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培训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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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 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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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3
增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 诉的责任。
新修改条款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 人出庭的制度,增加了行政机关 不出庭应诉的责任。广东省委、 省纪委都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做 出了明确要求,广州市甚至对行 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次数作出了详 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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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5
行政诉讼可以调解。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涉及的 自由裁量权事项,在法院审理过 程中,可以对该类事项引发的争 议进行调解。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 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 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 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 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 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 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 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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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4
复议机关“维持或改变原行 政行为”都要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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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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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经过复议的税务案件,只要纳税 人或第三人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无论是改变原行政行为, 还是维持原行政行为,都要当被 告。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 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 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 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 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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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3
增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 诉的责任。
新修改条款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 人出庭的制度,增加了行政机关 不出庭应诉的责任。广东省委、 省纪委都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做 出了明确要求,广州市甚至对行 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次数作出了详 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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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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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以调解。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涉及的 自由裁量权事项,在法院审理过 程中,可以对该类事项引发的争 议进行调解。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 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 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 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 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 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 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 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 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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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4
复议机关“维持或改变原行 政行为”都要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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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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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复议的税务案件,只要纳税 人或第三人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无论是改变原行政行为, 还是维持原行政行为,都要当被 告。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 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 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 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 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 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PPT课件

《中华人
行政诉讼 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 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 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 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 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
经过复议的税务案件,只要纳税 人或第三人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无论是改变原行政行为, 还是维持原行政行为,都要当被 告。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 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 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 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 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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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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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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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以调解。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涉及的 自由裁量权事项,在法院审理过 程中,可以对该类事项引发的争 议进行调解。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 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 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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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立法历程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典分为11 章,75条。
行政诉讼 概念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 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人民法院通 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解决特定 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 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
经过复议的税务案件,只要纳税 人或第三人提起税务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无论是改变原行政行为, 还是维持原行政行为,都要当被 告。
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 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 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 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 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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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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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对税务部门的主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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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以调解。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涉及的 自由裁量权事项,在法院审理过 程中,可以对该类事项引发的争 议进行调解。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 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 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 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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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立法历程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典分为11 章,75条。
《行政诉讼法》课件

共同诉讼人是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被告
被告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由其作出 或者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 关。
行政诉讼的管辖
01
02
03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 级别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 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地域范 围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准绳,遵循合法、公正、 公开、及时的原则。
证据规则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 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裁判种类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撤销或者变更具体 行政行为、判决被告履行 法定职责等。
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 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
03
不受案范围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人
事管理行为等。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
共同诉讼人
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例三:行政强制案件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管理目标,而依法直接采取的强制手 段。
详细描述
某市城管局因某商家占道经营,对其采取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的行政强制措施。商家不 服,认为城管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城管局的强制 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判决撤销该行为,并责令城管局重新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行政诉讼法(PPT 129页)

王某进行殴打,致王某鼻部、眼部等多处受伤。
2008年6月22日,经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
定中心鉴定,王某之伤属于轻微伤(偏重)。
公安分局经调查取证,在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
于2008年9月22日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以殴打
他人为由,分别对李某之兄作出治安拘留15日
的行政处罚,对李某(该公安分局的民警)作
治安警告的行政处罚。
3
民告官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通过, 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088次会议通过,2000年03月10日起施行)
5
二、基本原则 (一)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指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查行政案 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 查,并作出判决。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6
(二)司法有限变更原则
1、司法变更权的适用范围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15
二、不予受理的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刑事强制措施 ➢主体: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 ➢目的: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时间:立案侦查之后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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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解行为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4、行政指导行为 5、抽象行政行为 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 重复处理行为 7、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 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8、法定行政终局裁决行为 9、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 务员权利、义务决定的行为。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n (一)立法目的修改完善
n 立法目的:增加解决行政争议 n 将正确审理改为公正审理 n 删除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为什么只监督不维护?
