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奖励实施办法

就业奖励实施办法
就业奖励实施办法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就业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区产业工人安居乐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区就业,激励园区企业吸纳城乡居民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

(一)税收级次属于经开区的园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向经开区备案与园区企业合作的高等院校和市级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毕业两年以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劳动年龄段未就业的区居民。

第二章奖励项目及标准

第三条个人享受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实行就业和失业登记。

建立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办理发放《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实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为毕业两年以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年龄段有就业愿望的区居民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技能

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三)实行创业培训补贴。

为劳动年龄段有创业愿望的区常住和暂住人员提供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四)实行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

1.毕业两年以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区居民在园区同一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给予个人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年,最高可享受三年。

2.非区居民在园区同一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一次性给予个人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5000元。

第四条园区企业享受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实行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

1.招用毕业两年以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区居民连续就业1年以上,给予企业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人/年,最高可享受三年。

2.招用非区居民连续就业5年以上,一次性给予企业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人。

(二)实行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与高等院校和市定点培训机构之间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以下简称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培训学员经鉴定合格后在企业稳定就业两年以上,超出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培训补贴的费用,经开区按50%比例(最高不超过1000元)给予企业补贴。

第五条与园区企业合作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享受奖励项

目及标准

(一)实行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学员,经鉴定合格后在企业稳定就业两年以上,根据培训职业(工种)分类不同,按500 -1200元/人不等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同时按政策标准给予技能鉴定补贴。

(二)实行定向培养招生奖励。

经经开区认定并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高等院校和市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园区企业合作开办的定向培养班,学员经培养合格后与园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1年以上,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合作院校600元/人用于推荐人或招生工作人员的奖励。

第三章申报审批程序

第六条企业的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培训补贴资金、个人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统一由所在企业申报,申报时应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二)企业与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支付工资凭证;

(三)社保机构出具的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的明细账单;

(四)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申报奖励补贴人员的户口本、居民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现有职工花名册;

(七)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和个人工资账户;

(八)申报审核表及奖励对象花名册。

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招生奖励统一由教育培训机构申报,申报时应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资料:

(一)市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是民办学校的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合同、开班审批表;

(三)企业就合作高等院校的招生、培训情况证明及学员在该企业就业和参保情况证明;

(四)申报奖励补贴人员的户口本、居民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城镇居民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教育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六)申报审核表及奖励对象花名册。

第八条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其中培训补贴合作双方必须同时申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奖励项目、标准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区人事人才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报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后,再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分别拨付至企业和个人,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招生奖励拨付至教育培训机构。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就业奖励工作在区人事人才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的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区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就业奖励。

第十条园区企业必须与个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在本市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否则,不得申报就业奖励。发生劳动争议投诉,且拒不配合调解和改正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第十一条区监察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监督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就业奖励资金的,除责令其改正,追缴被骗取的就业奖励资金外,两年不得再申报就业奖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经开区经办部门及经办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履行职能职责,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就业奖励资金的,将严格追责,造成资金流失的,由直接责任人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1月1日起试行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奖励试行办法》(潭经管发〔2013〕55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已按原办法享受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奖励的企业和个人不再重复奖励。

附件:1.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企业申报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资金审核表;

2.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企业申报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

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3.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教育培训机构申报招生奖励、培训和

鉴定补贴资金审核表;

4.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教育培训机构申报招生奖励、培训和

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

附件1:

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企业申报

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资金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由申报单位填写,请在有选项的栏目□上打“√”;

2、此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各存一份。

附件2:

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企业申报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申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注:此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各执一份。

附件3:

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教育培训机构

申报招生奖励、培训和鉴定补贴资金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由申报单位填写;

2、此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各存一份。

附件4:

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教育培训机构申报招生奖励、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

申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注:此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各执一份。

