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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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船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员身体健康,提高船员健康水平,确保船舶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船员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注册的船舶上工作的船员。

第三条船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全面收集船员健康信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记录船员健康信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三)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船员个人隐私,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四)连续性原则:对船员健康信息进行长期跟踪,确保档案的连续性。

(五)有效性原则:根据船员健康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档案管理措施。

第二章船员健康档案的建立第四条船员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二)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过敏史、家族病史、手术史等。

(三)体检信息: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肺功能等。

(四)疫苗接种情况:疫苗接种记录、接种日期、接种剂次等。

(五)健康咨询与健康教育:健康咨询记录、健康教育内容、健康教育效果评估等。

(六)疾病治疗情况:疾病诊断、治疗方案、治疗过程、治疗效果等。

第五条船员健康档案的建立程序:(一)船员入职时,应填写《船员健康登记表》,并由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将体检报告及相关资料归入船员健康档案。

(三)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四)船员调离或退休时,应将健康档案移交至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章船员健康档案的管理第六条船员健康档案的管理责任:(一)船员本人负责保管个人健康档案。

(二)船舶管理单位负责保管船员健康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三)医疗机构负责对船员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第七条船员健康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应存放于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柜中。

(二)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船员职业健康安全(OMSH)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船员工作期间的健康和安全,船舶公司和船员船舶管理机构制定并实施的一套规章制度。

船员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岗位风险高,因此制定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要点。

首先,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船员招聘、培训和管理方面的规定。

船员招聘时应对船员进行身体健康和心理适应性的评估,确保船员具备适应海上工作的能力。

船员培训时应包括适时更新的安全、健康和应急处置知识,增强船员的意识和技能。

船员管理方面,应建立船员档案,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和心理辅导等工作,确保船员的健康状况。

其次,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船舶工作环境安全的规定。

船舶是船员的工作场所,应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制度中应规定船舶设备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爆措施、船舶排污处理等,确保船舶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此外,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还应包括船员工作时间和休息的规定。

船员在海上工作时间较长,容易出现疲劳,因此应明确规定船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

制度中应规定船员工作时间的上限,确保船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同时应规定船员休假制度,确保船员能够得到必要的休息与调整。

最后,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船员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船员在海上工作面临各种风险,必须有相应的规定来指导船员如何处理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

制度中应规定船员的应急训练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船员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应由船舶公司和船员船舶管理机构共同负责。

船舶公司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保证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

船员船舶管理机构应监督和检查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船员工作期间健康和安全的重要规章制度。

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保障船员的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航海安全水平,保护船员合法权益。

船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船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船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绪论船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是为保障船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

船舶在长期的海上航行中,船员面临着多种健康风险,如劳累、受伤、职业病等。

因此,建立健全的船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对于船员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二、船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内容1.岗前健康检查所有入职船员在上船前必须接受健康检查,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上船工作的要求。

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血液检查、耳鼻喉检查等,并根据检查结果确定船员的适应性和健康状况。

2.职业健康培训船舶公司应提供相关的职业健康培训,包括个人防护措施、事故应急处理、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以提高船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应对能力。

3.船舶环境监测船舶应对船员的工作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安全、噪音水平等方面,确保船员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避免因环境污染导致的职业健康问题。

4.职业病防护船舶公司应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护措施,包括定期体检、提供个人防护装备、改善工作环境等,减少或避免船员受职业病影响。

5.劳动保护船舶公司应加强对船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包括设置合理的工作时间、减轻工作强度、提供合适的休息和饮食条件等,保障船员的劳动权益和健康安全。

6.事故应急处理船舶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包括组织演练、提供应急设备和救援方案等,确保船员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和救援。

7.健康监测船舶公司应定期对船员进行健康监测,包括体检、心理健康评估、疾病防控等,及时发现和治疗健康问题,保障船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8.健康促进船舶公司应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包括组织健康讲座、体育活动、心理辅导等,提高船员的健康意识和生活质量,促进身心健康。

9.监督检查船舶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船舶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进行审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船员的健康安全。

三、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实1.加强领导重视船舶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船舶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中,明确责任人员和分工,确保制度的有序执行。

海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海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海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和事故发生,保障海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海员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海员,包括船长、大副、轮机长、水手、厨师等所有在船上工作的船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成立海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海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机构:1.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海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健康检查、教育培训、事故处理等。

2. 船舶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由船长担任组长,负责船舶内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职责:1. 海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海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政策,监督各机构执行情况,处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2.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海员健康检查,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船舶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船舶内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六条海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健康检查:海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岗期间,根据工作性质和接触有害因素情况,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教育培训:组织海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海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劳动保护:为海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4. 事故处理: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本制度由海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保障海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提高我国海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我国航运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船员健康管理制度

船员健康管理制度

船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前言船员是船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船舶安全和运营的重要责任。

