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管理制度
研发费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研发费用的管理,提高研发投入的使用效益,保障公司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研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
第三条研发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税收、研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 经济效益原则:确保研发费用投入与产出相匹配,提高研发投入的效益。
3. 透明公开原则:研发费用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
4. 严格审批原则:研发费用支出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二章研发费用范围第四条研发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人员费用: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等。
2. 设备费用:研发所需设备的购置、租赁、维修费用。
3. 材料费用:研发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试剂、工具等费用。
4. 间接费用:研发过程中的水电费、网络费、通讯费等。
5. 外部服务费用:研发过程中聘请外部专家、顾问等产生的费用。
6. 专利申请及维护费用。
第三章研发费用预算第五条研发部门应根据研发项目需求,编制年度研发费用预算,并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研发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经批准的研发预算,作为研发费用支出的依据。
第四章研发费用支出第八条研发费用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超支。
第九条研发费用支出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申请:研发部门根据项目需求,填写《研发费用支出申请单》。
2. 审批流程: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3. 支出记录:财务部门对支出进行登记,确保支出记录完整、准确。
第五章研发费用核算第十条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研发费用核算账户,对研发费用进行单独核算。
第十一条研发费用核算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2. 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
3. 确保研发费用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研发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费用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编号文件名称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制度生效日期页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发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经费由本企业财务部和研发部共同管理,财务部负责项目经费审定安排,研发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研发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研发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本企业高新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单独列支,防止分散使用。
(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研发经费纳入本企业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研发经费管理和使用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第二章研发经费支持的对象、方向和方式第四条研发经费的支持对象是本企业进行的在高新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中心展开的各种研发活动。
第五条研发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本企业在研发技术方面的研究开发。
第六条根据研发部的立项部门的报告,财务部按照国家的会计制度核算研发的实际费用拨付。
第三章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第七条研发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第八条财务部在企业报表管理费用下设置研发费用的二级科目,在二级科目下按照项目做三级科目,各项费用科目具体是指:编号文件名称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制度生效日期页次(1)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
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研发费用管理制度三篇

研发费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研发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费用的预算、支付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本制度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一)技术研发部:按研发计划制定并执行各研发项目的研发预算,合理利用研发经费;(二)财务部: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准备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求,同时有效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研发经费预算管理(一)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类:1.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及辅料;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和研发场地的购置费,以及设备、仪器的折旧和维修费用;3.研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奖金(包括在职和外聘);4.用于研发品制样、试产等产生的各项费用;5.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费用,以及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6.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保险费等);7.用于其他方面的研发费用。
(二)技术研发部在研发立项时应向公司提交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并按上述分类详细列明该研发项目涉及的费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写明各项经费的需求时间。
(三)对于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新材料价格不明的,在列预算时可以根据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预估,允许有20%的预算误差率。
(四)研发项目资金预算由研发项目组编制,经研发部审核后交财务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批,批准后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交财务部备案,研发部留底。
(五)财务部接到董事会批准生效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后,应据此提前准备研发经费,确保按研发计划提供资金保障。
第五条研发经费支出管理(一)公司实行预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资金在计划、可控下运作,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原则上必须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内。
公司研发费用专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研发费用的管理,确保研发资金合理使用,提高研发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研发项目的费用管理,包括研发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核算和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研发费用专账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研发费用预算编制合理,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执行,确保研发项目顺利开展。
2. 费用节约原则:合理使用研发经费,避免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透明公开原则:研发费用使用情况公开透明,接受公司内部和外部监督。
第二章研发费用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研发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制研发费用预算,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财务部。
第五条财务部对研发费用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公司领导根据项目重要性和预算合理性,审批研发费用预算。
第七条研发费用预算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为项目设立研发费用专账。
第三章研发费用使用与核算第八条研发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向财务部提出研发费用报销申请。
第九条财务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内容与项目需求相符,手续齐全。
第十条审核通过的报销申请,财务部按照规定程序支付研发费用。
第十一条研发费用核算采用专账核算方式,明确费用类别、金额和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财务部定期对研发费用专账进行核算,确保费用准确、合规。
