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黄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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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红黄牌管理规定

供应商红黄牌管理规定
与黑名单内成员有关联关系的公司一律不予准入供应商库。永久取消供应商资格,不得与之开展业务。
注: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修订《供应商红黄牌黑名单管理规定》,乙方同意按最新规定执行相关工作。
1个自然年内累计出现2次及以上红牌标准的行为,定级为D级不合格供应商,移出合格供应商库,停止合作1年。
10
产品出现重大品质缺陷严重影响观感或使用功能(设备运行不正常并无法整改)
11
设备检测出现不合格指标、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应国家标准的,履约出现问题的、服务/合作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业主群诉的
供应商红黄牌黑名单管理规定
序号
类别
事项描述
处罚细则
1
黄牌
投标中因故弃标(如价格过低等客观因素)
每出现1次符合黄牌标准的行为,计黄牌1张。
1个自然年内城市范围内累计黄牌2张,双方合作暂停3个月;累计黄牌3张,双方合作暂停6个月;累计黄牌4张,双方合作暂停9个月,以此类推。暂停合作期间内,不得参与所在城市范围内所有项目新的采购业务与签约。发布暂停合作信息后,已合作的项目可继续合作,同时要完成黄牌行为的整改工作。
情节严重者,永久取商业贿赂甲方行为
14
中标无故弃标的或乙方单方毁约的
15
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串标、围标、欺诈、假冒伪劣等)、造成我司利益损失的
16
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重大违规,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恶意行为
17
与黑名单内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如从事同类业务且为同一法人或亲属关系的)
12
黑名单
审计配合情况:拖延、阻挠、妨碍审计检查工作,转移、隐匿、篡改、伪造关键资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误导审计方向,审计中配合态度极差,威胁、打击报复审计人员、举报人

红黄牌管理规定

红黄牌管理规定

红黄牌管理规定(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一)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中,对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达到挂红牌标准的,坚决给予停止作业红牌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现场存在隐患达到黄牌标准的,坚决给予限期整改黄牌处理,并罚单位5000—20000元;(二)责任单位被挂红黄牌后,对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处罚按照《赵楼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连带处罚制度》(兖菏能化发【2009】14号)执行;(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干扰安全检查活动,否则每次罚款100—500元;(四)责任单位不配合检查,故意刁难检查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予以500—1000元罚款,安全办公会做检查;(五)各业务科室必须按照规定完成挂红黄牌指标,未完成的按照科室在册人数每人罚款100元,科室负责人加罚100元,并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批评;(六)所挂红黄牌必须严格执行红黄牌标准,严禁随意挂牌。

否则,所挂黄牌不予承认,并对挂牌者罚款200元。

四、其他(一)在安全检查中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装置,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必要时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挂牌人负责填写《安全检查挂红(黄)牌通知书》。

整改后,经安监处或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后,收回红牌,方可开工;(二)对有较大隐患或安全问题较多的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装置,提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限期达到要求的决定,并在现场挂整改黄牌,挂牌人负责填写《安全检查挂红(黄)牌通知书》。

整改后,经安监处或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后,收回黄牌,方可开工;(三)《安全检查挂红(黄)牌通知书》由安监处信息办负责通知责任单位,并按规定对科室、区队的挂牌情况进行统计,并纳入年度考核;(四)挂出红、黄牌后,当日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分析、整改,找出责任者,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上报安监处;(五)对责任单位的罚款由安监处出具罚款单,统一报送矿人力资源科,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并通知被罚单位;(六)受罚的责任人,接到罚款通知后,必须在次月10日前到计财科全额缴纳罚款,逾期不交,在工资中双倍扣除;红牌:机电:1、电气设备:(1)电气失爆(2)电气保护不齐全有效;(3)机械装备紧停闭锁装置失效;2、主要提升绞车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保护失效;3、主要提升钢丝绳断绳、磨损、锈蚀超过规定或未经批准延期使用;4、主运输胶带机:(1)保护装置不齐全,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2)主要运输巷道内的皮带机未设防护栏;(3)巷道内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而未设;辅助运输:1、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上车场变坡点处的阻车器设置不合格、不齐全或不可靠;②同一斜巷内两组以上安全设施设置不合格、不齐全、不可靠;③上、下山掘进施工扒装机后跑车防护装置设置不符合规定;2、电机车: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3、无轨胶轮机及齿轮机车的制动装置、灯、喇叭等不完好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4、运人设备:人行车不完好或斜巷架空乘人装置保护不齐全;5、上山掘进绞车(倒拉绞车)回头轮安装无标准或措施中无规定,固定不合格;6、斜巷绞车、对拉绞车运输存在跨风门情形;7、小绞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①安装固定不符合规定;②制动闸失灵;③穿绳、压绳不符合规定;④钢丝绳断丝超限;⑤勾头插接不合格;8、装封车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物料装车未使用专用车辆;②运输大型设备,没有制定专项安全安全措施;③封车不符合有关规定;9、绞车运输无信号或信号不起作用;10、起吊装置不牢固、不符合要求。