建筑行业就业形式及职业发展分析

建筑行业就业形式及职业发展分析 摘要:近几年来国际金融危机加速蔓延,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断加深,也影响到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企业用工大大减少,企业关停(减)产、休假和裁员现象普遍存在,企业用工需求趋于谨慎。在用工减少的情况下,大学生就业形势更加不容乐观,让本就不好的就业形势雪上加霜。 建筑学专业就业前景及就业方向 建筑学专业作为建筑行业中最大的一个学科门类,其重要地位一直颇受重视,当然也一直是高等院校专业就业形势很好的一个专业。在这几年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市场的繁荣,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需求水平的提高,建筑学一直处于热门专业里面。其中建筑学专业的几个分支,像室内设计、园林设计、城市规划等的需求量更是大增,建筑学专业的学生一直是抢手货。 建筑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有四个方向: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建筑设计事务所等建筑行业的设计单位,主要从事建筑物的设计和有关建筑的研究工作;当然还有一部分同学(硕士生和博士生居多)留在高校研究和任教;一部分同学考取公务员在城建部门从事管理规划工作也 是不错的;另有相当一部分进入了房地产行业从事房地产开发。 建筑学专业学生在毕业参加工作后可以参加国家建设部的一级和二级的注册建筑师的考试。若考试合格后,可以到相关部门去注册、备案,获得注册建筑师的职业资格。这样,就可以在相应等级的建筑设计书上具有签字的权力了,这也就相当于手中掌握了建筑设计的“生杀大权”了。 建筑学专业不同于其他专业,它是一个高门槛的学科。首先建筑学专业学生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绘画基础、较好的形象思维。这种高要求也就限制了大量学生的涌入,限制了建筑学这个专业的膨胀发展。因此建筑学专业一直都处在平稳向前发展的控制运行之中,建筑学专业的毕业学生也始终都处在一个就业形势良好的优越环境之中。 近年来我国建筑类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统计 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全国各大建筑类院校近年来就业率都在稳步提升,平均就业率在85%以上,一些高校的就业率甚至超过了90%。本科院校中,如近几年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的就业率达到90%以上,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高达90%,

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宁德财经学校 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校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更好的贯彻“全程化”、“全员化”就业服务理念,确保国家和省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系调动学工主任及参与就业工作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正确激励先进,合理实施奖惩,推动我校学生就业工作在持续发展中不断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管全校学生就业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协调和服务专门机构,在学校学生就业领导小组领导下归口管理全校学生就业工作。各系成立学生就业工作小组,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负责本系学生的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和各系围绕学校工作中心,以服务学生和用人单位为目标,共同为学生就业做好服务工作。 第二章就业工作主要内容 第三条做好就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毕业生生源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课、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活动、开展就业指导讲座、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咨询并做好创业典型毕业生的宣传工作,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服务工作。 第五条负责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收集、审核需求信息并向毕业生发布,积极推荐学生就业,加强学校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毕业生、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第六条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就业“双选”活动,负责举办校内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和组织校园各种小型专场招聘会。 第七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 第八条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发放和审核,就业审批表、单位接收函等材料的签订或收集工作,负责毕业生报到证发放、档案整理转递工作。 第九条及时统计、上报学校初次就业率、年度就业率、专业对口率,撰写就业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尽快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见习目的 第一条见习是公司为见习毕业生创造“学以致用”的实践基地,是进行知识实践运用,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实验室。见习毕业生通过在我公司见习,可以对公司的整体运作、行业性质、机构设置、企业文化、日常管理和工作环境等基本情况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当他们在真正走向社会时,能够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经验,尽快适应社会需求。 第二条通过见习使见习毕业生对社会的需求情况有大致的了解,便于其尽快地融入社会,让见习高校毕业生具备从事所学专业实际工作能力的初步能力,并能切实地对将来可能从事的工作有必要的心理准备,能够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能根据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出自己的见解、观点和解决的办法,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学习公司员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培养见习学生爱岗敬业的务实精神。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为了使见习毕业生生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并妥善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四条见习学生见习工作实行由办公室主管,各见习部门协助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办公室具体负责见习毕业生的思想动态管理和见习期满总评的事宜,同时负责接纳录用见习的学生,为学生提供有关职业道德、工作技能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为见习学生指派见习指导教师,做好生活管理。学生见习期满后,为见习学生作出考核和见习鉴定,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等,各见习部门负责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劳动保护,并做好具体考勤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 第三章见习期管理细则 第六条见习学生进入公司后,实行1-6个月的见习期。 第七条见习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证等个人资料到办公室登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办理公司各项相关手续。 第八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兑现承诺的各种福利、待遇,按时发放见习的各种补贴,及时解决学生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 第四章目标及要求

