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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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5种主要模式分别适用于哪种企业?

融资租赁5种主要模式分别适用于哪种企业?

融资租赁5种主要模式分别适用于哪种企业?随着国家政策不断优化融资租赁市场的环境,融资租赁的发展有点逆天的感觉。

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在不断创新。

今天给大家介绍下面五种融资租赁模式及他们分别适用于什么企业。

一、直接租赁(新设备新厂房投资)①融资租赁合同;②产品买卖合同;③产品交付及技术服务协议。

该模式功能:1)降低企业购置设备、厂房自筹资金比例,缓解企业前期资金压力;2)企业可灵活租金支付方式,实现现金支出与流入匹配。

该模式适用企业:1)适用于厂房、大型设备技术改造升级的企业;2)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增长趋势良好,税收和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良好。

二、售后回租①产品买卖合同;②融资租赁合同。

该模式功能:1)最高可得到设备净值70-80%的融资,有效缓解企业营运资金不足;2)无需抵押物等附加条件,降低融资门槛;3)有利于企业优良资产的保值增值。

该模式适用企业:1)适用于拥有大量存量资产(厂房、设备)而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2)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增长趋势良好,税收和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良好。

三、厂商租赁①融资租赁合同②产品买卖合同;③产品交付及售后服务协议;④租赁物回购承诺。

该模式功能:1)能够迅速扩大厂商服务产品销售规模,加快企业市场的扩张步伐;2)提高应收账款的管理水平,加速回收销售款,提高资金流动性,优化财务结构,提升信用等级;3)避免货款催收等麻烦,在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时,企业将更多宝贵的资源和精力用于产品研发等主要管理方向。

该模式适用企业:1)适用于提供设备生产和集成服务类产品的厂商;2)企业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产业带动性强,税收和利润等经济效益指标良好;3)产品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四、风险租赁①产品买卖合同;②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合同;③服务协议;④租赁物回购承诺。

SPV公司由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股东设立该模式功能:1)通过“体验式营销”及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进行新产品推广,提高新产品的知名度和认知度,快速占领市场。

融资租赁的11种模式

融资租赁的11种模式

融资租赁的11种模式1直接融资租赁(又叫:简单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物件给承租人使用。

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出租人对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2售后回租(又叫:返还式租赁)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

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

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

设备的买卖是形式上的交易,承租企业需将固定资产转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返还式租赁强调了租赁融资功能,失去了租赁的促销功能,类似于“典当”业务或者银行的抵押贷款。

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3转租赁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

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也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

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

转租至少涉及四个当事人: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

转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一般在国际间进行。

此时业务做法同简单融资租赁无太大区别。

出租方从其他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的业务过程,由于是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依据购货合同确定融资金额,在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运行方面始终与最终承租人没直接的联系。

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做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

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做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

融资租赁里是谁在融资

融资租赁里是谁在融资

融资租赁里是谁在融资融资租赁主流上分为两种模式:新品直租和售后回租。

新品直租:融资一方即承租人,也就是新设备、新车辆购买者,他们因为资金短缺,故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以补足首付款差额以外部分,由融资租赁公司取得设备/车辆的所有权融资租赁期限内,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结束后以议定价将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

售后回租:融资一方也是承租人,承租人将自有的旧设备或旧车辆等,按照租赁公司的评估价格将所有权转让给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期限内,以取得流动资金保证生产经营,然后再从融资租赁公司手中租回租赁物以供自己继续使用,直至租赁期结束。

所以,融资的一方都是承租人。

一、房产设备类融资1.主要是电梯、空调、消防、大楼安防系统及照明等设备包括软件及安装工程等费用。

只要房地产项目前景好,房地产开发商只需自筹10-30%的现金租赁的自筹要求大大低于开发贷款要求自筹30%以上的标准,其余由融资租赁公司筹资解决。

融资租赁可解决房地产开发10-30%的资金。

2.出售类房产设备租金的回收时限住宅等以出售为目的的房地产项目建设期应为租赁的宽限期即只收利息不收本金。

融资租赁公司同意开发商出售房产的前提下,设备本金的回收起始点为房产项目预售时,且随预售进度在扣除的预售收入滚动投入项目开发后的净现金流量,首先用于还租,以保证租金回收进度快于售楼进度,避免租赁物与租金的悬空。

