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奖扶应退未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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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报表》填表说明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报表》填表说明

《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报表》填表说明本表表头地址和个人信息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在右上角照片区域粘贴申请人一吋免冠近照。

申请人不能填写的,居(村)委会或国有单位可指定人员代为填写,但必须有申请人的签字。

申请人死亡的,由代领人如实填写申请人情况,并在“申请人签字”和“代领人签字”栏签字。

本表一式二份,分别由街道(乡、镇)(或国有单位)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保存、归档、管理。

1.表头地址:属国有单位奖励对象的,填写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地址,属其他奖励对象填写申请人户籍地址。

2. “姓名”:填写申请人的姓名,要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

3. “公民身份号码”:填写18位公民身份号码,不得空填或不为18位。

4. “性别”:填写“男”或“女”。

5. “出生年月”:填写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出生具体年月。

如1940年2月出生,则填写“1940年2月”或“1940.2”。

6. “户口性质”:据实填写“农业”或“非农业”。

7. “婚姻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未婚”、“初婚”、“再婚”、“丧偶”、“离婚”五种情况之一。

申请人死亡的,填写死亡前婚姻状况。

8.“婚姻变动年月”:填写最近一次婚姻变动的年月。

申请人死亡的,填写死亡前最近一次婚姻变动的年月。

9.配偶信息栏,与本人信息栏的填写相同。

本人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或丧偶的,配偶信息栏项目全部空填。

10.“独生子女证明类型”:持有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证明》的勾选“独生子女证”项,持有《无子女证明》的勾选“无子女证明”。

11.“本人存活状况”:根据申请人状况据实勾选“存活”或“死亡”。

如申请人死亡的,根据死亡证明如实填写“死亡日期”项,如2009年11月22死亡,则填写“2009年11月22日”或“2009.11.22”;如存活的,“死亡日期”项空填。

12.“夫妻曾经生育子女数”:指该夫妻双方生育的子女总数,包括送养、寄养、已死亡、判随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不包括收养的子女数。

街道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整改方案四篇

街道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整改方案四篇

2、完善申报审批程序。接受申请对象的申报材料
核对证件原件
收集复印件整理(如果提供的是单位或村
(居)证明材料的,要作进一步调查) 整理审批上交市卫
计局审批 卫计局审批完领回
录入计生信息系统
整理个人档案归档。(有单位的要求单位盖章审批,卫计局审批完后返一份给单位);乐昌市城镇独生子女 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由村(居)委会先核对证件并盖章,申请人带齐原件和乐昌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
2、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处罚信息于X个工作日内上报政府公示。 3、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八、执行责任主体 XX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所。 九、监督考核主体
法制科、办公室。 【篇31街道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整改方案 各村(居)委会:
因计生政策的调整,计生工作由原来的管理型转为服务型,计生奖励扶助工作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我街道享受 计生奖励扶助的人员比较多,工作量大,原有的工作方式已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为维护奖励扶助政策的严肃性, 督促奖励扶助制度的有效落实,促进奖励扶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3、对于取消或终止奖励扶助的工作要求(指仍存活的奖励对象)。在取消或终止奖励之前,要尽量与对象联系 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向对象提出相关处理意见,说明取消或终止奖励的原因。如对象拒绝核查,在取消或终止奖 励前,也应先发个通知,限期回来接受核查பைடு நூலகம்如仍不回来接受核查的,作出取消或终止奖励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给 当事人。报送变更表到计生办时,要同时附上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 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总数的xx%
五、抽查时间及频次 XXXX年X月X日一XX月XX日对所抽取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一次。 六、抽查重点内容 1、机构执业资质是否合法;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或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格;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是否依法开展; 4、是否按照登记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开展诊疗活动; 5、是否出具虚假医学证明; 6、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人员是否落实禁止“两 非”相关制度。 7、是否存在违反“两非”行为的情况。 七、抽查结果处理 1、抽查结束后,一周内上报政府办公室双随机抽查工作总结。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1.15•【文号】•【施行日期】2005.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促进建立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5]77号)的有关规定,我委重新修订了《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所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联系人: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司韩俊丽联系电话:(010)62046622转4401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二00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及时、全面监测并掌握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促进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等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确保奖励扶助制度正常、稳定、可持续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05]7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关于对农村奖励扶助系统审核有误的情况说明

