质上。
五、泄密事件处理1. 发生泄密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 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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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科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计算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制定一个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综合管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四、计算机的使用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对所有计算机进行登记备案,定期核查;
2、设置开机口令并定期更换,防止口令被盗;
3、安装防病毒等安全防护软件,并及时进行升级;及时更新操作系统补丁程序;
4、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5、严禁同一台计算机既上互联网又处理涉密信息。
五、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保密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严禁与国际互联网和非密设备连接,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一机两用;
2.禁止使用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外围设备、网络交换等设备;
3.不得擅自进行数据信息交换,确有需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并通过光盘刻录的方式进行;
4.初始配置涉密计算机时,应对硬盘进行格式化,操作系统初始化处理,落实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备案登记,并在显著位置张贴相应的密级标识;
5.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涉密计算机系统的保密防护措施和系统设定,严禁降低计算机密级或更改工作用途;
6、涉密计算机应在指定办公场所使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办公场所,甚至带出办公场所;
7.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bios密码、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且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并定期更换;
8.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维修要由专业人员来本单位维修,并指定专人现场监督,严禁修理人员复制或读取涉密信息,确需送外维修的应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
9.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再使用或处理涉密信息时应及时将涉密信息存储部件拆除并销毁,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出售、遗弃或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