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管理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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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一)按程序用中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填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三)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四)全部联次一次开具,上下联内容、金额、税额一致; (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发票号码顺序同填开日 期顺序应当一致; (六)发票联、抵扣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抵扣联)均应加盖发票专 用章;
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付款方、应税行为接受方以 及合同中对方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上述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得开具增值 税发票,开票员有权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要求经办人更正。
第十四条 开票员应认真核对开票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 号、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信息,并按照如下要求 开具增值税发票:
开票税率
开票金额(价税合计)
发票备注(项目所在地地址)
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审批:
项目会计审核:
11 / 11
财务审批: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根据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 定》(国税发[2006]15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增值税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 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 下简称“应税行为”)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 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 公司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 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专 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 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专 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 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 财务管理中心设专人(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员”,可兼任)负责 增值税发票和专用设备的领购和保管,设专人(以下简称“开票员”,可兼任) 负责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设专人(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认证员”,可兼任)负 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发票管理员因工作变动或离岗必须办理交接手 续,由财务管理中心部门经理负责监交。

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办法

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办法

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办法规定背景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增值税制度,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

为了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管理,进一步规范其使用及验收,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了发票开具的流程与规范,强调了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障了国家税收的合法性。

办法内容一、发票开具的范围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范围主要包括: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提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

二、发票开具的条件《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发票开具的条件,主要包括:1.发票的字样要准确无误,包括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票人、收款人、编码、金额等内容。

2.发票纸张要统一使用税务部门认证的正规印刷厂印制的发票专用票据。

根据不同类型的发票,可以按照规定的形式和颜色使用发票纸张。

3.发票开具须由具备资质的纳税人经办人员进行。

经办人员应当具备较好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严格遵守国家税政法规,确保发票开具真实合法。

三、发票开具的技巧1.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包括填写、登记、审核、开具、签名、验签、交付等多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顺序进行,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纳税人应当在经办人员现场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填写发票的各项内容,并且将相关的票据、发票资料等全部提交给发票经办人员进行审核、开具、签名等程序。

四、发票开具的验收《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发票验收的流程:1.验收人员应当按照发票领用单的规定验收发票,包括发票签章、发票号码是否连续、发票填写内容是否准确等方面。

2.审验合格的发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并进行账务记载。

五、发票开具的记录1.发票开具记录应当纪录到账簿中,内容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购买方地址、购买方电话等信息,方便日后的查证和保管。

银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银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银行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面实行增值税税收政策后,为规范本行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针对本行特点,特制定本办法,便于对增值税发票领购、开具、作废、修改、丢失、以及增值税进项发票管理。

第二章增值税发票的领购(考虑分(支)行)第二条财务专管人员凭《增值税发票领购薄》、金税盘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专用发票,其他任何人员无权购买。

第三条发票由发票管理员负责发放,若发票管理员不在应授权指定人进行发放工作。

第四条发票应由分(支)行财务主管进行领用,必须由领用人在“发票领用收回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日期、发票号码、份数或本数,并签收。

若无法直接亲自领用的,必须写授权书,注明授权人,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进行代为领用,否则发票管理不得发放。

第五条分(支)行财务主管应注意发票的用量和库存,制定发票安全库存量,对于低于安全库存量的应立即提出申领。

第六条分(支)行财务主管根据实际情况,记录已领发票、已开发票、作废发票、红冲发票等。

第三章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第七条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由总行、分支行财务部门负责。

第八条财务部门专管人员可通过增值税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请看操作手册)根据业务类型、客户类型、客户需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九条一般情况下,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并实际收到金额时,开具发票。

第十条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不得开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提供空白发票。

若有特殊情况,客户要求先开发票后结算,财务人员可以考虑先开具发票。

第十一条本行可以实现系统开票和手工开票。

系统开票时,请核对客户信息是否完整、开票金额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真实等。

手工开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全部联次一次开具,上下联内容、金额、税额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行内发票专用章。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处理第十二条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业务款项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1. 引言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依法开具的重要凭证,对于促进税收征管、规范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提高发票管理水平,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发票种类和用途2.1 发票种类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