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

xxxx系 2015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2015 年,我省大学毕业生人数将突破20 万,全国大学毕业生人数将突破 600 万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他们将面临比往年更为严峻的就业挑战。 2015 年我系共有名应届毕业生面临就业,毕业生人数持平,就业工作的任务相当艰巨。 为了做好 12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和促进毕业生正确择业,充分就业,我系在校学工 部就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 2015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及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为基本政策依据, 以市场为导向,以校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相关信息为补充, 努力完善管理、教育、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开拓毕业生就业 市场,加强就业指导,转变就业观念,为毕业生就业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 环境。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就业信息,积极主动地为毕业生推荐满意的就业岗位,力争使 2015 届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 100%。 二、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的做好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我系成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安排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为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1.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一是开好就业指导课,发挥就业指导 课在就业择业创业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邀请企业界和毕业生成才典型来校开展就业创 业指导,举办 2 场报告会;三是发挥往届校友的作用,邀请往届校友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培训;四是加强毕业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指导,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择业。

中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现状、问题、原因与对策(12.12.22)

中级宏观经济学 课程论文 关于中国劳动力市场建设问题的研究 学生姓名:王智 学号:21121311112 年级专业:2012级数量经济学 指导教师:赵领娣 完成日期:2012年12月10日 中国海洋大学

关于中国劳动市场建设问题的研究 摘要:当代世界各国的劳动力市场迅速发展,各有其特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相对滞后,建设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就业的压力决定着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因此,正视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中存在的不良现状和问题,提出我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途径,对进一步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具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总结了国内外关于劳动力市场建设方面的一些研究现状和相关理论,然后介绍了目前我国劳动力的现状以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如劳动力城乡分隔问题,劳动力市场秩序混乱,市场建设缺乏有效的宏观管理,价格机制、法律体系、宏观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等。进而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一些完善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建设;现状;影响;对策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1研究背景 劳动力市场也称为人才市场,指的是劳工供求的市场,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来配置劳动力资源和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的运行机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已基本发育成型,并呈现良性运转的态势。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仍然有许多方面还不够完善,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而且素质不高,劳动力市场依然存在制度性分隔,社会保险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等等,目前,我国劳动力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增大。然而这些问题给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形成了障碍。 中国的就业问题,不仅仅在于如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还在于如何形成完善的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效率,以便在国际上具有劳务竞争优势。建立一个竞争公平、运行有序、调控有力、服务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的劳动力市场,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的目标,以便更好地解决就业问题。然而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现状远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从无到有只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时间,虽然己初具规模,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劳动力运行机制的扭曲,劳动力市场的多重分隔,劳动力市场自身建设的滞后,以及劳动力市场所面临的巨大压力与挑战,迫切需要政府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整顿、调整和完善,同时改革和破

重庆邮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重庆邮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doc 重庆邮电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保障学校正常就业工作秩序,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继续贯彻“统筹兼顾、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的方针,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原则进行。 第三条我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学校有关规定平等就业、自主择业。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学校要把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放在长期协调发展的突出地位,始终坚持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坚持以就业指导、拓展就业市场为重点,以规范就业工作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保障,切实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第五条各学院应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人才培养过程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科研合作、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充分挖掘就业信息,结合专业设置有针对性地拓展就业市场。 第六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始终坚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原则,营造廉洁、公平、规范、健康的就业环境。加强对就业工作的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教育

