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课题。自从20世纪60年代软件产业.兴起以来,计算机软件被侵权的现象就逐渐凸显。计算机软件的究竟以何种方式保护更为妥善一直是世界各国反复权衡,争论已久的议题。?

随着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全球贸易的日益繁荣和网络时代的到来,计算机软件模式的研究也要求更加深入,更加迫切。本文试从法理和技术角度出发,结合目前我国和国际上的相关规定,介绍和评析当前几种主要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出构建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基本思路,以求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适应国际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趋势。文献回顾的范围主要涉及2005年至2010年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专着以及在各种有关科技法的会议上的讲话等。?

一、计算机软件概述?

(一)计算机软件的定义?

在我国计算机软件包括及其文档。我国新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包括了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二)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特征?

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私权,是无形的财产权。如同物权对人们权利的保护一样,只有将“知识”或者“智力成果”产权化才能有效的保护人类的劳动成果,并为之带来经济利益;才能激发起整个社会的创造欲望,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按照目前国内主流的学术观点,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五大基本特征。计算软件作为为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毫无疑问应该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而且,计算机软件与知识产权的五个基本属性完全相符。但是,计算机软件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知识产权特征。对于计算机软件基本与独具的知识产权特征分别介绍如下:?

1、计算机软件的基本权利特征?

计算机软件具有“无形性”。计算机软件的研发思想是计算机软件的“灵魂”,研发人员的智力劳动产生的价值可以用不同的代码作为载体。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作为智力劳动的成果,其“无形性”是显然的。?

计算机软件具有“专有性”。“专有性”是一项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即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是针对所有权利人以外的人。它赋予权利人在一定地域和时间之内“独占权”。计算机软件的“专有性”在其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计算机软件具有“地域性”。计算机软件符合中作品的定义,因而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其着作权也只能在国内和相关的着作权协议缔约国内受保护。保护也是如此。?

计算机软件具有“时间性”。计算机软件虽是研发人员的劳动成果,但每个软件无一例外都是借鉴了前人的智力成果。因此计算机软件的期限的设定和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保护期限设定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既维护权利人的利益又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

计算机软件具有“可复制性”。计算机软件是由计算机语言编写而成的,其“可复制性”是显而易见的,这也是计算机软件最典型的特点。?

2、计算机软件独特的知识产权特征?

计算机软件作为特殊的客体,存在着有别于传统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

第一、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具有不完整性。传统的文字作品具有翻译权,如果将一种文字的作品翻译为另外一种文字,需要征得作者的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是计算机软件这种数字作品,没有这项权利,不同计算机语言之间的“抄袭”不应认定侵犯着作权。?

第二、计算机软件的带有较强模糊性。与传统的专利权客体不同,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侵权大都体现在无形的上。对于实现特定功能而言,相同的计算机语言可以有不同的表达,不同的计算机语言也可以实现完全相同的功能。虽然学界提出了“等同原则”,以期对于计算机语言的“非实质性相似”做出合理的界定,但是因该原则在理论上存在不同的适用原则,因而并没有消除计算机软件专利权的这种模糊性特征。?

第三、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保护难度较大。反向工程和开源运动都对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形成冲击。另外软件的形成过程都不同程度的带有一定的信息,究竟所带有的信息量达到何种程度,才算,尚有争议。因此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的保护难度比传统的商业秘密客体大,很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都由于举证难度大而败诉。?

第四、计算机软件具有作品属性、技术性特征和商业价值,所以计算机软件可以兼有着作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三种属性。虽然商业秘密需要秘密性构成要件,专利权的取得必须以技术公开为前提,因此同一计算机软件不能享有专利权的同时成为商业秘密的客体,二者不可兼得。但是计算机着作权和专利权及商业秘密都是相容的,这是因为计算机软件作为数字作品,其着作权自完成之时自动取得,是“天然”的,着作权是知识产权最初的形态,是一种“自然权利”,具有“天赋性”。而专利权,需要主管行政机关依法确认而产生即所谓的“行政确权”,商业秘密需要作为秘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因此着作权和这两者均不冲突。?

总之,计算机软件符合的基本特征,具备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但是鉴于计算机软件本身特殊的技术性,又有着与传统知识产权客体不同的内在属性与外部特征。与传统客体的知识产权相比,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往往更容易“过”,而着作权和则更容易表现出“不及”。计算机软件作为高科技产业,其技术更新之快可谓日新月异,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对于传统的知识产权理论提出了挑战。?

(三)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一套软件的研发需要一些专业人员花费相当多的时间进行创造性的智力劳动,经过结构设计、编写、不断的修改调试,最终达到用户需要的某种功能,实现它的社会价值。而且现在的软件功能越来越强大,结构也越来越复杂,一个大型软件的开发往往通过模块化的创作方式,有人从事整体结构的设计,有人从事具体模块任务的编程,有人从事后期整合和调试。一些大型的商业软件开发都需要一个庞大的团队甚至几家软件公司共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通过艰巨的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才得以实现。所以软件的开发是需要开发者投入相当高的成本的,而他们这样做的动力则源于可预期的更高额的利益回报。?

同时,由于和其他知识产品一样,计算机软件可以被剽窃模仿和广泛的无限次的复制,使侵权者能够以几乎忽略不计的成本享受他人的劳动成果,甚至从中赚取暴利。这样计算机软件权利人的利益会受到极大的伤害,势必会打击他们进行新软件开发的积极性。如果我们对计算机软件不力,必然会阻滞了这个产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经济繁荣和科技进步。事实证明,在整个世界范围内,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普遍性和紧迫性已经愈加明显了。?

二、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历史沿革?

(一)国际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历史发展?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问题,最初在20世纪60年代由德国学者提出。后来,包括英、美、德等国学者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学者就此问题提出了多种保护方案。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于1978年发表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示范法条》,对各国保护软件提出立法建议。WIPO还于1983年提出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约》草案,以期建立软件的国际保护制度。但由于多种原因,这些建议和方案最终都未能通过。?

最早提出利用着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是美国。美国版权局在1964年表示:“对于计算机程序是否具有版权,这一点尚不能确定,但可以根据现行的《版权法》(即1909年美国版权法)接受计算机程序的版权登记,并让法院去对具体案件中版权的有效性作出判断。”?

1972年11月4日,菲律宾在其《法》中,明确将“计算机程序”作为“文学艺术作品”的一类,列入着作权保护的对象,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中明文保护计算机程序的国家。?

此后,美国于1976年和1980年两次修订着作权法,明确用着作权法保护计算机程序,并结合计算机程序的特点作了一些具体规定。?

计算机软件技术、产业的发展及其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使得软件产业占重要经济地位的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要求其他国家对软件采取保护政策。1986年开始的有关关税与贸易的谈判,虽然当时圆桌协议未最后达成,但有关的TRIPS协议己实际达成。1991年5月欧共体有关计算机程序保护的指令第1条第1款规定将电子计算机软件作为伯尔尼公约的文字作品保护。1994年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1996年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着作权条约》都明确规定了作为文字作品来保护。?

由于计算机软件具有技术性和作品性的双重性质,而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对作品中所蕴含的观念、概念、原理、发现等思想概念则不予保护,这使国际社会在软件保护实践中深感着作权法的不足,于是人们开始重新寻求专利法的保护。?

