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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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问题屡见不鲜,不仅给人员身和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也对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规范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制度,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此文档的目的是为施工单位提供一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体系,以及评价过程中注意的事项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单位,包括承揽策划、设计、施工、维修和拆除等各个阶段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三、安全履约评价管理体系安全履约评价管理体系包括如下几个部分:1.安全制度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及要求、职责和责任等要素。

同时,建立和运行完善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完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

2.安全培训施工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工人能够正确了解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工作任务,自觉履行自身职责,形成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格局。

3.安全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的安全要求,对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细则、安全标准和安全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划分安全等级和安全防护区域,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事故与隐患。

4.安全资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建设工程的投资计划,预留足够的安全资金,以保证安全工作的开展和真正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5.安全反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针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评价分析机制,及时将安全工作的反馈结果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为下一步的安全工作进行充分的准备。

四、安全履约评价流程1.安全履约评价基本条款安全履约评价的基本条款包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到实处;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与实际相符;工程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是否到位;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情况等。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一、引言安全生产是施工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为了有效管理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提高工作效率,现制定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1. 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落地。

2. 风险评估与管控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风险的最小化。

3. 安全培训与教育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的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设施与装备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与装备,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人员的身体健康。

5. 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对安全履约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安全履约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

三、评价指标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评价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2. 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措施评价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是否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是否采取了有效的管控措施。

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评价施工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是否落实安全教育责任。

4. 安全设施与装备配备情况评价施工单位是否配备了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与装备,是否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5. 事故记录与处理情况评价施工单位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故记录情况及其处理效果。

6. 安全履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施工单位是否达到了预设的安全履约目标,是否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

四、评价流程1. 数据收集通过制定问卷、排查记录和事故报告等形式收集施工单位安全履约相关数据。

2. 评价分析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根据评价指标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情况进行评估。

3. 评价报告将评估结果整理成报告形式,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履约水平及存在的问题。

4. 提出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帮助施工单位进一步提升安全履约水平。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2篇)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2篇)

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和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及考评管理,对工程安全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合同安全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相关条款,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管理分履约检查和履约考评两大内容,履约考评按季度进行。

第3条本办法仅适用于第四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对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及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检查及考评管理。

第二章履约检查第4条履约检查内容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工控制安全管理、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机管理、安全防护管理、脚手架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防汛及重大节假日安全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明挖工程安全隐患、暗挖工程安全隐患、盾构工程安全隐患。

其考评内容、检查方法和考评规定详见附表1~附表14。

第5条履约检查形式1、日常检查监理单位负责日常检查,监理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对附表1~附表14所列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天填报不少于一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 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两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2、抽查u 甲方代表对附表1~附表14所列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二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 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周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u 安全质量部安全主管工程师对附表1~附表14所列的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将抽查结果填入附表1~附表14,其中对附表12~14所列项目检查内容每月填报不少于三次,对附表1~11所列主控项目(表中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月填报不少于一次,一般项目(表中不带x的项目)检查内容每季度填报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u 工程2部监控分中心负责将第三方监测单位在现场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安全隐患填入附表10和附表12~14对应项,并及时录入信息平台。

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文明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制度。

二、评价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综合评价,奖惩分明: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3. 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

4. 公平公正,客观真实:评价过程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客观真实,确保评价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三、评价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置和使用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5)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2.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1)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3)施工现场噪音、粉尘、废水等污染控制情况;(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宣传教育情况;(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3.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2)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情况;(3)施工现场质量检测和验收情况;(4)施工现场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4. 施工现场进度保证(1)施工现场进度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2)施工现场进度控制措施落实情况;(3)施工现场进度调整和优化情况。

四、评价方法1. 自评: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2. 互评:施工现场所属单位之间相互进行评价,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价。

3. 专家评价: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评价。

4. 社会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媒体宣传等方式,了解社会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满意度。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保障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评估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安全评估管理是指对施工作业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危险及风险进行全面评估,提出综合预防控制措施,保障施工作业中各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施工安全评估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安全评估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合理有效的安全评价方案。

第六条施工安全评估管理应与质量、进度等管理相互配合,实现全面、协作的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评估制度,保证施工安全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成立安全评估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施工安全评估工作。

第九条安全评估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统一领导施工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安全评估相关制度、规定。