也就是说租金在楼盘售空之前必须全付完,至少不能出现开发商利润都兑现了而租金还未收齐。

3.开发商持有的商业及办公房产的设备租金回收开发商以持有为目的开发的商业及办公房产中的设备融资租赁,是租赁更典型的形式。

项目的整个开发建设期均为融资租赁的宽限期,租金的回收起始于房产的出租经营时。

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及每期租金的数量与房产的出租状态须保持高度的协同收租的频率及房产商的租金收入扣除税费后用于还租且呈前高后低的递增还租分布,真正体现房地产商以房养租以房出租收入来保证融资租赁的租金支出。

融资租赁融资模式介绍

融资租赁融资模式介绍

融资租赁融资模式介绍融资租赁融资模式以其门槛低、形式灵活、融资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等特点适合企业解决自身融资难题,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所享有资金的期限可达3年,远远高于一般银行贷款期限。

在还款方面,中小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分期还款,极大地减轻了短期资金压力,防止中小企业的资金链发生断裂。

一、常见的融资租赁方式(一) 新购设备融资租赁待建或在建项目中尚未采购的设备,由承租方指定供应商,设定购买条件,租赁公司出资购买设备租给承租方使用,然后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租期结束,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租赁物件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

又称直接租赁简称直租。

(二) 融资性售后回租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往往会有很多设备,这些设备在正常使用,无抵押,无担保,但作为抵押物贷款,银行还不接受。

这些设备可以打包卖给租赁公司的同时租回,不移动、不影响使用,同时当初购置设备的资金回笼。

这样可以盘活大量沉淀资产,这叫作售后回租,简称回租。

(三)厂商租赁厂商租赁是设备制造厂商与租赁公司结成战略合作,利用租赁为购买其产品的客户进行融资,解决厂商终端客户大型成套设备采购资金不足,促进厂商产品销售。

通过将租赁业务纳入设备厂商的营销体系,扩大厂商服务范围,提升厂商营销水平;通过租赁公司帮助设备制造厂商的最终客户融通资金,既增强客户的购买能力,又增强企业再生产能力和占有市场的能力;通过租赁公司同厂商的合作,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强强联合、多方共赢。

二、融资租赁模式的优势一是解决企业流动资金问题;二是解决企业短期资金来源长期占用的问题;三是使企业更新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四是按照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每年加速折旧金额,可以消化企业每年增加的利润。

五是企业可利用新项目产生效益分期归还,减小还款压力。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
一、租赁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通常利用租赁的模式,将投资者的资金投入的目标物品以租赁的形式实现投资目标。

企业通过租赁的模式可以获得最佳投资回报率,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最低的风险,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二、保理模式:
保理模式是一种租赁模式,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了金融保理服务,将有效期短的债权转换成有效期较长,利率较低的长期融资。

投资者可以将资金投入安全的债权中,获得更高的回报率。

三、委托管理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可以风险分散的形式,为投资者提供资产委托管理的服务,以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率。

金融租赁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投资人的需求,不断地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为投资人提供最佳的投资回报。

四、将银行贷款转换为租赁的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将银行贷款转换为租赁的形式,从而获得降低融资成本的效果。

另外,金融租赁公司还可以为贷
款目标物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为贷款借款方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投资持有人模式:
金融租赁公司向有资金需求的单位或个人收取投资持有人费用,以将资金从投资人投向目标物,并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投资持有人可以按照拨付费用的规定,进行费用的分配,可以使投资者和企业在经济上获得充分的双赢。

融资租赁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几种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几种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在供应链金融中的几种业务模式融资租赁是一种集融资和租赁于一体的业务模式,它在供应链金融中有多种应用方式和业务模式。

下面将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融资租赁在供应链金融中的业务模式。

1.直接融资租赁模式:直接融资租赁模式是供应链金融中最常见的模式之一、在该模式中,融资租赁公司与供应链中的各方合作,为企业提供资金用于采购设备、机器和其他生产资产。

