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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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甲方供应物资价差调整问题及对策

铁路建设甲方供应物资价差调整问题及对策

An a l y s i s a n d S o l u t i o n s o f P r i c e D i f e r e n c e A d j u s t me n t o f C l i e n t
s u p p l i e d
Go o d s a n d Ma t e r i a l s i n R a i l wa y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c o r r e s p o n d i n g c o u n t e r me a s u r e s t o c l i e n t — — s u p p l i e d g o o d s a n d m a t e r i a l s m a n a g e me n t i n r a i l w a y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p r o j e c t s Re s e a r c h c o n c l u s i o n s : ( 1 )B u d g e t p r i c e s f o r c l i e n t— s u p p l i e d g o o d s a n d m a t e i r a l s s h o u l d b e d e t e r mi n e d b y a
2 0 1 3年 1 1月


工 程


NO V 2 01 3
第1 1 期( 总1 8 2 )
J O URN AL OF RAI L W AY E NGI N EE RI NG S OC I E T Y
N O. 1 1 ( S e r . 1 8 2 )
文章 编号 : 1 0 0 6— 2 1 0 6 ( 2 0 1 3 ) 1 1— 0 1 1 2— 0 5

浅析铁路工程投资成本增加原因及有关建议

浅析铁路工程投资成本增加原因及有关建议

浅析铁路工程投资成本增加原因及有关建议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 311122摘要:铁路是国家重要的交通设施,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和人名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加快铁路发展已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共识。

铁路工程建设在落实国铁集团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六位一体”施工要求的同时,由于受国家环保强制性要求以及铁路工程模糊定价机制的影响,铁路工程造价控制成为了各铁路建设单位的难题。

我国铁路工程建设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但在实际铁路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较多隐患。

本文通过归纳目前铁路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影响铁路工程项目造价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加强铁路工程投资控制提出可行的建议措施。

关键词:铁路工程、造价控制、影响因素、建议措施一、铁路工程造价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概预算编制精度不足由于地形地貌、施工环境等因素,铁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大多是由铁路系统内部设计院完成,按区域划分由相应设计院负责设计工作。

目前铁路建设项目较多,大多数项目的设计深度明显不够,造成设计差、错、漏以及变更等问题的时有发生。

实践中表明,铁路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通常缺乏较为深入的调查与研究,多存在敷衍了事、设计水平低以及审查不严等问题。

同时,设计人员自身综合素质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这一系列问题往往会导致概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出现差错。

当前国内铁路项目概预算编制过程中,多采用国家铁路局颁布的概预算定额方式,主要根据定额编制,其中工程量主要是由设计院完成,而实际概预算编制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独立,导致技术与经济难以有效结合,工程概预算编制难以全面掌握设计意图、技术、工艺等。

设计人员则在实际设计过程中难以有效把握技术经济比选,两种情况均对概预算编制造精度造成不利影响。

(二)人工费用不足1.概算人工费标准与实际存在差异(1)铁路建设项目人工费情况新版定额《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国铁科法〔2017〕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人工费标准较原标准虽有调整,但仍然远远低于市场实际人工价格,“31号文”自2017年1月起开始施行,仅适用于新批复铁路建设项目。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

(115号文分担原则)有所不同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182号文) 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差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
±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合同没有 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差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3%以内部分 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招标的材料价差,按批准的变更设计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
附件中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 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 ±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 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 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3%以内 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 担。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编制概算的 建设项目, 2007年10月1日后完成工程(以验工计价为 准)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见附件),由施工企业 采购的,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 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价 差。
结算。要处理好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关系,防止 出现违法违规、合同纠纷等不良后果,确保建设项目按计 划顺利推进。
(铁建设[2008]182号)与(铁建设[2009]46号) 的异同点
一、价差计算(115号文)完全相同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182号文)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