(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安全评估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三)审查和批准施工安全评估报告。

(四)关心、支持、关注施工安全评估工作,推动施工安全工作做优做强。

第十条安全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门,协助领导小组处理工作,负责专项评估计划和评估报告的编制。

第十一条安全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安全评估相关技术和标准,有能力组织实施安全评估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评估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评估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就关键领域和重点工程的安全评估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审核。

第三章目标和责任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评估管理目标体系,确保安全评估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安全评估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评估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评估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善建议和意见。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考核管理措施一、评估原则1、严格遵守本考核办法。

2、本着公平、正义原则。

二、评估时间和内容1、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其中每周四上午9:30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日。

2、检查内容为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执行,劳保用品的穿戴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纠正及生活区环境卫生等。

三、检查员的组成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专业工程师等;四、评估方案1、考核分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员工的培训与记录。

2、检查中如需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

需要限期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

如不按时完成整改项目,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复项目进行双重处罚。

五、评估分数基准1 、施工安全检查与评价,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2 、施工安全检查考核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B 的评分表进行评分。

检查评分表应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3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2)、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分总额不得超过检验项目的到期分;3)、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其中一个保证项目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4)、检验得分汇总表中各分项的实际得分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式中:A1 - 汇总子项实际得分;B - 总结中该项的满分;C - 本检查评分表实际得分。

5)、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验评分表或检验评分汇总表的总分值应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式中:A2 - 缺项总分;D - 表中实际项目的实际得分总和;E - 表中实际项目的到期满分之和。

安全评价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评价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评价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安全评价工作的部门及人员,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安全评价工作是公司事故防范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效果和安全性。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评价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合理,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切实落实安全评价工作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安全评价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保证评价准确、客观、公正,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和干预。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公司应当通过推行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促进安全生产。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评价数据的真实、完整、有效,为安全评价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安全评价工作的领导责任、具体任务分工等事项。

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安全评价工作,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承担日常安全评价工作,制定具体的评价方案、实施计划,落实评价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评价人员,具备相关资格及经验,参与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评价工作机构,明确评价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配备相关设备和工具,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三章安全评价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安全评价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程序化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十五条安全评价工作应当首先进行预评价,掌握评价对象的基本信息,确定评价范围、方法和技术路线,为后续的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制度一、总则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工程,下同),采用百分制,由工程质量管理量化评价、工程安全管理量化评价、工程绿色施工管理量化评价组成,其中:工程质量管理量化评价权重为35%,工程安全管理量化评价权重为40%,工程绿色施工管理量化评价权重为25%,。

二、量化评价细则(一)概述。

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量化评价的公平、公开、公正,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自动评分系统(以下称自动评分系统)。

自动评分系统依托“监督管理系统”、“混凝土追踪系统”、“检测监管系统”、“深基坑和地下工程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筑起重设备实时监控系统”及“现场考勤定位系统”、“现场量化评价资料上传模块”等子系统运行,通过自动采集施工监理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的过程管理、行为管理和结果管理中的质量安全数据,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的自动评分。

自动评分系统评价标准分为①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表1~2),②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表3~4),③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表5~6),④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表7~8),⑤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绿色施工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表9)五部分。

(二)评价范围、标准、周期和计算。

1.广州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含管廊工程),自报监开工之日起至完工(其中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周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办理安全评价之日止),除因法定节假日、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停工外,施工企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应根据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1~2);监理企业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3~4);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5~6),监理企业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安全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7~8),施工、监理企业绿色施工管理现场量化评价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绿色施工管理现场量化评价标准进行评分(详见附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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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和安全生产能力,实现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锦屏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按其规定聘请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三条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以及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第四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设备与设施管理4个分项。

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按附录A规定。

第五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的内容直接分为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奖罚、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推行4个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按附录B规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按附录C规定。

第三章评价方法第七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分原则:1、各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应为相应分项评分表中和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2、分项评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3、评分项目有缺项的,其分项评分的实得分按下列公式换算:有缺项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值之和×1004、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其4个分项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值。

本实施细则附录A 中表A.0.1—表A.0.4相应分项的权数分别为0.3、0.2、0.3、0.2。

第八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原则:1、单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

2、单项评分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加分总和也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分值。