在专利制度建立之初,世界各国几乎无一例外地排除了对计算机软件的,认为计算机软件属于数字法则或方法,不属于与硬件结合具有可专利性的判决。1991年,在东京召开的第三次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国际会议上,肯定了国际上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的发展趋势。?

总之,计算机软件的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的重视,同时也得到了充分的保护。?

(二)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我国的计算机软件立法一开始并未打算采取着作权保护的方式,而是准备采取单独立法的模式,并且也按照这种思路进行立法的起草工作。在1989年的中美谈判中,中国方面承诺在制定着作权法时,将计算机软件列为着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因此,在1990年颁布的着作权法中,计算机软件被列为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一类作品,同时规定另行制定单独的保护办法。1991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随着我国的经济、社会、法律、科技的发展变化,《》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逐渐不能满足规范社会行为的需要,特别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影响和信息技术、通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要求必须更新、修订《着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于是,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的决定》,同年12月20日国务院颁布新《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1年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期间,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规、规章,签署了有关的国际公约。1991年1月19日机械部颁布实施《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的标准化规范化要求》。1992年4月6日机械电子工业部颁布实施《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1992年9月2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际着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加入《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与美国签订了《中美谅解备忘录》,并颁布了《实施国际着作权公约的规定》。1994年10月19日国家版权局颁布实施《关于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管理的通知》,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侵犯着作权的犯罪的决定》。1995年8月23日《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在其计算机系统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1995年国务院颁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997年10月1日施行的新《刑法》中设立“侵犯知识产权罪”,同时废止《关于惩治侵犯着作权的犯罪的决定》。1999年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不得使用非法复制的计算机软件通知的通知》。1999年3月巧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7条规定,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2002年2月20日国家版权局颁布《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

这一系列的、法规、规章的制定和适用,构成我国软件保护的基本框架,使计算机软件获得了基本的法律保护。?

我国从立法上把软件作为着作权保护客体之一,在制定过程中,对计算机软件能否获得专利采取了极为慎重的态度。在我国随1985年《专利法》一起诞生的《审查指南》中,对含有计算机软件的发明专利的审查条件做了这样的规定,如果计算机软件获得了,就一定是作为硬件的附属物附随硬件所得到的权利,单独的软件是不能获得专利权的。其后,我国分别在1992和2000年两次修改《专利法》,但是在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问题上没有太多的改变,基本上保持了原来的立场。随着主要发达国家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专利保护的发展,特别是商业方法专利发明和载体发明逐渐成为可专利主题,我国计算机软件相关发明可专利性的规定显然已较落后,《审查指南》中的一些规定显得不够深入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对商业方法和计算机程序载体的可专利性的规定,而实际上我国己经受理了这样的专利申请。?

三、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比较研究?

当计算机软件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在市场上时,人们就开始争论应该用什么方式来保护其权利。纵观国际上普遍流行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着作权保护模式、模式、保护模式等不同方式。笔者认为不同的保护模式适用范围不同,保护效果亦有较大区别,下面将分析不同保护模式各自的优缺点。?

(一)着作权保护模式?

1、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保护的优势?

第一、自动保护,自愿登记?

我国《

第二、促进科技进步?

由于着作权只保护计算机软件不被他们复制,而不保护的总体设计。因此其他开发者能够研究、利用、借鉴已获得着作权保护的计算机软件,并利用其思想、算法等创作新软件,推动软件的整体发展。?

2、计算机软件着作权保护的弊端?

第一、保护程度低。版权法所提供的保护范围对软件来说是不充分的。从软件的外观上看,可以将软件视为普通的文字作品进行保护。但从实用性角度来说,计算机软件能够与硬件结合实现某种特定的功能,这使得软件当中包含了相当的具有创造性的技术因素。由于版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这实际上抹杀了软件的核心价值。?

第二、传统版权法对精神权利的保护不利于软件的发展。软件版权保护中存在着不利于软件发展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发表权”与“修改权”这两项权利上。一方面计算机软件,特别是商业软件其计算机程序当中的源代码不必公开就可享受版权保护,而源代码对于软件技术的进步和交流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软件作品的着作权人具有保持作品的完整性,不允许他人未经授权修改的权利。软件合法用户虽然享有一定的修改权,但也仅限于为自己使用的需要而修改,并且不能把修改后的软件提供给他人使用。因此对软件的进一步完善只是软件权利人的特权,其他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即使发现了该软件中存在的缺陷和错误,

也不能公开发表自己已经修改后的更加完善的软件作品,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软件技术的交流和沟通,加大了软件开发的成本,从而对软件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版权保护只阻止了复制,并不能保护软件非法使用。事实上,权利人关心软件的复制也是为了阻止未经授权的软件的使用,软件的核心价值在于使用权。软件只有在使用时才能体现软件的工具性价值,而软件权利人的利益也是通过软件的使用来实现。如果只禁止非法复制,而不禁止非法使用,那么软件开发者的权利就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二)专利权保护模式?

1、计算机软件的优势?

第一、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核心内容,也就是软件的总体设计,又称为数据结构。计算机版权保护占优势地位,但计算机软件毕竟不是文学作品,它具有工具性价值,运行它能够实现技术性的效果。专利可以保护软件的创意,并且保护由这个创意编写的的源代码。?

第二、专利保护具有独占性,排他性。一旦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其他的相同发明不再受保护,甚至不能使用,这对强调保护计算机软件思想即软件构思技巧、技术方法的计算机软件开发者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专利保护能够推动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专利法要求专利人公开其智力成果,可以让公众能方便地借鉴和创新,避免软件重复开发给社会带来的人力、财力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可以避免权利人为保密而花费的大量精力和费用。?

第四、能够为权利人带来可观的利润回报。?

2、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弊端?

虽然用计算机软件具有其可行性,但是专利法对所要求保护的对象有严格的标准。专利保护的弊端:?

第一、审查难度大,审查周期较长。首先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软件必须是“首创的”才会具有新颖性,这对大多数软件而言难以达到。每年软件生产数量巨大,如果大部分申请专利,将会增加审查的难度和审查周期,往往会达到两年以上。也许专利申请还没审结,其软件的畅销期已经过去。?

第二、专利的公开性与软件开发者的意愿背离。依,专利申请被受理后,要进行早期公开,方便模仿和复制,并且发现侵权也比较困难,因此和其它技术相比计算机程序公开更容易受到侵害,这就意味着人难以从根本上保护自己的软件专利权。?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

1、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

和相比,商业秘密保护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权利人申请专利是为了防止日后他人也有同样的发明,但是自己没有申请专利,就会被后发明者在申请专利上占先。如果企业确信别人不依赖自己就不可能独立

搞出同样的发明,那么就可以选择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成果,而无需申请专利。可见商业秘密保护的优势在于:?

第一、秘密性。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往往只有软件的开发者才有,保密性很强。?

第二、便于维权。因为知晓商业秘密的范围较小,往往是公司的高层员工或,合作伙伴。因此在打击侵权方面,商业秘密也具有其他保护手段所没有的优势。?

第三、时间上的无限性。只要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足够不被公众知晓,就可以一直享有该商业秘密。?

2、商业秘密保护的弊端?

第一、成本较大,需要制定严密的保护措施防止泄密。软件的知情者包括软件的开发人员、使用者和知情的其他人等,软件所有人为了保守商业秘密,需要与每一位知情者签订保密协议,给付高额费用以阻止其泄密或跳槽。?

