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管理规定
临床科室用血管理规定(3篇)

临床科室用血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临床科室用血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安全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临床科室用血的所有环节和参与人员,包括临床科室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输血科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临床科室应加强对医院临床科室用血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完善的用血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提高用血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条临床科室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用血知识和技能,确保用血操作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条临床科室应建立科学的用血评估制度,科学合理地开展血液检测、用血标本采集和血液储存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床科室用血管理应积极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提高用血质量和安全性。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用血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对临床科室用血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用血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章用血审批和申请第八条临床科室用血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申请。
第九条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申请用血时,应填写用血申请单,注明患者姓名、住院号、临床诊断、用血指征、用血量、血液成分、输血速度以及特殊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在填写用血申请单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对是否需要输血进行合理判断,避免滥用血液制品。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应建立严格的用血审批制度,审批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临床指南和标准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应及时将用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输血科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审批和办理。
第十三条临床科室应加强对用血申请单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用血申请单档案,确保用血程序的规范和完整。
第三章血液采集和储存管理第十四条临床科室应加强对血液采集和储存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确保血液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临床科室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用血指征,科学合理地选择血液成分,并按照规定程序采集。
第十六条临床科室应加强对血液采集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血液采集的规范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临床科室应建立血液储存管理制度,配备适当的存储设备和设施,确保血液的储存质量和安全性。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4、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5、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6、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7、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8、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9、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起查明原因。
10、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财务科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告之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同时备案并记入病历。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合理使用血液资源,防止血液传播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用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具体实施,包括血液采集、检测、储存、发放、输注等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用血申请、输血前告知、输血过程中的监护和输血后的评价等工作。
4. 医务科负责临床用血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
2. 输血科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并设有应急用血库存,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3. 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等。
4. 患者输血申请应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输血原因、输血种类、输血量等。
5. 输血申请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上级医师核准签发。
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6.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7.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
8. 输血前应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
9. 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10. 输血过程中,临床科室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输血反应。
11. 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对输血效果进行评估。
(2024年)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01引言Chapter目的和背景010201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020304本办法所指的临床用血包括全血、成分血和特殊血液成分。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应当遵守临床用血管理规定,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临床用血水平。
适用范围和对象02临床用血管理基本原则Chapter科学合理用血安全有效用血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明确申请用血的条件、程序、时限等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用血合理、安全。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对临床用血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和处理。
节约用血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的计划管理,根据医疗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用血计划,避免浪费和滥用血液资源。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广自体输血、血液保护和血液回收等新技术和新方法,减少异体输血和不必要的输血。
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节约用血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合理选择血液品种和输血量,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输血。
03临床用血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Chapter01040506030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职责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职责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
04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流程Chapter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审批流程及时限要求审批流程时限要求特殊情况处理大量输血01稀有血型患者输血02紧急情况下输血0305临床用血操作规范与注意事项Chapter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病情、输血史、过敏史等,确保输血安全。
医生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充分告知输血的风险、益处及替代治疗方案,并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应;能及时回报输血不良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准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等。
输血完毕,及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保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积极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包括用血申请、审批、发血、输血、血费结算、血液质量监测、不良反应监测、用血评价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指定部门负责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用血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临床用血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血液供应机构的协调和合作,保障临床用血供应。
第二章用血申请和审批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血申请制度,明确用血申请的程序和责任。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合理申请用血。
第八条用血申请应当由医务人员填写,并经科室主任或者指定人员审批。
第九条用血申请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治疗方案、用血量、用血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用血审批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和责任。
第十一条用血审批应当由科室主任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查和审批。
第十二条用血审批应当根据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和用血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临床用血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发血和输血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发血制度,明确发血程序和责任。
第十四条发血应当由医务人员按照用血申请和审批结果进行,确保用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制度,明确输血程序和责任。
第十六条输血应当由医务人员按照用血申请和审批结果进行,确保输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七条输血前,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输血前评估,包括输血适应症、禁忌症、输血反应等。
第十八条输血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及时处理输血相关问题。
第十九条输血后,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输血后评估,包括输血效果、不良反应等。
第四章血液质量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血液质量监测制度,对血液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相关制定,对2003版的医疗工作制定中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临床输血审批制度1.临床科室申请用血必须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签字核准鉴定。
2.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参照-附件)及控制用血量。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量超过2000毫升,需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经治医师必须在病史中写明用血指征。
3.凡属必须履行用血申报手续的患者,经治医生应认真填写“用血通知书”,由家属持“通知书”及有关证明,到区用血办公室办理用血证明后,方可予临床用血。
夜间或休息日急诊用血,可由家属持“通知书”到本院门诊收费处交纳用血互助金及血款后准予用血,事后家属到区用血办补办用血证明后,可到财务科退还用血互助金。
如遇经济确有困难者,可由科主任(或二值班)与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共同认可签字后,方可先用血后补款。
4.临床医生必须有计划地申请用血量,原则上应在规定期限内用完所备血液,如遇特殊情况,尚未用完所配制的血液,应及时通知血库进行调剂。
如调剂无效或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血液报废的经济损失,应由申请备血科室承担。
二、输血前检测和告知制度1.临床医师议定输血治疗方案前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使其理解输血治疗和输血相关实验检查的必要性。
2.输血前必须进行肝功能、乙肝二对半、丙肝、HIV、梅毒等传染性病原血指标的检查,并将相关结果填入《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输血治疗同意书》。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总值班或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的核对制度1.确定输血后,经治医生认真填写“输血检验报告单”,并开出备血医嘱。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循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遵循科学、合理的临床用血方案。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临床用血分级标准第六条临床用血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严重贫血患者;(二)重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四)严重烧伤患者;(五)大手术患者;(六)其他需要紧急输血的患者。
二、二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中度贫血患者;(二)中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慢性贫血患者;(四)其他需要输血的患者。
三、三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轻度贫血患者;(二)轻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手术中预计出血量较少的患者;(四)其他需要输血的患者。
四、四级用血:指不符合上述三级用血标准,但需要输血的患者。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血型、血常规等检查结果,参照本规定第六条,确定患者的临床用血等级。
第八条医疗机构在确定患者临床用血等级时,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确保输血安全。
第三章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第九条患者需要用血时,由经治医师提出用血申请。
第十条经治医师提出用血申请,应当填写《临床用血申请表》,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血型、用血等级、用血量、用血目的等。
第十一条《临床用血申请表》经主治医师审核同意后,由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临床用血审批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对《临床用血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会诊;(二)经审核同意的,由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办理用血手续;(三)经审核不同意用血的,应当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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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液。
2、血液预约办法: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并签字,值班护士按医
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12:00前送达输血科(急诊例外),试管上应有采血护士签名。
3、输血科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
血。
4、血库必须使用经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校定、合法的血液中心(血站)提供的血液
或血液制品。
5、临床输血相关样本送达输血科时,相关人员应与输血科接收人员一起逐项进行认真
核对,无误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将标本收下备血。
6、输血科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的标志,严格按要求保存于不同温度冰
箱或保血振荡箱内,并随时观察温度变化。
7、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各种输血
前检查,必要时复查血型。
血液发出前应仔细检查,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8、采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
血号和血液有效期、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取出血库。
9、护士在输血前认真核对,严格执行三查八对,输血时做到一次一人一份。
10、输血后血袋送还血库,血库保留24小时。
11、如果输血时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填写好输血不良反应报
告单,并与有关部门一起查明原因。
12、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出入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有关资料应按国家法规规
定的年限妥善保管,非经院相关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