3、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各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4、当评分项目涉及到重复奖励或处罚时,其加、扣分数应以该评分项目可加、扣分数的最高分计算,不得重复加分或扣分。

第八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采用附录B表。

第九条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分采用附录C表。

第四章评价等级第十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的单项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均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一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1核定。

第十二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2核定。

第十三条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3核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相应解释权归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锦屏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所有,本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若与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相抵触之处,一律以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不适应之处,过程中将适时进行修改。

表4.0.1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表4.0.2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表4.0.3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附录A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评分附录C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附录B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业绩评分表A.0.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项评分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10~25分责任制度中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或目标不齐全,扣5~10分发包合同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扣5~10分有关层次、部门、岗位人员以及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得到确认或未落实,扣5~10分未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5~10分未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落实奖罚,扣3~5分未按规定建立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10~20分未落实安全劳防用品资金,扣5~10分未建立《安全成本辅助台账》,扣5~10分未建立《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统计表》,扣5~10分未按规定建立制度,扣20分制度未明确项目经理、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待岗、转岗、换岗职工、新进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扣5~15分项目无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实施教育培训活动或实施记录不齐全,扣5~10分未按规定制订包括各层次安全检查制度,扣20分制度未明确项目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时间性和实施要求,扣3~5分制度未规定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扣3~5分无检查和隐患处置、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扣5~10分未按规定制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5~10分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未落实“四不放过”,扣10~15分未建立事故台帐、档案,扣5分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小组或指定专门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应急演练,扣5~10分评分员:年月日注:“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表A.0.2 资质、机构和人员管理分项评分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考核合格,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扣10~15分其他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知识和管理能力,扣5~10分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10~25分无相应安全管理体系,扣10分各级未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5~10分未制定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扣15分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明材料,扣10分分包单位承接的项目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要求,扣15分50人以上规模的分包单位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口3~5分未制定对安全设施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要求和规定,扣20分无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每起扣5分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所持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与其经营行为不相符,每起扣5分评分员:年月日注: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设备装拆的资质、人员与技术管理,应按表A.0.4中“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表A.0.3 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评分未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建档,扣10分对重大事故危险源不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扣10分无施工组织的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扣20分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根据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无针对性,扣5~15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5~10分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无针对性,扣5~15分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10~15分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5~10分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包括修改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5~10分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安全监控管理,扣3~5分未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规定,扣15分未有效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扣5~15分交底无书面交底记录,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3~5分未配备现行有效的、与项目生产经营内容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15分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5~10分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10分选用国家推荐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或有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技术成果,加5分评分员:年月日注: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设备装拆的资质、人员与技术管理,应按表A.0.4中“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表A.0.4 设备与设施管理分项评分未制定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或制度不完善、不齐全,扣10~25分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书不齐全,扣10~25分设备未按规定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扣5~10分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出租或租用设备,扣10~25分设备租赁合同未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扣5~10分装拆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承担,扣25分大型起重设备装拆无经审批的专项方案,扣10分装拆未按规定做好监控和管理,扣10分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10分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缺乏安全警示统一规定,扣5分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警告标识不符合安全色与安全标志要求,扣5分未按规定制定管理要求或无专人管理,扣10分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扣10分未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工具,扣5分配备的安全检测工具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件不齐全,扣5分安全检测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复检,扣5分评分员:年月日附录B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业绩评分评分员年月日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数2人,扣30分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人,扣20分重伤事故年重伤率大于0.6‰,扣15分瞒报一般事故,扣30分各类检查中项目因存在安全隐患被指令停工整改,每起扣5~10分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警告处分,每起扣5分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济处罚,每起扣10分文明工地,国家级每项加15分,省级加8分,地市级加5分,县级加2分安全标准化工地,省级加3分,地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省级(含集团)加5分,地市级(含工程局)及工程局管理体系文件加3分,县级加2分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各级大检查,项目合格率低于100%,每低1%扣1分,检查优良率低于30%,每1%扣1分省级及以上(含集团)通报批评,每项扣3分,地市级(含工程局)通报批评每项扣2分;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起扣2分未按上级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落实整改,扣5~10分未有效贯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扣20分施工现场未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扣5~15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率低于100%,每底1%扣1分评分员:年月日附录C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项目名称:上年度施工产值:在册人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水电十四局有限公司三体系文件》、《安全评价通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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