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背景介绍幼儿园是儿童学前教育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及时掌握和报告幼儿园内传染病疫情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旨在建立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确保幼儿园内的传染病疫情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
二、报告的对象和范围1. 报告对象:所有在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教职工以及与幼儿园有密切接触的家长。
2. 报告范围:包括幼儿园内部发生的所有传染病疫情。
三、报告方式和流程1. 报告方式:a. 幼儿家长报告:幼儿家长在发现幼儿出现传染病症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b. 幼儿园内部报告:幼儿园教职工在发现幼儿出现传染病症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c. 幼儿园管理人员报告:幼儿园管理人员在接到幼儿家长或教职工的报告后,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2. 报告流程:a. 幼儿家长报告流程:i. 幼儿家长发现幼儿出现传染病症状并立即向班级主任进行报告。
ii. 班级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幼儿园管理人员。
iii. 幼儿园管理人员收到报告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b. 幼儿园内部报告流程:i. 幼儿园教职工发现幼儿出现传染病症状并立即向幼儿园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ii. 幼儿园管理人员收到报告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c. 幼儿园管理人员报告流程:i. 幼儿园管理人员接到幼儿家长或教职工的报告后,立即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ii. 相关部门收到报告后,将根据疫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四、报告内容和要求1. 报告内容:a. 幼儿基本信息:包括幼儿姓名、年龄、性别等。
b. 传染病症状描述:详细描述幼儿出现的传染病症状,如发热、咳嗽、呕吐等。
c. 患病时间和地点:记录幼儿患病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d. 接触人员情况:记录幼儿与其他幼儿、教职工、家长等接触的情况。
e. 医疗措施:记录幼儿是否已就医以及接受的治疗措施。
2. 报告要求:a. 及时性:报告应在发现传染病症状后立即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幼儿园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传染病的发现、报告、登记、控制和预防等工作。
第三条幼儿园应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条幼儿园应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五条幼儿园应加强传染病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传染病信息畅通、及时、准确。
二、传染病发现与报告第七条幼儿园应开展每日晨午检工作,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
第八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进行隔离,并报告园长及相关部门。
第九条传染病病人的诊断由专业医疗机构作出,幼儿园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结果进行报告。
第十条传染病报告应包括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班级、发病时间、症状、诊断等基本信息。
第十一条传染病报告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及时。
三、传染病登记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建立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传染病登记应包括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班级、发病时间、症状、诊断、治疗措施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传染病登记人应每日对传染病病例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园长及相关部门。
四、传染病控制与预防第十五条幼儿园应根据传染病疫情,采取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防止传染病扩散。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提高免疫力,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五、培训与考核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治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幼儿园传染疾病报告制度

幼儿园传染疾病报告制度为了确保幼儿园的健康和安全,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疾病的传播,我们建立了幼儿园传染疾病报告制度。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幼儿园传染疾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保障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一、报告目的幼儿园传染疾病报告制度的目的是:1. 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存在的传染病疫情,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2. 防止传染病在幼儿园中的传播,确保孩子们的健康和安全;3. 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确保家长和教师能够了解疫情,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二、报告范围和内容1. 报告范围:幼儿园内发生的传染疾病。
2. 报告内容:包括疾病名称、发病人数、症状和起病日期等信息。
三、报告流程1. 发现疾病病例:幼儿园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孩子的身体情况,发现有异常或可疑传染病症状的孩子应及时报告。
2. 报告疾病:发现可疑病例后,教师应立即上报给园务管理人员或专职医务人员。
3. 初步确认:园务管理人员或专职医务人员会进行初步确认是否为传染病病例,如确认,则进入下一步处理措施。
4. 报告上级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幼儿园需要将疾病病例报告给上级卫生部门,并按照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5. 通知家长:幼儿园应及时通知家长有关疫情,提醒家长保持警惕,配合幼儿园的防控措施。
6. 采取控制措施:幼儿园会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包括消毒、隔离、停课等。
四、报告时间要求1. 学生发病初期:如有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教师应尽快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 上级部门报告要求:幼儿园需要按照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报告,并配合上级卫生部门的监测和调查工作。
五、报告责任1. 幼儿园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上报。
2. 园务管理人员:负责对报告的疾病进行初步确认,并将疫情报告给上级卫生部门。
3. 专职医务人员:对疫情进行初步判断,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4. 家长:发现学生有传染病症状时应及时通知幼儿园,并配合幼儿园的防控措施。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提高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疫情报告范围1. 法定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
2. 校内传染病:幼儿园内发生的疑似传染病及幼儿园周边环境可能导致的传染病。
三、疫情报告责任1. 教职工: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应立即向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报告。
2. 幼儿家长:发现幼儿有传染病症状,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
3. 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传染病疫情信息,并按照规定报告。
四、疫情报告流程1.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时,教职工或家长应立即向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报告。
2. 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规定时间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 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应将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通知幼儿园其他部门及家长。
五、疫情报告要求1. 传染病疑似病例报告时限: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
2. 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 疫情报告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症状、发病时间、流行病学史等。
六、疫情报告后的处理1. 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
2. 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应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等工作。