第七条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各学院要结合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及社会的需求,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充实就业指导内容,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举办就业系列讲座、专题报告会、网上就业指导和就业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在不同层面上广泛开展就业指导工作。 第八条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从新生入学开始,结合不同年级同学的需要,加强形势、政策的宣传,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生涯教育。坚持全程化、专业化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和培养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能力。 第九条加强对毕业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诚信意识,培养勤勉踏实作风;加强对毕业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规范择业行为,使毕业生明确在就业过程中,既要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又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要加强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对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与教育的实效。 第三章毕业生就业服务与管理 第十一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毕业生初次就业时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法律文本,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协议书。 第十二条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须按定向委培合同就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原合同就业的毕业生,须持原定向单位同意解除定向培养的书面意见及个人的调整改派申请一并报就业主管部门,经批准同意并完清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重新自主择业。 第十三条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如因特殊原因主动放弃或因故被取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毕业生,在严格按照 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完不就读手续后方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就业服务。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X〕28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4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推动就业转型与经济转型良性互动 (一)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相互促进。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打通政策壁垒,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形成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促进经济企稳向好、就业稳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经济转型与就业转型同步进行。结合我市“高端能化强市、特色产业富民、文化旅游带动、生态环境提升、城乡一体发展”战略,通过调整优化油、煤、气、电等传统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果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等特色产业,全力构筑全域旅游和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市场主导、政策配套、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产业链条,激发市场活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旅发委等负责) (三)更好发挥小微企业推动就业转型作用。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和“四张清单”制度,为小微企业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引导和鼓励担保、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搭建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平台。对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税收优惠等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负责) (四)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带动就业转型。加大引进科技人才和新兴业态项目力度,促进科技与产业、技术与成果对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加工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渗透融合,培育消费经济、信息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兴业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新兴业态特点合理制定信用评级、利率定价制度,为新兴业态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等负责) (五)完善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促进就业转型。支持劳动者多元化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者,企业和其他用工单位要依法为其

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的研究

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的研究 [摘要]随着高职毕业生人数的剧增,高职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更为突出,加强对高职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结合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特点,提出了高职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的模式和方法,以期对高职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 由于高职教育起步较晚,高职毕业生就业市场仍处于初创时期,市场培育时间短,社会认同度较低,高职就业市场品牌化建设不够,对高职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就更少见。因此,必须关注高职毕业生就业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采取必要措施,大力推进高职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规范化建设。 一、高职毕业生就业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市场不规范和政策配套滞后影响就业市场 目前,高职毕业生就业市场呈现出自发、自由、分散的特点。就业市场的不规范集中表现在:小而全、大而全、互不照应、各自为战。“小而全”是指小的市场不分类,“大而全”是指大的市场门类繁杂。各高职院校每年在学生毕业期间都举办各类大大小小的招聘会,虽然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类似于以小商品生产经营的方式,进行毕业生的分割、零散配置,总难以达到理想效果。用人单位为择选理想人才需要进多个人才市场(包括校园招聘会),进行多次选择。毕业生为择选理想单位更要参加无数场人才招聘会,并要试投无数个面试单位。给双方的选择带来诸多困难,也造成配置环节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大量浪费,难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上的最优化。 同时,现行的劳动用工和人事制度仍然存在地方保护、行业保护、户籍限制等问题,特别是高职毕业生在就业落户问题上受到很多限制,对高职毕业生就业合理的人才流动人为地设置壁垒。毕业生就业市场发展的不成熟,又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直接影响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和利益,也影响了高职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育与正常运行。 (二)社会产业结构调整与高职专业设置调整不对接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工作管理细则 一、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及原则: 1、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科教兴国的重要力量,有服从国家需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将个人理想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到城乡基层、到中小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2、学校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贯彻“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面向教学、科研和生产第一线”的方针,兼顾社会需求与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将我校毕业研究生输送到国家需要并充分发挥个人才干的工作岗位上去。 3、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须签定就业协议,签约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信守诺言,不得无故违约。 二、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材料准备: 1、每年10月下旬,应届就业工作全面启动,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简称招就办)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专用纸、《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发至各学院,再由学院按照统一的专用纸下载打印推荐表和协议书。 2、在规定时间内,应届毕业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就业系统学生端,或者直接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1b1286832.html,学生注册推荐表进行注册,一般为一周左右的注册时间。注册完成后,毕业生应注意保存好注册密码,以便于个人信息修改。 3、各学院尽快登录就业系统管理端,在管理系统中审核推荐表、协议书,审核内容包括:所学专业主要课程、学校鉴定意见等。之后统一打印推荐表和协议书。 4、推荐表和协议书由各学院统一集中到招就办(江浦校区行政楼305办公室)盖章,因特殊原因安排毕业生个人来盖章的,毕业生需持所在学院出具的情况说明方可办理盖章事宜,情况说明上需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未经招就办盖章确认的协议书和推荐表一律不予认可。 5、在就业投递简历期间,毕业生仅需凭推荐表复印件去求职,在与就业协议单位确定签约时,再使用正式推荐表。 (二)、有关规定: 1、毕业生就业应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签定协议,上报学校就业方案截止日期是毕业当年5月上旬。 2、社会需求信息是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基础,学校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及短信平台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及时向毕业生发布收集到的需求信息;同时,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组织用人单位进校举办专场招聘会,毕业生需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就业信息,积极主动、准时参会。 3、毕业生就业单位一经确定,须向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推荐表、协议书原件,签定就业协议后推荐表原件及协议书甲方联交用人单位;协议书乙方联原件交学院,毕业生本人自留一份复印件,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签定协议,并且明确开具报到证抬头名称。 4、签约北京、天津、深圳、广东等地区用人单位的毕业生,须办理当地人事厅或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单位接收函;签约上海用人单位的毕业生须办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落户函。签约江苏地区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除外)的毕业生,须办理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人事部门接收函或协议书上加盖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人事部门公章。上述相关手续不完备的毕业生将不能办理派遣手续。 5、签约北京、天津、深圳、广东、上海、江苏等各地区的毕业生,如无上述地区接收函或落户函,毕业生本人就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挂靠手续的办理方式包括:回原籍(生源所在地)、挂靠江苏省高校