第四章研发费用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研发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研发费用监督小组,负责对研发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对研发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研发费管理制度及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管理,提高研发投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研发项目,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研发活动。
第三条研发费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确保研发费用合法合规使用。
(二)效益最大化原则:合理配置研发资源,提高研发投入效益。
(三)责任追究原则:明确研发费用管理责任,对违规行为进行追究。
第二章研发费用范围第四条研发费用包括以下范围:(一)人员费用:研发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等。
(二)材料费用:研发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
(三)设备费用:研发过程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等。
(四)差旅费用:研发项目相关人员因公出差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五)咨询费用:研发项目所需的专业咨询、技术服务等费用。
(六)其他费用:经批准的其他研发费用。
第三章研发费用预算与审批第五条研发项目启动前,项目组应编制研发费用预算,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财务部门对研发费用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合规。
第七条研发费用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需调整,应经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第四章研发费用报销与核算第八条研发项目相关人员因公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用,应按照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第九条研发项目相关人员报销研发费用时,应提供相关票据、凭证,经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条财务部门对研发费用报销进行审核,确保报销真实、合规。
第十一条研发费用核算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定期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对研发费用管理的监督,确保研发费用合理、合规使用。
第十三条对研发费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定期对研发费用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研发费用辅助账管理制度三篇

研发费用辅助账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研发费用辅助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为规范XXXXX有限公司的研发费用的预算、支撑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管理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第三条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一)研发部:按研发计划制定并执行各项研发项目的研发预算,有效利用研发经费;(二)财务部: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准备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求,同时有效的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研发经费的预算管理(一)公司的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大类:1、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及辅料;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及研发场地的购置费及其折旧和维修费用;3、研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奖金(包括在职和外聘);4、用于研发品制样、试产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5、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6、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保险费等);7、用于其它的研发费。
(二)研发部在研发立项时,应同时向公司提报“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按上述分类详细的列明该研发项目涉及的费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包括各项经费的需求时间。
(三)对于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新材料不明价格的,在列预算时可以根据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预估,允许20%的预算误差率。
(四)“研发项目资金预算”由研发项目组编制,经研发部审核后交财务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由总经理提交董事长审批,批准后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交财务部备案,研发部留底。
(五)财务部接到董事长批准生效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之后,应据此提前准备研发经费,确保按研发计划提供资金保障。
第五条研发经费支出管理(一)公司实行预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资金在计划、可控下运作,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原则上必须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下进行;(二)研发材料、设备、仪器、场地等购置或租赁费用支出,外包与外单位合作研发的费用支出必须先进行申请,财务部接到申请后首先应该审核该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在范围内的财务部主管有权予以通过,所申请的支出财务部应先行在对应的预算中进行扣除,费用实际发生时再予冲抵。
研发费用专项管理制度

研发费用专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研发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研发费用的使用效率,降低研发费用的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研发费用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
三、研发费用管理制度1. 研发费用预算管理(1)每年初,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提交研发费用预算计划。
(2)财务部门应对各部门的研发费用预算计划进行审核,确保合理性和可行性。
(3)研发费用预算计划应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 研发费用使用管理(1)研发部门在使用研发费用时,应严格遵守研发费用预算计划,不得超支或越权使用研发费用。
(2)研发费用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研发项目需求,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研发费用的使用应具备正规的审批流程,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3. 研发费用报销管理(1)研发人员在进行研发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应按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2)研发费用的报销应符合公司的费用报销政策,确保合规性。
(3)财务部门应对研发费用的报销进行审核,并及时进行核销处理。
4. 研发费用监督管理(1)审计部门应对研发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公司领导应对研发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审查研发费用的使用情况。
(3)研发人员应提高自我监督意识,自觉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杜绝违规行为。
四、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及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以上制度内容为具体执行内容,研发部门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尽职尽责履行各自的职责,确保公司研发费用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研发费用管理制度

研发费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公司研发费用的管理,提高研发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研发项目的费用管理。
(三)研发费用管理的原则是:专款专用、合理预算、严格控制、注重效益。
二、研发费用的分类(一)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以及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五)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八)其他费用:包括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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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加强公司研发费用管理,促进公司自主创新,完善公司关于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支出。