n 一是行政诉讼的功能主要是对行政机关行使职 权的一种司法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使的侵害,为受到行政违 法行政侵害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救济;
2.0时代。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行政诉讼法实施了24年首次修改
n 1982年,参照民事诉讼法审理行政案件 n 1990年10月1日,第一部行政诉讼法实施,
75个条文,解决了行政诉讼程序依据 n 1991年和2000年,出台司法解释《贯彻
意见》和《若干解释》,此外还有行政许 可、征收补偿、管辖等单行解释 n 2014年11月1日,行政诉讼法修改。修改 45条,增加33条,删除5条。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破解胜诉难之道 n 1.完善证据制度,促进公正审判; n 2.完善诉讼程序,促进程序科学; n 3.完善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n 4.加大审查力度,实质解决争议。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执行难
n 生效判决的1/3得不到履行,律师 也不愿意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因为 各方面干扰太多。
n 二是将行政诉讼法的权利保护范围由“人身权、 财产权”扩大到“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 益”。如受教育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国 家救助权、社会保障权、从事科研和文学艺术 创作自由权。
n 三是明确将“行政协议”争议纳入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五)管辖(一增一删三改)
n 六是共同诉讼,修改为:“当事人一方或 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 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 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 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n 立法目的:增加解决行政争议 n 将正确审理改为公正审理 n 删除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为什么只监督不维护?
n 一是行政诉讼的功能主要是对行政机关行使职 权的一种司法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使的侵害,为受到行政违 法行政侵害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救济;
2.0时代。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行政诉讼法实施了24年首次修改
n 1982年,参照民事诉讼法审理行政案件 n 1990年10月1日,第一部行政诉讼法实施,
75个条文,解决了行政诉讼程序依据 n 1991年和2000年,出台司法解释《贯彻
意见》和《若干解释》,此外还有行政许 可、征收补偿、管辖等单行解释 n 2014年11月1日,行政诉讼法修改。修改 45条,增加33条,删除5条。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破解胜诉难之道 n 1.完善证据制度,促进公正审判; n 2.完善诉讼程序,促进程序科学; n 3.完善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n 4.加大审查力度,实质解决争议。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执行难
n 生效判决的1/3得不到履行,律师 也不愿意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因为 各方面干扰太多。
n 二是将行政诉讼法的权利保护范围由“人身权、 财产权”扩大到“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 益”。如受教育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国 家救助权、社会保障权、从事科研和文学艺术 创作自由权。
n 三是明确将“行政协议”争议纳入行政诉讼法 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PPT97页)(1)
(五)管辖(一增一删三改)
n 六是共同诉讼,修改为:“当事人一方或 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 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 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 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行政诉讼法概述》PPT课件

❖ 功能上,解决行政纠纷的司法手段。
❖ 救济上,给予行政相对人司法救济。
❖ 监督上,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和控制。
编辑ppt
2
❖ 二 行政诉讼的特征
❖ 1、行政诉讼以行政纠纷的存在为前提。无行 政纠纷就无行政诉讼。
❖ 2、行政诉讼的标具有特定性。具体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
❖ 3、行政诉讼的被告和原告具有恒定性。原告 和被告之间不存在身份互换的情况。
❖ (2)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亡通常 由行政关系单方意志决定,无需征得行政相 对人同意。
❖ (3)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支配地 位,行政相对人处于服从地位。
编辑ppt
6
❖ (二)行政诉讼法的特殊原则
❖ 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决定了在 行政诉讼中需要平衡双方的地位,使得双方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平等的对抗地位, 因此行政诉讼法的特殊原则体现出对弱势方 的特殊保障,对优势方义务的加重。
❖ D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乡政府,允许乡政府对甲 提起反诉
编辑ppt
16
❖ 回答下面两个问题:
编辑ppt
14
❖ 1、乙能否直接就与甲的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 A 可以。因为民诉法没有类似于行政诉讼受 案范围的限制,几乎所有民事纠纷都可以通 过民事诉讼解决
❖ B 不可以。乡政府的裁决一经送达就发生法 律效力,甲只能承担裁决的法律后果,不能 再有异议
❖ C 可以。因为民事诉讼就是解决平等主体之 间的民事争议的
❖ 狭义的行政诉讼法仅指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典, 即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
❖ 广义的行政诉讼法除了包含行政诉讼法典以 外,还包括其他的单行法律,如宪法、民事 诉讼法等法律中的行政诉讼规定,以及最高 院的很多关于行政诉讼的规范性文件。
❖ 救济上,给予行政相对人司法救济。
❖ 监督上,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和控制。
编辑ppt
2
❖ 二 行政诉讼的特征
❖ 1、行政诉讼以行政纠纷的存在为前提。无行 政纠纷就无行政诉讼。
❖ 2、行政诉讼的标具有特定性。具体行政行为 的合法性。
❖ 3、行政诉讼的被告和原告具有恒定性。原告 和被告之间不存在身份互换的情况。
❖ (2)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亡通常 由行政关系单方意志决定,无需征得行政相 对人同意。
❖ (3)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支配地 位,行政相对人处于服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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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行政诉讼法的特殊原则
❖ 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决定了在 行政诉讼中需要平衡双方的地位,使得双方 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平等的对抗地位, 因此行政诉讼法的特殊原则体现出对弱势方 的特殊保障,对优势方义务的加重。