3. 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观察,待确诊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疫情报告奖励与处罚1. 对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的教职工和家长,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隐瞒、谎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卫生保健部门负责解释。
注: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如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此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工作小组幼儿园园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保健医生兼任,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2.报告工作程序(1)疫情监测。
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1例新冠肺炎可疑病例(可疑病例应有可疑症状:腋下温度≥37.3℃,并有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症状;同时可能有14天内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送相关信息;其他传染病情形,按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由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一旦疫情爆发,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层层上报的工作原则,通告疫情。
(2)报告路程:第一发现人→班主任→园保健医生→园领导→镇中心学校、镇疾控中心。
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镇中心学校、镇疾控中心。
3.报告工作要求(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3)及时统计: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4)加强沟通: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强疫情新信息沟通。
(5)规范存档: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在保健室保留三年。
幼儿园传染病报告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引言
在幼儿园教育环境中,传染病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地方,需要确保孩子们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建立和完善幼儿园传染病报告制度,对于及时识别、隔离和控制传染病的扩散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的
幼儿园传染病报告制度的目的在于:
1. 及时发现和报告幼儿园中出现的传染病疫情,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 保护幼儿园教职工和幼儿的健康,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3. 促进家园合作,共同关注和管理幼儿园传染病风险。
三、制度内容
1. 传染病报告责任
(1)幼儿园教职工:任何一名教职工在发现幼儿园中出现传染病症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报告。
(2)家长:家长在发现幼儿出现传染病症状或确诊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幼儿园报告。
同时,幼儿园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密切关注幼儿的健康状况。
2. 传染病报告流程
(1)发现传染病症状:任何人在发现传染病症状时,应迅速向幼儿园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报告。
(2)记录相关信息:幼儿园负责人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记录报告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疑似传染病症状、幼儿个人信息等相关信息。
(3)隔离措施:幼儿园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确保相关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具。
(4)报告上级机构:幼儿园在发现传染病疫情存在时,应向上级幼儿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 传染病预防教育。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8篇】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8篇】第1篇: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姓名:刘某某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协助本园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3、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g?/p>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5、负尙幼儿园传病度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6、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
7、协助上级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对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情等突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二、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某某,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三、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2篇: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三篇

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三篇幼儿园疫情报告制度及流程一为加强我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会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我园设置指导老师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园内的保健医、班级教师、保育员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分析报告人因。
一旦发生传染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社区服务医院,医院联系电话:。
1、各班保健班主任负责管理负责做好晨检,并做好记录。
保健医生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幼儿的情况;2、对患传染病管理模式儿童返校情况进行管理。
(如要求为客户提供病愈证明)3、建立并复印件在校学生健康档案。
配合医院做好每年新入园儿童的接种查验工作。
4、做好托幼儿童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三、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各班教师、保育员)指有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主动进行治疗。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力疾控中心基本完成完成疫情调查、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晨检,尽量避免进出校园的人员。
5、教师要稳定幼儿恐慌情绪,做好幼儿家长的人生观工作,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鼠疫。
疫情报告人 ***为加强我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护理人员机构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登革热我园设置园长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园内的保健医、班级教师、保育员等其他人员为疫情的义务报告人。
一旦发生流行病疑似疫情和疫情时,责任报告人需先白皮书报告社区医院,医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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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
组长:窦红(园长),是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孙杨(保健医)、刘嘉琦(保健医)、王菊莲(保教主任)、王媛(教研组长),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
组员:各班班长。
各班长协助配合。
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幼儿园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
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幼儿园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幼儿园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幼儿园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保健医→园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
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传染病流行期间,幼儿园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及卫生院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园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