红黄旗管理制度

红黄旗管理制度

红黄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红黄旗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旗内秩序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红黄旗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红黄旗范围内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红黄旗管理机构是本制度的管理单位,拥有管理与处罚权。

第四条红黄旗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本制度相关政策,监督执行情况。

第二章红黄旗的悬挂第五条红黄旗是红黄旗管理制度的象征,应妥善悬挂并保持整洁。

第六条每个红黄旗工作区域内都必须悬挂红黄旗,不得私自丢弃或破坏。

第七条每个人员在红黄旗工作区域内工作时必须尊重并遵守有关红黄旗的规定。

第三章红黄旗管理机构第八条红黄旗管理机构是负责管理红黄旗工作的组织,具有管理、协调和监督的职能。

第九条红黄旗管理机构设机构、总值班室和各部门,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条红黄旗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红黄旗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2. 组织红黄旗的悬挂与维护工作;3. 监督红黄旗工作区域内的秩序和环境;4. 协调处理红黄旗相关纠纷和事故。

第四章红黄旗管理人员第十一条红黄旗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红黄旗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红黄旗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熟练处理红黄旗相关问题。

第十三条红黄旗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维护红黄旗的形象和权威。

第五章红黄旗的使用第十四条红黄旗仅限于在红黄旗工作区域内使用,不得私自悬挂或挪用。

第十五条红黄旗使用时应注意保持其完整和清洁,不得擅自修改、玷污或损坏。

第十六条红黄旗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并遵循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章红黄旗的保养与维护第十七条每个红黄旗工作区域内都应设立专门的保养与维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

第十八条红黄旗保养与维护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 按时清洗红黄旗,保持其整洁;2. 定期检查红黄旗的悬挂情况及破损程度;3.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影响红黄旗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章红黄旗管理的严格执行第十九条红黄旗管理机构应对红黄旗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执行,不得私自偏离规定。

集团红黄牌预警管理制度

集团红黄牌预警管理制度

集团红黄牌预警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各子公司的预警管理工作,提高集团整体风险控制水平,保障公司经营稳健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红黄牌预警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各子公司,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

第三条集团红黄牌预警管理制度遵循“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倡导科学合理、追求卓越”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预警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及时准确,全员参与、层级负责、综合管理。

第五条集团各子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红黄牌预警管理办法,并在本人行业协会、中小企业联合会、银行等机构发布。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预警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发布工作,及时向公司全员公布最新的预警信息。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集团的整体风险或子公司的特殊风险,可以对本管理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变更。

第八条公司应当从预警信息收集、预警信息审核、预警信息反馈和预警信息处理四个方面,建立健全公司的红黄牌预警管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红黄牌预警管理制度文件档案,确保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预警信息通报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传递。

第二部分:预警信息收集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预警信息收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收集各种政策法规、统计数据、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收集各类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预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媒体报道、网络舆情监测、行业动态调研等。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专门的预警信息收集团队,对收集到的各类预警信息进行初步的梳理和整理,并形成完整的信息库。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通过建立预警信息收集系统,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采集和更新。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预警信息收集渠道,如政府监管部门信息、金融机构预警信息、行业协会预警信息等。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收集和传输的内部管控系统,对预警信息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开展预警信息收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于预警信息的敏感度和重要性。

红黄牌管理制度

红黄牌管理制度

红黄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比赛中的纪律和秩序,维护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保护参赛选手的利益,促进体育赛事的良好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体育比赛,包括足球、篮球、排球、冰球等比赛。

