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胶凝材料之一。
其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
1、检测标准(1)强度: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其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早于 45 分钟,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不得迟于 65 小时,其他品种水泥不得迟于 10 小时。
(3)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2、取样方法(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5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3 个罐车中抽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2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20 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二、钢材钢材在建筑结构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其质量检测不容忽视。
常见的检测项目有拉伸试验、弯曲试验等。
1、检测标准(1)拉伸试验: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钢材标准。
(2)弯曲试验:根据钢材的品种和规格,规定了不同的弯曲角度和弯心直径,试验后钢材不应出现裂纹或断裂。
2、取样方法(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 60 吨。
每批取拉伸试件 2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任选的两根钢筋上切取。
(2)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 吨。
每盘取拉伸试件 1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每(任)盘中的任意一端截去 500mm 后切取。
三、砂、石砂、石是混凝土的主要骨料,其质量对混凝土的性能有很大影响。
1、检测标准(1)砂:主要检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等。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介绍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介绍建筑工程材料是支撑建筑物的基础,因此它们的质量和性能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严格的取样和检测。
因此,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的相关内容,以及在实践中如何操作。
一、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通用原则、取样方法、标本准备、试验方法、质量评定和报告等内容。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国际和国内的相关标准,以确保取样和测试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建筑工程材料取样标准:1.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在取样过程中,必须选择代表性样品,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
如果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或有其他影响,必须重新取样。
2.砖块和石材取样标准。
在取样时,必须选择外观光滑、单重相同的样品,并将它们分成等重的几部分。
样品应该分别进行测试,并选取最差的结果作为评价标准。
3.钢筋取样标准。
取样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样品应该选择代表性的、尽可能接近平均直径和长度的材料。
在取样时,必须避免材料中的缺陷和外观沾污。
二、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操作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要求,才能保证材料的质量和数据的准确性。
以下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操作方法:1.混凝土取样的操作方法在进行混凝土取样时,必须使用全自动或半自动的取样器。
取样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大小和形状进行校准,以确保混凝土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在取样器待取的位置处进行取样,取样器必须随机落在混凝土表面的各个位置,必须避免取样器落在混凝土表面的同一位置。
在取样器落下后取出土样,按照标准包装样品,并及时送往检测室进行分析。
取样器在取样后必须与样品一起保存,以便检验。
2.砖块和石材取样的操作方法在取砖块和石材样品时,必须选择与建筑物实际使用尺寸相同的材料进行取样。
砖块和石材样品的数量必须按比例数量进行分配,严格控制样品的重量差异。
(建筑材料)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

(建筑材料)常⽤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法常⽤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法第⼀节⽔泥取样⽅法⼀、主要⽔泥品种、标号、代号1、硅酸盐⽔泥分:42.5、42.5R、52.52.5R、62.5、62.5R、72.5R七个标号,分两种类型,不掺混合材料的称Ⅰ型硅酸盐⽔泥,代号P·Ⅰ,掺混合材料的称Ⅱ型硅酸盐⽔泥,代号P·Ⅱ。
2、普通硅酸盐⽔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P·0。
3、矿渣、⽕⼭灰、粉煤灰硅酸盐⽔泥分为:275、325、425、425R、525、525R、625R七个标号,代号分别为P·S、P·P、P·F。
⼆、引⽤标准1、GB12573-90《⽔泥取样⽅法》2、GB175-99《硅酸盐⽔泥、普通硅酸盐⽔泥》3、GB1344-99《矿渣、⽕⼭灰、粉煤灰硅酸盐⽔泥。
三、标志⽔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名称、⽣产许可编号、品种名称、代号、标号、包装年⽉⽇和编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泥名称和标号,硅酸盐⽔泥和普通⽔泥的印刷采⽤红⾊,矿渣⽔泥采⽤绿⾊,⽕⼭灰和粉煤灰采⽤⿊⾊。
(注:⽔泥取样⽅法)1、安定性——⽤雷夹法或沸煮法必须检测合格;2、废品——凡MgO、SO3,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项不符要求;3、不合格——凡细度、终凝、不溶物、烧失量、强度任⼀项;⽔泥包装中⽔泥品种、标号、⼯⼚名称、出⼚编号不全也属于不合格产品。
四、验收批以同⼀⽣产的同⼀出⼚编号⽔泥为⼀个取样单位(即验收批)五、取样⽅法和取样数量⽔泥试验必须在同⼀编号⽔泥的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在20点以上。
取得的⽔泥样品经充分混匀后,采⽤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六、⼀般试验项⽬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量。
七、填写取样单内容包括:委托单位、⼯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品种标号、出⼚编号或出⼚⽇期或进场⽇期、要求检测项⽬、取样⼈、见证⼈、见证号等。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建筑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寿命,而工程材料的选取和质量检验又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对工程材料的取样是非常重要的。
一、目的和意义建筑工程材料取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
通过对取样样品的检验,可以了解材料的质量特征和性能指标,确保工程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取样也是为了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并对合同中关于试验数据的要求进行验证。
二、取样准备1. 材料的标识与检查在进行取样前,需要对材料进行标识和检查。
通过标识,可以追溯材料的生产日期、供应商等信息;通过检查,可以排除明显存在缺陷和损坏的材料,确保取样的材料是代表性的。
2. 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准备在进行取样时,需要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和容器。
取样工具应该干净、无污染,适合进行取样操作;容器应具备密闭性,以防止材料样品的污染和变质。
三、取样方法1. 整体取样对于一些较大的建筑材料,如钢筋、大型砖块等,可以采用整体取样的方法。
从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中,抽取一定数量或一定长度的样品,以代表整体批次的质量状况。
2. 部分取样对于一些较小的建筑材料,如石膏板、瓷砖等,可以采用部分取样的方法。
从整体批次中,分别抽取多个小样品,在不同的位置或不同的时间进行取样,以获取更全面、更准确的质量信息。
3. 分层取样对于一些复合结构的建筑材料,如地板、墙体等,可以采用分层取样的方法。
将材料垂直切割成若干层,分别取样,并进行相应的检验,以了解材料的不同层面的质量特征。
四、取样操作1. 清洁取样区域在进行取样操作前,需要清洁取样区域,以避免外来杂质的污染。
确保取样区域是干净、整洁的,没有灰尘、泥土或其他污染物。
2. 均匀取样在进行取样时,需要确保取样是均匀的。
如果材料是颗粒状的,可以采用混合分割的方法,将整体样品分割成若干等分,并从中间层或靠近底部的位置进行取样,以获得更具代表性的样品。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一、总则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的使用寿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工程的长期可靠运行,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材料的合格、安全、可靠。
二、检测取样范围1.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砂石、钢材等。