融资租赁公司将这些资产租赁给企业,并收取租金作为融资费用。

企业在使用资产的同时,可以避免一次性大额投资,灵活调整设备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转租融资租赁模式:转租融资租赁模式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在自己获得设备租赁权后,将其转租给供应链中的其他企业。

该模式常见于物流行业和供应链金融中小微企业。

例如,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将货车租赁给货运公司,货运公司再将货车租赁给配送企业,从而实现货车的共享使用和资产的灵活调配。

3.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模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模式是指企业在购买设备或其他资产后,将其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并同时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长期租赁协议,继续使用这些资产。

该模式可以帮助企业将资产转化为现金,用于其他投资或流动资金周转。

回租的资产不仅可以是实物设备,还可以是知识产权、专利权或商标权等。

4.跟单融资租赁模式:跟单融资租赁模式是指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供应链的订单和流程,为供应链中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订单和需求,在供应链中提前进行资金垫付,帮助企业购买原材料、提前生产和交付产品。

通过跟单融资租赁模式,企业可以减少流动资金压力,提高供应链的灵活性和效率。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在供应链金融中有多种业务模式。

这些模式能够为企业提供灵活的融资方式,帮助其应对资金压力,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竞争力。

不同的业务模式适应不同的行业和供应链环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的资金运作模式解析

融资租赁的资金运作模式解析

融资租赁的资金运作模式解析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它通过将资产租赁给客户,实现资金的回收和利润的获取。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融资租赁的资金运作模式进行详细解析。

一、融资租赁基本原理融资租赁的基本原理是将资产购买并租赁给需求方,以获取租金回报和资产增值的方式进行资金运作。

通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购买用户所需的资产。

然后,融资租赁公司将这些资产租赁给客户,客户支付租金,并在一定时期内使用租赁资产。

融资租赁公司通过租金回收和资产的增值来获得利润。

二、融资租赁的主要模式融资租赁的主要模式包括直租、回租和售后回租。

下面我们将对这三种模式进行详细说明。

1. 直租模式直租模式是最常见的融资租赁方式。

在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直接购买资产,并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向客户提供资产租赁服务。

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限内使用资产。

融资租赁公司通过收取租金获取利润。

2. 回租模式回租模式是将客户已经拥有的资产卖给融资租赁公司,并在卖出后再将资产租回。

这种模式通常适用于客户需要快速筹集资金的情况。

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回租模式,可以帮助客户解决短期资金周转的问题,同时也能够作为资产管理和租赁服务的提供方,获取回租期间的租金回报。

3. 售后回租模式售后回租模式是在客户购买并使用资产后,将其资产卖给融资租赁公司,并再次租回的模式。

与回租模式相比,售后回租模式更加注重后期的资金周转和管理。

通过售后回租,客户能够更好地利用资产,同时也能够通过将已有资产售出回租,获得资金以继续扩大业务。

三、融资租赁的风险与控制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在资金运作过程中,融资租赁公司需要进行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信用风险管理: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并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制定相应的租赁方案和租金水平。

通过合理的风险分析和控制,降低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

融资租赁的四种具体形式

融资租赁的四种具体形式

融资租赁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1. 直接租赁:承租方提出租赁申请时,出租方按照承租方的要求选购设备,然后再出租给承租方使用。

这是融资租赁的一种典型形式,我国目前的融资租赁大多数采用这种方式。

2. 售后回租:承租方由于急需资金等各种原因,将自己资产售给出租方,然后以租赁的形式从出租方原
封不动地租回资产的使用权。

3. 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涉及到承租人、出租人和资金出借人三方的融资租赁业务。