对于国际性比赛,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国内选择参加的运动员。

第三条原则上,对于违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据红黄牌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裁判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确保裁判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比赛的人员,包括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观众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红黄牌的规定第五条在比赛中,裁判员将通过出示红黄牌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具体的红黄牌规定如下:1. 红牌:被出示红牌的违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违规者将被直接罚下场,并面临进一步的惩罚。

2. 黄牌:被出示黄牌的违规行为属于轻微违规,违规者将被警告一次,若再次违规,则将被出示红牌。

第六条出示红黄牌的裁判员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和执法经验的人员,对于红黄牌的使用应当严格依照比赛规则和纪律条例进行。

第七条在比赛中,红黄牌的使用应当及时、准确,并应当在比赛结束后进行书面报告和记录,以备查证。

第八条违规者应当接受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并配合裁判员的工作。

对于不配合的违规者,将予以额外的处罚。

第三章违规处理程序第九条当违规行为发生时,裁判员应当立即出示红黄牌,并对违规者进行口头警告。

并通知主教练或队长,如果场上没有主教练或队长,则通知相关代表。

第十条被出示黄牌警告的违规者应当立即注意自己的行为,遵守比赛规则。

如果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将被出示红牌。

第十一条被出示红牌的违规者应当立即停止比赛,离开场地,并在规定时间内进一步接受处罚。

裁判员应当将出示红牌的情况进行书面报告,并将报告递交给主办单位。

第十二条主办单位应当在接收裁判员的书面报告后,对违规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相关参赛单位和组织。

第四章红黄牌的后果第十三条被出示红牌的违规者将被认定为严重违规,将面临一定的处罚。

学校红黄牌的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红黄牌的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红黄牌的管理制度范文学校红黄牌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学生,涉及学生行为的管理和纠纷处理。

第三条学校红黄牌的管理制度旨在通过红黄牌制度对学生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引导学生形成健康向上、文明自觉的行为习惯。

第四条学校红黄牌的管理制度要与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定、学校整体管理制度相衔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红黄牌的种类和使用第五条学校制定了红黄牌制度,分为红牌和黄牌两种,用于记录和处理学生的不良行为。

第六条红牌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黄牌属于一般不良行为。

第七条红牌和黄牌的记录由班主任、教导处、学生工作部门负责。

第八条红黄牌记录的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不良行为的类型和详情、记录的时间等。

第九条学校会将红黄牌记录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第十条学校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红黄牌记录,及时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相关奖惩和辅导。

第三章不良行为的定义和处理原则第十一条不良行为是指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的各类行为。

第十二条不良行为分为严重不良行为和一般不良行为,具体违规行为见附件1。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不良行为,学校将按照严重程度采取红牌处分和相关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校察看、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记过、留级、退学等。

第十四条对于一般不良行为,学校将采取黄牌处分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个别辅导、限制活动、批评教育等。

第十五条处理不良行为时,要注重耐心、公正、公开、及时和咨询式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充分听证和辩解。

第十六条学生对于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学生申诉机制进行申诉。

第四章红黄牌的记录和整理第十七条红黄牌记录由班主任、任课教师、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等记录人员进行填写。

第十八条红黄牌记录要详细、准确,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不良行为的类型和详情、记录的时间等。

质量红黄牌管理制度

质量红黄牌管理制度

质量红黄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规范管理流程,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三、红黄牌管理制度1. 红黄牌制度的目的:促使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提高产品质量,减少质量事故发生。

2. 红黄牌的定义:红牌表示严重违反质量管理规定,黄牌表示一般违反质量管理规定。

3. 红黄牌管理程序:(1)质量检查员在发现质量问题时,填写红黄牌报告,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2)质量管理部门对红黄牌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红黄牌标准;(3)对于红牌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将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给企业领导;(4)对于黄牌问题,质量管理部门将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设定整改时限。

4. 红黄牌管理责任:(1)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红黄牌管理流程和标准,监督执行情况;(2)相关部门负责落实红黄牌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3)企业领导负责对红黄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有效实施。

四、红黄牌的评定标准1. 红牌评定标准:(1)重大质量事故;(2)恶意篡改质量数据;(3)重要工序未按规定操作。

2. 黄牌评定标准:(1)质量文件不完整;(2)原材料采购不合规;(3)工艺流程未按规定执行。

五、奖惩制度1. 红黄牌的处罚措施:(1)对于被评定为红牌的问题,责任人将受到严重惩处,可能包括停职、降职、开除等处理措施;(2)对于被评定为黄牌的问题,责任人将受到警告、记过等处理措施。