第三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第四条国家、部委、省、市等有关政府机构(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第五条公司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余;第六条其它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第七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或企业为支持其在高新技术服务业领域内开发新产品(服务)、采用新工艺等,而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取得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的活动;或从事国家级科技计划列入的服务业关键技术项目的开发活动。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对于公司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公司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工艺试制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第九条公司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公司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四章研发经费的管理第十条公司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为第三章中包含的相关费,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第十一条严格审批程序,费用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按项目名称填写费用报销单据或付款申请书,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上签字后方可送达财务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复核相关手续、单据的完备性、数据的准确性无误后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出纳依由总经理审批后的凭证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公司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本公司提供直接服务的辅助人员。
第十四条研究开发费用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五条研究开发有关的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他人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委外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公司研发中心审查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十六条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必须由研发部门负责人按内部控制制度授权范围内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对由项目委托外单位协作完成的有关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委外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无形资产的,产权归公司所有;形成知识产权的纳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研究开发需要购置2000元以上的设备、仪器等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相关内控管理。
第十九条对于发现研究开发费用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章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第二十条公司单独设立研发部门,并对所有符合第三章中的研发费用支出在“研发支出”科目中核算。
并在“研发支出”下设“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
第二十一条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以计入研究阶段的活动,包括: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择等研究活动。
由于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
因此在对属于这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一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为: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没有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生产批件〉之前的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研发项目明细计入当期损益,在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生产批件〉之后的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研发项目明细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
公司内部新药研究转入开发发生的临床及外协试验费用在没有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生产批件〉之前的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研发项目明细计入当期损益,在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生产批件〉之后发生的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研发项目明细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
第二十二条开发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一)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公司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
比如,公司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国家相关单位批准。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公司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公司应能够证明可以取得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
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应能够证明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声明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等。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
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则需计入当期损益。
(二)外购药物技术及费用核算1、开发药品外购技术发生的支出,在支付发生并取得合法票据后计入新产品研发费用,研发支出,下设“资本化支出”项目。
外购技术及专利的临床试验、试制费、内部对其进行的各种试验、试生产等费用,在没有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生产批件〉之前的费用,计入研发支出,下设“资本化支出”项目。
在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生产批件〉之后,按品种分明细将资本化的支出转入无形资产。
之后再发生的试生产及提升工艺、做临床等费用,在费用发生时按品种分明细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
2、向外单位购买的药品技术,在购买时对方公司已取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生产批件〉该外购技术资本化,直接计入无形资产。
为该技术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工艺及其他试制费发生时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
试生产达到批量生产,药品经检验合格,可对外销售时,试制过程中相对应投入的材料等成本转入药品成本。
第二十三条计入研发支出,下设“资本化支出”项目的投入,在资产负债表日将该科目的余额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开发支出”项目中。
第二十四条研究阶段及开发阶段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一)研究阶段及开发阶段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按会计准则规定执行,会计准则中无年限标准的按10年摊销。
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二)外购药物技术及后续开发费用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1、外购药物技术及后续开发费用形成的无形资产有合同规定使用年限的按合同规定年限摊销。
2、合同中无使用年限,有评估受益年限的按评估受益年限摊销。
评估报告中标明受益年限为无限年限的,不按年限摊销,在该技术不能为公司带来收益时一次性转销记入当期费用;无限年限的无形资产每年末需进行减值评估测试,测试结果不能为公司带来收益时一次性转销;对收益期为无限年限的新药技术及生产批件,在收益期内不摊销,每年末对其进行评估,评估有减值时,将减值金额一次性记入当年度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3、既无合同规定,又无评估年限,也不能确定是无限年限的按10年摊销。
第六章其它事项对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纳入研发费用。
公司研发部门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
总经理对公司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负主要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研发中心及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修定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