第二、不具有排他性。不能阻止第三人通过自行开发、反向工程产生同样功能的软件。?

(四)对着作权、专利权、的综合保护比较研究?

尽管我们已经对计算机软件的三种保护方式进行了论述,但是在确定哪一种方式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更为适当时,应当对三种方式进行综合比较分析。?

1、从保护期限上分析?

保护的时间最短,着作权法保护的时间较专利法保护长,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则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权利人对其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就可以无限期地享有权利。?

2、从保护内容上分析?

专利权保护的内容最窄,仅保护与其他要素、设备共同结合而成的技术方案。着作权保护的范围较专利权保护为宽,既可以保护计算机程序,也可以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文档。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最宽,既可以保护计算机程序,也可以保护文档,还可以保护不受和着作权保护的算法、流程、计划等智力活动的方法。?

3、从独占性上分析?

专利权保护具有最强的独占性,任何人不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专利方法或制造专利产品。而则具有较专利权弱但较强的独占性,着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复制、抄袭自己的软件,即使在他人侵权后,也不妨碍其对此后的侵权人追究侵权责任。而商业秘密则一旦被泄露出去,无论权利人是否追究了侵权人的责任,都会导致商业秘密不复存在的可能,使其可能无法追究此后使用其商业秘密人的责任。?

4、从创造性上分析?

保护要求计算机软件具有“首创性”,这就是我国《专利法》中的“新颖性”要求和“申请在先的原则”。着作权保护只要具有“独创性”即可。?

通过上面的综合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尽管从总体上讲对计算机软件采取着作权保护相对于和商业秘密保护来讲有优势,但如果从某个局部上看,对计算机软件采取专利保护或商业秘密保护也具有着作权保护所不具备的优点。因此,如何有效发挥各种保护的优势,以使计算机软件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就是权利人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四、构建我国计算机软件的制度?

通过对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手段的利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由于计算机软件的工业产品特性,所以决定了其保护手段的特殊性。其实,近年来日本、韩国、巴西等国都曾尝试对计算机软件保护专门立法。通过专门立法来保护计算机软件,既能结合、和法保护的优点,又能避免它们各自固有的缺憾。这种立法体例代表了一种方向,但是目前还未能得到广泛的共识,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国际条约体系作为支撑,但作为一种新的解决之道,笔者仍然看好这种保护手段。?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软件的专门立法虽然是最完美的但却不是最实际的。出于秩序的求稳性和保守性,目前,在软件着作权保护占主导并不断扩大的国际大环境下,在全世界范围内推行一种全新的软件专门立法保护制度也是不现实的,我国也不可能另辟蹊径。从上文叙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我国也是在下对软件加以保护的,同时辅之以、法等。因为如果把计算机软件完全纳入着作权法保护体系,将会“从根本上破坏着作权的理论基础”;而如果把它完全纳入专利法保护体系,也势必会降低专利法原有标准。因此,鉴于计算机软件的复杂特性,现有的任一法律都不可能对计算机软件提供充分的、全面的、彻底的保护。目前,在软件专门立法未果的情况下,对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整合以实现对软件的适当、充分的保护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或者说是一种权宜之计。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现状,我们应建立起以着作权法为主、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等法律为补充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这一法律体系要达到的目标是既能弥补单一保护的不足,又能达到各种法律相互配合运作,这样软件权利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一种和多种保护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于的门槛相对较低,因此开发完毕投入流通的绝大多数计算机软件都可以获得着作权法的保护。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当前和今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加强软件的着作权保护始终是我国软件的重点。但是着作权法对软件提供的保护是不充分的,它只能在软件流通这一环节有效抑制非法复制,却不能在软件使用这一环节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对软件思想的保护有利于权利人对软件使用的控制,赋予权利人对软件使用较强的垄断权,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软件的功能性相适应。但是,与传统的专利技术相比,计算机软件的创造性一般是很低的,尽管在审查软件专利时可以对“三性”、权利要求等许多方面的标准予以适当的调整,但即使这样,也仅有极少数计算机软件能够获得专利法保护。因此,对于大多数计算机软件而言,着作权法仍是最主要的保护方式。对于技术构思达不到专利法标准同时着作权又无法对其提供有效保护的软件而言,法保护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事实上,在发达国家的实践中使用的较多的也是这种方法,它通过合同约定对软件中的技术秘密提供商业秘密保护,同时也不需履行任何手续,如果一方泄露、偷窃了商业秘密或利用了不正当手段时,被侵权方可以拿起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对软件企业而言,应逐步加强商业秘密法保护,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构筑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但是,

这种方法也只能在小范围内使用,一旦软件被大量销售,被反向工程的可能性增大,而商业秘密法并未规定对反向工程的禁止,因此它完全可以规避软件开发商所采取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总之,软件的多种保护方式不是互相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互相配合的。采用多种法律保护方式相结合的模式有利于权利人根据软件开发、流通、使用的不同阶段根据不同的保护需求采取不同的方式保护软件。当然这种模式可以说是软件专门立法前的过渡阶段,不可否认,软件专门立法仍是软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未来发展趋势。?

五、结论?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知识产权学界的一个年轻的话题,与计算机软件技术自身的发展及一个主权国家软件产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有别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计算机软件本身具有的较强的技术性特征,在司法实践中成为不同的传统知识产权客体时会表现出不同的无奈。笔者认为应该整合现有的法律资源使其发挥更大的功效,并针对计算机软件不同的内在属性和外在特征,综合考虑其保护成本、保护效果及知识产权的正当性等因素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因此,知识产权理论的发展应该站在人权的高度结合社会科技发展背景,不断丰富其内涵。计算机软件的方法是知识产权在实践领域里的重要对象,应该力求与技术的发展相适应,同时接受知识产权理论的指导,从而更好的完善计算机软件自身的理论体系,同时也为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制度保护

计算机软件一般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两大类

计算机软件一般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两大类,不属于系统软件的是()。 A.操作系统 B.数据库管理系统 C.客户管理系统 D.语言处理程序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2.第6题 网络学生对学习全过程进行自主管理的意识是()。 A.自励意识 B.自动意识 C.自治意识 D.自觉意识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3.第7题 保持微型计算机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输入输出设备是()。 A.键盘与鼠标 B.显示器与打印机 C.键盘和显示器

D.鼠标和扫描仪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0.0 4.第12题 人们在网络中可以完全不受时间、地域和资格等的限制而自由地学习,这体现了网络学习的()。 A.开放性 B.虚拟性 C.交互性 D.自主性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5.第14题 网络学生从外界获取评价并将此评价内化为良性刺激的意识是()。 A.自评意识 B.自控意识 C.自励意识 D.自动意识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6.第15题 进行网络学习,最理想的学习风格是()。 A.抵抗型 B.顺从型 C.行为型 D.转化型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7.第16题 断电后,会使存储的数据丢失的存储器是()。 A.RAM B.硬盘 C.ROM D.软件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8.第19题 网络学生要确立的正确学习观念是()。 A.自律 B.他律

C.顺从 D.抵抗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9.第3题 关于统考的说法,错误的有( ) A.从2005年开始,推行学生个人通过网络报名与缴费 B.提供网络报名缴费的网站是,缴费通过中国银联网上支付平台进行。 C.统考合格教育部发放合格证书。 D.统考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50天后,在、网络学院及各学习中心查询。 您的答案:A,B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0.0 10.第8题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为平台开发了如下哪些手机客户端.( ) A.iPhone手机客户端 B.Symbian手机客户端 C.Android手机客户端 D.WindowsPhone手机客户端 您的答案:A,C