2. 红黄牌的奖励措施:(1)在红黄牌管理过程中,发现并主动整改质量问题的人员将受到表扬和奖励;(2)对于在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将给予嘉奖和奖金奖励。

六、红黄牌管理效果评估1. 对于红黄牌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企业应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2. 定期举行质量管理会议,对红黄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检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红黄牌管理规定2012.1

红黄牌管理规定2012.1

红黄牌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进我矿安全生产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工作面现场管理,提升职工的操作水平,特制定红黄牌管理规定。

一、红、黄牌规定(一)红牌规定采掘开1、回采工作面(包含两巷超前)支护规格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强度连续3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挂红牌。

2、回采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压力达不到要求,乳化液配比浓度达不到规定或现场无测试手段的挂红牌。

3、回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85%的;开、掘工作面顶锚扭矩力合格率低于95%的;连续3根不合格的挂红牌。

4、掘进工作面控(空)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锚喷工作面复喷距工作面距离超《作业规程》规定的挂红牌。

机电、运输5、回采工作面采煤机没有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未按规定使用或闭锁失灵的挂红牌。

6、机电设备不按规定安装使用“三大保护”的挂红牌。

7、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未安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不能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的挂红牌。

8、电器设备有失爆现象的挂红牌。

9、电机车无喇叭、无照明、刹车装置失灵的挂红牌。

10、绞车底锚有一条螺丝松动;绞车钢丝绳断面磨损超规定的;钢丝绳钩头绳卡数量不足或无绳皮的;斜坡运输不使用保险绳的;绞车闸皮磨损严重、刹车装置不可靠的;超挂车的挂红牌。

一通三防11、瓦斯监测系统中:(1) 瓦斯、一氧化碳等探头不按规定安装、调校的挂红牌。

(2) 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或不能断电的挂红牌。

12、采掘工作面违犯规定串联通风的挂红牌。

13、矿井通风、防尘、隔爆设施未按规定安设的挂红牌。

14、采、掘机组无喷雾设施或工作面无水作业的挂红牌。

15、工作面作业过程中有两种以上防尘设施不正常使用的挂红牌。

16、井下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或经常处于临界值作业、未停止生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的挂红牌。

17、开、掘工作面双局扇能力不匹配、局扇供电不符合《规程》规定,供电地点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的挂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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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黄牌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抓好落实责任,推进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持续开展,根据兖矿集团安发[2007]4号、兖矿集团安发【2005】181号、兖矿集团发【2005】497号,制定了《赵楼煤矿生产作业现场作业红黄牌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进矿井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加大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二、职责范围划分及指标分配
(一)矿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要适时组织安全监督检查,矿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监处牵头组织,安监处和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派人员参加;
(二)安监处是矿井专职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在矿党政的领导下,对全矿所属各单位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三)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处)级以上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负有安排、协调、监督、检查职责,定期深入工作现场,检查、指导工作,每年必须完成一个挂牌指标,(四)各生产副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工作负有协调、解决、监督、检查职责,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检查、召开专业会议。

各生产副总每半年必须完成一个挂牌指标;
(五)各业务科室(安监处、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综采办、地测科、通防科)按业务职责范围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负责各自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以业务保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安全检查,各业务科室每季度必须完成一个挂牌指标。

三、责任追究与处罚
(一)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中,对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达到挂红牌标准的,坚决给予停止作业红牌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现场存在隐患达到黄牌标准的,坚决给予限期整改黄牌处理,并罚单位5000—20000元;
(二)责任单位被挂红黄牌后,对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处罚按照《赵楼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连带处罚制度》(兖菏能化发【2009】14号)执行;
(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干扰安全检查活动,否则每次罚款100—500元;
(四)责任单位不配合检查,故意刁难检查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予以500—1000元罚款,安全办公会做检查;
(五)各业务科室必须按照规定完成挂红黄牌指标,未完成的按照科室在册人数每人罚款100元,科室负责人加罚100元,并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批评;
(六)所挂红黄牌必须严格执行红黄牌标准,严禁随意挂牌。

否则,所挂黄牌不予承认,并对挂牌者罚款200元。

四、其他
(一)在安全检查中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装置,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必要时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挂牌人负责填写《安全检查挂红(黄)牌通知书》。