当所涉及的资产价值
昂贵时,出租方自己只投入部分资金,通常为资产价值的20%—40%,其余资金则通过将该资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第三方(通常为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4. 转租赁:指出租人从其他租赁公司或设备制造商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承租人使用的租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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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11种模式按照教科书上的分类方法,正儿八经的分类原则有三种:一、按照租赁的墓地和投资回收方式为划分标准分为: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最常见的分类方法融资性租赁又称为金融租赁;指租赁的当事人约定,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决定向承租人选定的第三者供货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物件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并在一个不间断的长期租赁期间内,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全部或大部分投资;经营性租赁是指一种短期租赁形式,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短期出租设备,并提供设备保养维修服务,租赁合同可中途解约,出租人需向不同承租人反复出租才可收回对租赁设备的投资;二、从征税的的角度对租赁种类进行划分为:节税租赁、非节税销售式租赁节税租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租赁称之为节税租赁,也叫真实租赁;反之为非节税租赁;这种租赁是通过政府设置的节税条件而划分的,感兴趣的读者去网上搜搜啦,主要在美国;三、以租赁中出资比例为标准划分为:单一投资租赁、杠杆租赁单一投资租赁:指出租人负责承担购买租赁设备的全部投资金额的租赁,这是一种传统的租赁方式;杠杆租赁:出租人一般只需提供全部设备金额的20%-40%的投资,即可获得设备所有权,享受百分之百的设备投资优惠;设备成本60%~80%的资金可以以设备为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贷款可以以设备本身和租赁费为保证,同时需出租人以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为该贷款的担保;由于可以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补充知识:第一抵押权:第一抵押权的意思是在抵押顺序里面位列第一位;当债权实现时,优先清偿;受让权:简单说来就是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获得租金的权利,是一种保护其他出资人或机构收回资金的权利;So,其他林林总总花样百出的租赁名目,就不要再和上面的大类搞混淆啦~下面介绍的这些统称为融资租赁的运作模式;搞不清楚肿么办不要担心,牢记上面几种分类的概念,自然就可以明白他们不是一个分类层次了呦1.直接融资租赁又叫:简单融资租赁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直接融资租赁一般性操作流程: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租赁物件;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货厂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4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6融资租赁公司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作为贷款支付给供货厂商;7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9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售后回租又叫:返还式租赁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设备的买卖是形式上的交易,承租企业需将固定资产转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返还式租赁强调了租赁融资功能,失去了租赁的促销功能,类似于“典当”业务或者银行的抵押贷款;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售后回租的一般性操作流程:1原始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2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给原始设备所有人;3原始设备所有人作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回卖出的设备;4承租人即原始设备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3.转租赁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以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转租至少涉及四个当事人: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转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一般在国际间进行;此时业务做法同简单融资租赁无太大区别;出租方从其他租赁公司租赁设备的业务过程,由于是在金融机构间进行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是依据购货合同确定融资金额,在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运行方面始终与最终承租人没直接的联系;在做法上可以很灵活,有时租赁公司甚至直接将购货合同做为租赁资产签订转租赁合同;这种做法实际是租赁公司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租赁公司做为第一承租人不是设备的最终用户,因此也不能提取租赁物件的折旧;以上几种是很常见的业务模式4.委托租赁委托租赁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一般企业利用租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特性,享受加速折旧,规避政策限制;5.结构化共享式租赁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和指定,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支付租金;其中,租金是按租赁物本身投产后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进行测算和约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享租赁项目收益的租赁方式;租金的分成包括购置成本、相关费用如资金成本,以及预计项目的收益水平由出租人分享的部分;通常适用于通信、港口、电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远洋运输船舶等合同金额大,期限较长,且有较好收益预期的项目;结构化共享式租赁与简单融资租赁的比较6.