2.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半成品材料,如预制构件、砖块、砂浆等。
3.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成品材料,如门窗、涂料、瓷砖等。
三、取样方法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 取样时应注意取样方法的正确、准确,避免因取样方法不当造成取样结果的偏差。
3. 取样时必须保证取样的代表性,避免因取样不均匀或取样不足造成取样结果的失真。
四、检测方法1. 取样后将样品送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检测报告1.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单位。
2. 检测报告必须详细记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内容,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明检测结果的合格性或不合格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六、处罚制度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检测取样制度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罚。
3. 对于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检测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 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建设材料的检测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取样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检测机构的信誉和正规运作。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而制定的。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有助于工程监理和建设单位监督施工质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和要求1.水泥(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水泥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运输环境下,分别取样进行检测。
2.砂(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砂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砂中取样进行检测。
3.石子(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石子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从供应商提供的石子中取样进行检测。
4.钢筋(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钢筋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钢筋中取样进行检测。
5.混凝土(1)检测方法:采用现场取样,将取样的混凝土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取样要求:按照工程实际需求,在不同位置、不同供应商、不同批次的混凝土中取样进行检测。
二、建筑工程常用材料的检测项目1.水泥(1)外观质量(2)标准稠度(3)凝结时间(4)强度2.砂(1)初强(2)总强度(3)含水率(4)粒径组成3.石子(1)抗压强度(2)吸水率(3)线膨胀系数(4)粒径组成4.钢筋(1)化学成分(2)拉伸强度(3)屈服强度(4)延伸率5.混凝土(1)抗压强度(2)抗折强度(3)柱体压缩强度(4)氯离子渗透深度三、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的要点1.取样时要确保取样点代表性,避免人为干扰或污染取样。
2.取样时要注意现场环境,如有污染源要采取相应措施。
3.取样时要保证取样工具和容器的干净和无污染。
4.取样时要按照相应标准和要求取样,防止取样过程中的误差。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1. 取样时间:材料取样应根据具体要求和工程进度,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
一般来说,取样应在施工前、中、后的不同阶段进行,以全面了解材料的性能和质量。
2. 取样点:取样点的选择应遵循随机取样原则,以保证取样结果的代表性。
同时,要注意避开可能存在异常情况或影响材料性能的区域,如受到水源、阳光暴晒或其他污染物影响的地方。
3. 取样方法: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
常见的取样方法包括:直接取样、分层取样、抽样等。
在取样过程中要保证取样器具的清洁和无污染,避免与外界物质接触。
4. 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材料类型和检测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样本数量越多,检测结果的可靠性越高。
5. 取样记录:在取样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取样点的位置、时间、材料名称和规格等信息。
同时,对取样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描述,以备后续分析和检测参考。
6. 取样保存:在取样完成后,要将样品妥善保存。
对不同材料的保存条件有所差异,一般要求保存在干燥、通风、避光和防
潮的环境中,避免样品受到外界条件的影响。
通过以上的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方法和注意事项,可以提高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后续的材料检测和工程质量控制提供有力支持。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使用功能。
因此,对常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测,并遵循正确的取样方法,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一、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胶凝材料之一。
检测标准主要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指标。
强度检测:根据水泥的品种和强度等级,按照相应的标准制作试件,进行抗压和抗折强度测试。
凝结时间检测:分为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
初凝时间是指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到水泥浆开始失去可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时间则是从加水搅拌到水泥浆完全失去可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
安定性检测:通常采用沸煮法,检测水泥硬化后体积变化的均匀性。
取样方法:同一水泥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编号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 200 吨为一批,散装水泥不超过 500 吨为一批。
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 12 千克。
二、钢筋钢筋是建筑结构中的重要受力材料。
检测标准主要有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等。
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通过拉伸试验测定,反映钢筋承受拉力的能力。
伸长率:衡量钢筋在拉断前的塑性变形能力。
弯曲性能:检验钢筋在弯曲加工时的性能。
取样方法: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每 60 吨为一批。
在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各截取两根试件,分别进行拉伸和弯曲试验。
试件长度根据试验设备和标准要求确定。
三、砂砂是混凝土和砂浆的重要组成材料。
检测标准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坚固性等。
颗粒级配:确定砂的粗细程度和颗粒分布情况,影响混凝土和砂浆的和易性。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过多的泥会降低混凝土和砂浆的强度和耐久性。
坚固性:反映砂在气候、环境变化或物理作用下的稳定性。
取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先将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 8 份,组成一组样品。
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批。
四、石子石子在混凝土中起到骨架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二、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一)抽样频率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
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二)试件制作和养护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
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
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倍。
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
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
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
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
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
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 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
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
