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成果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严格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项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项目团队成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三、文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2. 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
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件资料的完整性,确保无遗漏、无缺失。
四、档案的保存与保管1. 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重保存机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2.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位置。
3.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符合防潮、防火、防虫害要求的专用档案室内。
4. 对于重要和敏感的档案资料,应实行权限管理和访问控制。
五、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方便项目团队和相关人员查询使用。
2. 对于外部查询,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和批准。
3. 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泄露可能影响项目安全和公司利益的信息。
六、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定期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档案管理制度。
3. 鼓励项目团队成员提出改进建议,共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项目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存,便于查阅和利用,促进项目成果的维护和传承。
第四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
第五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实行“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监督有力”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第六条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机构设立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程实务经验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档案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十一条项目工程档案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分为设计文件档案、施工文件档案、质量检验档案、工程变更档案、竣工验收档案等类别,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的整理、装订、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定期清理、整理和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保管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保存和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地点。
第十五条档案保存期限根据档案的不同内容和形式而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盘点工作。
第十六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物理保管和电子保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水、防震等安全保管工作,防止档案损坏和丢失。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传承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要制定档案利用和传承制度,便于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利用。
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咨询成果安全、完整、真实、可靠,便于对工程咨询成果进行管理和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的整理、存档、利用、保管、调阅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咨询成果档案指委托单位和工程检测机构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或者技术协议等约定的,依托工程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和施工监理服务等工作的所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电子档案和其他档案资料。
第四条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以保障工程咨询成果安全、完整、真实、可靠为宗旨,以提高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为目标。
第五条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要坚持水平管理和全员参与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保密制度,健全科学的档案分类体系,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保管制度和使用制度。
第六条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办理,负责的原则遵循“责任明确、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公证处对于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制度给予支持和监督。
公证处要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制定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制度的管理规范并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各属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八条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主要涉及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的整理、存档、利用、保管、调阅等工作。
第九条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的范围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工程咨询成果档案。
第十条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工程咨询成果档案材料的整理、存档、利用、保管、调阅、鉴定、涉密审核等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的机构包括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部门、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管理中心等。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十二条主持工程咨询成果档案整理的人员必须是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工程咨询成果档案整理前必须对档案材料进行科学的鉴定,其中涉密的工程咨询成果档案必须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工程咨询成果档案的整理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进行管理执行。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保障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价值,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档案的安全管理和利用。
2. 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的归档、整理、装订和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项目成员负责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收集和整理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收集和整理机制,及时归档各类项目资料和文件,并定期进行整理和更新。
2. 档案的保管和管理项目部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员,建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对项目档案进行仔细的分类、装订和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档案的利用和借阅项目成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档案利用和借阅工作,严格控制档案的利用范围和借阅次数,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4. 档案的销毁和转移项目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和清理,及时销毁无用的档案资料,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档案的转移和归档工作。
五、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项目部领导项目部领导应切实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监督检查项目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3. 档案管理部门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执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 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但应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并报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3. 凡项目部内的其他档案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为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价值,有利于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和成果的保留。
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档案工作流程,保障项目档案安全、完整、及时的记录和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项目档案管理机构1. 项目档案管理委员会:由项目负责人、项目档案管理员、资料鉴定员等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2. 项目档案管理部门:每个项目设立项目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保管、借阅等。
三、项目档案的归档1. 项目立项阶段,项目档案管理员应当对项目档案进行归档,包括项目申请书、立项决议、项目计划等重要文件。
2.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档案管理员应当及时更新项目档案,包括项目进度报告、成果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等文件。
3. 项目完成后,项目档案管理员应当对项目档案进行总结归档,包括项目总结报告、结题验收报告等文件。
四、项目档案的保管1. 项目档案室:每个项目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档案室,负责项目档案的保管和管理。
2. 项目档案管理员:每个项目设立项目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 项目档案保管规定:项目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编号、存放要求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五、项目档案的利用1. 项目档案的借阅:项目档案管理员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档案进行借阅审批,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2. 项目档案的利用:项目档案可以用于项目总结、成果评估、项目续展等用途,但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档案管理员的同意。
六、项目档案的销毁1. 项目档案销毁程序:项目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包括审批、报备、执行等步骤。
2. 项目档案销毁时限:项目档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销毁时限,确保档案不被滞留或挪用。
七、附则1. 项目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由项目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订和完善。
2. 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变更或补充,由项目档案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整。
以上为项目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希望各位项目成员遵守执行,确保项目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
测绘公司成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测绘成果档案的科学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充分利用,保障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测绘成果档案的管理,包括测绘项目的设计文件、成果资料、数据文件、技术总结、验收报告等。
第三条公司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不得损毁、丢失。