关于对农村奖励扶助系统审核有误的情况说明

关于对农村奖励扶助系统审核有误的情况说明关于对农村奖励扶助系统审核有误的情况说明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农村奖励扶助系统在推动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该系统在审核过程中存在一些错误和不公正的情况,给受助农户带来了困扰和不公平待遇。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背景介绍1. 农村奖励扶助系统的意义:该系统旨在通过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户一定的奖励和扶助,激励他们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乡村建设等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 审核过程: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根据一定的评估标准进行评分。

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是否符合条件以及享受何种奖励和扶助。

三、审核错误问题1. 审核标准不明确:部分地区或部门在制定审核标准时存在模糊不清或主观判断的情况,导致审核结果不公正。

在评估农户的农业生产能力时,有些地方只注重土地面积而忽视了水资源利用和技术应用等因素。

2. 审核程序繁琐:由于审核程序繁杂,需要提交大量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导致很多农户因为缺少相关文件或信息而被拒绝申请。

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农户带来了困扰。

3. 审核时间过长:一些地区或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存在拖延时间、推诿责任等情况,导致申请人长时间得不到审核结果。

这严重影响了受助对象的生活和工作。

4. 审核结果不公平:一些地区或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存在腐败现象,通过行贿或其他手段干预审核结果,造成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奖励和扶助。

四、解决方案1. 明确审核标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制定明确的审核标准,并向申请人公开透明。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审核标准的执行和公正性。

2. 简化审核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的提交要求,减少申请人的审核负担。

可以通过建立电子申请平台,提供在线填写和上传材料的功能,方便农户提交申请。

3. 加快审核进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组织协调,合理分配人力资源,确保审核工作的高效进行。

奖扶工作情况汇报

奖扶工作情况汇报

奖扶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是XX部门的XX,现就我所负责的奖扶工作情况向领导做一次汇报。

首先,我要感谢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部门在奖扶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向领导汇报我们的工作情况。

一、奖扶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了奖扶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我们通过调研分析,确定了奖扶的对象和范围,制定了详细的奖扶方案,并组织实施了相关的活动。

在奖扶工作中,我们注重了解奖扶对象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地开展了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奖扶工作取得的成绩。

在奖扶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

首先,我们成功帮助了一批有需要的人解决了实际困难,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其次,我们组织了一些公益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好评。

此外,我们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奖扶工作机制,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奖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在奖扶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资金和人力等方面的限制,我们在奖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不完善的地方。

其次,一些奖扶对象的需求比较复杂,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了解和帮助。

另外,一些奖扶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还需要加强,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针对奖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奖扶工作机制,加大对奖扶对象的帮扶力度,提高奖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奖扶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共同参与奖扶活动,共同推动奖扶工作的深入开展。

最后,我要再次感谢领导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也希望领导能够继续关注我们的奖扶工作,给予我们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奖扶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实现更好的社会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谢谢!。

【最新2018】关于清退,情况说明,公益性岗位已满3年-范文模板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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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关于清退,情况说明,公益性岗位已满3年篇一:关于要求完成住房清退的特殊情况说明关于宽限旧住房清退腾房时间的请求宜州市清房办:本人何伟绩,男,46岁,为市疾控中心主管医师;妻子黄迎春,43岁,为宜州市商务局经济师,我俩于1999年12月10日结婚。

1998年10月,市政府于庆远镇城中西路20号院内进行首期全额集资建房,黄迎春获准参加购得一套总建筑面积为91.13M2住房。

201X年市疾控中心进行拆除危旧住宿楼重建新房,由于新建房为电梯房参加集资的单位人员不多,考虑原住户拆迁补偿等诸多费用,单位多方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参加集资建房。

