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员工手册_劳动合同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兼职、实习等不同用工形式。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签订第四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起草,员工在接到劳动合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签署。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 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3.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4. 工资报酬及支付方式;5.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6.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7. 劳动合同期限;8.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9. 违约责任;10.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六条员工对劳动合同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签署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第七条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岗位和工作内容履行职责。
第八条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秘密、经营信息等。
第九条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
第十条公司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一条公司应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四章劳动合同变更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2. 工作地点;3. 工作时间;4. 工资报酬;5.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6. 其他变更事项。
第五章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及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管理。
第三条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协商、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条公司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和履行劳动合同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劳动合同约定。
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共同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联系方式等;(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四)工资和工资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合同期限;(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方式;(八)违约责任;(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双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后续出现纠纷。
第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前,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核,核实其身份和资格,避免人为经营风险。
第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重严谨、明确、规范,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障,并支付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工作。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保护其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避免发生劳动争议。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终止应当依法办理,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劳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劳动合同的管理符合精简、高效、从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保管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签订:1. 签订劳动合同前,员工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等。
2. 签订劳动合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的学历、资格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3.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工作内容、报酬、福利、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奖惩、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件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4.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与公司各执一份。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2.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员工不胜任工作的;2.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 公司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除外;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形式订立,遵循合法、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应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公司与员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动争议处理等事宜,公司各部门配合人事部作好此项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六条员工应如实告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公司不得招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
如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未向公司如实说明的,应由员工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1―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代表对公司规章制度和附件内容的认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等岗位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障公司保密事项的信息安全。
员工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
第八条员工外派、外借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员工,应与其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外借、外派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权限及程序(一)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员工应当主动出示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毕业证书等资格证书、各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并证明无竞业限制问题,履行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二)原则上员工应在入职5天内在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劳动合同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适用于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所称劳动者,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第三条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的纽带作用。
第四条企业应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培训、知识产权、保密事项、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七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等情况。
第八条企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确需变更的,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书面变更劳动合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企业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十二条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等相关待遇。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管理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档案,妥善保管劳动合同及相关材料,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劳动合同进行审查,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50页)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从事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篇)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单位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维护劳动者和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决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合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受雇人主张劳动合同存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承认。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商议一致、公平交换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招用员工前,与拟聘用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征求或者告知拟聘用员工所加入的工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件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二)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三)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工作任务的期限;(四)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歇息、休假的办法;(五)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六)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卫生;(八)违纪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去签字的,应当在劳动合同上注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经劳动者允许,可以订立不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提高劳动者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采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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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 • 是指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劳动者和用人单 位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共同 实现劳动过程和相互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行 为和过程。