铁路工程概算清理工作的几点探讨

铁路工程概算清理工作的几点探讨

铁路工程概算清理工作的几点探讨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铁路工程日益增多。

概算清理不仅对铁路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是施工企业二次经营的基础,本文通过对概算清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探讨,并针对这些问题从源头、技术、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以提高概算清理的水平,同时为施工企业开展二次经营提供更多的视角。

关键词:铁路建设;工程概算;清理原则;内容;方法引言:目前建设的铁路工程项目,一般都要清理概算,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也是分析和验证设计概算执行情况,全面分析工程造价,考核建设管理水平效果的依据,可真实地反映出工程建设的总投资和建设成本。

同时也存在一些误区,有的认为概算清理无所不能,可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问题,能解决工料机单价低以及费用不足的问题,是变更索赔的好机会。

但作为工程建设的参建各方,应掌握概算清理着重解决的问题,以及清理概算的原则、依据、内容及方法。

1概算清理的必要性铁路项目初步设计批准的完成直至项目完成,一般为3至5年甚至更长。

在这么长的一段时期内,价格上涨,标准规范,征地拆迁政策的延续以及外部因素的变化等都导致了铁路项目投资的增加。

因此,在项目启动和初步检查后,有必要进行预算审查和清理工作,以确定项目的最终投资量。

建筑公司参与工程建设,主要依据施工图纸的施工和中标时签订的合同。

但由于施工过程中设计变化,价格上涨以及施工单位要求等因素,施工成本增加,预算被批准。

清理结束后,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可以合理地提高第二次作业的成效,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数据的积累,为巩固预算清理的基础。

2概算清理的原则和依据2.1基本原则(1)依法合规、实事求是、严格控制。

(2)以建设单位与各参建方签订的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程规范以及有关工程建设文件为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是概算清理的基础,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对合同中定义模糊的新增工程应从严从紧掌握和控制。

(3)设计方案要合理、工程措施要恰当、工程数量要准确、费用计算要正确。

铁路价差调整的规定

铁路价差调整的规定

铁路价差调整的规定铁路价差调整的规定((113号文号文))4.1.1价差调整是指基期至概(预)算编制期、概(预)算编制期至工程结(决)算期对价格所做的合理调整4.1.2价差调整的阶段划分铁路工程造价价差调整的阶段,分为基期至设计概(预)算编制期和设计概(预)算编制期至工程结(决)算期两个阶段。

(1) 基期至设计概(预)算编制期所发生的各项价差,由设计单位在编制概(预)算时,按本办法规定的价差调整方法计算,列入单项概(预)算。

(2) 设计概(预)算编制期至工程结(决)算期所发生的各项价差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充分体现市场价格机制,按合同约定办理。

4.1.3人工费人工费、、材料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运杂费运杂费、、设备费等主要项目基期至设计概(预)算编制期价差调整方法(1)人工费价差调整方法按定额统计的人工消耗量(不包括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乘以编制期综合工费单价与基期综合工费单价的差额计算。

(2)材料费价差调整方法①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土工材料、花草苗木、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材等材料的价差,按定额统计的消耗量乘以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

②水、电价差(不包括施工机械台班消耗的水、电),按定额统计的消耗量乘以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

③其他材料的价差以定额消耗材料的基期价格为基数,按部颁材料价差系数调整,系数中不含机械台班中的油燃料价差。

(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方法按定额统计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编制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编制期综合工费标准、油燃料价格、水电单价及养路费标准计算)与基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差额计算。

(4)设备费的价差调整方法编制设计概(预)算时,以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中的设备原价作为基期设备原价。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

(铁建设[2008]182号)与(铁建设[2009]46号) 的异同点


一、价差计算(115号文)完全相同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182号文)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 称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9月30日前,按铁道部发布的 年度材料价差系数及原规定计算材料价差;2007年10月1日后,按铁道部发布的季度 材料价差系数及本指导意见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今后材料价差系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大型站房)批复概算按地方编制办法 (含定额)和采用地方信息价编制时: 当期信息价可参照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发布的当期信息价计算(但要在备注中栏 中注明) 。