当时我们均已为中级职称,一家五口住房不够,按条件被动员参加评定获准集资建房,因而为参加新建购房就要退售出旧住房。

201X年9月经机关事务管理局、房改办、房管部门同意审批获准退房手续,并在相关公示栏进行房屋退出售公示,由于当时铁源房地产公司等开发商准备购置老政府生活区进行开发,产权单位无法购收,也无符合条件干部职工购买,后按当时已满5年上市协议出售给个体经营户黄盛光何秀娟夫妇,获得出售款用来上缴和装修疾控中心新建住房。

自201X年中央到地方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本人认为自己也为属于清退行列,并积极主运动配合上报情况,经多次与购房者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决定以“实物退房”方式退出已售出的旧集资住房,等实物退房获补偿金后自行加够原协议价退给购房者即可腾退住房。

筌于贵办下发的《宜州市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通知书》要求3月20日前完成清退并交出钥匙,退房款未到和筹款尚欠较多,加上现住户女怀孕临产,难予如期腾出,万望宽限些日。

特此请求请求人: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一)实物方式清退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的住房,应退回原产权单位、或组织建房单位、或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若由于原产权单位、组织建房单位已不存在,或其他原因无法退回原产权单位的,退回其主管(接管)部门,也可以由当地政府回购。

关于城镇奖扶应退未退情况说明

关于城镇奖扶应退未退情况说明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实行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确定、调整和发放可以参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的政策。

但实际上,尽管政策文件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轨,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地政策执行存在差异,导致当前“并轨”的情况并不理想。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需要明确说明。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具有城镇户口信息的15周岁及以上的无固定职业和无定期收入的居民。

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城镇居民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参保手续,或者是因为长期在外务工等原因导致缴费不足。

这些情况都是影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际落实的原因,需要针对性地进行扶持和帮助。

另外,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也需要进行说明。

根据政策文件,城镇居民退休后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实际上,由于各地政策执行的差异,有些退休人员并没有按时领取到应有的养老保险金,甚至存在因为户口信息问题无法正常领取养老金的情况。

这些问题需要得到及时解决,以保证城镇居民退休后能够顺利领取养老金,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还需要对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说明。

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执行情况存在着地区性差异、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有的地方由于财政负担过重,导致养老保险基金严重不足,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而另一些地方存在着管理混乱、制度缺陷等问题,导致一些城镇居民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权益时遇到了不少困难。

这些情况需要得到全面梳理和解决,以建立起一个更加健全、更加公平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扶持应退未退情况,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说明。

只有确切了解了现状,才能够找准问题所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希望政府、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建立起一个更加健全、更加公平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每一位城镇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

关于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说明

关于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说明

关于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情况说明今天我想给你们讲一讲关于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事情。

你们知道吗?在大人们的世界里,工作到一定年龄就可以退休啦,就像我们上学,到了一定年级就会毕业一样。

可是呢,有时候有些大人会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我给你们讲个王叔叔的故事吧。

王叔叔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好多年,每天都很努力。

按照规定,他到了可以退休的年龄了。

可是啊,他没有及时去办理退休手续。

为什么呢?原来是他太热爱他的工作了。

他想着工厂里还有一些年轻的工人不太熟练,他想再带一带他们。

他每天都在车间里忙来忙去,给那些小年轻讲怎么操作机器,怎么保证产品的质量。

结果呢,他就把办理退休手续的事儿给忘到脑后去了。

还有李阿姨,她在一个小公司里上班。

她到退休年龄的时候,公司正好接了一个大项目。

这个项目特别重要,如果做不好,公司可能就会有损失。

李阿姨觉得自己在公司这么多年了,就想帮着把这个项目完成。

她天天忙着整理资料、做计划,和大家一起加班加点。

她就想啊,等这个项目结束了再去办退休手续也不迟。

没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也会带来一些小麻烦呢。

比如说,退休金可能就不能按时拿到手。

退休金就像是大人们工作了一辈子之后的奖励,每个月都能拿到一些钱,可以用来买吃的、穿的。

如果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这钱就不能按时来啦。

就像你在学校等着老师发小红花,结果因为一些原因,小红花不能按时给你,是不是有点小失落呢?不过呢,大人们也都在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