就业奖励实施办法

经济技术开发区 就业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区产业工人安居乐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区就业,激励园区企业吸纳城乡居民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国家、省、市颁布实施的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 (一)税收级次属于经开区的园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向经开区备案与园区企业合作的高等院校和市级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三)毕业两年以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劳动年龄段未就业的区居民。 第二章奖励项目及标准 第三条个人享受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实行就业和失业登记。 建立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办理发放《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城镇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实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为毕业两年以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年龄段有就业愿望的区居民免费提供一次职业技能

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三)实行创业培训补贴。 为劳动年龄段有创业愿望的区常住和暂住人员提供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四)实行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 1.毕业两年以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区居民在园区同一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给予个人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年,最高可享受三年。 2.非区居民在园区同一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一次性给予个人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5000元。 第四条园区企业享受奖励项目及标准 (一)实行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 1.招用毕业两年以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区居民连续就业1年以上,给予企业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人/年,最高可享受三年。 2.招用非区居民连续就业5年以上,一次性给予企业包干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总计2000元/人。 (二)实行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与高等院校和市定点培训机构之间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以下简称校企合作订单式培训),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培训学员经鉴定合格后在企业稳定就业两年以上,超出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培训补贴的费用,经开区按50%比例(最高不超过1000元)给予企业补贴。 第五条与园区企业合作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享受奖励项

2020届毕业生上学年就业市场建设工作总结

2020届毕业生上学年就业市场建设工作总 结 2020届毕业生上学年就业市场建设工作总结本学期,为开展好2020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我处举办了多场2020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积极探索线下线上招聘方式,持续更新就业信息网招聘信息,继续推进学校就业基地规范化建设,创新开展了毕业生就业招聘工作。 一、2020届秋季企业招聘工作成效显著。 20XX年下半年,为开展好本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针对2020届毕业生深入开展就业推荐,就业处共举办校级专场招聘会138场、校级大型招聘会1场(460家用人单位),共提供就业岗位20XX0个,达成就业意向4141余人次; 协助各学院举办院级专场招聘会10场(808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19393个,达成就业意向3163人次(见表1)。 名称参会企业数量提供岗位数量达成就业意向人次校大型双选会460 20XX0 4141 校宣讲招聘会138 **** **** 金贸学院招聘会140 2600 700 合计3163 人次会计学院招聘会113 2294 862 管理学院招聘会80 2508 1030 信工学院招聘会85 2259 223 商学院招聘会80 3665 165