❖ D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乡政府,允许乡政府对甲 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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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下面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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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乙能否直接就与甲的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 A 可以。因为民诉法没有类似于行政诉讼受 案范围的限制,几乎所有民事纠纷都可以通 过民事诉讼解决
❖ B 不可以。乡政府的裁决一经送达就发生法 律效力,甲只能承担裁决的法律后果,不能 再有异议
❖ C 可以。因为民事诉讼就是解决平等主体之 间的民事争议的
❖ 狭义的行政诉讼法仅指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典, 即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
❖ 广义的行政诉讼法除了包含行政诉讼法典以 外,还包括其他的单行法律,如宪法、民事 诉讼法等法律中的行政诉讼规定,以及最高 院的很多关于行政诉讼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法讲座PPT

第二节 级别管辖
1.级别管辖(基层管辖为原则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
第三节 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3、14、15、16、17、18、19、21、22、23条 行政诉讼法》 、 、 、 、 、 、 、 、 、 条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 条第2款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6条第 款、7、8、9条 条第 、 、 条
4、
二 被告
行政主体
行政诉讼法: 25条 行政诉讼法:第25条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 20条第 条第1 21、22条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20条第1款、第2款、21、22条
变更:错告,法院认为应该变更被告,当事人不变更的,驳回起诉。 变更:错告,法院认为应该变更被告,当事人不变更的,驳回起诉。 追加:漏告,两个以上的被告, 追加:漏告,两个以上的被告,原告只起诉其中一个而不同意追加 另一个行政机关的,没有被起诉的行政机关做第三人。 另一个行政机关的,没有被起诉的行政机关做第三人。 被告的确认 1. 2.被委托组织 → 委托机关 被委托组织 3.经上级机关批准 → 署名机关 经上级机关批准 4. 5.几个机关共同作出行为 → 共同被告 几个机关共同作出行为 6.内部机构 → 行政机关 内部机构 7.不作为(依职权/依申请)→ 有作为义务的机关 不作为( 不作为 依职权/依申请) 8.行政机关被撤销 继承权力的行政机关或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被撤销→继承权力的行政机关或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被撤销
三、第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第三人(=其他利害关系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 确认:原告型、被告型、 确认:原告型、被告型、证人型 ①受害人或加害人 例如:甲将乙打伤,公安局对甲作出行政处罚,甲作为被处罚人, 例如:甲将乙打伤,公安局对甲作出行政处罚,甲作为被处罚人,是行 政处罚的相对人,其可以以处罚过重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则乙是证人型第 政处罚的相对人,其可以以处罚过重为由提起行政诉讼。,则乙是证人型第 三人。 三人。 ②共同被处罚人 例如:某大学因为同一事由开除10名学生,其中五人提起行政诉讼, 10名学生 例如:某大学因为同一事由开除10名学生,其中五人提起行政诉讼,没 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另外五个人是原告型第三人。 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另外五个人是原告型第三人。 ③行政裁决当事人 例如:在行政裁决中,获得利益的一方,为权利人,失去利益的一方, 例如:在行政裁决中,获得利益的一方,为权利人,失去利益的一方, 为义务人。义务人起诉时,权利人是证人型第三人。 为义务人。义务人起诉时,权利人是证人型第三人。 ④不同行政机关相互矛盾 例如:林业局要求相对人砍伐公路两边的树木, 例如:林业局要求相对人砍伐公路两边的树木,但公路两边的树是归公 路局管理的,公路局对砍伐人进行处罚,砍伐人可以起诉公路局, 路局管理的,公路局对砍伐人进行处罚,砍伐人可以起诉公路局,林业局作 为证人型第三人参加诉讼。 为证人型第三人参加诉讼。 ⑤共同署名的非行政机关 例如:乡政府和乡党委共同署名作出处罚决定, 例如:乡政府和乡党委共同署名作出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只能起诉乡政 乡党委为被告型第三人。 府,乡党委为被告型第三人。 应追加被告, ⑥应追加被告,但原告不同意 例如:公安局和工商局联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例如:公安局和工商局联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只以公安局作 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且不同意追加被告。此时工商局是被告型第三人。 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且不同意追加被告。此时工商局是被告型第三人。
《行政诉讼》课件

行政诉讼的意义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行政诉讼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受到行政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可以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促使其依法行使 职权,防止滥用权力。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行政诉讼制度,可以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确保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新法优于旧法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新法和旧法之间存在冲突,那么应该优先适 用新法。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间存在冲突,那么应该优 先适用上位法。
法律适用的冲突与解决
法律适用冲突的表现形式
在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冲突主要表现为不同法律之间的矛 盾、同一法律内部不同条款之间的矛盾以及法律规定与实际 情况之间的矛盾。
。
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真实性审查
01
法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进行真实性审查,判断其是否真
实可靠。
关联性审查
02
法院应当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与案件事实有
关联。
合法性审查
03
法院应当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CHAPTER
06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法律适用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行政诉讼》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行政诉讼概述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 行政诉讼的程序 •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CHAPTER
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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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 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 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
批准。”)一审和二审审限进行了延长。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7、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判监督 再审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改的制度变革