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本规程是为了使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医院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2 条 相关定义: 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打印机、条码打印描仪、扫描器、ZIP机、MODEM、UPS电源等; 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 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三条 计算机设备开机顺序:先开UPS电源、打印机、扫描仪等、显示 器等外设,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不得强行开/关机。 第四条 计算机连接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光驱等外部设备时, 应首先在关机状态(关掉所有设备电源)下将计算机及外设连接好,禁 止带电连接或去掉计算机外部设备。 第五条 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的电源。禁止长期 打开不使用的外部设备电源,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机 关,下班时关机。 第六条 计算机系统的电源应与功率大的用电设备(电梯、空调等)分 开。 第七条 医院办公人员严禁使用磁盘、光盘和移动磁盘等传输介质。

(申请使用人员除外) 第八条 及时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打雷闪电时应暂时关闭电脑系统及周边设备,防止出现雷击现象。 第十条 不得私自拆卸机械、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 第十一条 电脑出现故障时请填写<<电脑维修申请单>>,及时交院办,信息中心接到院办通知后,在与对方电话沟通无法解决问题时应尽快安排到现场处理。 第三章 软件管理 第十二条 计算机软件及各类设备驱动程序、配置软件,统一贴好标签。并要求存放在防磁、防潮的安全地方。 第十三条 各科室需要使用或安装新软件时,请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经上级领导同意后,向院办提出申请,由院办派专人负责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四条 不得在电脑上安装各类游戏软件。 第十五条 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 第十六条 医院正版软件需妥善存放,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人需按价赔偿。 第十七条 重要的公用程序(应用软件)不允许任意复制,防止出现版权问题。 第四章 网络管理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机房内的温度,做好消防工作,整体布置要求:布线规范、硬件设施摆放整齐,防止线路交叉短路等接触不良情况发生。 第十九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服务器、UPS、网关服务器、交换机、网桥等设备进行移动、关机、重新启动或进行其它操作。 第二十条 医院内部员工严禁攻击数据库服务器等其它服务器,或利用黑客软件对其它电脑进行攻击,一经发现,报院办处理,并保留送交公安机关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系统包括

计算机软件系统按其功能可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两大类。 1、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是指管理、控制、和维护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提供用户与计算机之间操作界面等方面的软件,它并不专门针对具体的应用问题。 代表性的系统软件有: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以及各种程序设计语言的编译系统等,其中最重要的系统软件是操作系统。 1)操作系统(Operating System) 操作系统是最基本的系统软件,是用于管理和控制计算机所有软、硬件资源的一组程序。操作系统直接运行在裸机上,其他的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大量的应用软件)都是建立在操作系统基础上的,并得到它的支持和取得它的服务。 操作系统是计算机硬件与其他软件的接口,也是用户和计算机之间的接口。 功能:处理机管理、存储管理、设备管理、信息管理等。 操作系统的性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计算机系统的性能。 分类:

1.按与用户对话的界面不同,可以分为命令行界面操作系统和图 形用户界面操作系统; 2.按能够支持的用户数为标准,可以分为单用户操作系统和多用 户操作系统; 3.按是否能够运行多个任务为标准,分为单任务操作系统和多任 务操作系统; 4.按系统单功能为标准,分为批处理系统、分时操作系统、实时 操作系统、网络操作系统。 2)语言处理程序 计算机在执行程序时,首先要将存储在存储器中的程序指令逐条地取出来,并经过译码后向计算机的各部件发出控制信号,使其执行规定的操作。计算机的控制装置能够识别的指令是用机器语言编写的,而用机器语言编写一个程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绝大多数用户都是用某种程序设计语言(即高级语言),如BASIC语言、C语言等来编写程序。但是用这些高级语言编写的程序CPU不认识,必须要经过翻译变成机器指令后才能被计算机执行。而负责这种翻译的程序称为编译程序。为了在计算机上执行由某种高级语言编写的程序,就必须配置有该种语言的编译系统。 3)数据库管理系统 计算机的效率主要是指数据处理的效率。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及其法律保护

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及法律保护 一、计算机软件 1.软件保护的意义 软件业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显著,而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软件知识产权如何授予、许可和推行影响到软件开发规划、标准制定、通信和信息技术政策等多方面的内容。 2.计算机软件的定义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二、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 1.著作权保护 2.专利保护 3.软件的版权保护 4.软件版权保护的局限性 5.软件的专利保护需求 6.软件专利保护大门的开启 7.中国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手段 (1)著作权保护: 2010年2月26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专利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专利审查指南》第九章关于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 三.对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与专利权保护的比较 1.两种方式的保护客体不同 2.两种方式的表达形式不同 3.两种方式的权利内容不同 4.两种方式的保护效果不同 5.两种方式的保护时间不同 四、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 1.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的概念 (1)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计算机软件维护工作总结

计算机软件维护工作总结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计算机软件维护工作总结范文1 一、概括: 从企业的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只要企业想“阳光运营”,为未来上市做筹划;或者本身已经是上市公司的话,那是非常有必要做ERP系统软件的“数据安检”工作的,那这个“数据安检”应该怎么做呢。 二、具体工作: 1、制定合理的ERP系统软件数据标准:企业数据的标准是怎样?哪些是关键数据为必填项,填写的规范要求是什么样的?应该多长时间填写一次?应该由谁来填?填写的时候会有哪几个场景?这一切都需要企业经行明确,由于ERP系统软件中涉及到的数据量非常大,不可能把所有数据都列进来,因此在这里需要列举的一定是涉及到企业运营核心的几个数据,而这几个数据的输出都应该是直接和企业的运营管理指标直接相关的,只有这样才能将效果做大化。 2、制定准确的ERP系统软件数据验证策略:如何验证数据是正确的呢?在这里一定需要有一个校验机制,如:总额校验、分项数据校验、相关数据校验、人工校验等多种方式,只有确定了数据验证策略,才可以考虑把这些验证策略做成数据验证工具,通过系统进行自动化检验,大大提高数据校验的效率。 3、制定严格的ERP系统软件数据安检机制:企业需要确定数据安检的周期,是一周检查一次,还是一个月查一次,或者是季度、半年?哪些数据是需要一个月查一次的,哪些数据是季度或一年才查一次的,随着业务类型的不同,数据的安检周期也应该是不同的。还有数据安检是由企业自行来完成,还是作为软件服务商的增值服务来完成,还和企业的预算、人员编制、服务商能力、双方的合作深度有着直接关系。这些都应该由企业严格的ERP系统软件数据安检机制之下的。 4、拟定完善的数据安检之后的改善办法:数据有疑问了怎么办?整改呀。怎么改?是软件疑问,仍是操作疑问,或者是事务规矩与流程的疑问。都需要对疑问进行仔细分析,并将疑问落实到责任人头上,推进改善。只要这样才可以把体系越用越顺利,而体系中的数据也可以越来越精确,越来越及时。