当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 要材料价格信息》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都没有的材料差价如 何计算:
参考施工单位实际采购的合同单价(发票、 付款凭证)分析计算,但要采用从紧原则 (要在备注中栏中重点说明) 。

执行文件时间节点问题:


关于调整2008年度铁路建设项目材料价差的指导意见(铁 建设[2008]182号) (2008年10月3日发布) (2007年 10月至200*年*月*日)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 建设[2009]46号)(2009年3月30日发布)( 2009年3 月30日起执行)

3.材料价差调整 铁路建设项目材料差价半年调整一次。建 设单位招标采购材料价格超过概算价的, 按规定程序报批(按I类变更程序),材料价 差按最终实际采购费用进行结算,并相应 调整合同额与验工计价。

浅谈铁路建设项目材料差价对工程成本的影响

浅谈铁路建设项目材料差价对工程成本的影响
工程 科技
・ 2 3 9 ・
浅谈铁路建设项 目材料差价对工程成本的影响 工程 指挥部 , 广西 钟 山 5 4 2 6 0 0 )

要: 铁路 建设项 目 材料 差价调整 的模式 , 直接 决定着投 资和工程成本的真 实性 , 对施工企业工程成本产 生较 大影响 , 用数据对 比
等分析 目前铁路建设项 目材料调差存在 的弊端 , 提 出了更能反映投 资与成本真实性 的建议 , 旨在使铁路 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关键词: 铁路建设 , 工程成本 ; 材料差价 ; 调 整模 式; 投资真 实
表 1 经规院发布的价格与同期广西南宁、 柳州市场的均价 随着铁路建设市场 的全面放开 , 各施工 企业 之间 的竞争 E t 趋激烈 , 特别是近年来 由于材 料价格 的上涨 及工程材料价差调整方式等原 因, 给施 工企 业带来了 较大 的潜在风 险 , 项 目利润空 间越来 越小 , 资金周 转 困难 。 铁路工程项 目建设规模大 、 施工周期长 , 而材料 费 占整个工 程造价 7 0 %以上 ,对 工程成本造成 了较 材料 名称 单位 设 计数 量 编 制期 概 概算 金额 实 际采 购 采 购金 额 采 购价 与 大的影响。同时受市场及政策因素影 响 , 施工材料价 算 价 均 价 概算 价 差 格经常有较大幅度的变化 , 如果按照现行的材料价格 调差模式进行价差调整 , 势必对施工企业造成较大压 力, 对工程合 同的履行存在一定不利影响 。 2现行铁 路建 设项 目材料价 差调整 模式 中存在 的问题 及建议 铁 建设 [ 2 0 0 9 ] 4 6号 文规定 , 铁路 建设 项 目材料 差、 承包人原 因引起的 I 类变更设计及全部 Ⅱ类变更设计引起 的工 差 价调整 的原则 为 : 按 照铁 建设 [ 2 o 0 6 ] 1 1 3号 文编制 预算 的项 目, 程增减的费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 、 设备以及专用条款 1 5 . 4 . 1 ( 4 ) 以 2 0 0 7年 1 O 月1 1 3 以后完成工程 ( 以验工计价 为准 ) 中的钢材 、 水泥 外的材料 、 设备价差费用等 , 地材差价包含在其 中。实 际情况是 , 地 等 主要材料 , 由施工企业采购的 , 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 的《 铁 路工 材涨价额度 往往远大 于风险包干费总额 。 程建设 主要材料价格信息》 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 价之差计 算材 譬如 ,某施工企 业承建 的广西境 内客专工程 工程造价 4 2 . 1 亿 料差价 。材料差价 分担 的原则为 : “ 施 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 的, 概算 元 ,总 承 包 风 险 包 干 费 为 8 4 2 0万 元 ,还 要 扣 除激 励 约 束 费 中材料价格变化 幅度 ( 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 准 ) 在 ±5 %以内部分 由 2 0 9 6 1 2 8 7 元, 仅剩余 6 3 0 3 8 7 1 3 元。 但仅 中粗砂 、 碎石的实际采购价 施工企业承担 , 超出部分 纳入 概算并有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合 同没 与编制期 的概算价之差就达到 1 9 9 9 4 0 9 4 5 元, 见表 2 。 有风 险包 干费 的 , 概算 中材料价格变化 幅度( 以批准编 制期概算 为 在该施 工企业 施工的其他项 目也普遍存在这一 问题 , 其他地 材 准) 在 ±3 %以内部分 由施工企业 承担 , 超 出部分纳入概算并有 建设 差远在总承包风险费之上。 造成地材差价偏大 的原 因主要有以下四 单位承担 。” ’ 个方面 : 一是编制期 到施工期 的涨价 。 按( 铁路基本建设概( 预) 算编 根据上述规定 , 铁路建设项 目材料价差调整在项 目实施 阶段 主 制办法 ) 规定 , 地材的概算 价格编制期价格“ 按设计单位实 际调查分 要存在 以下问题 。 析采用 。” 在 铁路 工程建设 中 , 概算编 制据施工 的实 际时间间隔较 2 . 1 调差 的参考价格不能反映 区域 的差异性和真实性 长, 一般长达 数年( 如某客专工程 的概算 编制期 为 2 0 0 7 年, 开工 时 铁路建设 项 目分布在全 国各地 , 但 铁道部 经规 院发 布的《 铁路 间为 2 0 0 8 年, 2 0 1 2年仍 未竣工 ) , 在此期 间 , 地材价 格 已大 幅度上