王叔叔后来想起来自己还没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就赶紧去办了。

虽然耽误了一点时间,但是他心里还是很开心的,因为他把那些年轻工人都带得很不错啦。

李阿姨呢,在项目完成之后,也快速地去办理了退休手续,现在她每天都很悠闲地在公园里散步呢。

所以啊,大人们的这些事情就像我们在学校里有时候会忘记交作业一样,不过只要及时改正就好啦。

这就是关于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一些情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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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奖扶应退未退情况说明
1. 城镇奖扶政策的背景和目标
城镇奖扶政策是中国政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推动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该政策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奖励和扶持,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以缓解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2. 关于城镇奖扶政策的实施情况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和调查研究,可以看出城镇奖扶政策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城镇化进程较快,城镇奖扶政策得到了积极的响应,许多农村劳动力选择到城镇就业并享受相应的奖励和扶持措施。

他们通过就业创造了收入来源,改善了生活水平。

然而,同样需要指出的是,城镇奖扶政策在一些地区和特定群体中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 地域差异
由于我国地域差异较大,各地在城乡发展以及城镇奖扶政策上的基础和条件也存在着不同。

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产业结构较为单一,就业机会有限,因此城镇奖扶政策的实施效果可
能相对较弱。

特别是在一些贫困地区,由于就业机会的不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积极性不高,城镇奖扶政策推进缓慢。

4. 政策资金和管理问题
城镇奖扶政策需要大量的财政资金来支持和保障。

然而,一些地级市和县级政府在资金拨付和管理上存在着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

有时候,奖励和扶持资金并未完全到位或被滥用,导致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庭未能获得相应的福利和支持。

5. 产业结构和技术需求的不匹配
随着经济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传统农村产业逐渐萎缩,而新兴经济领域和行业的发展对于技能和知识的要求相对较高。

这就导致了一些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技能与城市的需求不匹配,他们往往无法在城市找到稳定和符合自身技能的就业机会。

6. 个人观点和理解
在我看来,城镇奖扶政策是一项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促进有效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要想更好地实施和推进这项政策,还需要克服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

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排和管理,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同时注重培养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和知识,以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城市发展的需要。

总结回顾:
通过对城镇奖扶政策的全面评估,我们可以看出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并取得了一些成效。

然而,政策在地区差异、资金管理、产业结构和技能需求不匹配等方面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的多样性和适应性,并推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以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只有在不断完善和优化政策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镇奖扶政策的作用,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标题:城镇奖扶政策优化与挑战分析
导语:城镇奖扶政策作为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促进资源配置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然而,政策在地区差异、资金管理、产业结构、技能培训等方面仍面临挑战。

本文旨在对城镇奖扶政策进行优化与挑战分析,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

一、政策成效评估
1. 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推动作用:城镇奖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就业转移,为解决农村劳动力闲置和提高其收入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2. 地区差异与政策落地问题: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城镇奖扶政策在一些贫困地区的实施效果相对较弱,需要进一步精准定向政策,适应地区发展需求。

3. 资金管理与政策灵活性:加强财政资金的安排和管理,提高政策的
调控灵活性,确保资金能够更精准地用于支持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和促进资源配置优化。

二、优化城镇奖扶政策
1.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交通、通
信网络和社会服务设施,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
质和城镇化的吸引力。

2. 多元化产业结构: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发展农业和农村
非农产业,培育一批具备竞争力的农村企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创业
和就业机会,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

3. 加强技能培训与教育:注重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知识结构,开展适应性强且贴合实际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和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

4. 建立经济补偿机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对于因城市工作机
会不足或无法适应城市生活的农村劳动力,建立经济补偿机制,确保
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三、应对挑战与展望
1. 加强政策的跨部门协调与整合: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加强农业、
劳动、教育、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
工作合力。

2.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与引导作用: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城镇奖扶政策的
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地,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
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

3.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拓宽农村居民金融服
务渠道,提供便捷的借贷、保险和支付服务,增强农村居民的经济活
力和创业动力。

4. 加强监测和评估:定期开展城镇奖扶政策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
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确保政策的持续有效性。

结语:通过对城镇奖扶政策的优化与挑战进行分析,可以提出一系列
改进措施,包括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产业结构、加强技能培训
与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只有不断完善和优化政策,我们才能最大限度
地发挥城镇奖扶政策的作用,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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