3、加强法院监督,实质性的解决争议
行政诉讼的有限调解---对行政机关有裁量权的进 行调解。(对行政权不得随便处置的理论进行了 一些突)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 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 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 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4、是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针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法治 依法行政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论的突破
1、关于行政诉讼的目的修改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论的突破
2、扩大了审查范围
扩大了合理性审查的范围,标志着从合法性审 查到合理性审查的突破
自由裁量权 从重、从轻、减轻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论的突破
3、受案范围的扩大
修改“具体行政行为”为“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规章授权的组织行为 (委托执法)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7、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判监督 检察院的监督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
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 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 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 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相关规定。
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 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 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 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 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 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 )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 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 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5、完善了证据制度,促进公正审判
这次修法将很多成熟的证据规则吸收进来,增加 了电子证据,明确被告举证制度和逾期举证后果,以 及原告举证,法院调取证据制度,证据适用规则。
证据(定义、要求、效力等级)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6、完善了诉讼程序,推动了程序的科学化
明确了判决形式,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取代了维持
完善了民行交叉的处理机制— —在一些登记、 裁决案件中,行政附带民事一并审理。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4、完善管辖制度,解决审理难
行政诉讼最大的问题就是地方干预 ----中级法院受理县政府为被
告的案件。 ----删除了中级法院下移管辖
。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胜诉率就更低了,十年前是30%左右,现在下降 到10%左右,有些省只有2%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4、是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针
依法治国的内容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2、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1989年) 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不仅仅是一个立法,
而是一个政治制度的改革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3、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遇到了严峻的挑战
每年人大法院报告,行政诉讼案件每年只有10万 到12万,有些年还不到,行政案件在法院受理案件中 的总的比例不到2%。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1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1、近代史上的行政诉讼制度
清末《行政审判院官制草案》 中华民国成立《临时约法》 北洋政府《中华民国约法》 198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
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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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论的突破
4、经复议后案件的案件被告的确定
复议机关改变了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是被告。作 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做被告。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1、扩大受案范围,加强权利保护 人身权、财产权后面加了一个 ,为后
来的立法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法律法规规定可诉的其他权利都可诉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2、保障诉权,解决立案难的问题 实行了
起诉期限延长,从3个月延长到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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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3、加强法院监督,实质性的解决争议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 的工作人员出庭。 复议机关做被告出庭。 加强了行政行为审查力度。
(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 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增加了判决给付,这个与受案范围的扩大有关 增加了确认违法 增加了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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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6、完善了诉讼程序,推动了程序的科学化
增加了判决履行(第七十八条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
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 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被告变更、解 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 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补偿。)
延长了审理期限(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
批准。”)一审和二审审限进行了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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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7、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判监督 再审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改的制度变革