外语学院招聘会80 1550 -文法学院招聘会81 1180 147 艺术学院招聘会136 3206 -建工学院招聘会8 110 30 体育学院招聘会 5 21 6 小计1406 46957 8500 表1:招聘情况统计表注:数据统计截至20XX年12月20日综上,通过线下招聘会共提供就业岗位46957余个,达成就业意向8500人次,按照2020届毕业生8130人计算,推荐岗位比为1:6; 线上招聘信息发布96条,提供就业岗位2088余个,点击率约4658人次(见表2)。 发布平台发布企业招聘数量(家)提供就业岗位(个)推荐职位(条)点击率(人次)审核企业信息(家)就业信息网96 2088 1325 4658 2740 表2:线上信息发布情况统计表注:数据统计截至20XX年12月20日二、走访就业基地,稳步开拓就业市场。 本学年我处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深入走访考察就业基地,新增就业实习基地31家,其中校级2家,院级就业基地29家。经过规范和筛选,目前校级就业基地113家,院级就业基地335家,总规模达到448家。就业处先后走访了跟谁学教育、猿辅导机构、旗帜物流、菜鸟物流等企业,实地考察企业情况,了解我校毕业生就职后的发展状态,同时就继续深入合作进行探讨和商议,为我校毕业生建设更多更优质的就业基地打好基础。 三、2020届毕业生就业双选会2020届毕业生双选会报名用

XX大学2020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计划

2020年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计划 根据教育部和XX省有关大学生创业就业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大学生创业就 业工作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XX大学就业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请仔细研读,遵照执行。 一、统一工作思想理清工作思路 (一)统一思想认识。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全国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新形势下,全校上下务必更加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我校就业工作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基础上,着力深化就业工作重心由“就业数量”向“就业质量”转移,全面实施“就业质量提升工程”,全力铸就毕业生就业工作成为我校“民生工程”、“质量工程”和“品牌工程”。 (二)明晰理念思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我校教师代表大会、第三次学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就业工作意见要求,秉承“以修身为基础,以学业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成才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学生工作理念,深化“以服务为宗旨、以基地为依托、以市场为重点、以质量为目标”的就业工作思路,融“就业教育、创业教育、素质教育以及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为一体,积极推进立体化校园市场、全覆盖信息网络、全程化就业指导、全方位就业服务、层次化就业帮扶、多元化就业基地、系统性创业教育、规范化就业管理、常态化就业调研等工作举措,稳步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与就业层次。 二、强化就业指导提升就业能力 (一)健全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一是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教师关心学生的学业规划、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要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渗透就业与创业的理念与内容。二是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校企合作”的实践育人平台建设,在各类课程设计中增加实习实践、学生体验相关环节。三是鼓励学院师生加强就业创业指导理论的研究,不断完善与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相关的课程体系。

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方针与原则 第一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在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基础上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第二条继续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重点引导学生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重点国有企业、重点科研院所、重点高等院校、党政机关及重要事业单位、部队、军工企业、主流媒体、重要金融单位、三甲医院等九大行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照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服务国家需要,履行协议、信守承诺。第四条努力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并提供具体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第二章毕业生就业过程 第五条毕业生情况登记 毕业生均须在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备案:毕业研究生由学生本人登录清华大学就业信息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b1286832.html,),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打印自动生成的《清华大学拟毕业研究生毕业时间申请表》,经

导师和院系教务部门签章后,由院(系)统一交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本科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提供。 第六条确定生源地 本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地。 研究生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以其工作地为生源地;其他情况均以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地。 第七条确定毕业去向 毕业生的毕业去向分为五类: 1、签约就业:取得工作地区户口指标,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2、国内深造:包括推荐读研、读双学位或考硕、博及做博士后,并且已被录取; 3、出国(境)深造:包括国(境)外读硕、博及做博士后,且已被录取; 4、灵活就业:除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外的其他就业形式,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用人证明、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等四种形式; 5、回省待就业或不就业。 毕业生应依据学校当年度相关通知,根据个人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毕业去向,并在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确定毕业去向的手续。