计算机软件可维护性方法研究

计算机软件可维护性方法研究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10-03-02 11:45:00 ] 作者:李峰编辑:studa20 摘要:软件是用户与硬件之间的接口界面。用户主要是通过软件与计算机进行交流。软件是计算机系统设计的重要依据。为了方便用户,为了使计算机系统具有较高的总体效用,在设计计算机系统时,必须全局考虑软件与硬件的结合,以及用户的要求和软件的要求。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可维护性;软件;硬件;结合 1 建立明确的软件质量目标和优先级 一个可维护的程序应是可理解的、可靠的、可测试的、可修改的、可移植的、效率高的和可使用的。但要实现这所有的目标,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而且也不一定行得通。因为某些质量特性是相互促进的,例如可理解性和可测试性、可理解性和可修改性。但另一些质量特性却是相互抵触的,例如效率和可移植性、效率和可修改性等。因此,尽管可维护性要求每一种质量特性都要得到满足,但它们的相对重要性应随程序的用途及计算环境的不同而不同。 2 使用提高软件质量的技术和工具 模块化是软件开发过程中提高软件质量,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提高可维护性的有效的技术。它的优点是如果需要改变某个模块的功能,则只要改变这个模块,对其他模块影响很小;如果需要增加程序的某些功能,则仅需增加完成这些功能的新的模块或模块层;程序的测试与重复测试比较容易;程序错误易于定位和纠正;容易提高程序效率。使用结构化程序设计技术,提高现有系统的可维护性。采用备用件的方法,当要修改某一个模块时,用一个新的结构良好的模块替换掉整个模块。这种方法要求了解所替换模块的外部(接口)特性,可以不了解其内部工作情况。它有利于减少新的错误,并提供了一个用结构化模块逐步替换掉非结构化模块的机会。采用自动重建结构和重新格式化的工具(结构更新技术)。采用如代码评价程序、重定格式程序、结构化工具等自动软件工具——把非结构化代码转换成良好结构代码。改进现有程序的不完善的文档。改进和补充文档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程序的可理解性,以提高可维护性。采用结构化小组程序设计的思想和结构文档工具。软件开发过程中。建立主程序员小组,实现严格的组织化结构,强调规范,明确领导以及职能分工,能够改善通信、提高程序生产率;在检查程序质量时,采取有组织分工的结构普查,分工合作,各司其职,能够有效地实施质量检查。同样,在软件维护过程中,维护小组也可以采取与主程序员小组和结构普查类似的方式,以保证程序的质量。 3 进行明确的质量保证审查 质量保证审查对于获得和维持软件的质量,是一个很有用的技术,还可以用来检测在开发和维护阶段内发生的质量变化。一旦检测出问题来,就可以采取措施来纠正,以控制不断增长的软件维护成本,延长软件系统的有效生命期。为了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有4种类型的软件审查。 在检查点进行复审。保证软件质量的最佳方法是在软件开发的最初阶段就把质量要求考虑进去,并在开发过程每一阶段的终点,设置检查点进行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要证实已开发的软件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满足规定的质量需求。在不同的检查点,检查的重点不完全相同。如图1所示。

计算机软件系统的组成

计算机软件系统的组成 所谓软件是指为方便使用计算机和提高使用效率而组织的程序以及用于开发、使用和维护的有关文档。软件系统可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两大类。 1.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由一组控制计算机系统并管理其资源的程序组成,其主要功能包括:启动计算机,存储、加载和执行应用程序,对文件进行排序、检索,将程序语言翻译成机器语言等。实际上,系统软件可以看作用户与计算机的接口,它为应用软件和用户提供了控制、访问硬件的手段,这些功能主要由操作系统完成。此外,编译系统和各种工具软件也属此类,它们从另一方面辅助用户使用计算机。下面分别介绍它们的功能。 1)操作系统(Operating System, OS) 操作系统是管理、控制和监督计算机软、硬件资源协调运行的程序系统,由一系列具有不同控制和管理功能的程序组成,它是直接运行在计算机硬件上的、最基本的系统软件,是系统软件的核心。操作系统是计算机发展中的产物,它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方便用户使用计算机,是用户和计算机的接口。比如用户键入一条简单的命令就能自动完成复杂的功能,这就是操作系统帮助的结果;二是统一管理计算机系统的全部资源,合理组织计算机工作流程,以便充分、合理地发挥计算机的效率。操作系统通常应包括下列五大功能模块: (1)处理器管理。当多个程序同时运行时,解决处理器(CPU)时间的分配问题。(2)作业管理。完成某个独立任务的程序及其所需的数据组成一个作业。作业管理的任务主要是为用户提供一个使用计算机的界面使其方便地运行自己的作业,并对所有进入系统的作业进行调度和控制,尽可能高效地利用整个系统的资源。 (3)存储器管理。为各个程序及其使用的数据分配存储空间,并保证它们互不干扰。 (4)设备管理。根据用户提出使用设备的请求进行设备分配,同时还能随时接收设备的请求(称为中断),如要求输入信息。 (5)文件管理。主要负责文件的存储、检索、共享和保护,为用户提供文件操作的方便。

解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doc

解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法律责 任-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各个民事主体保护软件著作权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该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部分。但在其他章节条文也有相关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规定的条文从分类上来看,并不都属于义务或者责任。有的则属于诉讼中或开始后的“临时措施”,如诉前禁令、诉前证据保全等。下面将这些规定分类叙述如下: (一)涉及认定违法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法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其规范的侵权行为大多由法律的具体条文直接规定;在法律规定涉及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同时,也规定了各类的侵权行为。我国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都是如此。我国软件保护条例也不例外。与一般民事法律相应规定比较,前者规定得范围小且具体;后者则规定得宽泛,较抽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涉及违法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在该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 软件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本条例另有规定外,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二)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三)未经合作者许可,

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四)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五)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六)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软件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有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并处每件100元或者货值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与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的设置是不同的,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除承担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承担罚款等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软件条例此条第二款规定中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实践中还需要有个便于操作的认定标准。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定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 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日常办公软件及特殊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的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一、软件安装及使用 1.公司的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依据着作版权者为限,并统一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安装 保管,信息管理软件及其它专用软件,需填制《IT资源申请单》(见附表info- 03)进行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 2.严禁个人私自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未获授权、非授权公司使用或超过使用授权数 量的软件,未经授权或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或信息, 经授权同意者始得于计算机内安装合法授权的软件或信息。 3.各部门软件分配使用后,保管人或使用人职务变动或离职时,应移交其保管或使 用的软件,并办理交接。 4.禁止员工使用会干扰或破坏网络上其它使用者或节点的软件系统,此种干扰与破 坏如散布计算机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或其它类似的情形者皆 在禁止范围内。 5.网络上存取到的任何资源,若其拥有权属个人或非公司所有,除非已经正式开放 或已获授权使用,否则禁止滥用或复制使用这些资源。 6.禁止员工使用非法软件,或私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于公司计算机上,也 不得将公司合法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将软件带回家中,如因此触犯着 作权,则该员工应负刑事及民事全部责任,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版软件,防止软 件授权外泄或被非法使用。 二、软件的相关维护升级管理

计算机软件法律的保护对象

计算机软件法律的保护对象 【案号:(2013)惠中法民三初字第243号】2013年11月25日在某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关于原告游X公司诉惠州市建X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的民事案件。我国创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用以保护计算机软件权利人的著作权,那么,这些法律法规的保护对象是什么?保护形式有是什么? (一)基本事实 根据北京市长X公证处的涉案权利公证书的记载,中国台湾宇X 公司是涉案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人,原告经其授权,依法取得了该游戏软件在中国大陆地区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等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在内的专有许可使用权,授权期限为2010年6月20日起至2014年6月19日,并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据本案的证据保全《公证书》记载,公证处受理证据保全公证申请后,2010年11月27日18时22分,与原告一同进行了相关公证行为。 被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公证中所涉游戏并非原告主张权利的作品。 (二)审理过程 根据诉讼当事人意见及庭审中查明的事实,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关于本案原告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2、被告是否有侵害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如构成侵害,被告应承担的民事