2.1.1 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的标准发票,适用于一般销售和服务行业。

普通发票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发票的编号和代码由税务部门分配。

2.1.2 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是指特定行业的企业在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的发票,适用于需要特殊标识和信息的行业,如石油、石化、交通运输等。

专用发票的印制、使用等事项由税务部门严格控制和管理。

2.2 发票用途增值税发票的主要用途包括: - 纳税人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 纳税人用于核算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 纳税人提供给客户作为购买货物、接受服务的凭证; - 纳税人作为账务凭证和报税依据。

3. 发票管理程序为了确保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发票的管理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3.1 发票的开具 3.1.1 发票的基本要素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增值税发票必须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 开票日期; - 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 - 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以及税额、金额等详细信息。

3.1.2 发票开具流程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如下: - 纳税人收到购方提供的购销合同等相关凭证后,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填写发票的开票内容; - 在税务部门指定的发票开票系统中,输入发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信息、购销双方信息、商品或服务信息等; - 确认信息无误后,系统自动生成增值税发票,打印并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 - 将开具的发票交付给购方,并将发票信息报送给税务部门进行备案。

3.2 发票的储存和归档为了保证发票的安全和完整性,发票的储存和归档工作十分重要。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本文档旨在规范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办法,保障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和打击偷漏税行为,维护税收安全。

二、发票种类
1. 普通发票:用于纳税人向购买者开具,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 电子发票:电子数据形式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统一颁发。

三、发票开具
1. 发票开具须严格按照税法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内容进行,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方式等。

2. 应当准确填写发票金额、税率、税额等信息,不得虚报或漏报。

四、发票认证
1. 纳税人开具的发票需经过税务机关认证后方可生效。

2. 购买方在接收发票后,应当认真核对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情况是否相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五、发票保管
1. 纳税人应妥善保管好开具的发票及相关备案材料,按时进行归档。

2. 发票保管期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逾期需及时销毁或提交给税务机关。

六、违规处理
1. 凡有偷漏税、伪造发票等违规行为的纳税人,将按照税法规定受到处罚,最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2. 税务机关将定期开展发票管理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 纳税人应加强对发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 税务机关将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鼓励纳税人主动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税收秩序。

以上即为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能够共同遵守,保障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减少无谓的经济纠纷,避免企业的损失,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向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开具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发票上购货单位为本公司),及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向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销项税专用发票(发票上销货单位为本公司)。

第三条税务机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长有效抵扣期为90天,超过90天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进行抵扣。

第二章进项税发票处理第四条公司采购员采购商品(原主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委毛坯、产成品、固定资产)时,原则上应该先对供应商送来的商品按合同条款进行验收(固定资产如含包安装条款的,应该在安装结束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员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天内将发票、合同和《物资验收单》第三、四联送交财务部审核。

第五条检修、维修工程、运输任务应该在工程、任务完工后,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确认。

合格后,经办人员(采购员、设备员、调度员)才能通知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办人员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0天内将发票、合同等相关材料送交财务部。

第六条经办人员与材料会计办理交接时必须有清楚的签收记录,否则视同未办理交接。

第七条材料会计在月底之前将所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进行整理,编制明细表并以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向税务会计移交。

第八条税务会计在收到材料会计移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立即到税务局办理进项税抵扣手续。

如果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有问题不能抵扣,应及时向材料会计反映。

第九条材料会计在收到税务会计反馈的信息后应立即与送交发票的采购员、设备员、调度员沟通,要求他们及时与开具发票的供应商联系并更换发票。

第三章销项税发票处理第十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售人员、废旧处理人员必须将购货单位详细税务资料(第一次)送交财务部税务会计。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一、概述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依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用于纳税人开具和领取的用于增值税税款申报、退税和决算结算的特定发票。

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二、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普通票和电子票两种形式。