船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因此,建立和完善船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于保障船员健康、提高海事安全水平和保障船舶正常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二、健康风险因素1. 气候环境:航海工作通常需要在各种极端气候条件下进行,例如高温、低温、大风浪等,这些都会对船员的健康产生影响。

2. 工作强度:船员的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复杂,这会导致船员出现疲劳、身体不适等情况。

3. 营养饮食:船员在船上工作,饮食条件受到限制,容易导致营养不良和健康问题。

4. 心理压力:长期在海上工作,船员容易产生孤独、压抑等心理问题,甚至出现精神疾病。

5. 疾病传播:在海上航行,船员容易受到传染病的影响,例如流感、肠道疾病等。

三、健康管理制度1. 健康档案管理:船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定期对船员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2. 营养饮食管理:确保船员膳食的均衡和卫生,提供足够的水果、蔬菜和蛋白质,预防营养不良。

3. 健康教育培训:定期为船员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包括营养知识、心理压力调适、常见疾病防治等内容。

4. 心理健康管理:建立船员心理健康追踪和干预机制,及时处理船员心理问题,保障船员心理健康。

5. 疾病预防控制:建立和健全感染病传播的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卫生管理、个人防护措施和传染病预防知识培训。

6. 应急救援系统:建立船员健康应急救援机制,做好疾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置,保障船员及时得到医疗救助。

7. 医疗保障体系:为船员购买医疗保险,提供健康医疗援助,确保船员在海上也能得到良好的医疗保障。

8. 健康监测评估:建立健康监测和评估机制,对船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跟踪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健康问题。

四、健康管理实施1. 健康管理责任部门:由船舶管理公司设立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船员健康管理制度。

2. 健康档案建立:在船员入职时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管理。

船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船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船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保障船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防止海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和疾病,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适用于公司对船员职业健康管理。

3.组织机构3.1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船员调配部组成,船员调配部经理任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主任。

3.2船舶成立由船长、大副、轮机长和客运主任组成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船长任组长。

4、管理职责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2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测及公司安委会布置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指定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4.3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监护,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及职工工伤保险的办理。

4.4船员调配部负责船员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组织船员查体,建立船员健康档案,确保船员持健康证上岗。

4.5船舶职业健康领导小组具体承担履行和实施船舶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针、计划的具体责任,并对在船上工作的船员定期开展相关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及防止事故的知识内容的培训。

5.健康管理5.1船上医疗与健康保障5.1.1船员上船工作应当持有健康证书,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其在海上履行职责。

5.1.2按国家相关医疗标准为其船舶配备足够的医疗设施和设备,包括医药箱、医疗设备等。

5.1.4船舶应当至少配备一名持有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的船员负责船上医疗、急救和药品管理。

每年至少对全部药品的标签、有效期、存放条件、用法用量等进行1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1.5公司向在船工作的船员提供医疗和健康保护,在港停靠期间向船员提供及时就医的便利。

5.1.6当船员生病或受伤时,船舶和岸上之间能够及时、有效交换有关该船员的医疗及相关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有关人员应当对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船员身心健康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船员身心健康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船员身心健康管理
操作指南(试行)》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公布日期】2024.11.06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告2024年第14号
•【施行日期】2024.11.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告
第14号
关于发布《船员身心健康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的通告为引导航运公司、船舶关注和强化船员身心健康管理,提升船员自我调节应对身心健康问题的能力,降低因船员身心健康引发水上交通事故的风险,提升船舶安全运营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了《船员身心健康管理操作指南(试行)》,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船员身心健康管理操作指南(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4年11月6日。

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船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船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预防职业病危害,防止事故发生,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航运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1)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2)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3)协调各部门、各船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相关工作。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2)组织开展船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3)对船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4)对船员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船舶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1)负责船舶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2)对船员进行日常健康监护,确保船员持健康证上岗;(3)组织开展船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4)对船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1. 船员健康检查(1)公司每年组织船员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2)船员上岗前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3)对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船员,及时安排治疗和调离工作岗位。

2.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每年对船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2)新入职船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熟悉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3)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专项培训。

3. 职业病防治(1)船舶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如防尘、防毒、防辐射等;(2)船员在工作过程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3)定期对船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事故预防与处理(1)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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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保障船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防止海员在船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和疾病,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适用于公司对船员职业健康管理。

3.组织机构
3.1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由综合部和船员部组成,船员部经理任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主任。

3.2船舶成立由船长、大副、轮机长和客运主任组成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船长任组长。

4、管理职责
4.14.24.34.44.5
5.健康管理5.1
5.2
5.3休息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况应当予以记录说明,且有船长的签字确认,待上述情况解除后,船长应当尽快安排在休息时间内工作的海员得到充分的休息。

5.4劳动保护
5.5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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