责任。 1、关于本案原告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 原告经授权,依法取得了涉案游戏软件一定的专有许可使用权,并有权以自己名义针对涉案游戏软件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原告在授权期间享有涉案计算机游戏软件的著作权,有权主张权利,作为本案原告主体适格。 2、被告是否有侵害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被告在经营的网吧计算机上安装涉案的单机游戏软件并供不特定的上网消费者使用,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已经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已经构成侵害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如构成侵害,被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三)专家评议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第一条的规定可知,该条例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 一般,我们称依靠智力成果产生的对应权利叫知识产权,但单纯的智力成果一般并不受法律的保护,品盾打假精英网珠海打假律师黄雪芬认为,智力成果是无形的,是难以衡量计价的精神财富,这也造成其难以被保护的局面。因此,受法律保护的智力成果要求其能被一

第二章 多媒体计算机系统

第二章多媒体计算机系统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多媒体系统的硬件、软件以及多媒体计算机系统的层次结构。重点是学会CD-ROM光盘信息的读取、扫描仪和数码相机的使用,了解多媒体系统软件的种类和多媒体计算机的性能。对多媒体计算机体系结构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2.1 多媒体系统硬件 多媒体设备包括所有可以处理多媒体数据的设备。例如,多媒体数据的输入、编辑、输出、存储等设备。 多媒体计算机系统是指能对文本、图形、图像、音频、动画和视频等多媒体信息,进行逻辑互连、获取、编辑、存储和播放等功能的一个计算机系统。 通常多媒体系统由多媒体硬件系统、多媒体操作系统、多媒体创作工具和多媒体应用系统等四部分组成。 一、多媒体系统硬件 由计算机传统硬件设备(CPU、存储器等)、光盘存储器、音频输入/输出和处理设备、视频输入/输出和处理设备、多媒体通信传输设备等选择性地组合起来,构成多媒体硬件系统。 二、光盘驱动器 光盘存储器是由光盘驱动器和盘片组成的,它可以存储声、文、图等多媒体信息。光盘驱动器是读取CD-ROM盘片中信息的设备。 1.CD-ROM的特点 ⑴标准化 ⑵存储容量大 ⑶只读属性 ⑷播放CD音乐 ⑸交叉平台兼容性 ⑹快速的检索方法 ⑺多种媒体融合 ⑻价格低廉 2.光盘驱动器与计算机的接口 光盘驱动器与计算机常用的接口有SCSI接口、专用接口、IDE接口和A T接口等。 ⑴SCSI接口 ⑵专用接口 ⑶IDE接口 ⑷A T接口 3.数据传输速率 数据传输速率是指光盘驱动器随机读取数据到计算机的内存的速度。数据传输速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光盘驱动器中的CD-ROM盘片的转速。

4.光盘驱动器 光盘驱动器可以分为内置式光盘驱动器和外置式光盘驱动器。 光盘驱动器硬件通常包括三个部件:CD-ROM驱动器、电缆和控制卡。 三、音频卡 音频卡是处理和播放多媒体声音的关键部件,它通过插入主板扩展槽中与主机相连。音频卡从声源获取声音后,进行模拟/数字转换或压缩等处理,然后存入计算机中进行处理。音频卡还可以把经过计算机处理的数字化声音通过解压缩、数字/模拟转换后,送到输出设备进行播放或录制。 四、视频卡 视频卡通过插入主板扩展槽中与主机相连。通过卡上的输入/输出接口可以与录像机、摄像机、影碟机和电视机等连接,使之能采集来自这些设备的模拟信号,并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入计算机中进行编辑或处理,也可以在计算机中重新播放。 1.V-CD解压卡 V-CD解压卡也叫电影卡,是MPEG解压缩卡的俗称,它是用于在PC机上播放V-CD 电影节目的硬件接口卡。 2.电视转换卡 电视编码卡的功能是把计算机显示器的VGA信号转换为标准视频信号,在电视机上观看计算机显示器上的画面,或把它通过录像机录制到录像带上,其输出方式有PAL和NTSC两种制式。 五、触摸屏技术 通常,计算机输入设备是键盘和鼠标,输入信息时,需要输入一些命令和移动鼠标。使用触摸屏时,用户只要用手点按屏幕上的按钮或菜单,就可以完成所需要的操作。 选择触摸屏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⑴连接接口 触摸屏与计算机的通信是通过串行口或是增加一块接口卡来实现的。多媒体应用程序大多用鼠标来操作,触摸屏通常提供模拟鼠标驱动程序,应用程序一般不需要修改就可以直接使用在触摸屏环境下。 ⑵触摸屏的分辨率 触摸屏的分辨率与屏幕感测所使用的电压测量器有很大的关系,采用位数较高的模数转换器,可以获得比较灵敏的分辨率。 ⑶线性度与视差 触摸屏的感应点有时与显示点之间有点差距,这通常是由于感应材料的不均匀、非线性和采样数的变化引起的。在选择触摸屏时,必须注意它的线性度和保修期。 ⑷透光性 屏幕上加装触摸屏后,屏幕亮度和清晰度会受到影响,所以在选择触摸屏时,应当注意其透光性是否良好,从不同的角度观看屏幕时,是否有较高的清晰度。 六、其他多媒体设备 1.扫描仪 扫描仪将图形的色调和颜色转换成电子信息形式的数据,即用二进制表示这些数据,

计算机软件的几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优缺点分析

计算机软件的几种知识产权保护模 式的优缺点分析 一、引言 人类社会已经踏入了21世纪。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展,计算机网络的进步与发展将人类社会推进了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并创造了一个超时空的网络空间,其中,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并迅速地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冲击力。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时代。 自20世纪60年代软件产业兴起开始,计算机软件被侵权的现象就逐渐凸显,几乎在同一时期,德国学者首先提出了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至此,关于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的讨论,一直争论不修。目前,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国际上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将其纳入版权法,有些国家除版权法外,还兼采用专利法、商业秘密法对其进行综合保护,另外,还有一些国家采取专门立法的方式进行保护。在理论上,还有学者认为应单独采用专利法进行保护。本文试从法律、技术角度出发,结合目前我国和国际上的相关规定,介绍并评析当前几种主要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并进一步分析计算机软件的几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优缺点,以求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适应国际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趋势。 二、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私权,是无形的财产权。如同物权对人们权利的保护一样,只有将“知识”或者“智力成果”产权化才能有效的保护人类的劳动成果,并为之带来经济利益;才能激发起整个社会的创造欲望,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按照目前国内主流的学术观点,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五大基本特征。计算软件作为为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毫无疑问应该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而且,计算机