普通票是指印制的纸质发票,电子票是指通过电子方式生成的发票。

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税款的申报、退税和决算结算时,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1.开具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包括发票的格式、内容、计算方式和开票人的资格要求。

2.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保持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虚假开票或伪造发票。

3.企业应及时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税务系统,并保存相关的票据和记录,以备税务部门查询和核实。

4.企业在收到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及时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入账和处理。

四、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归档1.企业应建立健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包括发票的存储、保管、审计和归档程序。

2.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归档,保存时间为五年,归档期满后应及时销毁。

3.企业应定期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盘点和核对,确保存储的发票数量和金额的准确性。

4.如发现发票遗失、破损或异常情况,企业应及时报告税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五、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规和处罚对于企业违规开具、使用或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罚。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开票、伪造发票、私自销毁发票、擅自转让或挪用发票、不按规定进行入账和处理等。

处罚的形式和程度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进行裁定,包括罚款、吊销发票领用资格、列入黑名单等。

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还可能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票管理,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税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和适用范围第四条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五条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六条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除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三章发票的印制和领购第七条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印制。

第八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购簿。

第九条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定期报送发票使用情况。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使用第十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第十一条发票开具后,不得涂改、挖补、拆分或者伪造。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取得发票,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第五章发票的保管和缴销第十三条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五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十四条发票遗失、被盗、损毁的,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发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文本,实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应由国家税务总局或相关部门制定,并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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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管理规定办法
一、引言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申报增值税和抵扣税额的重要凭证,是一种有特定金额
和编码的国家税务局认可的发票。

为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相关法规,本文旨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管理规定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二、管理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包括生产企业、销售企业、
服务企业等,涉及到发票的开具、领用、管理、存档、销毁等环节。

三、发票的开具与领用
1. 开具发票的规定要求
企业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必须确认以下信息:
•发票抬头:必须按照被开具发票的客户名称填写,发票抬头格式不得有误,发票开具人应当妥善保管和管理发票抬头信息;
•发票金额:必须精确无误地填写发票金额,不得更改或虚报发票金额;
•业务类型:必须准确填写业务类型,符合税务总局的规定要求;
•发票号码:必须按照纳税人开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开票,以保证发票号码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税率:必须按照税务总局规定要求准确填写税率;
•开票日期:必须按照税务总局规定要求及时开具。

2. 领用发票的规定要求
企业在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必须确认以下信息:
•领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领用单位名称,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领用范围和期限:必须按照纳税人预设的范围和期限进行领用;
•发票数量:领用数量应符合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浪费或超出范围;
•领用人签章:在领用发票时,领用人必须在相应处签字或盖章并在领用清单上注明相关信息。

四、发票的管理与存档
1. 发票管理的规定要求
•发票记录:企业开具发票时,必须同时记录发票编号、金额、收款人名称、业务类型、税率、开票日期等基本信息;
•发票标识:发票上应有企业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相关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发票保管:企业应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得当,加强保管和监督,避免遗失和被侵犯;
•发票存档:企业应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时间顺序归档,并在每年末前将自然年度的发票归档至相关部门,必要时可向相关部门出示归档清单。

2. 税务局监管的规定要求
•检查发票:税务局有权随时对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检查;
•退回发票:若发现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问题,税务局有权要求企业将其退回;
•处理违规:如果企业存在违规问题,税务局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发票的套打与销毁
1. 套打发票的规定要求
•税务局审批:企业需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套印的审批,并获得相应批准后方可组织并使用印章;
•确认信息:企业应当核对套印发票上相应信息的正确性,以及确认是否符合纳税人预设的发票格式。

2. 销毁发票的规定要求
•销毁证明:如果企业需要销毁发票,必须立即通知税务总局,并报告销毁的数量、种类、原因等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文件作为证明;
•销毁方式:发票销毁时需要由企业确定销毁的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加强防伪措施。

六、总结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领用、管理、存档、销毁等环节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
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确保发票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减少财务管理风险。

本文介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管理规定办法,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了指导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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