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把学生就业实习工作落实到位,让学生在校学习的专业充分应用到实践中去特制订本就业实习方案。 成立就业实习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招生就业处的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各系主任担任,组员由分招就业的同志和各就业实习班的班主任、有关专业课教师组成。挂牌安排部署就业实习工作。 加强学生企业文化教育:由就业实习工作小组制定计划,就业实习班级的最后一学期,每周安排一下午进行企业文化教育、吃苦耐劳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让他们学生到职业职工的转换一是有心里准备,二是有身体和体检准备。促进和加强实习就业学生的稳定性。主要教育形式有:一是到企业工作现场体验参观工作环境;二是聘请企业有成功创业经验的经理作报告;三是聘请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进行企业文化和制度的教育;四是进行传统文化的忠孝仁义的教育;五是由企业的老职工(我院毕业生)现身说法的介绍自己的工作过程和经验。 一、就业工作准备阶段 1、深入调研企业用工:正月初八利用博兴县人保局等单位举办的“春风行动”人才招聘大会机会进行企业调研,主要调研内容是今年企业用工专业和人数的需求。并介绍今明两年实习就业专业和人数等情况。宣传我院的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情况,同时初步确定学生实习就业意向并向有关企业发出邀请。 2、确定考察企业:开学后第二周统计本学期学生就业实习的班级、人数、专业等信息。依据调研结果确定就业实习的企业。

并着手整理招工简章和联系企业准备考察企业用工岗位。 3、企业用工岗位调研:对于原有用工关系的企业和岗位进行一般的调研,对于新增企业和岗位需要同系部的专业课教师共同考察确定。 4、确定学生实习企业:经过多方面的考察和学院学生专业情况和专业课教师意见共同确定好最后的实习企业。 二、组织实施就业实习工作 1、向企业、各系部有关处室公布学生实习就业推介会和双选会工作议程,同时向系部发布企业用工一览表。 2、确定推介会参会企业(7-8家)、双选会企业。 3、举办企业推介会。 4、向学生发放、收集实习就业三方协议书。 5、学生志愿统计表收集整理。 6、举行企业面试双选会。 7、统计企业录取学生名单反馈给系部。 三、跟踪服务工作 1、统计未录取的同学信息准备二次就业安排。 2、与企业签订有关学生实习协议和相关证明,落实学生到岗情况。 3、安排未实习就业的学生二次实习就业。 4、完善收集的资料信息装订入盒。 四、特殊专业的学生实习就业 幼师专业、汽修专业学生实习就业根据人数的多少择机单独安排实习就业面试双选会。准备过程与以上相同。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研究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力量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研究报告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部属各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研究,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科学健康发展。 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研究报告 一、人力资源市场的基本概念 人力资源市场是指人力资源的供给方(劳动者)与需求方(企业等用人单位)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交易,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总称。这种市场化配置活动区别于传统的计划配置方式,其内容主要指人力资源供求主体的活动及相互关系,其外延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相关服务机构和中介活动以及管理、服务中的相互关系等。 (一)人力资源市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 人力资源市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与资本、技术、土地等市场一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就是要通过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包揽就业和统包统配制度进行改革,通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人力资源的配置在供求双方相互选择中得到实现。一方面促进人力资源的更加充分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也提高配置效率和效益,从而激发生产要素的活力,促进生产力发展。 (二)人力资源市场是市场机制和服务实体的总和 1.人力资源市场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自主就业与自主用人。二是按价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进行相互选择、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建设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的核心是促使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2.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是人力资源市场的重要内容,主要是指帮助市场供求主体实现对接以及由其延伸的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等促进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的各类服务行为,主要是为用人单位减少搜寻、招募、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成本,帮助求职者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就业和职业发展。 3.人力资源市场的服务载体包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促进两个服务体系的共同发展,是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中的通行作法。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逐步建立起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即《就业促进法》规定的职业中介,以下简称经营性服务体系)。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

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一、顶岗实习(就业)的意义与要求 (2) 1、态度方面 (2) 2、知识能力方面 (2) 二、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机制 (3) 三、顶岗实习(就业)工作机构与职责 (3) (一)工作机构 (3) (二)职责分工 (3) 四、顶岗实习(就业)工作程序 (7) (一)计划制定与工作准备 (7) (二)实习生资格审查 (8) (三)工作流程 (8) (四)顶岗实习管理 (9) (五)顶岗实习生纪律要求 (10) (六)学生顶岗实习经费管理 (11)