计算机软件维护论文.doc

软件维护管理计算机信息论文 一、计算机软件主要的故障类型 (一)、系统兼容性问题 计算机与软件不兼容的情况经常会发生,很多软件与计算机系统配置不兼容,导致无法安装,或者安装后不能正常使用。比如某些适用于旧版本系统的应用软件,无法同样适用于新版本的计算机系统。 (二)、错误操作引起的系统问题 计算机软件具有易修改性和不可见性[2]。一些不当操作很容易使计算机内复杂的程序遭到破坏,常见的情况包括计算机注册表丢失或损坏,导致电脑无法开机等。计算机系统文件都是英文标注,而且复杂繁多,对其不了解的用户如果进行自行清理,很可能使系统文件被删除或是替换,就会引发系统故障。 (三)、恶意软件的破坏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不少计算机人才,他们在编程、软件制作、入侵电脑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十分惊人。其中一些被称为黑客的人,经常设计一些病毒程序侵入并破坏他人的电脑程序,造成网络瘫痪。很多计算机程序刚刚诞生时,几乎都会出现漏洞,这就让黑客有机可乘。黑客设计的恶意软件会连同用户下载的某些来源不明的数据一起进入电脑,趁机寻找计算机系统和应用软件的漏洞,不断复制病毒,破坏计算机程序,使计算机发生故障。 (四)、网络的不安全性 计算机用户交流信息离不开网络,一些不法人士往往利用网络的安全漏洞植入病毒,偷盗受害者的金钱,破坏受害者的电脑系统,从中窃取需要信息。这是网络本身存在的危险,普通计算机用户无力改变,便只能设法预防。 二、计算机软件的维护和管理办法 (一)、信息维护和管理软件的设计目的 信息维护和管理开发平台需要有效的、准确的、快速的处理信息,该软件设计的目的在于对平台进行全面监控,实时防护[3]。信息维护和管理软件可以在信息维护和管理的过程中建立数据库,将计算机中所有的运行信息都储存起来,帮助工作人员了解计算机系统相关信息,更好地维护计算机信息。 (二)、计算机软件常用维护方法

多媒体技术概述及多媒体计算机系统的组成

多媒体技术概述及多媒体计算机系统的组成 清点人数,组织教学。 复习: 计算机系统的组成 授新: ¥ 一、多媒体技术的概念 在计算机领域,媒体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存储信息的实体,例如磁盘、磁带、光盘、半导体存储器等;二是指传递信息的载体,例如声音、图像、图形、文字等。多媒体技术中的“媒体”是指后者,是一种能够表达信息的形式。 国际电话电报咨询委员会CCITT把媒体分成了以下五类,即感觉媒体、表示媒体、表现媒体、存储媒体和传输媒体。 1、感觉媒体(Perception Medium): 指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使人产生直接感觉的媒体。如引起听觉反应的声音,引起视觉反应的图像等。 — 2、表示媒体(Representation Medium): 指传输感觉媒体的中介媒体,即用于数据交换的编码。如图像编码、文本编码和声音编码等。这是为了加工、处理和传输感觉媒体而人为地研究、构造出来的一类媒体。 3、表现媒体(Presentation Medium): 指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的媒体。如键盘、鼠标、扫描仪、话筒、摄像机等为输入媒体;显示器、打印机、喇叭等为输出媒体。 4、存储媒体(Storage Medium): 《 指用于存储表示媒体的物理介质。如硬盘、软盘、磁盘、光盘、ROM及RAM等。

5、传输媒体(Transmission Medium): 指传输表示媒体的物理介质。如双绞线、同轴电缆和光缆等。 多媒体(Multimedia)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两种及两种以上媒体的集成。多媒体技术是对多种媒体进行综合处理的技术。确切地说,多媒体技术是把数字、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和动画等各种媒体有机组合起来,利用计算机、通信和广播电视技术,使它们建立起逻辑联系,并能进行加工处理的技术。 二、多媒体技术的特点 多媒体具有多样性、集成性、交互性和实时性的特点。 1. 多媒体信息的多样性 信息载体的多样性是多媒体的主要特性之一,也是多媒体研究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信息载体的多样化是相对计算机而言的,在多媒体技术中,计算机所处理的信息空间范围拓展了,不再局限于数值、文本、图形和特殊对待的图像,并且强调计算机与声音、活动图像(或称为影像)相结合,以满足人的感官对多媒体信息的需求,这在计算机辅助教育以及产品广告、动画片制作等方面有很大的发展前途。 2. 多媒体技术的集成性 多媒体的集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 一是多媒体信息的集成,是指各种媒体信息应能按照一定的数据模型和组织结构集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以便媒体的充分共享和操作使用; 二是操作这些媒体信息的工具和设备的集成,是指与多媒体相关的各种硬件设备的集成和软件的集成,为多媒体系统的开发和实现建立一个理想的集成环境,以提高多媒体的生产力。 3. 多媒体系统的交互性 多媒体的另一个关键特性是交互性。多媒体系统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对计算机中存储的各种信息进行查找、编辑及同步播放,操作者可通过鼠标或菜单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软件维护手册

软件维护手册主要包括软件系统说明、程序模块说明、操作环境、支持软件的说明、维护过程的说明,便于软件的维护。 引言 编写目的 阐明编写手册的目的并指明读者对象。 项目背景 定义 说明系统的总体功能,对系统、子系统和作业做出综合性的介绍,并用图表的方式给出系统主要部分的内部关系。 程序说明 说明系统中每一程序、分程序的细节和特性。 程序1的说明 ● 功能:说明程序的功能。 ● 方法:说明实现方法。

● 输入:说明程序的输入、媒体、运行数据记录、运行开始时使用的输入数据的类型和存放单元、与程序初始化有关的入口要求。 ● 处理:处理特点和目的,如:用图表说明程序的运行的逻辑流程;程序主要转移条件;对程序的约束条件;程序结束时的出口要求;与下一个程序的通信与联结(运行、控制);由该程序产生并茶馆处理程序段使用的输出数据类型和存放单元;程序运行存储量、类型及存储位置等。 ● 输出:程序的输出。 ● 接口:本程序与本系统其他部分的接口。 ●表格:说明程序内部的各种表、项的细节和特性。对每张表的说明至少包括:表的标识符; 表示。 ● 程序2 设备 总体特征 如标识符、使用这些数据库的程序、静态数据、动态数据;数据库的存储媒体;程序使用数据库的限制。 结构及详细说明 ● 说明该数据库的结构,包括其中的记录和项。 ● 说明记录的组成,包括首部或控制段、记录体。

● 说明每个记录结构的字段,包括:标记或标号、字段的字符长度和位数、该字段的允许值范围。 ● 扩充:说明为记录追加字段的规定。 维护过程 约定 列出该软件系统设计中所使用全部规则和约定,包括:程序、分程序、记录、字段和存储区的标识 出现在 过程。 的 的目录, 程序清单和流程图 引用或提供附录给出程序清单和流程图。

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本规程是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公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二章日常管理 1.计算机设备开机顺序:先开UPS电源、打印机、扫描仪等、显示器等外设, 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不得强行开/关机。 2.计算机连接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光驱等外部设备时,应首先在关机 状态(关掉所有设备电源)下将计算机及外设连接好,禁止带电连接或去掉计算机外部设备。 3.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的电源。禁止长期打开不使用的 外部设备电源,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机关,下班时关机。 4.计算机系统的电源应与功率大的用电设备(电梯、空调等)分开。 5.公司办公人员严禁使用磁盘、光盘和移动磁盘等传输介质。(申请使用人员 除外)及时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6.打雷闪电时应尽可能的关闭电脑及周边设备,防止出现雷击现象。 7.不得私自拆卸机械、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如主机性能确实不能满足当 前工作需要的可申请购买相应设备,待经理批准后放可购买,安装。 8.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网络管理员及时解决,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 操作。 第三章软件管理 1.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U盘,确需使用的,应先进行病毒监测; 2.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听音乐,看在线视 频等。 3.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 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4.爱护电脑并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 5.电脑操作员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后,方可下班离开。 6.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警 告;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上述规定并使工作或财产蒙受损失的,由当时人负责。 7.不得利用黑客软件以任何形式攻击任何其它电脑或服务器 8.为了节省网络带宽和防止电脑病毒,未经允许,员工不得在网上下载软件、 音乐、电影片断、电影或电视剧,不得使用BT或电驴等下载软件。