3、加强法院监督,实质性的解决争议
行政诉讼的有限调解---对行政机关有裁量权的进 行调解。(对行政权不得随便处置的理论进行了 一些突)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 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 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 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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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4、是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针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法治 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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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论的突破
1、关于行政诉讼的目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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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论的突破
2、扩大了审查范围
扩大了合理性审查的范围,标志着从合法性审 查到合理性审查的突破
自由裁量权 从重、从轻、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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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论的突破
3、受案范围的扩大
修改“具体行政行为”为“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规章授权的组织行为 (委托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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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7、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判监督 检察院的监督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
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 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 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 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 相关规定。
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 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 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 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 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 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 )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 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 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5、完善了证据制度,促进公正审判
这次修法将很多成熟的证据规则吸收进来,增加 了电子证据,明确被告举证制度和逾期举证后果,以 及原告举证,法院调取证据制度,证据适用规则。
证据(定义、要求、效力等级)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6、完善了诉讼程序,推动了程序的科学化
明确了判决形式,以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取代了维持
完善了民行交叉的处理机制— —在一些登记、 裁决案件中,行政附带民事一并审理。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4、完善管辖制度,解决审理难
行政诉讼最大的问题就是地方干预 ----中级法院受理县政府为被
告的案件。 ----删除了中级法院下移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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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胜诉率就更低了,十年前是30%左右,现在下降 到10%左右,有些省只有2%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4、是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方针
依法治国的内容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2、行政诉讼制度的确立(1989年) 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不仅仅是一个立法,
而是一个政治制度的改革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3、行政诉讼制度在我国遇到了严峻的挑战
每年人大法院报告,行政诉讼案件每年只有10万 到12万,有些年还不到,行政案件在法院受理案件中 的总的比例不到2%。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1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一、为什么修改行政诉讼法
1、近代史上的行政诉讼制度
清末《行政审判院官制草案》 中华民国成立《临时约法》 北洋政府《中华民国约法》 198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
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理论的突破
4、经复议后案件的案件被告的确定
复议机关改变了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是被告。作 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做被告。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1、扩大受案范围,加强权利保护 人身权、财产权后面加了一个 ,为后
来的立法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法律法规规定可诉的其他权利都可诉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2、保障诉权,解决立案难的问题 实行了
起诉期限延长,从3个月延长到6个月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3、加强法院监督,实质性的解决争议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 的工作人员出庭。 复议机关做被告出庭。 加强了行政行为审查力度。
(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 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增加了判决给付,这个与受案范围的扩大有关 增加了确认违法 增加了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法培训提纲
三、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制度变革
6、完善了诉讼程序,推动了程序的科学化
增加了判决履行(第七十八条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
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 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被告变更、解 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 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补偿。)
延长了审理期限(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