为使学生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就业稳定率和满意率,切实维护学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学生、学校、用人单位、家长四方满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就业)的意义与要求 (一)生产顶岗实习是指学生在毕业前到企业进行全面的生产技能实践活动,是一项时间较长的实际生产顶岗实习工作的学习。安排毕业班学生到用人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就业)是学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顶岗实习(就业)一般应由学校安排在管理规范、经济效益较好,毕业生在其岗位上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在校生,同时又是实习企业的准员工;顶岗实习与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直接关联。 (三)顶岗实习(就业)目标是:学生把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检验;学生通过与企业环境、文化及生产过程的亲密接触,全面认识企业、社会、职业,并达到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态度、知识、能力的基本素质要求,完成由学生向员工的过渡,为其职业生涯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1、态度方面: (1)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维护企业和学校声誉。 (2)严格遵守企业《员工守则》及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部门领导及带队教师的管理,虚心学习企业文化。 (3)热爱集体、诚实待人、团结同事、尊重上级。 (4)按照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2、知识能力方面: (1)了解实习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规章制度。 (2)了解和掌握实习企业有关岗位上的各项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 (3)掌握相关的设备操作知识,具有较强的设备操作能力。 (4)具有与相关人员合作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情感自

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湖南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 (二○○九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8〕2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指就业困难人员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8〕20号文件的规定认定。 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06〕4号文件规定的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审批截止到2008年底,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所涉及的社会保险补贴,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企业(单位)或个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审核确认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个人的资格及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数、期限、标准和金额,并核拨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第二章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规定履行了社会保 险费缴纳义务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2、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单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第三章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期限和标准 第五条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和期限。 1、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的,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就业新形势,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服务质量,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规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生就业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处、教务处、质管中心、学生处、督查处、技能培训学院、后勤处、校办、财务处、保卫处和二级学院第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四条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督查处处长兼任副主任,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科员、二级院(系)就业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总结毕业生就业工作;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沟通、协调、督导、考核和奖惩;处理就业工作相关事务等。

第五条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收集、统计毕业生信息;建设就业服务网;进行就业指导;引进用人单位,组织招聘会,推荐毕业生就业;办理毕业生离校就业手续;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和各类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第六条二级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负责就业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就业工作的学生科长为成员,全面负责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科,由具体负责就业工作的学生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另确定1-2名职员为办公室成员)。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毕业生上好就业、创业课;进行就业、创业指导;审查毕业生就业资格;组织推荐毕业生就业;安排组织毕业典礼;做好就业跟踪服务、毕业生就业证件资料收集等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制定、毕业生成绩认定、毕业证书(含学历证明)发放和顶岗实习毕业生的学业后续服务等工作(制定教学计划要有利于毕业生及时就业)。 第八条技能学院负责毕业生专业技能、拓展技能等职业技能培训及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审查)等工作。

人才市场公共服务建设亮点工作详解

吕梁人才中心吕梁人才市场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亮点工作 近几年,吕梁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在市人事局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勇于开拓、努力进取、立足服务、拓展业务,为吕梁市的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支撑服务。中心坚持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以“为人才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让人才满意,让用人单位满意”为宗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人才市场场地建设、人事代理服务、市场招聘、人才派遣、人事人才网站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吕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一、千方百计,寻求机遇,解决“有市无场”矛盾 吕梁人才市场成立于1994年,与吕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

属行署人事局所属事业单位,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是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服务的专业机构。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得到了较快发展。2003年后半年,经市委研究同意,经省编办批准,将我中心的机构规格提升为副处级建制,内设综合管理部、市场招聘部、人才交流部、人事代理部、人才开发部五个科级部门。但是办公场所一直靠自已租赁十几间房屋勉强开展工作,有市无场的现状,抑制了我市人才市场功能的发挥和事业的进一步发展。2004年经市政府同意我们租赁万和商贸城二楼作为人才交流场地,该场地地处市中心黄金地段,建筑面积620平方米,交流大厅内设有46个标准摊位,有近100平方米的柜台办公场所。目前人才中心(人才市场)共有近1100平米的办公场,去年,随着市场的发展,我们又对其内部进行改造和装修,使人才市场场地的建设趋于完善,彻底解决了我市人才市场场地的矛盾,对我市今后人才市场各项业务的开展,进一步发挥人才市场服务功能,促进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奠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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