2.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防止泄密、丢失和损坏。
3. 可靠性原则: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4. 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资料利用率,为公司和客户提供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测绘成果档案的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测绘成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3. 对外提供测绘成果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咨询等服务;4. 监督检查各部门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其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落实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本部门测绘成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3. 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测绘成果档案;4. 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六条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流程如下:1. 收集:在测绘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收集测绘成果档案资料;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序;3. 归档: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及时归档;4. 保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防止泄密、丢失和损坏;5. 查阅:对外提供测绘成果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咨询等服务;6. 鉴定与销毁:根据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对测绘成果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测绘成果档案的保管分为实体保管和电子档案保管两种形式。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工程项目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技术资料、质量报告、验收报告等各类档案。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便于监管、完整、准确、可追溯及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目部门负责配合执行。
第六条对于不遵守本制度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如下:(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项目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完成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每个工程项目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小组,由项目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应及时、完整地整理和归档相关档案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编制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应做到安全、便捷和保密。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存制度和审批流程,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四章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第十七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具体操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计划的制定:包括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档案整理计划、档案保管计划等。
项目成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成果档案管理,确保项目成果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率,促进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项目成果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成果档案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反映项目实施过程、成果内容和应用情况的各类文字、图表、影像、电子文件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成果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成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成果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项目成果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一)负责项目成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二)负责项目成果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三)负责项目成果档案的保密工作;(四)负责项目成果档案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项目成果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等文件;(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文件、设计图纸、实验报告、测试报告等;(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会议记录、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协议、验收报告等文件;(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第八条项目成果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项目成果档案的分类体系,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二)对档案进行鉴定、整理、装订,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三)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项目成果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规范,对项目成果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损坏、丢失;(三)对重要档案进行特殊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十条项目成果档案利用要求:(一)项目成果档案的利用,需经项目管理部门批准;(二)档案利用者需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三)档案利用者需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损坏、丢失。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项目成果档案鉴定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鉴定标准参照国家档案局《档案鉴定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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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工程及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领导对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主要为工程和设备档案资料:
1. 工程档案是指各类报批文件(对政府各行政部门的各类报批文件、回复的批示文件、对外发文、对外接收的文件)、各类合同(所有合作合同、供给合同、工程合同以及各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设计资料及图纸、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资料、监理文件、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审计结论及各种验收证件、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及说明书、施工图、财产移交手续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等。
2. 设备档案是鉴定评价(仪器)技术状态的科学资料,是为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并处于良好状态的重要依据。
档案员接收归档本公司的各类设备资料。
主要包括计划、选购阶段的仪器设备购买申请单、协议、合同、重要来往函件,出厂合格证书、出厂精度检验单、图样、技术手册、使用维护手册、说明书、校验标准、随机备件图册、软件、硬件部分的文件材料、开箱检验记录;安装调试阶段的试车、试验记录、安装验收单、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运行及维护修理阶段的设备仪器移交使用部门的附件和随机工具清单、设备仪器维护保养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仪器使用记录、设备仪器保养情况记录、设备仪器检查记录及维修记录;改造、更新阶段合理化建议及处理结果、设备仪器改造、改装、更新的报告与批复、改进、改装过程中形成的图样、技术文件、设备仪器报废技术鉴定书、请示及批复文件、技术鉴定及成果申报奖励等各类文件。
二、档案保密制度
1.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2. 凡涉及不宜公开的公司机密等档案,应作秘密保管并严格控制查阅范围,本公司人员需要查阅者,须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 凡作秘密和内部管理的档案,应严格履行查阅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拍照和复制,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4.对确已无保存价值的建设工程和设备档案,列出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销毁人、监销人销毁,并签名注销。
三、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具备档案专业知识。
2. 负责本公司建设工程中形成的资料和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3. 按规定向当地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4. 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和指导。
5. 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业务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1. 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查阅档案柜里的案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本
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查阅。
2. 档案柜内的档案要进行系统排列存放,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东西, 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 做好档案柜内“六防”(防盗、防火、防尘、防阳光、防潮、防鼠虫蛀)工作,平时要勤检查、勤打扫、保持档案柜卫生整洁、安全。
4. 对档案柜所藏档案要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5. 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6. 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
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五、档案安全制度
1. 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和进出档案清点制度,档案柜实行专人负责,钥匙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档案柜里的档案。
2. 每次长假前应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档案柜加贴封条,切实保证安全。
六、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制度
1. 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登记,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不予提供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的借出时间,不得超过半个月,确需继续借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人复印。
2. 档案、资料的原件一般不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外借手续并限期归还。
借出的档案材料的原件,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外单位人员需要复印档案柜里资料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3. 档案柜里有档案、资料需交给其他单位时应填交接单方可交付。
4. 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和拆撕档案,违者且造成档案损毁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5. 查阅档案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以利探索和总结档案利用工作规律,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
七、档案的收集
1. 档案管理人员收到相关人员给予的资料应及时登记。
2. 工程档案资料按项目收集,档案应按系统分类统一存放档案盒贴上标签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