计算机的软件系统包括

计算机的软件系统 计算机软件系统总体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两大类。 计算机的软件系统是指计算机在运行的各种程序、数据及相关的文档资料。计算机软件系统通常被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两大类。计算机系统软件能保证计算机按照用户的意愿正常运行,为满足用户使用计算机的各种需求,帮助用户管理计算机和维护资源执行用户命令、控制系统调度等任务。软件系统分为两大类,虽然各自的用途不同,但他们的共同点是都存储在计算机存储器中,以某种格式编码书写的程序或数据。 1、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是负责管理计算机系统中各种独立的硬件,使得它们可以协调工作。系统软件使得计算机使用者和其他软件将计算机当作一个整体而不需要顾及到底层每个硬件是如何工作的。 系统软件一般包括操作系统、语言处理程序、数据库系统和网络管理系统。 2、应用软件 应用软件是指计算机用户利用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为某一专门应用目的而开发的软件。

例如:科学计算、工程设计、数据处理、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程序。应用软件是指计算机用户利用计算机的软、硬件资源为某一专门应用目的而开发的软件。例如:科学计算、工程设计、数据处理、事务管理等方面的程序。 软件是计算机的灵魂,没有软件的计算机就如同没有磁带的录音机和没有录像带的录像机一样,与废铁没什么差别。使用不同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可以完成许许多多不同的工作。它使计算机具有非凡的灵活性和通用性。也正是这一原因,决定了计算机的任何动作都离不开由人安排的指令。人们针对某一需要而为计算机编制的指令序列称为程序。程序连同有关的说明资料称为软件。配上软件的计算机才成为完整的计算机系统。 一般把软件分为两大类: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一、应用软件 应用软件是专门为某一应用目的而编制的软件,较常见的如: 1、文字处理软件 用于输入、存贮、修改、编辑、打印文字材料等,例如WORD、WPS等。 2、信息管理软件 用于输入、存贮、修改、检索各种信息,例如工资管理软件、人事管理软件、仓库管理软件、计划管理软件等。这种软件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各个单项的软件相互连系起来,计算机和管理人员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各种信息在其中合理地流动,形成一个完整、高效的管理信息系统,简称MIS。 3、辅助设计软件 用于高效地绘制、修改工程图纸,进行设计中的常规计算,帮助人寻求好设计方案。 4、实时控制软件 用于随时搜集生产装置、飞行器等的运行状态信息,以此为依据按预定的方案实施自动或半自动控制,安全、准确地完成任务。 二、系统软件

1、计算机软件系统一般分为( A )两大部分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业务知识竞赛题 一、选择题: 1、计算机软件系统一般分为(A )两大部分。 A 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B 操作系统和计算机语言 C 程序和数据 D DOS和WINDOWS 2、主要决定微机性能的是(A ) A CPU B 耗电量 C 质量 D 价格 3、在计算机内部,不需要编译就能够直接执行的语言是(C )。 A 汇编语言 B 自然语言 C 机器语言D高级语言 4、磁盘属于(D)。 A 输入设备 B 输出设备 C 内存储器 D 外存储器 5.磁盘加入写保护后,这时对它可以进行的操作是(A ) A 只能读盘,不能写盘 B 既可读盘,又可写盘 C 只能写盘,不能读盘 D 不能读盘,也不能写盘 6、计算机的存储器属于(D ) A 输入部件 B 输出部件 C 运算部件D记忆部件 7、将文档中的一部分内容复制到别处,先要进行的操作是(C ) A 粘贴 B 复制C选择D剪切 8、计算机的主要特点是:(A) A 运行速度快 B 擅长思考C存储容量大D分辨率高 9、下列设备中属于输入设备的是(B ) A 显示器 B 键盘 C 打印机D运算器 10、下列属于系统软件的是(A) A MS-DOS B Windows C 成绩表.DOC D 可执行程序文件 11、关于CPU,下面说法中不正确的是(B) A CPU 是中央处理单元的简称 B CPU可以替代存储器 C 微机的CPU通常也叫作微处理器 D CPU是微机的核心部件 二、判断题: 1、网络通信可以不用协议(错) 2、计算机网络是一个在协议控制下的多机互联的系统。(对) 3、人机交互就是指人对机算机发布命令,计算机执行就可以了。(错) 4、计算机病毒只能通过U盘,网上传输不会传播病毒。(错) 5、多媒体技术能应用于教育、培训等领域,在家庭PC中没有什么用途。(错) 6、光纤是计算机网络中使用的无线传输介质(错) 7、计算机网络中,必须通过授权才可实现资源共享。(对) 8、在主机箱内的存储器都是内存储器。(错) 三、简答题: 1、简述OSI参考模型各层主要功能。 物理层,数据链路层,网络层,传输层,会话层,表示层 2.、计算机网络的主要功能是什么?(答五个就行) 1.)可以实现计算机资源的共享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论文 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课题。自从20世纪60年代软件产业.兴起以来,计算机软件被侵权的现象就逐渐凸显。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究竟以何种法律方式保护更为妥善一直是世界各国反复权衡,争论已久的议题。 随着软件产业的迅猛发展,全球贸易的日益繁荣和网络时代的到来,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研究也要求更加深入,更加迫切。本文试从法理和技术角度出发,结合目前我国和国际上的相关规定,介绍和评析当前几种主要的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出构建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基本思路,以求完善我国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适应国际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趋势。文献回顾的范围主要涉及2005年至2010年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专著以及在各种有关科技法的会议上的讲话等。 一、计算机软件概述 (一)计算机软件的定义 在我国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我国新修订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包括了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二)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私权,是无形的财产权。如同物权对人们权利的保护一样,只有将“知识”或者“智力成果”产权化才能有效的保护人类的劳动成果,并为之带来经济利益;才能激发起整个社会的创造欲望,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按照目前国内主流的学术观点,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五大基本特征。计算软件作为为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毫无疑问应该成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而且,计算机软件与知识产权的五个基本属性完全相符。但是,计算机软件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知识产权特征。对于计算机软件基本与独具的知识产权特征分别介绍如下: 1、计算机软件的基本权利特征 计算机软件具有“无形性”。计算机软件的研发思想是计算机软件的“灵魂”,研发人员的智力劳动产生的价值可以用不同的代码作为载体。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作为智力劳动的成果,其“无形性”是显然的。 计算机软件具有“专有性”。“专有性”是一项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即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是针对所有权利人以外的人。它赋予权利人在一定地域和时间之内“独占权”。计算机软件的“专有性”在其专利权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计算机软件具有“地域性”。计算机软件符合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定义,因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也只能在国内和相关的著作权协议缔约国内受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也是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