• • • • •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 亲自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案例分析: • 2007年11月15日,某上海跨国公司开始到全国各地高校 进行校园招聘。3天后,南京某高校的大四学生孙某与该 上海跨国公司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约定该学生毕业后到 该上海跨国公司或其在苏州的子公司工作。2008年6月20 日,孙某毕业离校,该上海跨国公司告知其到上海总公司 报到,进行专业技术学习,1个月后派往苏州子公司正式 上班。2008年6月25日,孙某抵达上海向该公司报到,在 结束1个月的专业技术学习后,于同年7月25日到苏州子 公司上班。2008年8月15日,苏州子公司与孙某签订了为 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起始为2008年8月15 日至2011年8月14日。 • 思考:孙某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何时建立?孙某是与哪一家 企业(总公司、子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六节 特殊用工劳动合同 一、劳务派遣制度 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 三、其他形式
• 引导案例: • 某电力企业在制订或修改涉及劳动者切身 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仅通过 党委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没有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没有 履行平等协商和公示程序。 • 思考:这些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作用 • • • • • • 1、劳动合同是企业劳动管理的有效手段 2、劳动合同是市场调节劳动力的重要方法 3、劳动合同是实现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重要方式 4、劳动合同是国家宏观调控劳动力的有力工具 5、劳动合同是公民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6、劳动合同是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四、劳动合同法与和谐劳动关系
• • • •
(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1、劳动合同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2、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3、企业年金。
三、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 的问题 • 1、用人单位应承担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 • 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 3、用人单位依法有向劳动者告知和建立员 工名册备查的义务。 • 4、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不得扣 押或收取财物 • 5、注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第一节 劳动关系建立 • 劳动关系建立,又称为劳动关系的产生或 者发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 劳动关系,从而产生相互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准
•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说明,劳动关 系建立之日是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确定的。 如果劳动合同订立之日,劳动者当天随即上班, 那么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就是劳动关系订立之日; 如果是劳动合同订立之日以后经过一定时间劳动 者再上岗劳动,那么劳动关系建立之日就是劳动 者实际上班之日。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是用人单 位实际用工之日,也是劳动者上岗劳动之日。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 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劳动合同概念
•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 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 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 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特征
• 1、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劳动关系当事人 双方之间的劳动权利与义务。 • 2、劳动合同使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比其他合 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 • 3、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受劳动法律的规范与 约束。
四、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 二者的联系在于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 的主要依据,并且通常情形下劳动合同与 劳动关系同时存在,而劳动关系则是劳动 合同的具体履行,是劳动合同中权利义务 的实现。
• 二者的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劳动合同具有要 式性、双务性和有偿性等特点,而劳动关系的建立则在于 其实践性。因此,劳动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 成立,而实际用工即表示劳动关系建立。 劳动合同法对 于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建立规定了三种形式:一是劳动 合同成立时,实际用工开始,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 行;二是先订立劳动合同,后开始实际用工,劳动关系自 用工之日起建立;三是先实际用工,后订立劳动合同,则 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应自用工之日起一 个月内定立书面劳动合同。
• 法条衔接: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第3款 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 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 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 起建立。 •
• 小知识: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例 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 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二节 劳动合同概述
• 引导案例: • 2010年11月,某出租车公司与班先生订立了为期 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2011年1月上班。至2011 年1月,班先生以在原公司任务未完成为由,迟迟 未到新公司上班。眼看春节用车旺季到来,出租 车公司只好另聘一名司机,并通知与班先生解除 劳动合同。班先生认为,双方有劳动合同在先, 已建立劳动关系,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公司以未实际用工为由, 拒绝了班先生的请求。 • 思考:公司的做法对吗?
(一)完善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 (二)平衡劳资双方权益,寻求利益契合点 (三)增强弱者博弈能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确保公平,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 系
延伸阅读: • 劳动合同法:和谐劳资关系才是立法目的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 • 引导案例: 小张到某公司工作,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规定,与小张 签口头约定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小张 工作较为一般,但因公司急需人手,还是为小张办理了转 正手续。由于业务较多,小张的工作效率又不高,因此, 经常加班工作,公司也按规定给小张发放了加班费。但时 间不长,小张的表现实在与岗位要求相差甚远,不能胜任 工作。公司决定与小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小张基本同意, 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按劳动合同约定以平均工资 向小张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小张不同意,要求以几个月以 来的最高工资支付,双方协调无法达成一致,提起仲裁。 • 思考:怎样确定员工的工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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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丙与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载明丙的工作地点 在上海市区。现丁公司因亚运会出口任务的需要,决定安 排丙去青浦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丙表示不 同意,丁公司最终以丙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作出对其违纪 解除的决定。丙不服诉至法院。在经过劳动仲裁后,一、 二审法院均认为丁公司对丙工作地点的变更为特定情形下 的临时性调整,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行为,因此丙作 为员工,对于用人单位的合理工作安排首先应该服从,因 丙最终未服从,故丁公司据此对丙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 定并无不当。 • 思考:同样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变更,为 什么两案适用的法律依据却不尽相同?
第二节 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概念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特征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作用 四、劳动合同法与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四、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 • • • • • • • • •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 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 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 动义务
延伸阅读: • 工会在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作用
案例分析: • A公司是内蒙古一家全国知名的乳业公司,B公司是北京 市郊的一家乳品公司,因国内乳品行业竞争激烈,像B公 司这样不知名的小公司很难生存,A公司看好B公司的奶 源基地,决定收购B公司,2008年1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 达成协议。A公司收购完成后,原B公司的20多名工人找 到A公司说,我们都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均未到期, 要求安排工作,补发工资。A公司认为,既然你们是B公 司的工人,你们就应找B公司解决,在收购协议里B公司 也没说还有20多个工人,我没义务接收你们,原B公司的 20多名工人说,B公司的负责人已经拿转让款走人了,我 们只能找你。 • 思考:A公司收购B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 继续履行? A公司有没有义务安置这20多名工人呢?
三、劳动关系建立的要求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 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当事人是否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起着决定性作用, 为了切实推动当事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 的工资。
实务操作:用工之日怎样举证 • 法律实务中,对用工之日的时间起始点的举证证 明尤为重要,因为该时间节点能举证证明与否直 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 作为劳动者一方应该及时收集、固定保存好以下 证据材料:用人单位开具的用工证明、相关知情 人的证人证言、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单据。 • 作为用人单位应收集、固定保存好以下证据材料: 首次报到日期证明材料、首次上班考勤签字卡单、 职工名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在前而用工在后的用人单位收集、固定、保 存管理好能证明该员工用工之日的时间节点之证 明材料尤为重要。
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 • • • • • 1、合法原则在订立劳动合同中的体现 2、公平原则在订立劳动合同中的体现 3、平等自愿原则在订立劳动合同中的体现 4、协商一致原则在订立劳动合同中的体现 5、诚实信用原则在订立劳动合同中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