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
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8mm;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4、试件养护(1)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
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a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c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3)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a 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温度、相对湿度为(60~80)%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
c 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
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为准。
三、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一)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GB8076-1997分为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小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吨,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吨,不足100吨或50吨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二)混凝土泵送剂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吨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
每一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JC473-92《混凝土泵送剂》进行试验;另一份封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也可在现场取平均样,但事先应在供货合同中裁定。
(三)混凝土膨胀剂每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时也作为一批。
抽样应有代表性,可以连续取样,也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每批抽样总量不小于10kg。
每一批取得的样品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膨胀剂》(JC476-92)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年产500吨以上的,每50吨为一批;年产500吨以下的,每30吨为一批。
同批的产品必须是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的防水剂量。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92)标准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一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五)混凝土防冻剂同一品种防冻剂,每50吨为一批,不足50吨也可作为一批。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15吨水泥所需用的防冻剂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混凝土防冻剂》(JC475-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六)混凝土速凝剂每20吨为一批,不足20吨也可作为一批。
每一批应从16个不同点取样,每个点取样250g,共取400g,将试样充分混匀。
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喷射混凝土速凝剂》(JC477-92)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四、水泥的取样(一)水泥的批组成,根据(GB 50204-2002)的要求: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检查数量:按同一个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标号)、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批,散装水泥以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二)取样方法对进场的袋装水泥,每批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分,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污染的容器中。
对于散装水泥,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槽形管式取样器,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取样总量至少12kg。
五、普通混凝土用砂、石的取样(一)砂、石的验收砂、石的验收分别按《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及《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中的规定进行。
购货单位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
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立方米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立方米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者亦为一批。
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检验。
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
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二)取样规定每验收批取样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
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
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5个不同部分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从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为4份,石子为8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为8份,石子16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4、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对不合格项进行加倍复验,若仍有一个试样不能满足标准要求,应按不合格处理。
5、取样数量对于砂子,一般30kg,对于石子一般100~120kg。
6、对所取样品应妥善包装,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
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名称、取样时间、产地、规格、样品量、要求检验的项目取样方式等。
(三)样品的缩分方法1、砂子的缩分方法采用人工四分法缩分:将所取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0mm的“圆饼”。
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
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对较少的砂样品(如作单项试验室),可采用较干原砂样,但应该仔细拌匀后缩分。
砂的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及含水率检验所用的砂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2、石子的缩分将每组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锥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锥体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锥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的材料量略多于试验所必需的量为止。
石子的含水率、堆积密度、紧密密度检验所用的试样,不经缩分,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六、钢筋、焊接件及连接件的取样(一)热轧钢筋1、组批规则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拉伸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两个试样,试样长500mm。
冷弯检验:任选两根钢筋切取两个试样,试长度按下式计算:L=1.55*(a+d)+140mm式中:L—试样长度a—钢筋公称直径d—弯曲试验的弯心直径;按下表取用────────────────────────────────────────────────────钢筋牌号(强度等级) HPB235(Ⅰ级) HRB335 HRB400 HRB500 --------------------------------------------------------------------------------------------------------公称直径(mm) 8~20 6~25 28~50 6~25 28~50 6~25 28~50 --------------------------------------------------------------------------------------------------------弯心直径d 1a 3a 4a 4a 5a 6a 7a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二)低碳钢热轧圆盘条1、组批规则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