铁建设 46号文

铁建设 46号文

铁建设〔2009〕4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4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要求,又好又快地完成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任务,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节约工程,真实反映建设成本,规范铁路建设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有序顺利进行,现就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价差计算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9月30日前,按铁道部发布的年度材料价差系数及原规定计算材料价差;2007年10月1日后,按铁道部发布的季度材料价差系数及本指导意见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今后材料价差系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 2007年10月1日后完成工程(以验工计价为准)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见附件),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二、价差分担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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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46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
(铁建设[2009]46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要求,又好又快地完成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任务,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节约工程,真实反映建设成本,规范铁路建设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有序顺利进行,现就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价差计算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9月30日前,按铁道部发布的年度材料价差系数及原规定计算材料价差;2007年10月1日后,按铁道部发布的季度材料价差系数及本指导意见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今后材料价差系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 2007年10月1日后完成工程(以验工计价为准)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见附件),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按
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二、价差分担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
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对采用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并且有建设单位采购材料的工程,按具体材料分项调整,价差分担原则比照113号文编制项目办理。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
附件中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
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3.材料价差调整
铁路建设项目材料差价半年调整一次。

建设单位招标采购材料价格超过概算价的,按规定程序报批,材料价差按最终实际采购费用进行结算,并相应调整合同额与验工计价。

三、规范合同
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铁道部等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铁道部下发的补充文本,根据铁道部确定的材料价差调整原则以及批准的建设项目概算价差或材料价差调整内容,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

四、验工计价
从2009年2季度起,根据《关于2009年一季度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建[2009]53号),在1季度验工计价控制幅度的基础上,各建设单位应依据上季度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及变化幅度,和本季度各月主要材料价格信息,结合具体建设项目本季度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计算确定具体项目本季度验工计价额度并按合同及调整内容约定控制工程款支付。

铁道部每半年调整材料价差后,各建设单位根据铁道部公布的价差调整内容调整验工计价。

五、调整要求
建设项目材料差价调整涉及面大、政策性强,建设、设计单位要严格依照本通知精神,实事求是、依法合规地计算、审核材料差价,按Ⅰ类变更设计程序办理。

铁道部鉴定中心按程序对材料价差引起修正设计概算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铁道部批准。

建设单位要根据批复,履行决策程序,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依据合同约定和已完工程数量等,与施工单位办理材料差价结算。

要处理好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关系,防止出现违法违规、合同纠纷等不良后果,确保建设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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