风险租赁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以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租赁交易;在这种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报,一般为全部投资的50%;其次是设备的残值回报,一般不会超过25%左右,这两项收益相对比较安全可靠;其余部分按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设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这种业务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产业开辟了一种吸引投资的新渠道;出租人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资租赁形式;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增加了对承租人的影响;风险租赁为租赁双方带来了一般融资租赁所不能带来的好处,从而满足了租赁双方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一对承租人的有利之处1.较好的融资渠道;风险租赁的承租方是风险企业,因为经营历史短,资金缺乏,银行一般不愿意贷款,所以其融资渠道较少,一般渠道的融资成本较高,风险租赁可以成为一种融资的重要手段;2.转移风险;即将股东权益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东权益不能获得收益,出租人也无权要求其他的补偿;如果采用抵押贷款,银行往往要求以公司全部资产做抵押,一旦公司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公司的生存将难以保证;风险租赁中的租金支付义务,也只是以所租设备做“担保”,承租方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3.提高投资回报率;公司管理者的报酬往往基于投资回报率,而利用风险租赁将相对减少公司投资额,从而提高回报率,进而使管理者获得较高的报酬;4.较少的控制;与传统的风险投资相比,风险租赁出资人不寻求对投资对象资产及管理的高度控制,即使向风险企业派出代表进入董事会,也不谋求投票权,这使得一部分公司偏好于风险租赁;二对出租人的有利之处尽管服务于风险企业存在一定风险,但出租人可以获取足够的好处以弥补风险:1.较高的回报;如果承租人经营良好,出租方可以得到股东权益的溢价收益,比一般的租赁交易收益要高5%-10%,甚至更高;2.处理收益的灵活性;出租方从承租方那里获得的认股权,一旦承租方经营成功并上市,出租方即既可以将其卖出获得变现,也可以持有股票获得股利收益;3.即使承租方破产,出租方也可以从出租设备的处置中获得一定的补偿;况且,一般风险租赁出租人不止一个,某一承租方的破产不会给出租方带来十分巨大的、难以承受的损失;4.扩大了出租人的业务范围,增强其竞争力和市场份额;7.捆绑式融资租赁又称三三融资租赁;三三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的首付金保证金和首付款不低于租赁标的价款的30%,厂商在交付设备时所得货款不是全额,大体上是30%左右,余款在不长于租期一半的时间内分批支付,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差不多30%即可;这样,厂商、出租方、承租人各承担一定风险,命运和利益“捆绑”在一起,以改变以往那种所有风险由出租人一方独担的局面;8.融资性经营租赁融资性经营租赁是指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留有超过10%以上的余值,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选择续租、退租、留购;出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提供维修保养,也可以不提供,会计上由出租人对租赁物件提取折旧;9.项目融资租赁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出卖人即租赁物品生产商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出租人要面对的主要风险是租金不能收回的风险,产生这一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项目本身经营失败;二是承租人的信用不好;为了防范风险,出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做好项目的评估;在项目前期,出租人要对项目整体的现状和未来进行全方位的科学评估,包括对项目未来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盈利能力进行预测,对承租人未来偿租能力进行评估,最终选择的项目应确定其预期收益率保证出租人能收回租金;2灵活的租金设计;在进行租金计算时,要结合项目正常的现金流和项目经营期可能的风险,以保证最终的租金能够顺利回收;3对项目经营期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在项目经营期间,出租人应按期对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如出现承租人不能按期偿还租金的情况一定要查找分析原因, 判断是项目真实的客观经营状况还是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导致的,以防止承租人利用信用风险而故意拖欠租金或不偿还租金;项目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和实施阶段比较多,其操作模式也比较复杂;通常,项目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外,还包括参与租赁项目建设的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以及贷款融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实施阶段主要包括项目融资建设、租赁、移交三个阶段;10.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这是以推销为主要目的的融资租赁新方式,它吸收了风险租赁的一部分经验,结合行业特性新开发的一种租赁产品;主要特点是:融资不需要担保,出租人是以供货商为背景组成的;没有固定的租金约定,而是按照承租人的现金流折现计算融资回收;因此没有固定的租期;出租人除了取得租赁收益外还取得部分年限参与经营的营业收入;由注资、还租、回报3个阶段构成;其中注资阶段资金注入的方法与常规融资租赁资金注入方法无异;还租阶段是将项目现金流量按一定比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分配,例如70%分配给出租人,用于还租,30%由承租人留用;回报阶段是指在租赁成本全部冲减完以后,出租人享有一定年限的资金回报,回报率按现金流量的比例提取;回报阶段结束,租赁物件的所有权由出租人转移到承租人,整个项目融资租赁结束;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和我们熟知的BOT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11.销售式租赁生产商或流通部门通过自己所属或控股的租赁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促销自己的产品;这些租赁公司依托母公司能为客户提供维修、保养等多方面的服务;出卖人和出租人实际是一家,但属于两个独立法人;在这种销售式租赁中,租赁公司作为一个融资、贸易和信用的中介机构,自主承担租金回收的风险;通过综合的或专门的租赁公司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配合制造商促销产品,可减少制造商应收帐款和三角债的发生,有利于分散银行风险,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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