整改后,经安监处或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后,收回红牌,方可开工;
(二)对有较大隐患或安全问题较多的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装置,提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限期达到要求的决定,并在现场挂整改黄牌,挂牌人负责填写《安全检查挂红(黄)牌通知书》。

整改后,经安监处或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后,收回黄牌,方可开工;(三)《安全检查挂红(黄)牌通知书》由安监处信息办负责通知责任单位,并按规定对科室、区队的挂牌情况进行统计,并纳入年度考核;
(四)挂出红、黄牌后,当日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分析、整改,找出责任者,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上报安监处;
(五)对责任单位的罚款由安监处出具罚款单,统一报送矿人力资源科,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并通知被罚单位;
(六)受罚的责任人,接到罚款通知后,必须在次月10日前到计财科全额缴纳罚款,
逾期不交,在工资中双倍扣除;
红牌:
机电:
1、电气设备:
(1)电气失爆
(2)电气保护不齐全有效;
(3)机械装备紧停闭锁装置失效;
2、主要提升绞车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保护失效;
3、主要提升钢丝绳断绳、磨损、锈蚀超过规定或未经批准延期使用;
4、主运输胶带机:
(1)保护装置不齐全,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2)主要运输巷道内的皮带机未设防护栏;
(3)巷道内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而未设;
辅助运输:
1、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上车场变坡点处的阻车器设置不合格、不齐全或不可靠;
②同一斜巷内两组以上安全设施设置不合格、不齐全、不可靠;
③上、下山掘进施工扒装机后跑车防护装置设置不符合规定;
2、电机车: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
3、无轨胶轮机及齿轮机车的制动装置、灯、喇叭等不完好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
4、运人设备:人行车不完好或斜巷架空乘人装置保护不齐全;
5、上山掘进绞车(倒拉绞车)回头轮安装无标准或措施中无规定,固定不合格;
6、斜巷绞车、对拉绞车运输存在跨风门情形;
7、小绞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安装固定不符合规定;
②制动闸失灵;
③穿绳、压绳不符合规定;
④钢丝绳断丝超限;
⑤勾头插接不合格;
8、装封车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物料装车未使用专用车辆;
②运输大型设备,没有制定专项安全安全措施;
③封车不符合有关规定;
9、绞车运输无信号或信号不起作用;
10、起吊装置不牢固、不符合要求。

电气:
1、供电系统超设计能力运行,电气设备及电缆超负荷运行;
2、防爆区域内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或防爆设施失效;
3、供用电保护不符合规定的,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使用不当;
4、建筑工地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项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不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黄牌:
1、停放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车辆压道岔停放;
(2)距风门口5M内停放车;
(3)安全间隙不符规定;
2、提升、运输系统或行人安全间隙不符合要求的;
3、硐室:斜巷各车场缺少信号室、躲避硐,或硐室尺寸不符合要求,出现任何一项问题;
4、轨道质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5、架空线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
6、安全信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斜巷各车场无提升行车声光报警信号;
(2)机车运输巷道的交叉道口、弯道无机车行车声光报警装置;
7、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有下列情形之一:
(1)装设不齐全;
(2)装设位置不符合要求;
(3)使用不灵活、不可靠;
8、斜巷绞车、对拉绞车运输存在拐弯运输情形;
9、斜巷管理牌版:没有牌版或内容不齐全、与实际不相符;
10、车场存在下列问题之一:
(1)车场坡度超过规定规定;
(2)上车场有负坡;
(3)车场过卷距离不足。

电气:
1、输配电线路有危及线路安全的附着物,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规定;
2、输配电线线路杆塔下沉、倾斜及杆塔周围受水浸泡或杆塔紧固件松动,金属构件腐蚀严重;
3、导线、避雷针绝缘子串倾斜、污染严重;
4、变压器、开关等主要设备导线连接不合格,电缆接头过热;
5、电气设备超期服役,电缆老化,性能检验不合格;
6、电气设备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操作不灵活、闭锁不可靠;
7、电气设备保护设置不全,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设备接地装置或闭锁装置不符合要求;
8、未按照规定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而未整改;
9、电气设备接地装置不符合规定要求;
10、变(配)电绝缘安全工器具数量不足,未按规定定期试验或试验不合格;
11、无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失效;
12、电气作业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13、生产作业现场照明不足的,事故应急照明不能正常使用;
14、施工工地用电未执行三项无线制;
15、电气设备超期服役,电缆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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